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网络型游戏的肯定项收费的游戏项系统及其运营方法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2850526 阅读:265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用于网络型游戏的肯定项收费的游戏项系统及其运营方法,将网络型游戏系统的游戏项分离为外形项和功能项,只对外形项进行交易,在游戏内将该外形项与功能项相结合来使用。本发明专利技术的游戏系统具有:游戏数据库,其存储关于用户的信息和关于游戏的信息,将外形项和功能项分离存储;结算服务器,其响应用户的购买请求进行结算;游戏服务器,其被编程为:接收所述用户的项结合请求,将所述外形项和功能项相结合生成游戏项。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网络型游戏的游戏项交易系统及其运营方法,更详细地说,涉及把网络型游戏系统的游戏用项分离为外形项和功能项,只对外形项进行交易,在游戏内将该外形项与功能项相结合使用的游戏系统及其运营方法。此处,“网络型”游戏是指用有线或无线的方法,将多个用户连接到一个或多个网络上进行的游戏的统称,包含现有的有线联机游戏、无线移动游戏,此外,对用户使用的客户终端机的种类、运营体制软件、用于相应游戏系统的服务器系统的种类以及运营体制软件不进行限制。本专利技术可应用于使用武器类、保卫类等游戏项的所有有线/无线网络型游戏,但在本说明书中为便于说明,将以联机游戏为中心进行叙述。
技术介绍
最近,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和VDSL等超高速网络的普及,大量的用户通过网络连接相互之间玩游戏的网络型游戏,例如以客户-服务器方式构成的联机游戏系统或者MMORPG(Massively Multi-Player On-lineRole Playing Game大规模多人联机角色扮演游戏)的普及不断扩展。例如在天堂(Lineage)或奇迹(MU)等联机游戏的情况下,就处于10万名以上的玩家同时连接到游戏系统玩游戏的状况。网络型游戏,例如在联机RPG(Role Playing Game角色扮演游戏)游戏的情况下,采用用户在游戏内通过狩猎怪物、通过游戏项或游戏赚取通用的电子货币(Cyber money)、用于能力上升的经验值等方式。图1表示现有的联机游戏系统中的游戏项的一例。如图1所示,现有的游戏项100将外形信息110与攻击力120、防御力130或特殊能力140等游戏项关联的功能信息相结合。在采用这种方式的游戏系统中,用户的经验值、游戏项、能力以及等级与用户为玩游戏所投资的时间大致成比例地上升。因此,基本上都是对该游戏投资的时间越多的用户,具有越高的等级。这样的联机游戏的属性诱导用户长时间使用该游戏。但是,站在用户的立场,要在短时间内提高自己在游戏内的等级,并且想装饰自己在游戏内的个体(游戏角色或化身,以下称为“角色”)的欲望或增强武器的欲望总是存在的,以此为起因,产生了在游戏用户间用现金对游戏项进行交易的现象,这样的游戏项的私下交易使游戏系统中发生各种各样的问题。首先,在游戏系统中,当用户间购买上述游戏项时,由于不是与自己的投资时间成比例地使自己的角色成长,而是可以利用所购买的游戏项的性能,使自己的角色在更短的时间内成长,因此丧失了游戏系统、特别是联机RPG游戏中的游戏的平衡性,存在几乎所有用户对该游戏都失去兴趣的危险。另外,这样的游戏项交易会引起游戏平衡的问题。所谓游戏平衡,就是调整构成游戏的诸要素的均衡操作,其包括在游戏内的种族间、种族内角色的职业间、技能间、分类别的游戏项间的攻击力或防御力的均衡维持;对游戏经济的调整;对游戏项和财宝的发生的数量进行调节;对游戏项和财宝的消耗进行调节;对游戏内的商店中的游戏项的价格进行调整;以及对涉及其它的游戏内的使用者间的平等性的容易引起争吵的要素的数量或比例进行调节的行为等,表示进行数值性地控制、调整以便能正常维持游戏系统的所有的操作。但是,如现有方式那样,当游戏用户间进行游戏项交易时,由于无法预测购买多少具有什么价格段的什么性能的游戏项,因此在游戏服务的初期,就不能有效地统一控制游戏系统的有关游戏项的平衡。并且,由于这样的游戏项的交易,有可能使该游戏本身的商品性降低。因此,在现有的联机游戏的情况下,在设计游戏时,除了很难采用与攻击和防御等核心游戏功能相关联的游戏系统的全面收费销售之外,还由于游戏用户间私下的游戏项交易引起相当大的社会问题。该问题点是游戏用户和游戏公司感到最为不便的问题。从而,在网络型游戏中,需要一种能够适当地进行游戏项的交易的方案,以防止游戏平衡崩溃,并且,使游戏用户能够容易地使自己的角色多样化且丰富地利用游戏项。
技术实现思路
因此,本专利技术鉴于这样的问题点而提出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游戏系统的运营方法及系统,在网络型游戏系统中,通过把功能和外形结合在一起的现有的游戏项分离为外形项和功能项,用户可利用与现有游戏的项的获得的相同方式,在游戏内发挥游戏功能,直接获得功能项,而只能对外形项进行交易,从而,游戏用户可以在短时间内构成自己的各种各样的游戏项,而不会对游戏平衡造成恶劣影响。这时,对外形项进行收费交易的主体例如是游戏公司与用户之间、用户与用户之间。本专利技术除上述的目的和优点之外,通过参考附图的下面的详细说明,可以明确本专利技术的其它的目的和优点。为解决上述问题,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1特征的游戏系统是,在使用游戏项的网络型游戏系统中,将游戏项分离为外形项和功能项,用户通过其它途径取得上述外形项和功能项后,将它们相互相结合,生成上述游戏项进行使用。本专利技术的游戏系统对现有方式的将功能和外观相组合形式的游戏项区分其功能和外形,并将其分别分离为功能项和外形项。在上述第1特征的优选实施例中,上述外形项可以在上述游戏系统内进行收费销售,可以限制为特定的外形项只能与特定的功能项结合。此外,可以使外形项和功能项在结合和解体大于等于限制的次数时消失,当上述用户连接到上述游戏系统时,上述游戏项可以根据经过的时间或根据使用该项的时间,以规定的比例减少寿命直至消亡。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2特征的游戏系统具有游戏数据库,其存储关于用户的信息和关于游戏的信息,将外形项和功能项分离存储;结算服务器,其响应用户的购买请求进行结算;游戏服务器,其被编程为接收上述用户的项结合请求,将上述外形项和功能项结合生成游戏项。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3特征的网络型游戏系统中的游戏项分离运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将外形项分别存储在游戏数据库中;接收用户的登录连接;接收上述用户的外形项购买请求;响应上述购买请求,对是否存在上述外形项以及其完美性进行检查;将上述外形项和功能项相结合,生成游戏项;将上述游戏项存储到上述游戏数据库内的关于上述用户的字段中。根据本专利技术可得到下述效果对于游戏项,将外形项和功能项分离开来进行交易,将外形项与功能项结合起来进行游戏,通过这样,只对外形项进行收费销售或者在用户间进行交易,因此即使存在着项的交易,由于与用户投资时间成比例地、通过在游戏内进行“收集”而获得功能项、或者决定其等级,因此不会引起游戏平衡问题,无论用户的等级是多少,都可以自由丰富地利用各种各样的游戏项。附图说明图1是表示现有的联机游戏系统中的项的结构的图。图2是表示本专利技术的优选实施例的网络型游戏系统的分离状态的功能项和外形项的概念图。图3是概要地表示本专利技术的优选实施例的网络型游戏系统的功能项和外形项的结合关系的图。图4是本专利技术的优选实施例的网络型游戏系统的结构图。图5是概要地表示本专利技术的优选实施例的网络型游戏系统中的项结合步骤的流程图。图6是概要地表示在本专利技术的优选实施例的网络型游戏系统中,用户购买外形项并结合该外形项的步骤的流程图。符号说明100现有的游戏项;200外形项;210功能项;400游戏系统;420游戏服务器;440游戏数据库;460结算服务器。具体实施例方式以下参考附图,对本专利技术的优选实施例详细进行说明。图2是表示本专利技术的优选实施例的网络型游戏系统的分离状态的功能项和外形项的概念图。如图2所示,本专利技术的项与现有的游戏项100不同,其被分离成外形项和功能项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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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利用游戏项的网络型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将游戏项分离为外形项和功能项,用户通过其它途径取得所述外形项和功能项后,将它们相互结合生成所述游戏项进行使用。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利用游戏项的网络型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将游戏项分离为外形项和功能项,用户通过其它途径取得所述外形项和功能项后,将它们相互结合生成所述游戏项进行使用。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项包含所述游戏项的攻击力、防御力、特殊能力等直接影响游戏平衡并能用数值表现的能力。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形项包含该项的视觉图案或能够附属于该项的视觉效果等视觉价值。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形项还包含不直接影响游戏平衡的收容率、命中率、反击率、回避率、敏捷性、幸运等辅助功能。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形项可由相应的游戏关联公司收费销售和/或升级。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结合得到的游戏项或者结合状态下的外形项,根据经过的时间,按规定的比例减少寿命,或者根据结合状态下用户使用的时间,按规定的比例减少寿命。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外形项和所述功能项重复进行大于等于一定次数的结合和解体时,所述外形项、所述功能项或所述外形项和功能项消失。8.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容率是表示外形项和功能项的结合度的数值,当外形项和功能项结合时,根据所述收容率决定收容到所述外形项中的所述功能项的各功能的数值。9.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收费销售通过游戏内商店等游戏内项购买接口和/或网页上的项交易页面来进行。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收费销售的等价报酬结算方式包含现金支付、自动转账、ARS结算、移动电话结算、信用卡结算、游戏内电子货币、联营利润积分结算、以及赠送积分结算。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形项只能赋予给满足规定条件的游戏角色。12.如权利要求1至11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形项和所述功能项在用户进行游戏的过程中被...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李瑾周
申请(专利权)人:卓士培尔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KR[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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