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颈椎椎体嵌入式椎间隙融合器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35424748 阅读:10 留言:0更新日期:2022-11-03 11:26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颈椎椎体嵌入式椎间隙融合器,包括:融合器本体,具有在上下方向上相对的第一融合面和第二融合面以及自第一融合面贯通至第二融合面的植骨腔;所述第一融合面和第二融合面中的至少一个上具有相对对应的第一融合面或第二融合面向上或向下凸出的限位凸部。由于融合器本体的第一融合面或第二融合面上具有向上或向下凸出形成的限位凸部,在融合器本体嵌入到上下两个椎体之间后,限位凸部可以起到较好的限位作用,能够避免融合器本体出现左右移位或后移问题,提高融合器植入后的稳定性,保证融合效果。保证融合效果。保证融合效果。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颈椎椎体嵌入式椎间隙融合器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医疗器械
,尤其涉及一种颈椎椎体嵌入式椎间隙融合器。

技术介绍

[0002]颈椎病是常见的骨科疾病,对于脊髓型、神经根型等颈椎病,目前,颈椎前路椎间盘切除椎体间植骨融合术(ACDF),是手术治疗颈椎间盘疾病的常用术式,该手术通过较小的手术切口切除退变的颈椎间盘,植入颈椎椎间融合器,解除突出椎间盘对脊髓和神经根的压迫,再结合前路板在颈椎序列前部固定手术节段,防止植骨或融合器的退出、异位和下沉,保持颈椎序列正常高度和生理弯曲度,提高手术融合率和手术节段稳定性,该术式能够有效去除患者病灶,恢复患者正常的椎间高度和生理弯曲度。ACDF术式虽然能够有效减轻患者疼痛,恢复患者颈椎正常的生理曲度,但是由于受到产品设计等因素影响,经常会出现植入位置不理想、术后融合效果不好、产品出现滑移或脱出,以及产品塌陷等状况,导致手术失败;尤其对于椎体后缘骨质增生严重的情况,ACDF术式难以将其彻底切除减压,术中被迫转为颈椎椎体次全切除手术,增加手术创伤。
[0003]为此,申请号为CN201721526269.9(授权公告号为:CN208065304U)的中国技术专利公开了一种颈椎椎间融合器,包括中空框架构成的融合器本体,本体上设有植骨腔和显影销,其上表面、下表面设有多排平行的防滑固定齿,所述本体的矢状面轮廓呈前高后低的楔形,侧壁设置至少两个侧窗且呈前高后低地排列。
[0004]但上述专利中的颈椎椎间融合器还具有一定的不足,首先,对于椎体后缘骨质增生明显的病例,需要将椎体终板部分贯穿、椎体开槽以去除椎间骨质增生部分,如果仍采用上述的椎间融合器,由于椎体终板部分的缺失,尤其是针对骨质疏松的患者,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融合器移位以及下沉问题。其次,该椎间融合器虽然通过采用不同大小的侧窗,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骨填充物与周围组织的接触面积,实现促进融合目的,但是,在融合器本身开槽会导致产品刚度降低问题,产品承载能力有限。

技术实现思路

[0005]本专利技术所要解决的第一个技术问题是针对现有技术的现状,提供一种能有效减少融合器移位问题的颈椎椎体嵌入式椎间隙融合器。
[0006]本专利技术所要解决的第二个技术问题是针对现有技术的现状,提供一种能有效增加骨填充物与周围组织的接触面积,保证融合效果的颈椎椎体嵌入式椎间隙融合器。
[0007]本专利技术解决上述第一个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颈椎椎体嵌入式椎间隙融合器,包括:
[0008]融合器本体,具有在上下方向上相对的第一融合面和第二融合面以及自第一融合面贯通至第二融合面的植骨腔;
[0009]所述第一融合面和第二融合面中的至少一个上具有相对对应的第一融合面或第二融合面向上或向下凸出的限位凸部。
[0010]本专利技术解决上述第二个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所述限位凸部整体呈扁平状,并具有左右贯通的植骨空间,所述植骨空间与所述植骨腔相连通。优选地,所述植骨空间位于所述植骨腔的正上方,以方便填充骨质材料,并形成植骨层。
[0011]在上述限位凸部上开设对应的植骨空间能够与融合器本体的植骨腔形成一个能够延伸至椎体终板部分的一个完整的植骨空腔,由此,在填充骨质材料后形成的植骨层不仅能够在上下方向上与上下椎体终板融合,还能够与椎体的开槽部分的左右两侧进行融合,增加了融合面积,最大程度上实现了促进融合目的,保证了融合效果。
[0012]限位凸部的宽度(可以理解为限位凸部上植骨空间的左右方向的宽度)可以有多种规格,具体可以根据椎体终板上需要开槽的大小进行选择,优选地,所述植骨空间在左右方向上的深度小于所述植骨腔在左右方向上的尺寸。
[0013]为了实现与外部固定板的固定连接,所述限位凸部的至少前侧壁面为竖直平面,并开设有用来与外部螺钉连接的螺钉孔。
[0014]作为改进,所述限位凸部的前侧壁面以及后侧壁均为竖直平面。
[0015]为了适配上下椎体终板中的一个或者两个上需要开槽以去除骨质增生的情况,所述融合器本体的第一融合面和第二融合面上均设有所述的限位凸部。
[0016]为了进一步解决融合器的后移问题,所述融合器本体的第一融合面和第二融合面之间的间距自前而后逐渐减小,从而使得所述融合器本体整体呈楔形。
[0017]优选地,所述融合器本体的第一融合面和/或第二融合面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为α,其中,3
°
<α<5
°

[0018]为了方便加工,以及节省成本考虑,所述融合器本体与所述限位凸部为一体件。
[0019]与现有技术相比,本专利技术的优点:由于融合器本体的第一融合面或第二融合面上具有向上或向下凸出形成的限位凸部,在融合器本体嵌入到上下两个椎体之间后,限位凸部可以起到较好的限位作用,能够避免融合器本体出现左右移位或后移问题,提高融合器植入后的稳定性,保证融合效果。在优选方案中,限位凸部上开设有与植骨腔连通且正对的植骨空间,植骨空间能够与融合器本体的植骨腔形成一个能够延伸至椎体终板部分的一个完整的植骨空腔,由此,融合器填充骨质材料后形成的植骨层不仅能够在上下方向上与上下椎体终板融合,还能够与椎体终板的开槽部分的左右两侧进行融合,增加了融合面积,最大程度上达到了促进融合目的,保证了融合效果。
附图说明
[0020]图1为人体脊柱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0021]图2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人体脊柱的局部结构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0022]图3为图2的分解图;
[0023]图4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椎间融合器通过固定板安装在脊柱上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0024]图5为图4的分解图;
[0025]图6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椎间融合器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0026]图7为本专利技术另一实施例的椎间融合器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0027]图8为图7的右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8]以下结合附图实施例对本专利技术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0029]在本专利技术的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中使用了表示方向的术语,诸如“前”、“后”、“上”、“下”、“左”、“右”、“侧”、“顶”、“底”等,用来描述本专利技术的各种示例结构部分和元件,但是在此使用这些术语只是为了方便说明的目的,是基于附图中显示的示例方位而确定的。由于本专利技术所公开的实施例可以按照不同的方向设置,所以这些表示方向的术语只是作为说明而不应视作为限制,比如“上”、“下”并不一定被限定为与重力方向相反或一致的方向。
[0030]参见图1

图3,示出了人体脊柱的结构,其中,上下相邻的两个椎体具有椎间盘10c,当出现椎间盘10c突出时,需要自前而后将对应的椎间盘突出部分去除,然后嵌入椎间融合器,以解除凸出椎间盘10c对脊髓和神经根的压迫。而当上椎体后下缘10a、下椎体后上缘10b(如图3中的A、B处)出现严重骨质增生或后纵韧带骨化时,则需要将椎体终板部分贯穿开槽(如图3中的虚线部分)以安全、彻底去除椎间骨质增生部分,由于椎体终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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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颈椎椎体嵌入式椎间隙融合器,包括:融合器本体(20),具有在上下方向上相对的第一融合面(21)和第二融合面(22)以及自第一融合面(21)贯通至第二融合面(22)的植骨腔(23);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融合面(21)和第二融合面(22)中的至少一个上具有相对对应的第一融合面(21)或第二融合面(22)向上或向下凸出的限位凸部(24)。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颈椎椎体嵌入式椎间隙融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凸部(24)整体呈扁平状,并具有左右贯通的植骨空间(240),所述植骨空间(240)与所述植骨腔(23)相连通。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颈椎椎体嵌入式椎间隙融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植骨空间(240)在左右方向上的深度小于所述植骨腔(23)在左右方向上的尺寸。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颈椎椎体嵌入式椎间隙融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凸部(24)的至少前侧壁面为竖直平面,并开设有用来与外部螺钉连接的螺钉孔(24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蒋伟宇
申请(专利权)人:蒋伟宇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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