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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33803802 阅读:12 留言:0更新日期:2022-06-16 10:10
通过将环状烯烃共聚物(COC)和一种或多种光屏蔽性颜料与PET混合制备预制件。将所述预制件拉伸吹塑成型以生产可以是白色和不透明的瓶。光可以被限制进入所述瓶,从而限制所述瓶的内容物因特定波长的可见光造成的降解。瓶的内容物因特定波长的可见光造成的降解。瓶的内容物因特定波长的可见光造成的降解。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包装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包装及其材料。优选实施方案涉及容器,例如PET瓶,其颜色为白色并且被布置成阻挡和/或限制光进入容器以降低容器的内容物在储存期间由于暴露于光而降解的风险。

技术介绍

[0002]已知通过将无机屏蔽填料掺入PET中来获得具有光保护的容器。例如,EP3023458A1涉及一种具有光屏蔽性的单层塑料容器,其中通过向主PET塑料基料中添加包含高抗冲聚苯乙烯(HIPS)和/或聚丙烯(PP)聚合物基料的浓缩添加剂(含有TiO2和Al的无机屏蔽填料已经分散在其中)来执行掺入屏蔽填料的程序。
[0003]解决相同问题以保护其内容物(例如UHT长保质期奶)免受光辐射的其他塑料容器可采用不同的塑料介质和不同类型的结构,例如:三层聚乙烯、三层PET、两层PET或单层PET。
[0004]传统上,具有光保护功能的塑料容器具有白色表面,因为此类容器最广泛的用途之一是长保质期奶(例如UHT奶)和/或UHT奶制品的装瓶。对于该问题,已知的解决方案是将具有高遮盖力的白色颜料TiO2与有效增强由TiO2提供的屏蔽的光吸收剂组合。然而,这些光吸收剂必然会使容器表面变暗,呈现出不吸引人且不合期望的灰色,这意味着容器中可使用的浓度以及因此其功效的阈值是有限的。
[0005]EP3023458A1通过使用铝解决了单层容器中的暗化问题,因为它的屏蔽效果是基于反射效果而不是光吸收,这意味着容器表面倾向于反射光。通过使用铝,说明生产的表面具有更高的亮度,因此可以使用的铝的比例大于传统吸收剂的比例,从而提供非常高的屏蔽选择,而不会对容器的颜色产生有害的改变。然而,虽然铝在光屏蔽性方面非常有效,但它是导致颜色变深的主要原因。因此,需要选择铝的水平以平衡颜色与光屏蔽性。
[0006]如EP3023458A1中所述的容器不利地掺有高水平的TiO2,这是不希望的,因为普遍希望减少容器中无机添加剂的量,以改进可回收性。此外,虽然如EP3023458A1中所述生产的容器与以前可用的容器相比有所改进,但容器仍然具有相对较暗的外观,这是不希望的。
[0007]WO2019/117725A1(Holland Colours)解决了制备基于聚酯的预制件和容器的问题,当容器中矿物遮光剂的含量低于总重量的4%时,这些预制件和容器提供光保护,同时保持白色外观。特别地,所描述的本专利技术的一个陈述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浓缩物,由所述浓缩物可以制造基于聚酯的预制件和容器,其含有低于总重量的4%的二氧化钛,而不会显著降低光保护和白色外观。WO2019/117725中描述的问题的解决方案是降低二氧化钛含量并将聚甲基戊烯引入生产的预制件/容器中。
[0008]WO2019/133713A1(Penn Colour)涉及具有高亮度值、高光阻挡性、低百分比添加剂和随角异色外观(所有视角颜色一致)的包装。本专利技术基于以下发现:使用聚甲基戊烯和光屏蔽性颜料(特别是二氧化钛)具有出乎意料的协同效应,即使在这些组分的添加水平非常低的情况下,并产生具有随角异色外观和优异光屏蔽性特性的包装壁。所述包装有壁,所
述壁包括与定向聚甲基戊烯和光屏蔽性颜料组合的聚酯。壁重量的约0.1%至约5.0%是聚甲基戊烯,壁重量的约0.1%至约5.0%是光屏蔽性颜料。壁中聚甲基戊烯与光屏蔽性颜料的比率为约5:1至约1:5。
[0009]虽然如上所述的包装材料在某些方面可能比以前的提议有所改进,但仍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

技术实现思路

[0010]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解决与容器的预制件和/或容器本身相关的问题。
[0011]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预制件和/或容器,其基本上是白色和不透明的,并且为消费品例如奶或基于奶的消费品提供极好的光保护。
[0012]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容器主体,其包括:
[0013](i)聚合物;和
[0014](ii)环状烯烃共聚物(COC)。
[0015]容器适当地包括所述容器主体和适当地与所述容器主体协作以封闭所述容器主体和/或将其与外部密封的封闭件。所述容器适当地限定了围绕(或布置成围绕)产品和/或包含所述产品的包装。容器主体可以包括由所述聚合物和COC构成的侧壁。
[0016]所述聚合物可以是聚酯或聚烯烃聚合物,适合地是用于容器和/或包装的类型。所述聚合物优选地是聚酯。
[0017]定义为容器主体中聚合物(例如聚酯)的重量除以COC的重量的比率(A)可以在8至65的范围内,优选在10至45的范围内,更优选在10至40的范围内。在一个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比率(A)可以在30

39的范围内;在另一个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比率(A)可以在9

15的范围内。
[0018]定义为容器主体的层中聚合物(例如聚酯)的重量除以COC的重量的比率(B)可以在8至65的范围内,优选在10至45的范围内,更优选在10至40的范围内。在一个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比率(B)可以在30

39的范围内;在另一个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比率(B)可以在9

15的范围内。所述容器主体可以包括多层容器主体(例如,包括一个白色层和第二叠加黑色层)。在一个优选的实施方案中,所述容器主体由单层定义,在这种情况下,容器主体的所述侧壁可以由单层组成,并且比率(B)适当地定义了容器主体的所述单层中聚合物(例如聚酯)的重量除以COC的重量。
[0019]所述容器主体可以包括1至10wt%的COC,优选2至8wt%的COC。所述容器主体可以包括80至99wt%的聚合物(例如聚酯)。所述容器主体可以包括80至99wt%的聚合物(例如聚酯)、1至10wt%的COC和0至19wt%的其他成分。在一个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容器主体包括1.5至3.5wt%的COC;在另一个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容器主体包括6.0至9.0wt%的COC。
[0020]所述容器主体的单层可以包括1至10wt%的COC,优选2至8wt%的COC。所述容器主体的单层可以包括80至99wt%的聚酯、1至10wt%的COC和0至19wt%的其他成分。在一个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容器主体的单层可以包括1.5至3.5wt%的COC;在另一优选实施方案A中,所述容器主体的单层可以包括6.0至9.0wt%的COC。
[0021]所述COC可以包括下式的重复单元
[0022][0023]其可任选地经取代(但优选未经取代)。
[0024]所述COC可以包括下式的重复单元
[0025][0026]其可任选地经取代(但优选未经取代)。
[0027]所述COC可以包括至少40mol%,优选至少45mol%的所述式I的重复单元。它可以包括低于70mol%或低于65mol%的所述式I的重复单元。
[0028]所述COC可以包括低于60mol%,优选低于55mol%的所述式II的重复单元。它可以包括至少30mol%或至少35mol%的所述式II的重复单元。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一种容器主体,其包括:(i)聚合物;和(ii)环状烯烃共聚物(COC)。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容器主体,其中所述聚合物是聚酯。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容器主体,其中定义为所述容器主体中聚合物(例如聚酯)的重量除以COC的重量的比率(A)在8至65的范围内。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容器主体,其中所述比率(A)在30

39的范围内;或在9

15范围内。5.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容器主体,其中所述容器主体包括1wt%至10wt%的COC。6.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容器主体,其中所述COC包括下式的重复单元式(I)可以任选地经取代;和/或下式的重复单元式(II)可以任选地经取代。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容器主体,其中所述COC包括至少40mol%的所述式I的重复单元且低于70mol%的所述式I的重复单元;和/或所述COC包括低于60mol%的所述式II的重复单元且至少30mol%的所述式II的重复单元。8.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容器主体,其中所述COC具有大于100℃的玻璃化转变温度(Tg)。9.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容器主体,其中所述聚合物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10.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容器主体,其中所述容器主体中热塑性聚合物(例如一种或多种聚酯)和一种或多种COC的wt%的总和是至少80wt%,优选地至少为94wt%。11.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容器主体,其中所述容器主体包括第一光屏蔽性颜料,其中所述容器主体包括不高于4wt%的所述第一光屏蔽性颜料。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容器主体,其中所述第一光屏蔽性颜料选自:二氧化钛(TiO2),群青(PB 29),金属氧化物颗粒,例如氧化铁红(PR 101)、氧化铁黑(PBlk 11),铬绿

黑色赤铁矿(PG 17),铝酸钴(PB 28),三水合铝(Al(OH)3),硫酸钡(BaSO4),硫化锌(ZnS),金属碎片(例如铝或青铜碎片),碳酸钙和云母。13.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容器主体,其中所述第一光屏蔽性颜料是二氧化钛。14.根据权利要求1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容器主体,其中所述容器主体包括至少1wt%的所述第一光屏蔽性颜料。15.根据权利要求1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容器主体,其中所述容器主体包括不高于
4wt%的二氧化钛。16.根据权利要求11至15中任一项所述的容器主体,其中所述容器主体包括低于8wt%、优选地1wt%至4wt%的所述第一光屏蔽性颜料。17.根据权利要求11至16中任一项所述的容器主体,其中所述容器主体包括第二光屏蔽性颜料。18.根据权利要求11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容器主体,其中所述第二光屏蔽性颜料选自:二氧化钛(TiO2),群青(PB 29),金属氧化物颗粒,例如氧化铁红(PR 101)、氧化铁黑(PBlk 11),铬绿

黑色赤铁矿(PG 17),铝酸钴(PB 28),三水合铝(Al(OH)3),硫酸钡(BaSO4),硫化锌(ZnS),金属碎片(例如铝或青铜碎片),碳酸钙和云母。19.根据权利要求11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容器主体,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光屏蔽性颜料是不同的和/或不包括所有这些相同的元素。20.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容器主体,其中所述容器主体包括85

95wt%的聚酯(例如PET)、1

8wt%的二氧化钛、1

8wt%的COC、0.01

1wt%的铝碎片或铝粉和0至1.5wt%的与所述聚酯不相容/不混溶的聚合物。21.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容器主体,其中所述容器主体包括85

95wt%的聚酯(例如PET)、1

5wt%的二氧化钛、1

7wt%的COC、0.01

0.5wt%的铝碎片或铝粉和0至1.5wt%的与所述聚酯不相容/不混溶的聚合物。22.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容器主体,其中所述容器主体具有在CIELAB标度上测量的至少85的L*值。23.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容器主体,其中所述容器主体掺有用于在使用中清除氧的可氧化有机材料。24.一种用于制造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容器主体的预制件,所述预制件包括:(i)聚合物(例如聚酯);(ii)环状烯烃共聚物(COC)。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预制件,其中:所述预制件中一种或多种聚酯和一种或多种COC的wt%的总和是至少94wt%;和/或所述预制件仅包括一层材料;和/或所述预制件包括第一光屏蔽性颜料,所述...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迈克尔
申请(专利权)人:艾维特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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