【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属于视觉空间构建,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沉浸式互动演绎空间构建系统。
技术介绍
1、现有的舞台视觉空间构建中会采用灯光阴影和投影的方式让观众获得虚拟影响真实的感受,但是在现有的空间构建系统中,灯光投影等演绎方式往往只能根据预设模式进行运行,其运行模式相对固定,受限于舞台范围大小,位于不同方位的观众能得到观看体验不同,总有观众的视觉范围受限,无法得到良好的观看体验,难以适应不同的空间场景的演绎要求,观众于系统之间缺少交互,造成观众无法获得更深入的参与感和体验感。
技术实现思路
1、本专利技术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沉浸式互动演绎空间构建系统,它可以实现为观众创造沉浸式的演绎空间场景互动演绎内容可以随时更新和变换,使得演绎空间具有新鲜感;演绎空间能够根据实际空间进行调整具体,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2、本专利技术的一种沉浸式互动演绎空间构建系统,其演绎空间为开放式公共空间,观众在演绎空间内自由移动,构建系统置于演绎空间中。构建系统包括传感模块、控制模块和演绎模块。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沉浸式互动演绎空间构建系统,其特征在于:演绎空间为开放式公共空间,观众在演绎空间内自由移动,构建系统置于演绎空间中;构建系统包括传感模块、控制模块和演绎模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沉浸式互动演绎空间构建系统,其特征在于:数据信号包括环境中的距离和角度信息;点云数据中包括了观众和物体表面的反射信息;通过tuio协议的方式进行通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沉浸式互动演绎空间构建系统,其特征在于:预处理操作中包括对点云数据进行去除噪声、滤波平滑和数据缩放。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沉浸式互动演绎空间构建系统,其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沉浸式互动演绎空间构建系统,其特征在于:演绎空间为开放式公共空间,观众在演绎空间内自由移动,构建系统置于演绎空间中;构建系统包括传感模块、控制模块和演绎模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沉浸式互动演绎空间构建系统,其特征在于:数据信号包括环境中的距离和角度信息;点云数据中包括了观众和物体表面的反射信息;通过tuio协议的方式进行通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沉浸式互动演绎空间构建系统,其特征在于:预处理操作中包括对点云数据进行去除噪声、滤波平滑和数据缩放。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沉浸式互动演绎空间构建系统,其特征在于:预处理操作后的点云数据中特征提取的有效信息包括观众的边缘轮廓和脚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沉浸式互动演绎空间构建系统,其特征在于:定位匹配操作中将当前帧的点云数据与已知位置的参考帧进行特征匹配;计算采用迭代最近点通过ndi协议进行投影算法或其变种算法进行。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沉浸式互动演绎空间构建系统,其特征在于:根据观众的动作和系统的映射规则,投影装置的投影内容由协同控制装置实时渲染;投影内容包括投影图像的形状、颜色、窗体大小、位置和运动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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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孙涛,刘榛,柴淑贤,王小君,张航,应建洪,徐韬,孙旺升,王富圆,张震,王旭楠,
申请(专利权)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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