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用于高层、超高层的混合配筋混凝土柱
[0001]本技术属于建筑施工
,涉及高层、超高层建筑施工技术,具体为用于高层、超高层的混合配筋混凝土柱。
技术介绍
[0002]在《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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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中第12.1.7条规定:在重力荷载与水平荷载标准值或重力荷载代表值与多遇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共同作用下,对于高宽比大于4的高层建筑,基础底面不宜出现零应力区;对于高宽比不大于4的高层建筑,基础底面与地基之间零应力区面积不应超过基础底面面积的15%;这一规定主要是因为当结构在多遇地震作用下出现零应力区,以及在高烈度区高宽比较大时,主体结构可能存在大震抗倾覆不足的问题,需要进行罕遇地震作用下的抗倾覆验算,这对高层结构尤其是超高层结构的柱子抗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实际设计中,因为混凝土的抗拉强度很低,设计混凝土时一般不考虑其抗拉作用,对于高层或超高层建筑,其框架柱所受到的拉力由钢筋和型钢来承担,但是对于与底层结构相同的钢筋却无法满足高层或超高层的抗拉力要求。
技术实现思路
[000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用于高层、超高层的混合配筋混凝土柱,其特征在于,包括框架柱外箍圈(1)、箍筋(2)、FRP筋(3)和型钢(4),所述箍筋(2)和FRP筋(3)均沿着框架柱外箍圈(1)的轴向并列设置在框架柱外箍圈(1)的内侧,所述型钢(4)置于框架柱外箍圈(1)的内腔中,所述型钢(4)通过箍筋(2)和FRP筋(3)与框架柱外箍圈(1)连接。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高层、超高层的混合配筋混凝土柱,其特征在于,所述FRP筋(3)和箍筋(2)均有多个,多个FRP筋(3)和多个箍筋(2)并列且间隔分布。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高层、超高层的混合配筋混凝土柱,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高层、超高层的混合配筋混凝土柱还包括内部拉伸机构,所述箍筋(2)和FRP筋(3)均通过内部拉伸机构与型钢(4)连接。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高层、超高层的混合配筋混凝土柱,其特征在于,所述内部拉伸机构包括纵向拉筋(7)和横向拉筋(8),所述纵向拉筋(7)和横向拉筋(8)呈十字交叉状设置在框架柱外箍圈(1)的内侧,所述箍筋(2)和FRP筋(3)均通过纵向拉筋...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韩刚启,辛力,史生志,刘源,荆罡,李彬,程倩倩,
申请(专利权)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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