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共享系统;内容处理设备;信息处理设备及内容共享方法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2863308 阅读:128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披露了一种内容共享系统,它能够有效地执行版权管理以便限制内容的非法使用,并且可以促进在合法的私人使用范围内在内容使用方面的自由度。在该内容共享系统中,内容提供方的内容处理设备包括用于向内容数据加入用于指定内容数据的提供源的源ID。同时,内容获取方的另一个内容处理设备包括具有包括有加入到其再现得到允许的内容数据中的源ID的再现许可ID列表,用来更具加入到所获取的内容数据中的源ID和该再现许可ID列表来限制对所获取的内容数据进行再现。该内容共享系统还包括用于允许对该再现许可ID列表进行更新的列表管理部分。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内容共享系统,其中内容数据在多个内容处理设备之间共享。
技术介绍
与常规的模拟内容不同的是,音乐的数字内容等可以复制多次且不会受到任何品质变差。因此,近年来,随着因特网普及发展以及个人计算机的操作速度和容量的增长,没有得到其版权所有人的许可而对内容进行非法分发、交换等不断增长。为了防止这些非法行为,利用了在内容的分发和使用上设置限制的DRM(数字权利管理)技术的版权管理系统正在普及。在所述类型的版权管理系统中,如在SDMI(Secure Digital Music Initiative)等中所提出的一样,通常原始内容项目的副本数量受到严格管理以限制非法复制。在日本专利特许公开No.2003-296486(下面被称为专利文献1)中披露了一种这样的版权管理系统。其中原始内容项目的副本数量如上所述一样受到严格管理的这种版权管理系统采用了这样一种结构,即在复制内容时一个设备例如内容用户的个人计算机与管理服务器连接。内容管理服务器管理着副本的总数并且允许/拒绝内容项目复制。因此,内容用户的设备的性能、多个设备的相互连接形式等受到限制。此外,在每次进行内容复制时必须执行版权管理过程,这样效率较低。因此,内容利用自由程度较低,并且对于内容的合法用户而言(即,对于给内容创作人支付了合理的报酬并且在私人使用范围内使用该内容的人而言),该版权管理系统设计自由较低并且不方便,尤其在其中内容在多个设备之间共享的情况中。另外,通常认为与严格管理副本总数的系统相比人们更喜欢模拟内容的传统通信系统,它允许无限复制,只要内容用于私人使用。因此,需要一种能提供模拟内容系统的优点的数字内容管理系统。专利技术概述本专利技术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内容共享系统,它能够有效执行版权管理以限制内容的非法使用,并且可以促进在私人使用的合法范围内在内容使用方面的自由度。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专利技术一个方面,提供一种内容共享系统,它包括多个共享内容数据的内容处理设备;内容提供方的其中一个所述内容处理设备包括一源ID添加部分,用于将用于指定内容数据的提供源的源ID加入到内容数据中;以及一内容提供部分,用于给内容获取方的其中一个所述内容处理设备提供具有加入到其中的源ID的内容数据;内容获取方的所述内容处理设备包括一内容获取部分,用于从内容提供方内容处理设备中获取具有加入到其中的源ID的内容数据;以及一内容再现部分,它具有包括加入到其再现得到许可的内容数据中的源ID的再现许可ID列表,用来根据加入到所获取的内容数据中的源ID和所述再现许可ID列表限制由所述内容获取部分所获取的内容数据的再现;以及一列表管理部分,用于允许对所述再现许可ID列表进行更新。采用该内容共享系统,可以在内容数据的提供源的测定(measurement)中(在用户的测定中或者在内容提供源的设备的测定中)管理由多个内容处理设备共享的内容数据,并且可以根据内容提供源来限制由内容获取方内容处理设备再现内容数据。因此,在内容提供源的测定中可以允许/拒绝内容数据在多个内容处理设备之间的共享以进行版权管理。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另一个方面,提供一种与外部设备共享内容数据的内容处理设备,它包括一源ID添加部分,用于向内容数据加入用于指定内容数据的提供源的源ID;以及一内容提供部分,用于给外部设备提供具有通过源ID添加部分加入到其中的源ID的内容数据。采用该内容处理设备,其中内容数据在内容提供设备和外部设备之间共享,用作内容提供方设备的内容提供设备可以在内容数据中嵌入与内容数据的内容提供源相对应的源ID。因此,用作内容获取方设备的外部设备可以根据加入到该内容数据上的源ID指定内容数据的提供源。因此,可以在内容提供源的测定中管理在内容提供设备和外部设备之间共享的内容数据。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另一个方面,提供一种内容处理设备,它与外部设备共享内容数据,它包括一内容获取部分,用于从外部设备获取具有加入到其中用于指定内容数据的提供源的源ID的内容数据;以及一内容再现部分,它具有包括加入到其再现得到许可的内容数据中的源ID的再现许可ID列表,用来根据加入到所获取的内容数据中的源ID和所述再现许可ID列表来限制再现由所述内容获取部分所获取的内容数据。采用该内容处理设备,其中内容数据在内容提供设备和外部设备之间共享,根据所获取的内容数据的提供源来启用/禁用用作内容获取方设备的内容提供设备,以便再现内容数据。例如,禁止再现来自非法内容提供源的内容数据。由于根据表示允许按照这种方式共享的内容提供源的再现许可ID列表来启用/禁止通过用作内容数据获取方设备的内容处理设备再现内容数据,所以可以限制内容数据在内容数据提供设备和获取方设备之间的共享。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再一个方面,提供一种信息处理设备,它包括一列表管理部分,用于允许更新源ID的再现许可ID列表,这些源ID每个都用于指定内容数据的提供源,所述再现许可ID列表包括加入到允许通过内容处理设备的内容再现部分对其再现的内容数据中的源ID。采用该信息处理设备,其中内容数据在多个内容处理设备之间共享,允许更新每个内容处理设备的再现许可ID列表。由此信息处理设备可以在内容提供源的测定中允许/拒绝通过内容处理设备再现该内容数据。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再一个方面,提供一种用于使计算机执行将用于指定内容数据的提供源的源ID加入到内容数据中的程序。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再一个方面,提供一种用于使计算机执行根据包括加入到允许其再现的内容数据中的源ID和加入到内容数据的源ID的再现许可ID列表限制内容数据再现的再现。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再一个方面,提供一种使计算机执行允许更新源ID的再现许可ID列表的步骤的程序,每个源ID用于指定内容数据的提供源,所述再现许可ID列表包括通过内容处理设备的内容再现部分允许其再现的内容数据中的源ID。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再一个方面,提供一种通过用来再现内容数据的内容处理设备读取的记录介质,所述记录介质具有记录在其上的每个都加入有用来指定内容数据的提供源的源ID的内容数据以及包括附属于其再现由内容产生设备允许的内容数据的源ID的再现许可ID列表。采用该记录介质,如果可以处理该记录介质的内容处理设备与内容数据一起读取出再现许可ID列表,则它可以只再现其中加入有在再现许可ID列表中所包含的源ID的内容数据。因此,该记录介质可以按照这样一种形式提供,其中它设有版权管理功能。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再一个方面,提供一种用于在多个内容处理设备之间共享内容数据的内容共享方法。该内容共享方法包括源ID添加步骤,由内容提供方的其中一个内容处理设备执行,用来将用于指定内容数据的提供源的源ID加入到内容数据中;内容提供步骤,由内容提供方的内容处理设备执行,用来给内容获取方的其中一个内容处理设备提供具有加入到其中的源ID的内容数据;以及内容再现步骤,由内容获取方的内容处理设备执行,用来根据包括加入到其再现得到许可的内容数据中的源ID的再现许可ID列表和加入到所提供的内容数据中的源ID,来限制由内容提供步骤再现提供的内容数据的再现。总之,根据本专利技术,可以在内容数据的提供源的测定中管理内容数据的共享。因此,可以有效地执行用于限制内容非法使用的版权管理。另外,在合法的私人使用范围内,可以提高内容使用的自由度。从下面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中并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内容共享系统,它包括:多个共享内容数据的内容处理设备;内容提供方的其中一个所述内容处理设备包括:一源ID添加部分,用于将用于指定内容数据的提供源的源ID加入到内容数据中;以及一内容提供部分,用于给内容获取方的其中一个所述内容处理设备提供具有加入到其中的源ID的内容数据;内容获取方的所述内容处理设备包括:一内容获取部分,用于从内容提供方内容处理设备中获取具有加入到其中的源ID的内容数据;以及一内容再现部分,它具有包括加入到其再现得到许可的内容数据中的源ID的再现许可ID列表,用来根据加入到所获取的内容数据中的源ID和所述再现许可ID列表限制由所述内容获取部分所获取的内容数据的再现;以及一列表管理部分,用于允许对所述再现许可ID列表进行更新。

【技术特征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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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长野元彦海老原宗毅田边充佐藤一郎久野浩
申请(专利权)人:索尼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JP[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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