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处理装置和内容处理方法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2849319 阅读:118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产生了一种列表,在该列表上,在版权管理下能被再现的内容和不能被再现的内容可以彼此区分。内容处理装置10包括指示允许再现的内容的提供源的第一源ID列表L;用于再现存储介质中存储的内容的内容再现部分;再现允许/禁止判断部分172,用于基于应用于每个内容的源ID和第一源ID列表,判断该内容是否是可再现的;以及标题列表产生部分512,用于以被再现允许/禁止判断部分判断为不可再现的那些内容的标题信息可以被区分的方式,产生内容的标题信息的列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内容处理装置、内容处理方法和计算机程序。
技术介绍
传统上,执行这样的内容提供服务,其中诸如音乐内容或图像内容之类的数字内容从服务器被加载,其中内容被存储到用户拥有的诸如PC(个人计算机)或PDA(个人数字助理)之类的信息终端中,使得内容被使用在信息终端上。此外,用户可以转录被记录在诸如CD(压缩盘)之类的记录介质上的内容,以将内容复制在PC的硬盘等上,并在PC上使用内容。此外,用户还可以将通过下载、转录等获得的内容传输到用户拥有的PD(便携式设备),使得内容PD被使用在PD上。通常,想要使用内容的用户从显示在PC或PD的显示单元上的内容标题信息列表中选择期望的内容,以再现内容。尽管依赖于数据格式,一些内容不能被用户拥有的PC或PD再现,但是已经提出了这样一种方法,其中如上所述的这种不能被再现的内容并不在列表中显示(例如,参见日本专利早期公开No.2001-359050的官方公报)。这里,如果用户能够自由使用以上述方式下载或转录的内容,则从版权保护的观点来看,这有时是不希望的。因此,例如通常通过许可,对内容施加再现限制。如果再现限制被施加到用户的PC或PD中拥有的内容上,则用户有时很难再现和使用该内容。然而,由于传统上在内容再现时判断是否内容的再现是否被允许,所以只有在实际试图再现内容之后,用户才知道是否内容的再现是否被允许。同样按照上述其中不在列表中显示不能再现的内容的方法,由于具有能够在PC或PD上再现的数据格式的内容依据版权管理的再现限制而不能被再现,所以存在这样的问题,即用户不能预先知道由于再现限制而不能再现的内容的信息。因此,鉴于上述问题作出了本专利技术,本专利技术的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内容处理装置、内容处理方法和计算机程序,其能够产生一个列表,在所述列表上,依据版权管理能够被再现的内容和不能够被再现的内容可以彼此区别。
技术实现思路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内容处理装置,包括第一源ID列表,其指示允许再现的内容的提供源;内容再现部分,用于再现存储介质中存储的内容;再现允许/禁止判断部分,用于基于应用于每个内容的源ID和第一源ID列表,判断该内容是否是可再现的;以及标题列表产生部分,用于以被再现允许/禁止判断部分判断为不可再现的那些内容的标题信息可以被区分的方式,产生内容的标题信息的列表。根据上述的本专利技术,由再现允许/禁止判断部分判断应用了未包括在第一源ID列表中的源ID的每个内容是不可再现的,并且基于该判断的结果,由标题列表再现部分产生各个内容的标题信息的列表。因此,再现允许/禁止判断部分的判断结果被反映在列表的产生上,并且所产生的列表上具有不可由内容处理部分的再现部分再现的那些内容和可再现的那些内容。内容处理装置可以被配置为使得具有基于第二源ID列表控制再现的功能的内容再现装置连接到内容处理装置,其中第二源ID列表指示允许再现的内容的提供源;内容处理装置还包括用于获取内容再现装置中存储的内容的标题信息的标题信息获取部分;再现允许/禁止判断部分基于被应用于内容再现装置中存储的内容的源ID和第二源ID列表,判断内容在内容再现装置上是否是可再现的;并且标题列表产生部分以被再现允许/禁止判断部分判断为不可再现的那些内容的标题信息可以被区分的方式,产生内容再现装置中存储的内容的标题信息。根据上述的这种配置,由再现允许/禁止判断部分判断应用了未包括在第二源ID列表中的源ID的每个内容是不可再现的,并且基于该判断的结果,由标题列表再现部分产生各个内容的标题信息的列表。因此,再现允许/禁止判断部分的判断结果被反映在列表的产生上,并且所产生的列表上具有不可由内容处理部分的再现部分再现的那些内容和可再现的那些内容。内容处理装置还可以包括删除部分,用于从内容处理装置的存储介质中删除任何被再现允许/禁止判断部分判断为在内容处理装置上不可再现的内容。根据上述的这种配置,由于可以从内容处理装置的存储介质中删除不可再现的内容,所以可以避免内容处理装置的存储容量被不可再现的内容所抑制的情形。内容处理装置还可以包括删除部分,用于从内容处理装置中删除任何被再现允许/禁止判断部分判断为在内容处理装置上不可再现的内容。根据上述的这种配置,由于可以从内容再现装置中删除不可再现的内容,所以可以避免内容再现装置的存储容量被不可再现的内容所抑制的情形。内容处理装置还可以包括用于显示由标题列表产生部分所产生的标题信息列表的标题列表显示部分。根据上述的这种配置,用户通过参考显示在标题列表显示部分上的列表,能够区分可再现的内容和不可再现的内容。再现允许/禁止判断部分还可以基于应用于任何内容的再现限制信息,判断该内容是否是可再现的。标题列表产生部分可以产生标题信息的列表,使得被判断为可再现的那些内容的标题信息和被判断为不可再现的那些内容的标题信息以不同的颜色/亮度信息而被显示。标题列表产生部分可以产生标题信息的列表,使得被判断为可再现的那些内容的标题信息和被判断为不可再现的那些内容的标题信息彼此分开地被显示。标题列表产生部分可以产生标题信息的列表,使得被判断为可再现的那些内容的标题信息和被判断为不可再现的那些内容的标题信息利用所添加的彼此不同的图标而被显示。为了解决上面描述的问题,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其使得计算机执行再现允许/禁止判断过程,该过程基于指示允许再现的内容的提供源的第一源ID列表和被添加到存储介质中存储的内容的源ID,判断每个内容是否是可再现的;以及标题列表产生过程,该过程以被再现允许/禁止判断过程判断为不可再现的那些内容的标题信息可以被区分的方式,产生内容的标题信息的列表。为了解决上面描述的问题,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又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内容处理方法,包括下述步骤基于指示允许再现的内容的提供源的第一源ID列表和被添加到存储介质中存储的内容的源ID,判断每个内容是否是可再现的;以及以被再现允许/禁止判断过程判断为不可再现的那些内容的标题信息可以被区分的方式,产生内容的标题信息的列表。如上所述,根据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内容处理装置、内容处理方法和计算机程序,通过其产生了一个列表,在所述列表上,可以彼此区分在版权管理下不能被再现的内容和能够被再现的内容。附图说明图1是图示根据本专利技术第一实施例的内容共享系统的组注册的概貌的说明图。图2是示出了该实施例的内容共享系统的主要部件的框图。图3是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据该实施例的内容共享系统的一般配置的框图。图4是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据该实施例的内容处理装置的硬件配置示例的框图。图5是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据该实施例的内容处理装置的功能的框图。图6A是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据该实施例的组管理型的内容和登入登出(check-in check-out)型的内容的配置的说明图。图6B是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据该实施例的组管理型内容和登入登出型内容的配置的说明图。图7是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据该实施例的内容再现部分的功能的框图。图8是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据该实施例的列表管理部分的配置的框图。图9是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据该实施例的内容再现装置的硬件配置示例的框图。图10是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据该实施例的内容再现装置的功能的框图。图11是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据该实施例的服务器的功能的框图。图12是图示根据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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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内容处理装置,包括:第一源ID列表,所述第一源ID列表指示允许再现的内容的提供源;内容再现部分,用于再现存储介质中存储的内容;再现允许/禁止判断部分,用于基于应用于每个内容的源ID和所述第一源ID列表,判断该内容 是否是可再现的;以及标题列表产生部分,用于以被所述再现允许/禁止判断部分判断为不可再现的那些内容的标题信息可以被区分的方式,产生内容的标题信息的列表。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JP 2004-7-21 213681/20041.一种内容处理装置,包括第一源ID列表,所述第一源ID列表指示允许再现的内容的提供源;内容再现部分,用于再现存储介质中存储的内容;再现允许/禁止判断部分,用于基于应用于每个内容的源ID和所述第一源ID列表,判断该内容是否是可再现的;以及标题列表产生部分,用于以被所述再现允许/禁止判断部分判断为不可再现的那些内容的标题信息可以被区分的方式,产生内容的标题信息的列表。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容处理装置,其中具有基于第二源ID列表控制再现的功能的内容再现装置连接到所述内容处理装置,其中所述第二源ID列表指示允许再现的内容的提供源;所述内容处理装置还包括用于获取所述内容再现装置中所存储的内容的标题信息的标题信息获取部分;所述再现允许/禁止判断部分基于被应用于所述内容再现装置中所存储的内容的源ID和所述第二源ID列表,判断内容在所述内容再现装置上是否是可再现的;并且所述标题列表产生部分以被所述再现允许/禁止判断部分判断为不可再现的那些内容的标题信息可以被区分的方式,产生所述内容再现装置中所存储的内容的标题信息的列表。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容处理装置,还包括删除部分,用于从所述内容处理装置的存储介质中删除任何被所述再现允许/禁止判断部分判断为在所述内容处理装置上不可再现的内容。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内容处理装置,还包括删除部分,用于从所述内容处理装置中删除任何被所述再现允许/禁止判断部分判断为在所述内容处理装置上不可再现的内容。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容处理装置,还包...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田中光次郎
申请(专利权)人:索尼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JP[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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