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有机发光化合物和有机发光器件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作为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的多环芳族衍生物和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更具体地,本专利技术涉及这样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在发光层中采用多环芳族衍生物作为掺杂剂化合物以及蒽衍生物作为主体化合物的组合,实现了高的发光效率、高的颜色纯度和显著改善的寿命。
技术介绍
[0002]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是这样的自发光器件:其中从电子注入电极(阴极)注入的电子与从空穴注入电极(阳极)注入的空穴在发光层中复合以形成激子,激子在释放能量的同时发光。这样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具有驱动电压低、亮度高、视角大和响应时间短的优点,并且可以应用于全色发光平板显示器。由于这些优点,有机电致发光器件作为下一代光源而受到关注。
[0003]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的以上特性通过器件的有机层的结构优化来实现,并且由用于有机层的稳定且有效的材料(例如空穴注入材料、空穴传输材料、发光材料、电子传输材料、电子注入材料和电子阻挡材料)来支持。然而,仍需要进行更多的研究以开发用于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的有机层的结构上优化的结构和用于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的有机层的稳定且有效的材料。
[0004]特别地,为了发光层中的最大效率,需要主体和掺杂剂的能带隙的适当组合使得空穴和电子通过稳定的电化学路径向掺杂剂迁移以形成激子。
技术实现思路
[0005]技术问题
[0006]因此,本专利技术旨在提供作为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的多环芳族衍生物和这样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在发光层中采用多环芳族衍生物作为掺杂剂化合物和特定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一种由式A或式B表示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在[式A]或[式B]中,Q1至Q3彼此相同或不同并且各自独立地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6‑
C
50
芳族烃环或者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2‑
C
50
芳族杂环,X选自B、P、P=O和P=S,Y1为单键或者选自NR1、CR2R3、O、S和SiR4R5,Y2选自NR6、CR7R8、O、S和SiR9R
10
,以及R1至R
10
彼此相同或不同并且各自独立地选自氢、氘、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1‑
C
30
烷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2‑
C
30
烯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2‑
C
30
炔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6‑
C
50
芳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3‑
C
30
环烷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2‑
C
50
杂芳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1‑
C
30
烷氧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6‑
C
30
芳氧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1‑
C
30
烷基硫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5‑
C
30
芳基硫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1‑
C
30
烷基胺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5‑
C
30
芳基胺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1‑
C
30
烷基甲硅烷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5‑
C
30
芳基甲硅烷基、硝基、氰基和卤素,条件是R1至R
10
任选地彼此键合或者R1至R
10
中的每一者任选地与环Q1至Q3中的一者或更多者键合以形成脂环族或芳族单环或多环,R2和R3任选地连接在一起以形成脂环族或芳族单环或多环,R4和R5任选地连接在一起以形成脂环族或芳族单环或多环,R7和R8任选地连接在一起以形成脂环族或芳族单环或多环,以及R9和R
10
任选地连接在一起以形成脂环族或芳族单环或多环。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其中式A或式B的所述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由式A
‑
1或式B
‑
1表示:在[式A
‑
1]或[式B
‑
1]中,各Z独立地为CR或N,各R独立地选自氢、氘、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1‑
C
30
烷基、经取代或
未经取代的C2‑
C
30
烯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2‑
C
30
炔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6‑
C
50
芳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3‑
C
30
环烷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2‑
C
50
杂芳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1‑
C
30
烷氧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6‑
C
30
芳氧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1‑
C
30
烷基硫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5‑
C
30
芳基硫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1‑
C
30
烷基胺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5‑
C
30
芳基胺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4‑
C
30
芳基杂芳基胺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1‑
C
30
烷基甲硅烷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5‑
C
30
芳基甲硅烷基、硝基、氰基和卤素,条件是所述基团R任选地彼此键合以形成脂环族或芳族单环或多环或者所述基团R中的每一者任选地与相邻取代基连接以形成脂环族或芳族单环或多环,以及条件是所述脂环族或芳族单环或多环任选地被选自N、S和O中的一个或更多个杂原子间断,以及X、Y1和Y2如权利要求1中所限定。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其中式A或式B的所述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选自以下化合物1至152:
4.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包括第一电极、与所述第一电极相对的第二电极、以及介于所述第一电极与所述第二电极之间的一个或更多个有机层,其中所述有机层中的一者包含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由式A或式B表示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所述有机层包括选自以下中的至少一个层:空穴注入层、空穴传输层、空穴阻挡层、发光层、电子阻挡层、电子传输层、和电子注入层。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所述发光层由主体和作为掺杂剂的由式A或式B表示的所述化合物构成。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所述发光层还包含由式H1表示的化合物:[式H1]在[式H1]中,R
21
至R
28
彼此相同或不同并且各自独立地选自氢、氘、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1‑
C
30
烷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2‑
C
30
烯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3‑
C
30
环烷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
C5‑
C
30
环烯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1‑
C
30
烷氧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6‑
C
30
芳氧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1‑
C
30
烷基硫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6‑
C
30
芳基硫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1‑
C
30
烷基胺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6‑
C
30
芳基胺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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