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基板以及显示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35974792 阅读:12 留言:0更新日期:2022-12-17 22:42
一种显示基板以及显示装置。显示基板包括第一显示区和第二显示区。第一显示区包括第一发光单元组和与第一发光单元组连接的第一像素电路组,第二显示区包括第二发光单元组和与第二发光单元组连接的第二像素电路组,发光单元组包括多个不同颜色发光单元。第一显示区中,沿与第一方向相交的第二方向排列的一行发光单元包括N种不同颜色的发光单元;第二显示区中,沿第二方向排列的一行发光单元包括M种不同颜色的发光单元,N大于M,且N和M均为不小于1的正整数。通过将第一显示区的一行发光单元中不同颜色发光单元的数量与第二显示区的一行发光单元中不同颜色发光单元的数量设置的不同,有利于调节显示基板的显示效果。有利于调节显示基板的显示效果。有利于调节显示基板的显示效果。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显示基板以及显示装置


[0001]本公开至少一个实施例涉及一种显示基板以及显示装置。

技术介绍

[0002]随着人们对显示产品视觉效果的不断追求,窄边框甚至全屏显示成为当前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显示产品发展的新趋势。随着许多手机的屏占比逐步稳定提高,全面屏已经成为了当下的潮流趋势。前置摄像头是设计全面屏的关键,为了达到更高的屏占比,陆续出现了具有刘海屏、水滴屏、挖孔屏等屏幕的显示产品,这几种全面屏形态通过牺牲手机外观而提高了屏占比。由此,近年来在全面屏趋势下,集成屏下摄像头的柔性屏,解决了传统全面屏显示挖孔痛点,较高的屏占比为用户带来全新视觉体验。

技术实现思路

[0003]本公开的至少一实施例提供一种显示基板以及显示装置。
[0004]本公开的至少一实施例提供一种显示基板,包括:第一显示区和第二显示区。所述第一显示区的至少部分位于所述第二显示区在第一方向上的一侧,所述第一显示区包括多个第一发光单元组和与所述多个第一发光单元组连接的多个第一像素电路组,所述第二显示区包括多个第二发光单元组和与所述多个第二发光单元组连接的多个第二像素电路组,各发光单元组包括多个不同颜色发光单元。所述第一显示区中,沿与所述第一方向相交的第二方向排列的一行发光单元包括N种不同颜色的发光单元;所述第二显示区中,沿所述第二方向排列的一行发光单元包括M种不同颜色的发光单元,N大于M,且N和M均为不小于1的正整数。
[0005]例如,所述第一显示区中,沿所述第二方向排列的一行发光单元包括三种不同颜色的发光单元;所述第二显示区中,沿所述第二方向排列的一行发光单元包括一种颜色发光单元或者两种不同颜色发光单元,所述两种不同颜色发光单元沿所述第二方向交替排列。
[0006]例如,所述第一显示区中,沿所述第二方向排列的一行发光单元包括依次重复排列的第一颜色发光单元、第二颜色发光单元以及第三颜色发光单元;所述第二显示区中,沿所述第二方向排列的一行发光单元包括一行第三颜色发光单元、一行第二颜色发光单元或者一行交替排列的第一颜色发光单元和第二颜色发光单元。
[0007]例如,显示基板还包括:第三显示区,所述第一显示区位于所述第三显示区的至少一侧,且所述第二显示区的至少部分位于所述第一显示区和所述第三显示区之间。所述第三显示区包括多个第三发光单元组,与所述多个第三发光单元组连接的多个第三像素电路组位于所述第三显示区以外的区域。
[0008]例如,所述多个第一像素电路组包括多个第一像素电路,所述多个第二像素电路组包括多个第二像素电路,所述多个第一像素电路的密度为第一密度,所述多个第二像素电路的密度为第二密度,所述第一密度不小于所述第二密度。
[0009]例如,所述第一显示区中的所述多个第一发光单元组的密度为第三密度,所述第二显示区中的所述多个第二发光单元组的密度为第四密度,所述第三密度大于所述第四密度;所述第三显示区中的所述多个第三发光单元组的密度为第五密度,所述第三密度和所述第四密度均大于所述第五密度。
[0010]例如,各第一发光单元组、各第二发光单元组和各第三发光单元组均包括一个第一颜色发光单元、一个第二颜色发光单元对以及一个第三颜色发光单元,所述第一颜色发光单元和所述第三颜色发光单元位于不同行,所述第二颜色发光单元对的至少之一与所述第一颜色发光单元沿所述第二方向排列。
[0011]例如,与所述第一发光单元组相邻的至少一个所述第二发光单元组中,所述第二颜色发光单元对的两个发光区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距离为第一距离,所述至少一个所述第二发光单元组的所述第二颜色发光单元对中靠近所述第一发光单元组的一个第二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和与该发光区紧邻且位于所述第一发光单元组中的所述第二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距离为第二距离,所述第一距离大于所述第二距离。
[0012]例如,所述第一距离大于所述第二发光单元组中所述第三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尺寸。
[0013]例如,所述至少一个所述第二发光单元组中,所述第二颜色发光单元对之一与所述第一颜色发光单元位于同一行,所述第二颜色发光单元对的另一个与所述第一发光单元组中的所述第一颜色发光单元位于同一行。
[0014]例如,所述第三发光单元组中各第一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的面积与所述第一发光单元组中各第一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的面积之比为1.1~2.5,所述第三发光单元组中各第二颜色发光单元对的发光区的面积与所述第一发光单元组中各第二颜色发光单元对的发光区的面积之比为1.1~2.5,所述第三发光单元组中各第三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的面积与所述第一发光单元组中各第三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的面积之比为1.1~2.5。
[0015]例如,所述多个第二发光单元组包括沿所述第二方向交替排列的第一子发光单元组和第二子发光单元组,与所述多个第二发光单元组相邻的至少一个第三发光单元组与所述第二子发光单元组位于同一列;至少一个所述第一发光单元组中,所述第一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和与其紧邻的所述第二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之间的距离为第三距离;至少一个所述第一子发光单元组中,所述第一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和与其紧邻的所述第二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之间的距离为第四距离;至少一个所述第二子发光单元组中,所述第一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和与其紧邻的所述第二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之间的距离为第五距离,所述第五距离大于所述第四距离,所述第四距离大于所述第三距离。
[0016]例如,所述第一子发光单元组中,至少一个所述第二颜色发光单元对的两个发光区中沿所述第一方向延伸的两条中心线之间的距离为第六距离;至少一个所述第二子发光单元组中,所述第二颜色发光单元对的两个发光区中沿所述第一方向延伸的两条中心线之间的距离为第七距离,所述第七距离大于所述第六距离。
[0017]例如,所述第一子发光单元组中,至少一个所述第一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中沿所述第一方向延伸的中心线和与该第一颜色发光单元位于不同行的所述第二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中沿所述第一方向延伸的中心线之间的距离为第八距离;至少一个所述第二子发光单元组中,所述第一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中沿所述第一方向延伸的中心线和与该第
一颜色发光单元位于不同行的所述第二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中沿所述第一方向延伸的中心线之间的距离为第九距离,所述第九距离与所述第八距离的比例为0.8~1.2。
[0018]例如,至少一个所述第一发光单元组和至少一个所述第二发光单元组中,所述第一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的形状大致相同且面积大致相等;所述第一发光单元组和所述第二发光单元组中,所述第三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的形状大致相同且面积大致相等。
[0019]例如,至少一个所述第一发光单元组中,所述第一颜色发光单元和所述第三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的形状包括六边形,所述第二颜色发光单元对中各第二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的形状包括五边形。
[0020]例如,至少一个所述第一发光单元组和至少一个所述第三发光单元组中,发出相同颜色光的发光单元的发光区的形状不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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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显示基板,包括:第一显示区和第二显示区,其中,所述第一显示区的至少部分位于所述第二显示区在第一方向上的一侧,所述第一显示区包括多个第一发光单元组和与所述多个第一发光单元组连接的多个第一像素电路组,所述第二显示区包括多个第二发光单元组和与所述多个第二发光单元组连接的多个第二像素电路组,各发光单元组包括多个不同颜色发光单元,其中,所述第一显示区中,沿与所述第一方向相交的第二方向排列的一行发光单元包括N种不同颜色的发光单元;所述第二显示区中,沿所述第二方向排列的一行发光单元包括M种不同颜色的发光单元,N大于M,且N和M均为不小于1的正整数。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基板,其中,所述第一显示区中,沿所述第二方向排列的一行发光单元包括三种不同颜色的发光单元;所述第二显示区中,沿所述第二方向排列的一行发光单元包括一种颜色发光单元或者两种不同颜色发光单元,所述两种不同颜色发光单元沿所述第二方向交替排列。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基板,其中,所述第一显示区中,沿所述第二方向排列的一行发光单元包括依次重复排列的第一颜色发光单元、第二颜色发光单元以及第三颜色发光单元;所述第二显示区中,沿所述第二方向排列的一行发光单元包括一行第三颜色发光单元、一行第二颜色发光单元或者一行交替排列的第一颜色发光单元和第二颜色发光单元。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示基板,还包括:第三显示区,所述第一显示区位于所述第三显示区的至少一侧,且所述第二显示区的至少部分位于所述第一显示区和所述第三显示区之间,其中,所述第三显示区包括多个第三发光单元组,与所述多个第三发光单元组连接的多个第三像素电路组位于所述第三显示区以外的区域。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基板,其中,所述多个第一像素电路组包括多个第一像素电路,所述多个第二像素电路组包括多个第二像素电路,所述多个第一像素电路的密度为第一密度,所述多个第二像素电路的密度为第二密度,所述第一密度不小于所述第二密度。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基板,其中,所述第一显示区中的所述多个第一发光单元组的密度为第三密度,所述第二显示区中的所述多个第二发光单元组的密度为第四密度,所述第三密度大于所述第四密度;所述第三显示区中的所述多个第三发光单元组的密度为第五密度,所述第三密度和所述第四密度均大于所述第五密度。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基板,其中,各第一发光单元组、各第二发光单元组和各第三发光单元组均包括一个第一颜色发光单元、一个第二颜色发光单元对以及一个第三颜色发光单元,所述第一颜色发光单元和所述第三颜色发光单元位于不同行,所述第二颜色发光单元对的至少之一与所述第一颜色发光单元沿所述第二方向排列。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基板,其中,与所述第一发光单元组相邻的至少一个所述第二发光单元组中,所述第二颜色发光单元对的两个发光区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距离为第一距离,所述至少一个所述第二发光单元组的所述第二颜色发光单元对中靠近所述第一发光单元组的一个第二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和与该发光区紧邻且位于所述第一发光单元组中的所述第二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距离为第二距离,所述第一距
离大于所述第二距离。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基板,其中,所述第一距离大于所述第二发光单元组中所述第三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尺寸。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基板,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所述第二发光单元组中,所述第二颜色发光单元对之一与所述第一颜色发光单元位于同一行,所述第二颜色发光单元对的另一个与所述第一发光单元组中的所述第一颜色发光单元位于同一行。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基板,其中,所述第三发光单元组中各第一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的面积与所述第一发光单元组中各第一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的面积之比为1.1~2.5,所述第三发光单元组中各第二颜色发光单元对的发光区的面积与所述第一发光单元组中各第二颜色发光单元对的发光区的面积之比为1.1~2.5,所述第三发光单元组中各第三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的面积与所述第一发光单元组中各第三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的面积之比为1.1~2.5。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基板,其中,所述多个第二发光单元组包括沿所述第二方向交替排列的第一子发光单元组和第二子发光单元组,与所述多个第二发光单元组相邻的至少一个第三发光单元组与所述第二子发光单元组位于同一列;至少一个所述第一发光单元组中,所述第一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和与其紧邻的所述第二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之间的距离为第三距离;至少一个所述第一子发光单元组中,所述第一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和与其紧邻的所述第二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之间的距离为第四距离;至少一个所述第二子发光单元组中,所述第一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和与其紧邻的所述第二颜色发光单元的发光区之间的距离为第五距离,所述第五距离大于所述第四距离,所述第四距离大于所述第三距离。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显示基板,其中,至少一个所述第一子发光单元组中,所述第二颜色发光单元对的两个发光区中沿所述第一方向延伸的两条中心线之间的距离为第六距离;至少一个所述第二子发光单元组中,所述第二颜色发光单元对的两个发光区中沿所述第一方向延伸的两条中心线之间的距离为第七距离,所述第七距离大于所述第六距离。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显示基板,其中,至少一个所述第一子发光单元组中,所述第一颜色发光单...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肖星亮黄耀曾超任星
申请(专利权)人: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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