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设备支架及其夹持固定器件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8996826 阅读:15 留言:0更新日期:2021-06-23 10:00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便携式设备支架的夹持固定器件,包括:至少两个具有夹持端的臂机构,至少两个臂机构之间形成夹持空间;和至少一个解锁复位机构,每个解锁复位机构对应于一个臂机构,每组锁复位机构包括座体、设置在座体中并能够伸出或缩入座体的解锁单元和复位单元,解锁单元用于驱使对应的臂机构运动,复位单元位于夹持空间中。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可以解决在夹持附着物的过程中:(1)如何减少操作夹持固定器件时使用的作用力的问题;和(2)如何避免对夹持端造成摩擦损害的问题。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便携式设备支架及其夹持固定器件
本技术涉及夹持领域。更具体地说,本技术涉及便携式设备支架及其夹持固定器件。
技术介绍
需要声明的是,本文于此处涉及的
技术实现思路
,是为提高对于本申请的理解而作出的,并不代表这些内容必然地能够被视为关于本申请的现有技术。在便携式设备(例如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音乐播放器等)的夹持固定领域,常常通过将具有附接便携式设备功能的支架,夹持固定在附着物上,从而建立便携式设备与附着物之间的固定连接关系。如图1所示,典型的便携式设备支架3a,可以从类似车载设备支架的装置中得到更为具体的理解。这种便携式设备支架3a,不仅具有用于附接便携式设备4a的脱卸附接机构2a,还设置有夹持固定机构1a,用于夹持在车内的附着物5a上(例如空调出风口的扇叶);从而为用户使用便携式设备4a提供了便利。前述的夹持固定机构1a虽然可以将自身固定在附着物5a上,但是仍然存在诸多无法避免的缺陷,为固定操作带来了相应的困扰。在对传统的夹持固定机构1a进行多次的研究后,本申请发现,在该领域中,至少还存在以下有待克服的技术缺陷:首先,一个典型的缺陷是,传统的夹持固定机构1a一般具有两个相对设置的夹臂10a,两个夹臂10a之间形成夹持空间20a。这两个夹臂10a在夹持于附着物5a上之前,用户需要使用很大的力,直接将两个夹臂10a的夹持端(夹持端)抵在附着物5a上,才能使得夹持端张开,将附着物5a容置进夹持空间20a中。前述缺陷使得用户非常难以打开夹持固定机构1a的两个夹持端(这里的打开夹持端是指使得两个夹持端朝向相互远离的方向运动)。尤其在以下的考量中,前述缺陷表现的更为突出:为保证夹持固定机构1a的夹持作用,两个夹臂10a之间常被设置为具有一定强度的相互作用力;也就是说,将两个夹持端张开时,两个夹持端在相互作用力的驱使下会产生朝相互靠近的方向运动的趋势;如此,在撤去施加于夹臂10a上使夹持端张开的力后,两个夹持端才能朝相互靠近的方向运动,将附着物5a夹紧。因此,为将附着物5a夹紧以充分固定,在一定范围内,需要将前述相互作用力设置地越大越好。由此又引发了一个新的问题,当相互作用力越大时,将夹持端张开所需要的人力就越大,带来的不便就越多。此外,现有的夹持方式中,需要将两个夹臂10a的夹持端抵在附着物5a上,才能使得两个夹持端张开,根据这种方式设置的夹持固定机构1a在多次使用后,容易毁坏夹持端。因为每次张开两个夹持端时,夹持端都必须在被附着物5a摩擦后才能张开。更令人困扰的是,在打开两个夹持端时,需要持续一段时间将夹持端抵在附着物5a上,也就是说,在将附着物5a完全进入两个夹持端之间前的整个过程中,需要持续性地提供作用力。因为,将夹持端抵触在附着物5a上时,并不能马上就将两个夹持端张开,必须挤压一段时间,才能让两个夹持端相互远离。再者,即使打开了两个夹持端,也还不能马上就能将附着物5a夹紧,只有将附着物5a完全容置入两个夹持端之间后,才能撤去施加在夹持端上的作用力,因为也只有在此时,夹持端才能够将附着物5a夹紧。所以容置附着物5a的时间越长,夹持附着物5a使用的力就越多,操作就越不便。另外,在上述的夹持方式中,有时候由于操作不当,还会导致夹持端从附着物5a上滑开,同样会浪费操作时间与人力,非常不便。遍历现有的夹持固定机构,可以说,目前还尚未有针对上述缺陷的有效解决办法。因此,对于该领域的技术发展而言,非常有必要专利技术一些新的夹持固定方式,破除旧有缺陷所滋生的困扰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基于背景中所提出的在先技术缺陷,本技术提出了一个目的,即,至少解决上述在先技术缺陷导致的问题,并提供至少后面将说明的优点。此外,本申请还提出了一个目的,即在夹持附着物的过程中解决:(1)如何减少操作夹持固定器件时使用的作用力的问题;和(2)如何避免对夹持端造成摩擦损害的问题。具体来说,本申请采取的手段是通过在夹持固定器件中设置解锁复位机构实现的。更进一点讲,本技术通过以下诸方面的技术方案实现:<第一方面>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便携式设备支架的夹持固定器件,包括:分别具有夹持端的至少两个臂机构,至少两个臂机构之间形成有夹持空间;和至少一个解锁复位机构,每个解锁复位机构对应于至少两个臂机构中的一个臂机构,每个解锁复位机构均包括座体、用于驱使对应的臂机构运动的解锁单元和至少部分地位于夹持空间中的复位单元;其中,解锁单元构造成被触发后,所述解锁单元驱使对应的臂机构上的夹持端运动,使得夹持空间朝增大的趋势变化,直至解锁单元与复位单元连接且被固定;复位单元构造成被触发后,解锁单元朝触发前的位置运动,使得夹持空间朝减小的趋势变化。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中,“每个解锁复位机构”中的“每个”可以是一个。使用第一方面提供的夹持固定器件时,只要通过解锁单元驱使至少两个臂机构中的其中一个夹持端运动,增大夹持空间,就可以将附着物容置进去。同时,夹持端从初始位置运动预定位置后,解锁单元与复位单元连接在一起被固定住,夹持端不再运动,夹持空间停止变化。此后,操作人员便不再需要对解锁单元施加作用力,即可将附着物容置进夹持空间中去。更重要的是,夹持固定器件还可以实现对于附着物的自动夹持。在附着物进入夹持空间后,只要附着物挤压到复位单元,便会驱使复位单元朝向与解锁单元脱离连接的方向运动,直至两者脱离连接。前述两者脱离连接后,解锁单元便带动对应的臂机构朝初始位置进行回复运动,从而将附着物夹紧。因此,相对于现有技术而言,本申请通过解锁复位机构,至少可以实现以下有益效果:(1)、可以调节夹持空间的大小,以实现对于附着物的夹持工作。(2)、还可以根据需要将夹持空间维持在一个稳定的大小,便于容置附着物,在附着物被完全夹紧前,不需要持续性地施加维持夹持端张开的作用力。因此,比传统的夹持固定机构更加省力,操作更加方便。(3)、由于在增大夹持空间的过程中,不需要将夹持端抵触在附着物上,因此也就不会对夹持端造成摩擦损害。(4)、还能够通过附着物触发复位单元,自动减小夹持空间的大小,实现对于附着物的夹紧。(5)、在使用本申请的夹持固定机构的过程中,操作人员只需要按压一次解锁单元,即可完成对于附着物的夹持工作;因此,比传统的夹持固定机构更加省力,操作更加方便。综上,第一方面提供的便携式设备支架的夹持固定器件解决了
技术介绍
中所阐述的在先技术缺陷,解决了前述目的中提出的两个问题:在夹持附着物的过程中(1)如何减少操作夹持固定器件时使用的作用力;和(2)如何避免对夹持端造成摩擦损害。在一些技术方案中,每个臂机构包括第一臂和第二臂,其中,在长度上第一臂大于第二臂,第一臂的一端与第二臂连接,第二臂的一端构成所述夹持端;在至少两个臂机构中,至少两个第二臂的另一端间接连接,至少一个第一臂的另一端与对应的解锁单元连接。在一些技术方案中,每个臂机构还包括第一连接钩件,第一连接钩件与第二臂的另一端连接,至少两个臂机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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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便携式设备支架的夹持固定器件,其特征在于,包括:/n分别具有夹持端的至少两个臂机构,至少两个臂机构之间形成有夹持空间;和/n至少一个解锁复位机构,每个解锁复位机构对应于至少两个臂机构中的一个臂机构,每个解锁复位机构均包括座体、用于驱使对应的臂机构运动的解锁单元和至少部分地位于夹持空间中的复位单元;/n其中,解锁单元构造成被触发后,所述解锁单元驱使对应的臂机构上的夹持端运动,使得夹持空间朝增大的趋势变化,直至解锁单元与复位单元连接且被固定;/n复位单元构造成被触发后,解锁单元朝触发前的位置运动,使得夹持空间朝减小的趋势变化。/n

【技术特征摘要】
1.便携式设备支架的夹持固定器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分别具有夹持端的至少两个臂机构,至少两个臂机构之间形成有夹持空间;和
至少一个解锁复位机构,每个解锁复位机构对应于至少两个臂机构中的一个臂机构,每个解锁复位机构均包括座体、用于驱使对应的臂机构运动的解锁单元和至少部分地位于夹持空间中的复位单元;
其中,解锁单元构造成被触发后,所述解锁单元驱使对应的臂机构上的夹持端运动,使得夹持空间朝增大的趋势变化,直至解锁单元与复位单元连接且被固定;
复位单元构造成被触发后,解锁单元朝触发前的位置运动,使得夹持空间朝减小的趋势变化。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持固定器件,其特征在于,每个臂机构包括第一臂和第二臂,其中,在长度上第一臂大于第二臂,第一臂的一端与第二臂连接,第二臂的一端构成所述夹持端;
在至少两个臂机构中,至少两个第二臂的另一端间接连接,至少一个第一臂的另一端与对应的解锁单元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夹持固定器件,其特征在于,每个臂机构还包括第一连接钩件,第一连接钩件与第二臂的另一端连接,
至少两个臂机构中的多个第一连接钩件连接,使得至少两个第二臂的另一端间接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夹持固定器件,其特征在于,每个臂机构还包括第二连接构件,第二连接构件的一端与第二臂的另一端连接,第二连接构件的另一端与第一臂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夹持固定器件,其特征在于,解锁单元包括能够伸出或缩入座体...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冯波
申请(专利权)人:深圳市大眼熊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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