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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记录重放装置和方法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3528511 阅读:113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实现一种系统和方法,能防止因改写权利数据引起的内容的不正当利用,实现正当的内容利用。在数字数据记录媒体上记录由包含内容使用限制信息的权利数据、加密内容密钥等构成的DRM数据,并将对DRM数据的篡改检查值(ICV)存储在只有通过与通常的数据记录重放方式不同的专用IC才能记录重放的区域(保护区)中。此外通过分配EKB来执行利用树状结构的密钥分配结构来分配用来生成ICV验证用密钥的密钥。按照本构成,可以防止因改写权利数据引起的内容的不正当利用。(*该技术在2022年保护过期,可自由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信息记录装置、信息重放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信息记录媒体和程序存储媒体,特别涉及能够恰当地使用并处理附加了使用限制的数字内容数据的装置和方法。特别涉及使用树状分层目录结构的密钥分配方式提供使能密钥块(EKBEnable KeyBlock)密钥,并使用EKB密钥生成与内容有关的权利管理(DRM)数据的篡改检查值(ICV),从而能正当使用内容的信息记录装置、信息重放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信息记录媒体和程序存储媒体。
技术介绍
现在,流行可记录DAT、CD、DVD等数字数据的媒体,将音乐数据、图像数据等各种各样的内容作为数字数据记录在这样的媒体上。这样的数字数据与模拟数据不同,在记录媒体间复制数据,数据质量不会变差,若允许无限制地进行复制,则有可能侵害内容著作者或其他内容所有权拥有者的权利。为了保护这样的数字数据的所有权,作为著作权保护技术,有SCMS(连续复制管理系统)。SCMS是数字数据复制限制系统,只允许复制1次(1-Generation),禁止2次以上的数字复制。具体地说,在记录数字数据的媒体上记录表示只允许复制1次的代码,根据该代码对复制进行限制。但是,该SCMS的1次复制控制是利用媒体上的表示只允许复制1次的记录代码、即比特的状态来判断可否复制的,若使用克任意操作该比特的器件,则可以改写该代码,大量制作与原来的数据相同的复制品。因此,事实上可以使用不特别受法律制约的PC机来任意复制CD等数字数据记录媒体。另一方面,对于记录、重放以保护著作权为目的的图像、音乐等内容的系统,提出了一种将内容加密后再提供给用户,只对正规用户提供解码密钥的系统。例如构成这样一种系统,经因特网或CD、VCD等媒体将已加密的声音数据、图像数据、游戏程序等各种内容分配给用户,只给已被确认是正规用户的用户配送对分配的加密内容进行解密的手段、即解密密钥。加密数据可以利用按规定步骤的解密处理还原成可利用的解密数据(明码数据)。这样的对信息加密处理使用加密密钥、对解密处理使用解密密钥的数据加密解密方法一直为大家所熟知。使用加密密钥和解密密钥的数据加密解密方法的形态的有各种各样的种类,但作为一个例子,有称之为公共密钥加密方式的方式。公共密钥加密方式将数据加密处理使用的加密密钥和数据解密处理使用的解密密钥作为公共密钥,对正规用户配送加密处理和解密处理使用的公共密钥,排除没有公共密钥的不正当用户进行数据存取。该方式的典型方式有DES(数据加码标准Data encryption standard)。上述加密处理和解密使用的加密密钥、解密密钥可以通过使用基于例如某一口令等的散列函数等单向函数来得到。单向函数是根据输出来求输入非常困难的函数。例如,将用户决定的口令作为输入,使用单向函数,根据其输出生成加密密钥和解密密钥。相反,从这样得到的加密密钥和解密密钥来求作为其原来数据的口令,实质上是不可能的。此外,将利用加密时使用的加密密钥的处理和利用解密时使用的解密密钥的处理作为不同的算法的方式是称之为公开密钥加密方式的方式。公开密钥加密方式是使用不特定的用户可使用的公开密钥的方法,使用某特定个人发行的公开密钥对特定个人的加密文件进行加密处理。利用公开密钥加密了的文件只能利用与该加密处理使用的公开密钥对应的秘密密钥进行解密处理、秘密密钥因只为发行公开密钥的个人所有,故利用该公开密钥加密了的文件只有拥有秘密密钥的个人才能解密。公开密钥加密方式典型的有RSA(Rivest-Shamir-Adleman)密码。通过使用这样的加密方式,可以实现只有正规用户才能解密内容的系统。在这样的系统中,作为复制控制信息,例如规定有2比特的EMI(加密方式指针)。当EMI是00B(B表示前面的值是2进制数)时,表示内容可自由复制(copy-freely),当EMI是01B时,表示内容不能再复制(no-more-copies)。进而,当EMI是10B时,表示内容只能复制1次(copy-one-generation),当EMI是11B时,表示内容禁止复制(copy-never)。当EMI是自由复制或只能复制1次时,判定内容可以复制。此外,当EMI是不能再复制或禁止复制时,判定内容不能复制。若严格地执行这样的复制规则管理,就可以实现著作权保护。但是,在使用了这样的加密的内容的提供系统中,存在当非法用户改写了记录在例如CD、DVD等媒体上的表示复制规则的信息时,可以进行无视原来的复制规则的复制的问题。专利技术的公开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信息记录装置、信息重放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信息记录媒体和程序存储媒体,在执行上述那样的数据复制或数据重放时,能够排除非法使用数据,只允许正当用户正当使用数据。本专利技术的第1方面是一种对记录媒体执行数据记录处理的信息记录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在执行存储在记录媒体中的内容的加密处理并生成加密的内容的同时,生成包含内容使用限制信息的内容的权利管理(DRM)数据的篡改检查值(ICV)的密码处理装置和用于对上述记录媒体的物理保护区进行上述篡改检查值(ICV)的记录处理,而不适用于上述加密内容的记录处理的秘密信息记录专用电路。进而,在本专利技术的信息记录装置的一实施形态中,其特征在于上述权利管理(DRM)数据包含与内容的使用有关的信息、将作为内容的加密密钥的内容密钥加密了的加密内容密钥和内容识别符(ID)。进而,在本专利技术的信息记录装置的一实施形态中,其构成特征在于上述秘密信息记录专用电路使用与适用于上述内容的记录方式的信号处理不同的信号处理,对上述记录媒体的物理保护区进行上述篡改检查值(ICV)的记录处理。进而,在本专利技术的信息记录装置的一实施形态中,其构成特征在于上述秘密信息记录专用电路使用与适用于上述内容的记录方式的信号处理不同的信号处理,对上述记录媒体的物理保护区进行上述篡改检查值(ICV)的记录处理,同时,上述秘密信息记录专用电路执行将包含上述篡改检查值(ICV)的秘密信息记录在与记录媒体的对应内容记录区重叠的区域中的处理。进而,在本专利技术的信息记录装置的一实施形态中,其构成特征在于上述秘密信息记录专用电路在设在与上述内容记录区不同的区域中的上述记录媒体的保护区中执行上述篡改检查值(ICV)的记录处理。进而,在本专利技术的信息记录装置的一实施形态中,其构成特征在于上述秘密信息记录专用电路在上述记录媒体的物理保护区中,执行对上述内容的权利管理(DRM)数据的篡改检查值(ICV)和用来生成用于ICV生成验证的ICV生成验证密钥的ICV密钥的记录处理。进而,在本专利技术的信息记录装置的一实施形态中,其构成特征在于上述密码处理装置将上述权利管理(DRM)数据的篡改检查值(ICV)的生成处理作为已用于DES加密处理的信息认证代码(MAC)生成处理去执行。进而,在本专利技术的信息记录装置的一实施形态中,其构成特征在于上述信息记录装置分别具有将多个不同的信息记录装置作为树叶的分层树状结构中的各节点固有的节点密钥和各信息记录装置固有的树叶密钥的不同的密钥系统,上述密码处理装置使用由只能对已选出的构成上述分层树状结构的树叶的信息记录装置解密的使能密钥块(EKB)的解密处理取得的EKB密钥,执行适用于上述权利管理(DRM)数据的篡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对记录媒体执行数据记录处理的信息记录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在执行存储在记录媒体中的内容的加密处理并生成加密内容的同时,生成包含内容使用限制信息的内容的权利管理(DRM)数据的篡改检查值(ICV)的密码处理装置和适用于对上述记录 媒体的物理保护区进行上述篡改检查值(ICV)的记录处理,而不适用于上述加密内容的记录处理的秘密信息记录专用电路。

【技术特征摘要】
...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泷隆太浅野智之大石丈于大泽义知
申请(专利权)人:索尼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JP[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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