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视频识别的起重机可控音量报警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39547902 阅读:7 留言:0更新日期:2023-12-01 10:51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提供基于视频识别的起重机可控音量报警装置,包括起重机,所述起重机包括行走机构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基于视频识别的起重机可控音量报警装置


[0001]本技术涉及起重机报警
,尤其涉及基于视频识别的起重机可控音量报警装置


技术介绍

[0002]目前的框架结构的门式起重机,其行走机构称为“大车”,由两套“门腿”和一对安装在门腿上的承轨梁组成;承轨梁上架设小车架,司机室悬挂于小车架下方,司机面向前方门腿,作业时司机室可沿承轨梁前后行走;门腿上安装有车轮,作业时可在地面沿垂直于承轨梁的方向左右行走

受门式起重机结构遮挡所限,大车左右两侧处于起重机司机的视线盲区,大车在地面行走的过程中,可能发生行走部撞击地面障碍物的事故,常见的障碍物包括侵入大车行走部安全限界的卡车

行人或交通隔离设施,造成设备损伤,严重时会造成人员伤亡

[0003]为应对各类碰撞事故,一般的门式起重机在大车四个门腿前端位置上各安装一套声光报警器和摄像机,在电气房配置录像装置
(
例如数字录像机
)
,在大车行走过程中进行持续声光报警提醒,并对大车行走前方进行持续拍摄和录像,发生碰撞事故时采用人工查询的方式获取事故的视频录像证据,上述主流防撞系统在实际应用中存在如下缺陷:
[0004]1)
声光报警器不受防撞系统控制,无论是否存在碰撞险情,大车在行走过程中,四个声光报警器以最大报警音量持续闪烁报警,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的噪音和红光污染

对于需要昼夜持续作业的生产场合,此类声光污染会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引发各类投诉

[0005]2)
摄像机不受防撞系统控制,主要采用固定画面拍摄方式,拍摄视野需覆盖门腿前方的全部碰撞保护区域,这个区域的长度一般超过
10
米,导致视频画面细节不丰富,无法清晰分辨事故目标的关键特征,例如车牌

司机或行人的衣着样貌等,视频取证的有效性不足


技术实现思路

[0006]本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基于视频识别的起重机可控音量报警装置,以解决上述
技术介绍
中提出的问题

[0007]本技术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基于视频识别的起重机可控音量报警装置,包括起重机,所述起重机包括行走机构

门腿

承轨梁

小车架

司机室,所述门腿安装于所述行走机构上,所述承轨梁安装在所述门腿上,所述小车架架设在所述承轨梁上,所述司机室悬挂于所述小车架上,所述报警装置包括多套防撞单元以及控制器,所述防撞单元均包括激光扫描仪

声光报警器

智能摄像机,所述激光扫描仪

声光报警器

智能摄像机均与所述控制器信号相连,所述控制器通过工业控制总线与起重机控制主机信号相连

[0008]可选的,所述多套防撞单元包括左前防撞单元

左后防撞单元

右前防撞单元

右后防撞单元

[0009]可选的,所述多套防撞单元仅包括左后防撞单元与右后防撞单元

[0010]可选的,所述左前防撞单元安装在行走机构左前端面前方,所述右前防撞单元安装在行走机构右前端面前方,所述左后防撞单元安装在行走机构左后端面前方,所述右后防撞单元安装在行走机构右后端面前方

[0011]可选的,所述激光扫描仪平行于地面安装,所述声光报警器安装在所述激光扫描仪上方,所述智能摄像机安装在所述声光报警器上方

[0012]可选的,所述激光扫描仪距地面的高度为
0.6
米至
1.0


[0013]可选的,所述声光报警器距地面高度5米

[0014]可选的,所述智能摄像机距地面高度为7米至9米

[0015]与现有技术相比,本技术达到的有益效果如下:
[0016]本技术提供的基于视频识别的起重机可控音量报警装置,过激光扫描仪获得起重机机运动方向的前方目标图像信息,实现对侵限目标的判断,对所述侵限目标进行针对性声光报警并动态调整报警音量,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声光污染,同时,对所述侵限目标进行聚焦式视频取证,提供完整清晰的视频录像,降低碰撞事故的发生率,同时减少对正常作业的影响

附图说明
[0017]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优选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18]图1为本技术的一个实施方式所提供的基于视频识别的起重机可控音量报警装置的结构图;
[0019]图2为本技术的一个实施方式所提供的系统结构图

[0020]图中,1行走机构,2门腿,3承轨梁,4小车架,5防撞保护区,6控制器,7左后激光扫描仪,8左后声光报警器,9左后智能摄像机,
10
右后激光扫描仪,
11
右后声光报警器,
12
右后智能摄像机,
13
左前防撞单元,
14
右前防撞单元

具体实施方式
[0021]为了使得本技术的目的

技术方案和优点更为明显,下面将参照附图详细描述根据本技术的示例实施例

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技术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本技术的全部实施例,应理解,本技术不受这里描述的示例实施例的限制

基于本技术中描述的本技术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应落入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

[0022]在下文的描述中,给出了大量具体的细节以便提供对本技术更为彻底的理解

然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而易见的是,本技术可以无需一个或多个这些细节而得以实施

在其他的例子中,为了避免与本技术发生混淆,对于本领域公知的一些技术特征未进行描述

[0023]应当理解的是,本技术能够以不同形式实施,而不应当解释为局限于这里提
出的实施例

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将使公开彻底和完全,并且将本技术的范围完全地传递给本领域技术人员

[0024]在此使用的术语的目的仅在于描述具体实施例并且不作为本技术的限制

在此使用时,单数形式的“一”、“一个”和“所述
/
该”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除非上下文清楚指出另外的方式

还应明白术语“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
基于视频识别的起重机可控音量报警装置,包括起重机,所述起重机包括行走机构

门腿

承轨梁

小车架

司机室,所述门腿安装于所述行走机构上,所述承轨梁安装在所述门腿上,所述小车架架设在所述承轨梁上,所述司机室悬挂于所述小车架上,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装置包括多套防撞单元以及控制器,所述防撞单元均包括激光扫描仪

声光报警器

智能摄像机,所述激光扫描仪

声光报警器

智能摄像机均与所述控制器信号相连,所述控制器通过工业控制总线与起重机控制主机信号相连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视频识别的起重机可控音量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套防撞单元包括左前防撞单元

左后防撞单元

右前防撞单元

右后防撞单元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视频识别的起重机可控音量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张旭富邱远瞻王勇王楷阳钟嘉鸣郑汉城杨杰涛林俊义张炜楠吴灵东吴伟洲林舜扬
申请(专利权)人: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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