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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媒介购物的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2879867 阅读:176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利用媒介通过互联网为购买物品和服务付款的方法。买方或用户以媒介建立和投入资金一帐户。同样地,物品和服务的卖主也建立帐户。最好,在用户由卖主的网站进行购货时识别作为核算过程中的资金源的媒介。然后卖主的系统直接访问在媒介的网站上的用户帐户信息来验证为完成交易的资金到位。证实后在用户帐户中所需资金即被冻结直至交易完成。然后在物品或服务交付后,此资金就被拨给卖主。在一优选实施例中,媒介与具有零售销路的一个或多个银行业务机构建立关系,使得用户能通过所述银行业务机构对其帐户投入资金。(*该技术在2021年保护过期,可自由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是关于利用媒介为购物或服务付款的方法,特别是通过互联网或其他广域网付款的系统。应用互联网进行包括购物和服务的商务活动正以惊人的速度增长,所有迹象都表明长势将维持不会减退。迄今各种不同的技术被用来通过互联网为所购的货物和服务付款。(这里将称销售货物和服务的机构为卖方。)也许当前用于通过互联网给卖方付款的最普通的方法是直接利用买方所持有的赊帐卡。(这里所采用的术语“赊帐卡”将用于包括“贷方”和“借方”卡两者。)采用赊帐卡进行互联网购货具有一定的缺点。结果,许多的潜在的买主要么根本不使用赊帐卡进行互联网购物,要么不进行某些类型的互联网购物。许多潜在的买主要么没有赊帐卡,要么不愿无区别地泄露赊帐卡信息。甚至据信为安全可靠的卖方“网站”也遭到“黑客”成功的袭击,而用户赊帐卡信息被由网站窃取的风险则与该信息被给予的卖方的数量成比例增加。因而,如果某人为一当前的买方,偷窃风险将随被给予赊帐卡信息的每一新卖主而增加。而且,互联网助长了小公司,甚至个体户在世界范围销售独特产品的能力。不过,潜在的买主对供给赊帐卡信息给不熟悉他们的卖方更有保留。再者,某些货物或服务的交付可能会发生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延迟,而买方可能不希望大大超前于产品付货期过卖方用赊帐卡或其他方法付款。另一方面,卖方通常也不愿接受和处理没有公司保证支付的定单。已出现各种的契据服务,部分地针对着这一问题,但被局限于现有的服务。例如,目前的互联网契据服务规定由买主作基金付款和随后对卖方按各逐个的交易支付。另外,赊帐卡由于相当高的交易成本而不太适用于作小量付款。迄今为止尚未开发出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被证明是特别满意的,结果是未能实现互联网促进低价货物和服务的销售的所有潜力。因而,需要一种为通过一广域网如互联网所购货物和服务付款的简便方法。而且,还需要便于提供一种使没有赊帐卡的个体能为通过互联网购货付款的方法。另外,也需要提供一种克服现有契据服务的缺点的为通过互联网购货付款的方法,以使得不致交货后才付款。本专利技术的这些和其他目的在为通过一广域网如互联网购货付款的本方法中实现,在一个实施例中,本专利技术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注册希望购买物品或服务的用户;为所述用户建立一帐户;由所述用户接受资金并保存所述资金于所述用户帐户中;接收识别所述用户所给出的物品或服务的订购信息,所述信息包含有物品和服务卖主的标识;接收所述物品或服务已被所述卖主交付到所述用户的确认;和在收到所述确认后预定时间由所述用户帐户拨出资金给所述卖主。该方法中所述的步骤可以通过一广域网如互联网进行。而且该方法中所述确认从所述卖主接收并包括在拨款前通知所述用户收到确认的步骤。此外,该方法中所述资金被直接拨款到由所述卖主指定的银行帐号。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方法,还包括媒介在多个分行保持有接收帐户以使得所述用户可在所选择的一个所述分行增加资金。其中所述识别订购的信息从卖主接收。所述媒介提供所述卖主对所述数据库的直接访问来使得帐目交易能自动化。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优选实施例,一种促进利用媒介通过互联网销售物品和服务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由媒介建立一用户帐户使得该用户被给定一特定用户帐号;由媒介建立一卖主帐户;给此用户帐户注入资金;保存用户的数据库和卖主帐户信息;接收用户已由所述卖主购买物品或服务的通知;接收该物品或服务已经交付到所述用户的通知;和由所述用户帐户转让资金到所述卖主。其中,所述媒介提供所述卖主对所述数据库的直接访问来使得帐目交易能自动化。而且,所述媒介与至少一个具有多个零售销路的银行业务机构建立关系使得所述用户能通过所述银行业务机构存入资金进所述用户帐户。进而,所述媒介建立与多个银行业务机构的关系。在该实施例中,通知由卖方作为核对过程的部分直接传给媒介。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利用媒介进行付款的方法,特别有用于促进通过互联网购买物品和服务(统称为“产品”)。虽然本专利技术的优选实施例是结合通过互联网的应用加以描述的,但本
的熟练人员将会理解,本专利技术的方法也可用于任何类型的连接买主与出售产品的个体户或公司的广域网。本专利技术的方法包含一买方即用户,一卖主和一付款媒介(后面称“媒介”)。起始,买方建立一与付款媒介的帐户。该帐户可在用户决定购买之前或之后建立。当用户建立与付款媒介的帐户时接收一密码和帐号。而后此密码和帐号将被用户用于一切随后的与所有卖主的交易中。同样,卖方也必须在进行交易之前利用本专利技术建立一帐户。最好,应用本方法的大部分卖主具有按他们的买主的应用进行中建立的帐户。按照本专利技术优选实施例,根据卖主的帐户注册的认可,付款媒介或者直接安装软件或者提供软件给卖主安装在其系统上,来便于支付业务。安装后,该软件就能使卖主的购买系统直接通过互联网与媒介的付款系统作电子对话,从而,在用户选择该媒介作为付款源之后,在联网购货过程的结算阶段能电子提取相关的购买信息。这样,联网卖方即可提供超级链接到此媒介的网站以便使用户方便购物。买方可由访问媒介所保持的“网站”来“联网”建立帐户。另一方面,用户也可以实际邮寄帐户登记表给媒介或访问被设置来接受帐户登记信息的实际网站。(这里使用的术语“邮寄”是意图包括采用诸如政府邮政服务,私营快递服务等信使的所有实际传递形式。)如以下说明的,在本专利技术的优选实施例中,此媒介为接受付款和,可选择地,为帐户注册目的建立与一个或多个银行业务机构的关系。这些建立帐户的“离线”方法对吸引不乐意通过互联网传播私人信息的用户很有用。与许多依赖于电子邮件地址的先有技术系统相反,卖方和用户双方均接收一唯一的帐号。在注册过程中,用户给媒介提供如姓名地址等基本信息,媒介需要他们来打开帐户。媒介也可能希望鼓励用户提供附加的人口统计信息如年龄,家庭收入等,这些可被个别地或统计地卖给其他公司或广告商。例如,媒介可以给用户提供收费打折作为交换条件,使用户同意提供人口统计信息并允许传播给广告商。作为建立帐户和注册用户和卖主过程的部分,要求用户和卖主认可一规定将应用于由媒介处理的事务的条款的基础的合同。大多数情况中,媒介将独立地建立这些条款。但是,对用于特定用户或卖主的条款,例如利用媒介处理大量事务的用户或卖主,对于所有事务的条款可预先谈判来适合用户或卖主的特定需要。例如,可加以谈判的条款包括费用清单,卖主与用户间的费用分配,和给卖方付款的时间安排和根据。通常在帐户建立时由卖方和用户达到对一般合同的协议,来免除用户和卖方逐个业务地签订新合同的需要,因此降低业务开销和乘进付款处理中的统一。在用户与媒介建立一帐户后,用户汇划款项到媒介来提供帐户资金。帐户也可以在其建立时或之后投入资金。按照本专利技术,有数种为帐户建立基金的途径。用户可借助邮寄以发送支票,兑现或适当的赊帐卡信息和授权来进行付款。最好,媒介与数个银行业务机构建立关系,和用户可访问任一所说银行业务机构的一“分部”并直接付款,或者利用这些银行业务机构的任一现有汇兑资金的渠道,例如自动柜员机(ATM),电话银行业务系统,或互联网系统,来使资金被汇兑到媒介。这些可采用的方案也使得那些没有赊帐卡或不愿意在互联网上泄露赊帐卡信息的用户能为他们的帐户投入资金。另外,用户也可给媒介连网提供赊帐卡信息同时授权由赊帐卡发行人获得预定数量的款项。不过应用赊帐卡不是最理想的因为这增加业务费用。在用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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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促进购物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注册希望购买物品或服务的用户;为所述用户建立一帐户;由所述用户接受资金并保存所述资金于所述用户帐户中;接收识别所述用户所给出的物品或服务的订购信息,所述信息包含有物品和服务卖主的标识;接 收所述物品或服务已被所述卖主交付到所述用户的确认;和在收到所述确认后预定时间由所述用户帐户拨出资金给所述卖主。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罗永光王世邦
申请(专利权)人:罗永光王世邦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SG[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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