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用于运行机动车的方法、控制设备、机动车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运行机动车的方法,该机动车具有制动系统,该制动系统一方面具有带有可控制的压力产生器和可与压力产生器液压连接的摩擦制动器的液压制动装置,并且另一方面具有电机,其中为了使机动车减速电机可以以发电机方式运行;并且具有行驶踏板和制动踏板,其中通过操纵制动踏板并且至少通过松开行驶踏板,即通过不操纵行驶踏板或将行驶踏板引入到未操纵的初始位置中,分别可以要求制动系统的减速力矩,并且其中制动装置根据通过行驶踏板要求的第一减速力矩和通过制动踏板要求的第二减速力矩被控制为,使得在电机的可预设的极限转速以上的行驶速度中,要求的总减速力矩——其尤其对应于由第一和第二减速力矩构成的总和——仅通过电机实现,并且在低于极限转速的情况下,即通过减速过程使转速下降到极限转速以下,要求的总减速力矩通过控制压力产生器从电机传输到制动装置。
[0002]此外,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计算机程序、一种机器可读的数据载体和一种控制设备。
技术介绍
[0003]开篇所提到的类型的方法已经从现有技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用于运行机动车(1)的方法,所述机动车具有制动系统(2),该制动系统具有液压制动装置和电机(3),液压制动装置带有能控制的压力产生器(13)和至少一个能与压力产生器(13)液压连接的摩擦制动器(7),其中为了使机动车(1)减速,电机(3)能够以发电机方式运行;并且具有行驶踏板(14)和制动踏板(4),其中通过操纵制动踏板(4)并通过松开行驶踏板(14)能够要求制动系统(2)的减速力矩;并且其中制动系统(1)根据由行驶踏板(14)要求的第一减速力矩和由制动踏板(4)要求的第二减速力矩被控制为,使得在转速高于电机(3)的能预设的极限转速的情况下,要求的总减速力矩仅由电机(3)实现,并且在低于极限转速的情况下,所要求的总减速力矩通过控制压力产生器(13)而从电机(3)传输到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在高于极限转速的情况下,根据由制动踏板(4)要求的第二减速力矩减小由行驶踏板(14)要求的第一减速力矩。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一减速力矩通过能预设的偏置值减小。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一减速力矩连续减小。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与第二减速力矩的增大相对应地减小第一减速力矩。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只有当通过操纵制动踏板而激活制动系统(2)的真空制动力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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