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设备充电支架以及车辆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41388308 阅读:5 留言:0更新日期:2024-05-20 19:10
本技术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充电支架以及车辆,涉及车辆配件技术领域,包括壳体、夹持组件、无线充电组件和近场通讯模块,夹持组件可滑动地设置在壳体上,夹持组件具有夹持电子设备的第一状态和释放电子设备的第二状态;在夹持组件处于第一状态下,无线充电组件能够对电子设备进行充电;近场通讯模块设置在壳体内,近场通讯模块具有用于发出车辆解锁信号的第一模式。本技术通过无线充电组件能够对电子设备进行无线充电,从而避免在骑行过程中发生电子设备电量不足的问题。并且,当夹持组件处于第一状态下时,近场通讯模块能够自动发出车辆解锁信号以控制车辆实现解锁操作,显著地提高了车辆的解锁效率。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技术涉及车辆配件,特别涉及一种电子设备充电支架以及车辆


技术介绍

1、为了更好的满足人们的日常出现需要,越来越多的共享车辆被投入到日常生活中,并且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人们通过电子设备就能实现共享车辆的解锁和归还过程,给用户带来了极大的使用便捷性。但现有技术中的共享车辆上一般并未设置电子设备充电模块,当用户电子设备出现电量不足的问题时,用户无法在骑行共享车辆的过程中对电子设备进行充电,从而降低了用户的使用体验。并且,现有技术中的共享车辆一般需要通过电子设备扫码或蓝牙通讯才能够解锁,当网络或蓝牙连接不畅时,车辆存在无法解锁的问题,导致用户无法及时地获取共享车辆。

2、因此,如何解决电子设备的充电问题并快速实现共享车辆的解锁过程成为了目前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由此,本专利技术人凭借多年从事相关行业的经验与实践,提出一种电子设备充电支架以及车辆,以求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


技术实现思路

1、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技术实施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充电支架以及车辆,用于解决电子设备的充电问题并快速实现共享车辆的解锁过程。

2、本技术的上述目的可采用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本技术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包括:

3、壳体,所述壳体具有容纳腔;

4、夹持组件,所述夹持组件可滑动地设置在所述壳体上,所述夹持组件具有夹持电子设备的第一状态和释放所述电子设备的第二状态;

5、无线充电组件,所述无线充电组件设置在所述壳体内,在所述夹持组件处于第一状态下,所述无线充电组件能够对所述电子设备进行充电。

6、在本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还包括近场通讯模块,所述近场通讯模块设置在所述壳体内,所述近场通讯模块具有用于发出车辆解锁信号的第一模式,在所述夹持组件处于第一状态下,所述近场通讯模块切换至所述第一模式。

7、在本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近场通讯模块还包括:用于发出车辆锁定信号的第二模式,在所述夹持组件由所述第一状态切换至所述第二状态时,所述近场通讯模块切换至所述第二模式。

8、在本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夹持组件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夹持卡爪和第二夹持卡爪,所述第一夹持卡爪和/或所述第二夹持卡爪可滑动地设置在所述壳体上,所述第一夹持卡爪和所述第二夹持卡爪之间形成夹持间隙。

9、在本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夹持组件还包括:运动机构,所述运动机构设置在所述壳体的容纳腔中,所述第一夹持卡爪和所述第二夹持卡爪与所述运动机构可传动地相接,所述第一夹持卡爪和所述第二夹持卡爪通过所述运动机构能够同步地相向运动或相背运动。

10、在本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运动机构包括第一齿条、第二齿条以及同步齿轮,所述第一齿条和所述第二齿条可滑动地设置在所述容纳腔中,所述第一齿条和所述第二齿条与所述同步齿轮啮合相接,所述第一齿条与所述第一夹持卡爪相接,所述第二齿条与所述第二夹持卡爪相接。

11、在本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夹持组件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夹持卡爪和第二夹持卡爪,所述壳体上设置有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所述第一夹持卡爪可滑动地设于所述第一滑槽中,所述第二夹持卡爪可滑动地设于所述第二滑槽中。

12、在本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夹持组件还包括:运动机构,所述运动机构包括第一齿条、第二齿条以及同步齿轮,所述壳体上设置有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

13、所述第一夹持卡爪包括第一夹持部和第一连接部,所述第一夹持部设置在所述壳体的外侧,所述第一连接部设于所述第一滑槽中并与所述第一齿条相接;

14、所述第二夹持卡爪包括第二夹持部和第二连接部,所述第一夹持部设置在所述壳体的外侧,所述第二连接部设于所述第二滑槽中并与所述第二齿条相接。

15、在本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夹持组件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夹持卡爪和第二夹持卡爪,所述壳体上设置有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

16、所述第一夹持卡爪还包括第一遮挡部,所述第一遮挡部可滑动地设置在所述第一滑槽的槽口处;

17、所述第二夹持卡爪还包括第二遮挡部,所述第二遮挡部可滑动地设置在所述第二滑槽的槽口处。

18、在本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夹持组件包括运动机构和保持机构,所述保持机构设置在所述壳体与所述运动机构之间,所述保持机构能够驱动所述运动机构带动所述夹持组件由所述第二状态切换至所述第一状态。

19、在本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运动机构包括第一齿条、第二齿条以及同步齿轮,所述保持机构包括第一弹性件和第二弹性件,所述第一弹性件连接所述第一齿条和所述壳体,所述第二弹性件连接所述第二齿条和所述壳体。

20、在本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还包括近场通讯模块和运动机构;所述壳体上设置有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所述壳体包括第一壳体、第二壳体以及横置于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之间的第三壳体,所述第一滑槽和所述第二滑槽设置在所述第一壳体上,所述无线充电组件和所述近场通讯模块设置在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第三壳体之间,所述运动机构设置在所述第三壳体与所述第二壳体之间。

21、在本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壳体上凸设有挡块,所述挡块设置在所述第一夹持卡爪和所述第二夹持卡爪之间,并置于所述第一壳体的侧沿。

22、在本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容纳腔中的电路板,所述第三壳体面向所述第一壳体的一侧端面上设有防水凹槽,所述防水凹槽围设在所述电路板、所述无线充电组件和所述近场通讯模块的外围;和/或,所述第一壳体的内壁上环设有防水凸筋,所述防水凸筋与所述防水凹槽密封相接。

23、在本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容纳腔中的电路板、以及近场通讯模块,所述无线充电组件和所述近场通讯模块与所述电路板电连接,所述电路板电连接有nfc线束和/或无线充电线束。

24、在本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无线充电组件包括至少一个无线充电线圈,所述无线充电线圈设于所述电路板上并置于所述第一夹持卡爪和所述第二夹持卡爪之间。

25、在本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近场通讯模块包括nfc模块,所述nfc模块设于所述电路板上并置于所述无线充电组件的外围。

26、在本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容纳腔中的电路板电子设备、以及pd快充线,所述pd快充线与所述电路板电连接。

27、本技术还提供了一种车辆,包括车体、以及前述电子设备充电支架,所述电子设备充电支架设置在所述车体上。

28、在本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车体包括车把支架、以及罩设在至少部分所述车把支架上的车把壳体,所述电子设备充电支架的壳体安装在所述车把壳体上。

29、在本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车辆包括:电动车、电动踏板车或共享电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近场通讯模块,所述近场通讯模块设置在所述壳体内,所述近场通讯模块具有用于发出车辆解锁信号的第一模式,在所述夹持组件处于第一状态下,所述近场通讯模块切换至所述第一模式。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近场通讯模块还包括:用于发出车辆锁定信号的第二模式,在所述夹持组件由所述第一状态切换至所述第二状态时,所述近场通讯模块切换至所述第二模式。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组件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夹持卡爪和第二夹持卡爪,所述第一夹持卡爪和/或所述第二夹持卡爪可滑动地设置在所述壳体上,所述第一夹持卡爪和所述第二夹持卡爪之间形成夹持间隙。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组件还包括:运动机构,所述运动机构设置在所述壳体的容纳腔中,所述第一夹持卡爪和所述第二夹持卡爪与所述运动机构可传动地相接,所述第一夹持卡爪和所述第二夹持卡爪通过所述运动机构能够同步地相向运动或相背运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运动机构包括第一齿条、第二齿条以及同步齿轮,所述第一齿条和所述第二齿条可滑动地设置在所述容纳腔中,所述第一齿条和所述第二齿条与所述同步齿轮啮合相接,所述第一齿条与所述第一夹持卡爪相接,所述第二齿条与所述第二夹持卡爪相接。

7.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组件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夹持卡爪和第二夹持卡爪,所述壳体上设置有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所述第一夹持卡爪可滑动地设于所述第一滑槽中,所述第二夹持卡爪可滑动地设于所述第二滑槽中。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组件还包括:运动机构,所述运动机构包括第一齿条、第二齿条以及同步齿轮,所述壳体上设置有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

9.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组件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夹持卡爪和第二夹持卡爪,所述壳体上设置有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

10.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组件包括运动机构和保持机构,所述保持机构设置在所述壳体与所述运动机构之间,所述保持机构能够驱动所述运动机构带动所述夹持组件由所述第二状态切换至所述第一状态。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运动机构包括第一齿条、第二齿条以及同步齿轮,所述保持机构包括第一弹性件和第二弹性件,所述第一弹性件连接所述第一齿条和所述壳体,所述第二弹性件连接所述第二齿条和所述壳体。

12.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近场通讯模块和运动机构;所述壳体上设置有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所述壳体包括第一壳体、第二壳体以及横置于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之间的第三壳体,所述第一滑槽和所述第二滑槽设置在所述第一壳体上,所述无线充电组件和所述近场通讯模块设置在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第三壳体之间,所述运动机构设置在所述第三壳体与所述第二壳体之间。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体上凸设有挡块,所述挡块设置在所述第一夹持卡爪和所述第二夹持卡爪之间,并置于所述第一壳体的侧沿。

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容纳腔中的电路板,所述第三壳体面向所述第一壳体的一侧端面上设有防水凹槽,所述防水凹槽围设在所述电路板、所述无线充电组件和所述近场通讯模块的外围;

15.如权利要求4或12或13或14所述的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容纳腔中的电路板、以及近场通讯模块,所述无线充电组件和所述近场通讯模块与所述电路板电连接,所述电路板电连接有NFC线束和/或无线充电线束。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充电组件包括至少一个无线充电线圈,所述无线充电线圈设于所述电路板上并置于所述第一夹持卡爪和所述第二夹持卡爪之间。

17.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近场通讯模块包括NFC模块,所述NFC模块设于所述电路板上并置于所述无线充电组件的外围。

18.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12或13或14所述的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容纳腔中的电路板电子设备、以及PD快充线,所述PD快充线与所述电路板电连接。

19.一种车辆,其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近场通讯模块,所述近场通讯模块设置在所述壳体内,所述近场通讯模块具有用于发出车辆解锁信号的第一模式,在所述夹持组件处于第一状态下,所述近场通讯模块切换至所述第一模式。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近场通讯模块还包括:用于发出车辆锁定信号的第二模式,在所述夹持组件由所述第一状态切换至所述第二状态时,所述近场通讯模块切换至所述第二模式。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组件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夹持卡爪和第二夹持卡爪,所述第一夹持卡爪和/或所述第二夹持卡爪可滑动地设置在所述壳体上,所述第一夹持卡爪和所述第二夹持卡爪之间形成夹持间隙。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组件还包括:运动机构,所述运动机构设置在所述壳体的容纳腔中,所述第一夹持卡爪和所述第二夹持卡爪与所述运动机构可传动地相接,所述第一夹持卡爪和所述第二夹持卡爪通过所述运动机构能够同步地相向运动或相背运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运动机构包括第一齿条、第二齿条以及同步齿轮,所述第一齿条和所述第二齿条可滑动地设置在所述容纳腔中,所述第一齿条和所述第二齿条与所述同步齿轮啮合相接,所述第一齿条与所述第一夹持卡爪相接,所述第二齿条与所述第二夹持卡爪相接。

7.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组件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夹持卡爪和第二夹持卡爪,所述壳体上设置有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所述第一夹持卡爪可滑动地设于所述第一滑槽中,所述第二夹持卡爪可滑动地设于所述第二滑槽中。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组件还包括:运动机构,所述运动机构包括第一齿条、第二齿条以及同步齿轮,所述壳体上设置有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

9.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组件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夹持卡爪和第二夹持卡爪,所述壳体上设置有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

10.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设备充电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组件包括运动机构和保持机构,所述保持机构设置在所述壳体与所述运动机构之间,所述保持机构能够驱动所述运动机构带动所述夹持组件由所述第二状态切换至所述第一状态。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子设备充...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请求不公布姓名请求不公布姓名请求不公布姓名请求不公布姓名请求不公布姓名请求不公布姓名
申请(专利权)人: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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