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治污设备用电数据的预警分析方法和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35653183 阅读:14 留言:0更新日期:2022-11-19 16:49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基于治污设备用电数据的预警分析方法和系统,根据企业治污设备的用电数据和企业治污类型,提出实现企业是否治污正常的实时监控,其无需针对每个企业的每个设备都配置不同的污染物检测设备,构建成本低、结构简单,相较于传统方法需要在一个企业配置几十个检测设备的方案,该方案仅仅需配置数个电力采集装置或从电力系统中直接调用获取;其将连续性治污企业和间隙性治污企业区分开来,给予不同的判定规则,更有针对性也更具准确性;其三,其监控污染物提升设备和除污设备二者的用电数据,能保障企业做出了实质的除污措施,避免企业仅开启提升设备而作弊的现象,使环保监管执法更加智慧、精准、高效,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战。战。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基于治污设备用电数据的预警分析方法和系统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环保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关联用电数据和治污是否正常的判断方法。

技术介绍

[0002]近年来,环保意识不断提高,也加大了对企业的环保监管和治理,但因企业数量众多、类型复杂、监察执法力量不足等原因,通常只能进行粗放式监管,如不定期的突击检查、按计划定时检查、根据投诉情况检查等,无法做到实时监管和准确监管。
[0003]在此情况下,现有技术中一是:在每个企业设置检测设备,以实时准确监控硫、铊、一氧化碳等污染物的排放,但是该方式需要针对每个企业的诸多设备,以及不同的污染物都配置专门的检测设备,对于每个企业可能需要布置几十个检测设备,因此不仅形式复杂、成本很高,而且监测难度大,计算量复杂,甚至存在企业私卸相关设备,出现监管漏洞的情况;二是:出现了一些将污染物排放与企业电量关联的新思路,其只需要获取企业电量规律,来分析企业的污染物排放。
[0004]因此,如何减小将污染物排放与企业电量关联这个新思路的监管漏洞,是当前环保领域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0005]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基于治污设备用电数据的预警分析方法,包括:
[0006]S1:获取企业治污设备的用电数据;所述治污设备,包括污染物提升设备和除污设备;
[0007]S2:获取企业治污类型,为连续性治污企业或间歇性治污企业;
[0008]S3:若企业为连续性治污企业,则根据治污设备的用电数据,直接判断在污染物提升设备运行时,除污设备是否关联运行;若是则判定治污正常,不发出治污预警信号;若否则判定治污异常,发出治污预警信号;
[0009]S4:若企业为间歇性治污企业,则设定污染物提升设备考核周期和除污设备考核周期,根据治污设备的用电数据,统计当前考核周期内污染物提升设备运行的累积时长和除污设备运行的累积时长;根据当前考核周期内污染物提升设备运行的累积时长和除污设备运行的累积时长,判断在污染物提升设备运行时,除污设备是否关联运行;若是则判定治污正常,不发出治污预警信号;若否则判定治污异常,发出治污预警信号。
[0010]进一步地,用电数据,包括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电量最大需量、发生时间、电压总谐波畸变率、电流总谐波畸变率、谐波电压、谐波电流等参数中的一个或多个。
[0011]进一步地,步骤S3,具体为:确定污染物提升设备启动时间,判断除污设备是否在最大开课延时时长内启动,若是则正常;若否则异常。
[0012]进一步地,步骤S4,具体为:
[0013]设定污染物提升设备考核周期为A,除污设备考核周期为B,当前考核周期内污染物提升设备运行的累积时长为C,除污设备运行的累积时长为D;
[0014]判断C是否小于A;
[0015]若C小于A,则计算B

D和A

C,判断B

D是否超过A

C,若否则判定治污正常,不发出治污预警信号;若是则判定治污异常,发出治污预警信号;
[0016]若C不小于A,则判断D是否小于B,若不小于则正常,不发出治污预警信号;若小于则判定治污异常,发出治污预警信号。
[0017]进一步地,还包括:
[0018]根据用电数据,计算昼夜用电数据不平衡度,判断不平衡度是否超过设定阈值,若否则判定治污正常,不发出治污预警信号;若是则判定治污异常,发出治污预警信号。
[0019]进一步地,还包括:
[0020]在治污异常时,根据治污设备的用电数据,判断治污异常类型。
[0021]进一步地,治污异常类型,包括:运行异常、限产违规、停产违规、数据获取终端异常。
[0022]另一方面,本专利技术还提供一种基于治污设备用电数据的预警分析系统,用于上述任意的预警分析方法,包括:
[0023]第一获取装置,用于获取企业治污设备的用电数据;
[0024]第二获取装置,用于获取企业治污类型,为连续性治污企业或间歇性治污企业;
[0025]判断装置,根据企业治污设备的用电数据和企业治污类型,判断企业治污时正常或异常;
[0026]输出装置,在治污正常时,不发出治污预警信号,在治污异常时,发出治污预警信号。
[0027]进一步地,第一获取装置,为通讯装置,用于调用用电数据;或为监控装置,用于采集用电数据。
[0028]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基于治污设备用电数据的预警分析方法和系统,根据企业治污设备的用电数据和企业治污类型,提出实现企业是否治污正常的实时监控,实现环保监管由“被动响应”转变为“主动介入”。其一,其无需针对每个企业的每个设备都配置不同的污染物检测设备,构建成本低、结构简单,相较于传统方法需要在一个企业配置几十个检测设备的方案,该方案仅仅需配置数个电力采集装置或从电力系统中直接调用获取;其二,其将连续性治污企业和间隙性治污企业区分开来,给予不同的判定规则,更有针对性也更具准确性;其三,其监控污染物提升设备和除污设备二者的用电数据,能保障企业做出了实质的除污措施,避免企业仅开启提升设备而作弊的现象。将“生态环境+电力大数据”智慧监管系统作为政企联系紧密、深度融合、协作促进的电力示范性工程,充分发挥电力大数据优势,使环保监管执法更加智慧、精准、高效,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附图说明
[0029]图1为本专利技术基于治污设备用电数据的预警分析方法的一个实施例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30]如图1所示,给出了一种基于治污设备用电数据的预警分析方法,包括:
[0031]S1:获取企业治污设备的用电数据;所述治污设备,包括污染物提升设备和除污设备;具体的,该企业治污设备的用电数据,可选但不仅限于在企业设置电力采集装置,如电表等,以采集污染物提升设备和除污设备的用电信息,还可选但不仅限于采集企业总用电数据;更为具体的,工业企业总用电数据可选但不仅限于取自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污染物提升设备、除污设备用电数据可选但不仅限于通过用电监测终端的无线或有线通讯设备,将用电监测数据发送到就地边缘物联设备,并最终上传至国网有限公司的物联管理系统。更为具体的,各监测点位的数据采集装置可选但不仅限于每隔15分钟上传一次用电数据;更为具体的,若某个监测点位的数据采集装置超过30分钟没有上传用电数据,则判定为装置离线,视为状态异常,可选但不仅限于自动生成异常工单。更为具体的,该治污设备的用电数据,可选但不仅限于包括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电量及最大需量及发生时间、电压、电流总谐波畸变率,总表计谐波电压、谐波电流等参数中的一个或多个;更为具体的,以有功功率为例,可选但不仅限于以其实时功率是否大于该设备的功率启停阈值而判定该设备是运行或停运;示例的,以铊排放的治理为例,可选但不仅限于在污水提升设备(如提升泵等)的实时功率不小于功率启停阈值时,判定为运行,在实时功率小于功率启停阈值时,判定为停运;同样的,在除铊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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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基于治污设备用电数据的预警分析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S1:获取企业治污设备的用电数据;所述治污设备,包括污染物提升设备和除污设备;S2:获取企业治污类型,为连续性治污企业或间歇性治污企业;S3:若企业为连续性治污企业,则根据治污设备的用电数据,直接判断在污染物提升设备运行时,除污设备是否关联运行;若是则判定治污正常,不发出治污预警信号;若否则判定治污异常,发出治污预警信号;S4:若企业为间歇性治污企业,则设定污染物提升设备考核周期和除污设备考核周期,根据治污设备的用电数据,统计当前考核周期内污染物提升设备运行的累积时长和除污设备运行的累积时长;根据当前考核周期内污染物提升设备运行的累积时长和除污设备运行的累积时长,判断在污染物提升设备运行时,除污设备是否关联运行;若是则判定治污正常,不发出治污预警信号;若否则判定治污异常,发出治污预警信号。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预警分析方法,其特征在于,用电数据,包括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电量最大需量、发生时间、电压总谐波畸变率、电流总谐波畸变率、谐波电压、谐波电流等参数中的一个或多个。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预警分析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3,具体为:确定污染物提升设备启动时间,判断除污设备是否在最大开课延时时长内启动,若是则正常;若否则异常。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预警分析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4,具体为:设定污染物提升设备考核周期为A,除污设备考核周期为B,当前考核周期内污染物提升设备运行的累积时长为C,除污设备运行的累积时长为D;判断C是否小于A;若C小于A,则计算B<...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戴奡杨益魏加强吴仁军刘念
申请(专利权)人:湖南省湘电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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