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活方法及灭活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38019672 阅读:7 留言:0更新日期:2023-06-30 10:46
降低人与人之间的有害的微生物、病毒的感染的风险,并有效地进行环境杀菌。一种灭活方法,在存在人的特定空间内放射将微生物和/或病毒灭活的波长范围的光而将存在于该空间内的微生物和/或病毒灭活,包括:检测步骤,检测存在于被照射光的照射空间内的人;取得步骤,取得在从规定的基准时间点到当前时间点为止的期间向检测到的人照射的光的照射量的累积值即累积照射量;决定步骤,将处于所述波长范围的光的照射量的容许极限值(TLV)与累积照射量进行比较而决定容许最大照射量,所述容许最大照射量是在照射空间内被容许的光的最大照射量;以及照射步骤,控制放射光的光源,以容许最大照射量为上限,向照射空间内照射所述光。向照射空间内照射所述光。向照射空间内照射所述光。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灭活方法及灭活系统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将有害的微生物、病毒灭活的灭活方法及灭活系统。

技术介绍

[0002]医疗设施、学校、政府机关、剧场、酒店、餐饮店等人频繁地聚集或进出的设施处于细菌、霉菌等微生物容易繁殖且病毒容易蔓延的环境。特别是,在上述设施中的狭窄的空间(病房、厕所、电梯内等封闭空间)、人密集那样的空间中,这样的倾向显著。
[0003]例如,对于有害且感染性高的微生物、病毒,感染了该病毒等的人进出设施内的规定的空间,由此在该空间中的地板、墙壁等的表面上增殖,或者在该空间内悬浮。因此,病毒等会感染进入该空间的下一个人,根据情况的不同,有时感染症会在设施内蔓延。
[0004]为了改善以上那样的状况,在人(根据情况的不同有时为动物)聚集或进出的设施中,寻求对上述那样的有害的微生物(例如感染性微生物)进行消毒或将病毒灭活的措施。
[0005]关于地板、墙壁等包围上述空间的表面,例如,进行由作业员散布酒精等消毒剂、用浸有消毒剂的布等擦拭、或者照射杀菌紫外线等除污作业。另外,关于在空间内悬浮的微生物、病毒等,例如进行基于紫外线照射的杀菌、灭活。
[0006]在专利文献1中,作为对密闭室进行除污的除污装置,公开了一种在没有使用者时对除污对象空间照射紫外线(UVC光)来对该空间进行杀菌的装置。
[0007]在此,紫外线根据其波长而对人、动物的细胞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假定向人照射了紫外线那样的情况,对相对于人的紫外线照射量设定了容许极限值。
[0008]另外,近年来,还提出了一种预测相对于自然光所包含的紫外线的暴露量、今后的暴露量的系统。
[0009]在专利文献2中,公开了一种将位置信息和各位置处的环境信息(紫外线量)建立对应并根据个人的移动等行动信息、位置信息及环境信息来预测个人的紫外线的至今的暴露量、今后的暴露量的暴露量推定系统。通过该系统,个人能够实现紫外线暴露的防止、预防对策。即,即使是自然光所包含的紫外线也想要尽可能减小暴露量这样的个人的意识也提高。
[0010]现有技术文献
[0011]专利文献
[0012]专利文献1:日本特表2017

528258号公报
[0013]专利文献2:日本专利第5524741号公报

技术实现思路

[0014]专利技术所要解决的课题
[0015]在上述专利文献1所记载的技术中,在人从除污对象空间退出之后,对包围该空间的表面、空间内的环境表面进行除污。
[0016]然而,为了避免病毒从感染了有害的病毒的感染者感染其他人,需要在感染者所
进入的空间内对感染者所移动的区域、感染者所接触的环境表面更重点地进行除污作业。然而,进入到上述空间的人是否感染了有害的病毒很少会在进入空间时判明,大多在之后判明感染。
[0017]另外,感染者接触或来自感染者的飞沫附着的场所也有时是没有想到(预想不到)的场所。
[0018]因此,难以追踪感染者移动的区域、接触到的环境表面等而适当地进行除污作业。
[0019]另外,如上所述,对相对于人的紫外线照射量设定了容许极限值,也存在个人的意识相对于自然光所包含的紫外线的暴露量也变高的趋势,在进行基于紫外线照射的杀菌、灭活的情况下,从紫外线照射装置放出的紫外线的强度大多为低值且设定为恒定,以便万一来自紫外线照射装置的紫外线照射到人也安全。
[0020]因此,在利用紫外线照射进行微生物、病毒的杀菌、灭活的情况下,效率不太高。
[0021]因此,本专利技术的课题在于提供一种能够降低人与人之间的有害的微生物、病毒的感染的风险并有效地进行环境杀菌的灭活方法及灭活系统。
[0022]用于解决课题的手段
[0023]为了解决上述课题,本专利技术的灭活方法的一个方式是一种灭活方法,在存在人的特定空间内放射将微生物和/或病毒灭活的波长范围的光,将存在于该空间内的微生物和/或病毒灭活,所述灭活方法包括:检测步骤,检测存在于被照射所述光的照射空间内的人;取得步骤,取得在从规定的基准时间点到当前时间点为止的期间向所述检测到的人照射的所述光的照射量的累积值即累积照射量;决定步骤,将处于所述波长范围的所述光的照射量的容许极限值(TLV:Threshold Limit Value)与所述累积照射量进行比较而决定容许最大照射量,所述容许最大照射量是在所述照射空间内被容许的所述光的最大照射量;以及照射步骤,控制放射所述光的光源,以所述容许最大照射量为上限,向所述照射空间内照射所述光。
[0024]由此,能够根据存在于照射空间的人到当前时间点为止所暴露的累积照射量,控制该照射空间中的照射量。将容许极限值(TLV)与上述累积照射量进行比较来决定容许最大照射量,并以该容许最大照射量为上限来照射光,因此能够实现相对于存在于照射空间的人安全并且有效的灭活。例如,如果照射光直至达到所决定的容许最大照射量,则能够实现获得最大限度的效果的环境杀菌。
[0025]另外,在上述灭活方法中,也可以是,所述光是处于200nm~240nm的波长范围的紫外线。
[0026]在该情况下,能够使用对人、动物的细胞的不良影响少的光而有效地进行杀菌、灭活。
[0027]而且,在上述灭活方法中,也可以是,当在所述检测步骤中检测到多个人的情况下,在所述取得步骤中,分别取得存在于所述照射空间内的所述多个人的所述累积照射量,在所述决定步骤中,将从所述容许极限值减去所述多个人的所述累积照射量中的最大的所述累积照射量而得到的量决定为所述容许最大照射量。
[0028]在该情况下,在行动模式不同的多个人存在于同一照射空间的情况下,能够使灭活效果最大化,并且能够对各人安全地进行光照射。
[0029]另外,在上述灭活方法中,也可以是,在检测到人相对于所述照射空间的进出的定
时,进行所述取得步骤中的所述累积照射量的取得以及所述决定步骤中的所述容许最大照射量的决定。
[0030]在该情况下,例如即使在照射空间内的人更换的情况下,也能够实现与存在于该照射空间的人相匹配的适当的照射量控制。
[0031]而且,在上述灭活方法中,在所述照射步骤中,也可以以所述光的照射量不超过所述容许最大照射量的方式控制所述光的照度,也可以以所述光的照射量不超过所述容许最大照射量的方式控制所述光的照射时间。
[0032]在该情况下,能够以光的照射量不超过容许最大照射量的方式适当地进行控制。
[0033]另外,本专利技术的灭活系统的一个方式是一种灭活系统,在存在人的特定空间内放射光,将存在于该空间内的微生物和/或病毒灭活,所述灭活系统在所述特定空间内具备至少1个光照射装置,该光照射装置具备:光照射单元,具备放射将微生物和/或病毒灭活的波长范围的光的光源;以及控制部,控制由所述光源进行的所述光的照射。所述控制部具有:检测部,检测存在于被照射来自所述光源的所述光的照射空间内的人;取得部,取得在从规定的基准时间点到当前时间点为止的期间向由所述检测部检测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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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一种灭活方法,在存在人的特定空间内放射将微生物和/或病毒灭活的波长范围的光而将存在于该空间内的微生物和/或病毒灭活,其特征在于,包括:检测步骤,检测存在于被照射所述光的照射空间内的人;取得步骤,取得在从规定的基准时间点到当前时间点为止的期间向所述检测到的人照射的所述光的照射量的累积值即累积照射量;决定步骤,将处于所述波长范围的所述光的照射量的容许极限值(TLV:Threshold Limit Value)与所述累积照射量进行比较而决定容许最大照射量,所述容许最大照射量是在所述照射空间内被容许的所述光的最大照射量;以及照射步骤,控制放射所述光的光源,以所述容许最大照射量为上限,向所述照射空间内照射所述光。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灭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是处于200nm~240nm的波长范围的紫外线。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灭活方法,其特征在于,当在所述检测步骤中检测到多个人的情况下,在所述取得步骤中,分别取得存在于所述照射空间内的所述多个人的所述累积照射量,在所述决定步骤中,将从所述容许极限值减去所述多个人的所述累积照射量中的最大的所述累积照射量而得到的量决定为所述容许最大照射量。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灭活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检测到人相对于所述照射空间的进出的定时,进行所述取得步骤中的所述累积照射量的取得以及所述决定步骤中的所述容许最大照射量的决定。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灭活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照射步骤中,以所述光的照射量不超过所述容许最大照射量的方式控制所述光的照度。6.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灭活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照射步骤中,以所述光的照射量不超过所述容许最大照射量的方式控制所述光的照射时间。7.一种灭活系统,在存在人的特定空间内放射光而将存在于该空间内的微生物和/或病毒灭活,其特征在于,所述灭活系统在所述特定空间内具备至少1个光照射装置,该光照射装置具备:光照射单元,具备放射将微生物和/或病毒灭活的波长范围的光的光源;以及控制部,控制由所述光源进行的所述光的照射,所述控制部具有:检测部,检测存在于被照射来自所述光源的所述光的照射空间内的人;取得部,取得在从规定的基准时间点到当前时间点为止的期间向由所述检测部检测到的人照射的所述光的照射量的累积值即累积照射量;以及决定部,将处于所述波长范围的所述光的照射量的容许极限值(TLV:Threshold Limit Value)与由所述取得部取得的累积照射量进行比较而决定容许最大照射量,所述容许最大照射量是在所述照射空间内被容许的所述光的最大照射量,
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光源,以由所述决定部决定的所述容许最大照射量为上限,向所述照射空间内照射所述光。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灭活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是处于200nm~240nm的波长范围的紫外线。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灭活系统,其特征在于,在由所述检测部检测到多个人的情况下,所述取得部分别取得存在于所述照射空间内的所述多个人的所述累积照射量,所述决定部将从所述容许极限值减去由所述取得部取得的所述多个人的所述累积照射量中的最大的所述累积照射量而得到的量决定为所述容许最大照射量。10.根据权利要求7~9中任一项所述的灭活系统,其特征在于,在由所述检测部检测到人相对于所述照射空间的进出的定时,进行由所述取得部进行的所述累积照射量的取得以及由所述决定部进行的所述容许最大照射量的决定。11.根据权利要求7~10中任一项所述的灭活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部以所述光的照射量不超过所述容许最大照射量的方式控制所述光的照度。12.根据权利要求7~10中任一项所述的灭活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部以所述光的照射量不超过所述容许最大照射量的方式控制所述光的照射时间。13.根据权利要求7~12中任一项所述的灭活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灭活系统还具备记录装置,该记录装置由在所述特定空间内移动的人携带并记录该人的从所述基准时间点到当前时间点为止的期间的所述累积照射量,所述取得部从由所述检测部检测到的人所携带的所述记录装置取得所述累积...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大桥广行铃木信二
申请(专利权)人:优志旺电机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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