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治疗泌尿系统癌症的方法
[0001]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0002]本申请要求于2019年5月31日提交的美国专利申请62/855,277,以及2019年9月26日提交的美国专利申请62/906,194的权益和优先权,其全文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技术介绍
[0003]在2018年,据估计150,350名新患者被诊断患有泌尿系统癌症:81,190例膀胱;65,340例肾和肾盂;以及3,820例输尿管及其他泌尿器官。非尿路上皮肾癌排除在外,所有尿路上皮癌中大约有5至10%是上尿路上皮癌(UTUC)。男性中UTUC的发病率比女性高2至3倍(Siegel等人,2018;Roupret等人,2015)。
[0004]与侵入性膀胱癌(UCB)相反,UTUC具有更具侵袭性的临床病程。在诊断时,与UCB患者的15%至25%相比,60%的UTUC患者患有侵入性癌症(Roupret等人,2015;Margulis等人,2009)。36%患有区域性疾病且9%患有远端转移疾病(Raman等人,2010)。对在12个中心经历根治性肾输尿管切除术(RNU)的1363名UTUC患者进行的大量回顾性调查展示,总群体的28%在RNU后复发(Margulis等人,2009)。
[0005]为了降低UTUC患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需要新辅助或辅助治疗。POUT研究(即UTUC的大规模随机试验)支持使用基于顺铂的标准护理辅助化疗(Birtle等人,2020)。因为许多UTUC患者在RNU后将具有一个剩余的肾,并且经常具有其他显著的共病病症,基于顺铂的疗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一种在有此需要的患者中治疗上尿路上皮癌的方法,其包括向所述患者给药有效量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上尿路上皮癌是侵入性上尿路上皮癌。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上尿路上皮癌是非侵入性上尿路上皮癌。4.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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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不符合用基于顺铂的化疗疗法治疗的条件。5.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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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先前给药过基于顺铂的化疗,但具有残留癌。6.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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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给药有效量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发生在肾输尿管切除术或输尿管下段切除术之后。7.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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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与通过将有效量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给药于有此需要的患者来治疗膀胱尿路上皮癌相比,将有效量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给药于所述患者在治疗上尿路上皮癌中具有更大的功效。8.一种在有此需要的患者中治疗尿路上皮癌的方法,其包括向所述患者给药有效量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所述患者先前已经进行肾输尿管切除术、输尿管下段切除术、或膀胱切除术。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尿路上皮癌是侵入性上尿路上皮癌或膀胱尿路上皮癌。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尿路上皮癌是非侵入性上尿路上皮癌或膀胱尿路上皮癌。11.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不符合用基于顺铂的化疗疗法治疗的条件。12.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先前给药过基于顺铂的化疗,但具有残留癌。13.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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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给药有效量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包括每天一次口服给药约125mg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14.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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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给药有效量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包括28天周期,其中连续3周内每天一次向所述患者口服给药约125mg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并且在1周内不给药英菲格拉替尼。15.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约125mg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以100mg单位剂量和25mg单位剂量提供。16.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约125mg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以单位剂量提供。17.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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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效量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经由局部给药而给药于所述患者。18.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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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尿路上皮癌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19.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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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尿路上皮癌具有FGFR3突变、基因重排或基因融合。
20.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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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尿路上皮癌具有FGFR3突变。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FGFR3突变选自FGFR3 R248C、FGFR3 S249C、FGFR3 G372C、FGFR3 A393E、FGFR3 Y375C、FGFR3 K652M/T、FGFR3 K652E/Q,以及它们的组合。22.一种用于在有此需要的患者中治疗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的方法,其包括:给药有效量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所述患者在先前给药另一种疗法后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复发。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先前给药的另一种疗法是用于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的疗法。24.根据权利要求22或2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先前给药另一种疗法是给药免疫治疗剂。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先前给药的免疫治疗剂是含卡介苗的方案。26.根据权利要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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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具有FGFR3突变、基因重排或基因融合。27.根据权利要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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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具有FGFR3突变。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FGFR3突变选自FGFR3 K650E、FGFR3 S249C、FGFR3 R248C、FGFR3 Y375C、FGFR3 G372C、FGFR3 S373C、FGFR3 A393E、FGFR3 A371A、FGFR3 I378C、FGFR3 L379L、FGFR3 G382R,以及它们的组合。29.根据权利要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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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具有FGFR3基因融合。30.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FGFR3基因融合包含FGFR3基因融合配偶体TACC3。31.根据权利要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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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给药有效量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包括每天一次给药约125mg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32.根据权利要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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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给药有效量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包括28天周期,其中连续3周内每天一次向所述患者给药约125mg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并且在1周内不给药英菲格拉替尼。33.根据权利要求31或3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约125mg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以100mg单位剂量和25mg单位剂量提供。34.根据权利要求31或3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约125mg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以单位剂量提供。35.根据权利要求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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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约125mg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口服给药于所述患者。36.根据权利要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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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效量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经由局部给药而给药于所述患者。37.根据权利要求3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效量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经膀胱内给药于所述患者。38.根据权利要求36或37所述的方法,其中经由将控释可植入装置插入患者的膀胱中
来递送所述有效量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39.根据权利要求36或37所述的方法,其中经由将...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R,
申请(专利权)人:QED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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