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基于物联网设备的交通综合执法研判系统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非营运车辆研判
,具体为基于物联网设备的交通综合执法研判系统。
技术介绍
[0002]在日常交通执法中,需要对车辆进行营运或非营运的判别,非营运车辆是指从事非营业性运输的车辆。
[0003]公开号为CN108389397A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基于卡口数据辨别非法营运车辆的方法,主要通过卡口数据取得的全路网车辆的过车记录,并通过每个车辆的过车数据计算并得到相应车辆的运行特征。并将该运行特征输入至非法营运车辆识别模型中,从而根据相应的输出值来判断该车辆是否是非法营运车辆。采用上述方法识别非法营运车辆准确度高且覆盖面广,可检测全路网中任一车辆,从而帮助车辆监管部门依法扣留非常营运车辆以保障乘客切身利益的目的,上述专利虽然解决车辆研判的问题,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1.没有对车辆的详细信息进行核查,并且没有根据车辆的通行轨迹判别是否存在非营运的判别,从而造成在进行初期判别时研判数据不精准。
[0004]2.当对非营运车辆数据进行研判后,对数据进行传输时,由于没有对数据的类型进行区分,造成数据无法聚类存储后期数据调取不便捷,以及数据在传输时,没有对通信信道进行设置,从而导致数据传输的稳定性不佳。
技术实现思路
[0005]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基于物联网设备的交通综合执法研判系统,非营运车辆类别区分模块中对非营运车辆的详细判别,可以精准的判断车辆是否在辖区管辖区域内、车辆的记载信息是否与行驶的车辆信息吻合、装载车辆是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基于物联网设备的交通综合执法研判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车辆数据采集单元,用于:根据高速通行站内的摄像装置,将车辆的牌照信息和车辆的车身信息进行拍摄,并将拍摄的信息进行传输;车辆采集数据验证单元,用于:基于车辆数据采集单元中传输的车辆拍摄信息,将车辆拍摄信息与交通运输管理单元进行数据交互,通过交通运输管理单元将车辆拍摄的信息进行信息验证;其中,信息验证用于验证车辆的是否能进行正常的营运,将正常营运车辆进行数据剔除,剔除完成后保留下非营运车辆数据;非营运车辆数据判别单元,用于:基于车辆采集数据验证单元中的非营运车辆数据,将非营运车辆数据进行具体判别,判别非营运车辆中存有非正常数据的类别和数量;车辆嫌疑指数数据统计单元,用于:基于非营运车辆数据判别单元中对非营运车辆的判别,根据判别车辆不合格数据的数量,通过数量的多和少,将车辆的嫌疑指数进行统计,其中,不合格数量越多,车辆的嫌疑指数越高,不合格数量越少车辆的嫌疑指数越低;统计数据缓存单元,用于:基于车辆嫌疑指数数据统计单元中统计的车辆嫌疑指数数据,将数据进行缓存,并根据不同的嫌疑指数以及不同类型的数据,分别将数据进行聚类缓存;嫌疑车辆指令发送单元,用于:基于统计数据缓存单元中不同类型的嫌疑数据,其中,交通运输管理单元与不同类型的嫌疑数据进行数据交互,并且嫌疑数据指数高的数据,根据交通运输管理单元中车辆注册人员的联系方式进行电话提示,同时以短信的形式将嫌疑数据的类型进行文字编辑发送,嫌疑数据指数低的数据,根据交通运输管理单元中车辆行驶人员的联系方式,将嫌疑数据的类型以短信的形式进行文字编辑发送;交通运输管理单元,用于:基于车辆采集数据验证单元中传输来的车辆拍照信息与车辆车身信息与数据库中的信息进行信息核查,并且,根据嫌疑车辆指令发送单元中传输的信息,通过数据库调取嫌疑车辆注册人员的联系信息。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物联网设备的交通综合执法研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非营运车辆数据判别单元,包括:非营运车辆类别区分模块,用于:根据非营运车辆数据中车辆的拍照信息,判别非营运车辆的辖区管辖区域;根据非营运车辆数据中车辆的注册信息,判别车辆的记载信息是否与行驶的车辆信息吻合;根据非营运车辆数据中车辆的装载物信息,判别装载车辆是否具有危险品装载证明;根据非营运车辆数据中客车的营运数据,判别客车车辆是否超出营运范围。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物联网设备的交通综合执法研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嫌疑指数通过如下步骤计算:
步骤1:将非营运车辆数据划分为嫌疑数据和身份数据,并构建相关矩阵;其中,嫌疑数据为装载物危险性品装载数据;身份数据为拍照数据和注册数据;;其中,为相关矩阵;表示非营运车辆数据在第种身份数据下身份特征和第种嫌疑数据下嫌疑特征的相关性;种嫌疑数据下嫌疑特征的相关性;,表示身份数据的总数;表示身份数据的总数;,表示嫌疑数据的总数;,均为正整数;步骤2:根据相关矩阵,分别计算非营运车辆数据的数据可靠度和风险权重;其中,数据可靠度为:;风险权重为:;步骤3:根据非营运车辆数据的数据可靠度和风险权重,计算每个非营运车辆数据的风险系数:;其中,表示非营运车辆数据在第种身份数据下和第种嫌疑数据下的风险系数;表示第级风险因素的判定因子;级风险因素的判定因子;,表示风险因素的判定因子的总数;步骤4:预先设定风险系数对应的车辆嫌疑指数,根据风险系数,确定对应的车辆嫌疑指数。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物联网设备的交通综合执法研判系统,其特征在于...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王雪松,韩松,张进,濮荣,曹仁伟,左兆艮,程亮,顾龙超,朱继,徐立,
申请(专利权)人:南京观为智慧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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