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溶瘤病毒的治疗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7945895 阅读:68 留言:0更新日期:2021-04-02 14:28
一种溶瘤病毒,其用于治疗或预防以下疾病的方法:皮肤鳞状细胞癌(CSCC)、肾细胞癌(RCC)、非小细胞肺癌(NSCLC)、三阴性乳腺癌(TNBC)、小细胞肺癌(SCLC)、晚期复发性头颈癌、头颈部鳞状细胞癌(SCCHN)、鼻咽癌(NPC)、肝细胞癌(HCC)、肛门癌、结肠直肠癌(CRC)、基底细胞癌(BCC)、梅克尔细胞癌、阑尾癌、皮肤肉瘤、术后复发性黑色素瘤、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肝转移、高微卫星不稳定性癌(MSI‑H)、混合性晚期实体瘤、病毒引起的癌症、局部区域性晚期癌症、儿科癌症、没有或有极少先前存在的抗癌免疫力的患者的癌症、进行一线治疗的癌症、先前接受过治疗的患者的癌症、未接受过检查点阻断治疗的患者的癌症和/或已接受过检查点阻断治疗的患者的癌症,其中所述溶瘤病毒:是临床分离株或衍生自临床分离株,所述临床分离株是通过下述选择的:比较相同病毒物种的一组三株或更多株临床分离株在体外杀死两种或更多种肿瘤细胞系的肿瘤细胞的能力,并选择一株临床分离株,所述临床分离株能够比所述组中的一株或多株其他临床分离株更快地和/或以更低的剂量在体外杀死两种或更多种肿瘤细胞系的细胞;包含(i)促融合蛋白编码基因;和(ii)免疫刺激分子或免疫刺激分子编码基因;包含(i)GM‑CSF编码基因;和(ii)免疫共刺激途径激活分子或免疫共刺激途径激活分子编码基因;和/或包含编码CTLA‑4抑制剂的基因。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使用溶瘤病毒的治疗
本专利技术涉及溶瘤免疫治疗剂和该溶瘤免疫治疗剂在治疗癌症中的用途。
技术介绍
病毒具有以高效率进入细胞的独特能力。进入细胞后,表达病毒基因并复制病毒。这通常导致受感染细胞的死亡和细胞的抗原成分的释放,因为当细胞死亡时细胞破裂。结果,病毒介导的细胞死亡倾向于导致对这些细胞组分的免疫应答,所述细胞组分包括源自宿主细胞的那些和由病毒本身编码或掺入病毒本身的那些。由于宿主识别辅助免疫应答激活的所谓的损伤相关分子模式(DAMP),因此免疫应答也得到增强。病毒也与先天免疫应答的各种调节物相互作用,作为宿主对下述识别的应答的一部分:例如,通过toll样受体、cGAS/STING信号传导识别病毒感染,和/或识别病原体相关分子模式(PAMP),所述识别导致干扰素反应和炎症(对宿主而言,它们也是免疫原性信号)的激活。这些免疫应答可以对癌症患者产生免疫原性益处,使得对肿瘤抗原的免疫应答提供系统的总体益处,从而导致治疗未感染病毒的肿瘤,包括微转移性疾病,并提供针对复发的疫苗接种。病毒的组合直接(“溶瘤”)效应和针对肿瘤抗原的免疫应答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溶瘤病毒,其用于治疗或预防以下疾病的方法:皮肤鳞状细胞癌(CSCC)、肾细胞癌(RCC)、非小细胞肺癌(NSCLC)、三阴性乳腺癌(TNBC)、小细胞肺癌(SCLC)、晚期复发性头颈癌、头颈部鳞状细胞癌(SCCHN)、鼻咽癌(NPC)、肝细胞癌(HCC)、肛门癌、结肠直肠癌(CRC)、基底细胞癌(BCC)、梅克尔细胞癌、阑尾癌、皮肤肉瘤、术后复发性黑色素瘤、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肝转移、高微卫星不稳定性癌(MSI-H)、混合性晚期实体瘤、病毒引起的癌症、局部区域性晚期癌症、儿科癌症、没有或有极少先前存在的抗癌免疫力的患者的癌症、进行一线治疗的癌症、先前接受过治疗的患者的癌症、未接受过...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80621 US 62/687,881;20180621 US 62/687,910;20181.一种溶瘤病毒,其用于治疗或预防以下疾病的方法:皮肤鳞状细胞癌(CSCC)、肾细胞癌(RCC)、非小细胞肺癌(NSCLC)、三阴性乳腺癌(TNBC)、小细胞肺癌(SCLC)、晚期复发性头颈癌、头颈部鳞状细胞癌(SCCHN)、鼻咽癌(NPC)、肝细胞癌(HCC)、肛门癌、结肠直肠癌(CRC)、基底细胞癌(BCC)、梅克尔细胞癌、阑尾癌、皮肤肉瘤、术后复发性黑色素瘤、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肝转移、高微卫星不稳定性癌(MSI-H)、混合性晚期实体瘤、病毒引起的癌症、局部区域性晚期癌症、儿科癌症、没有或有极少先前存在的抗癌免疫力的患者的癌症、进行一线治疗的癌症、先前接受过治疗的患者的癌症、未接受过检查点阻断治疗的患者的癌症和/或已接受过检查点阻断治疗的患者的癌症,其中:
(a)所述溶瘤病毒是临床分离株或衍生自临床分离株,所述临床分离株是通过下述选择的:比较相同病毒物种的一组三株或更多株临床分离株在体外杀死两种或更多种肿瘤细胞系的肿瘤细胞的能力,并选择一株临床分离株,所述临床分离株能够比所述组中的一株或多株其余临床分离株更快地和/或以更低的剂量在体外杀死两种或更多种肿瘤细胞系的细胞;
(b)所述溶瘤病毒包含:(i)促融合蛋白编码基因;和(ii)免疫刺激分子或免疫刺激分子编码基因;
(c)所述溶瘤病毒包含:(i)GM-CSF编码基因;和(ii)免疫共刺激途径激活分子或免疫共刺激途径激活分子编码基因;和/或
(d)所述溶瘤病毒包含编码CTLA-4抑制剂的基因。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病毒,其是经修饰的临床分离株。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病毒,其中所述组包含5株或更多株不同的临床分离株。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病毒,其中所述肿瘤细胞系是选自以下的人肿瘤细胞系:U87MG(神经胶质瘤)、HT29(结肠直肠癌)、LNCaP(前列腺癌)、MDA-MB-231(乳腺癌)、SK-MEL-28(黑色素瘤)、Fadu(鳞状细胞癌)、MCF7(乳腺癌)、A549(肺癌)、MIAPACA-2(胰腺癌)、CAPAN-1(胰腺癌)和HT1080(纤维肉瘤)。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病毒,其包含:
(a)一种或多种免疫刺激分子或一种或多种免疫刺激分子编码基因;和/或
(b)一种或多种促融合蛋白编码基因。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病毒,其中:
(a)所述促融合蛋白选自:水泡性口炎病毒(VSV)G蛋白,合胞蛋白-1,合胞蛋白-2,猿猴病毒5(SV5)F-蛋白,麻疹病毒(MV)H-蛋白,MVF-蛋白,呼吸道合胞体病毒(RSV)F-蛋白以及来自长臂猿白血病病毒(GALV)、鼠白血病病毒(MLV)、Mason-Pfizer猴病毒(MPMV)或马传染性贫血病毒(EIAV)的糖蛋白,其中缺失R肽;
(b)所述免疫刺激分子是:GM-CSF,IL-2,IL-12,IL-15,IL-18,IL-21,IL-24,I型干扰素,干扰素γ,III型干扰素,TNFα,TGFβ的拮抗剂,免疫检查点拮抗剂或免疫增强途径的激动剂,例如CD40、ICOS、GITR、4-1-BB、OX40或flt3的激动剂;和/或
(c)所述免疫共刺激途径激活分子编码基因编码CD40、ICOS、GITR、4-1-BB、OX40或flt3的激动剂,例如CD40配体(CD40L)、ICOS配体、GITR配体、4-1-BB配体、OX40配体、TL1A、CD30配体、CD27或flt3配体或这些中任一种的修饰形式。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病毒,其中所述CTLA-4抑制剂是抗CTLA-4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溶瘤病毒,其中所述片段包含scFv。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病毒,其中所述片段是与一个或多个IgG1恒定区连接的scFv分子。


10.根据权利要求7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病毒,其中所述抗体或片段包含与IgG重链连接的轻链可变区序列。


11.根据权利要求7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病毒,其中所述抗体或片段包含:(a)SEQIDNO:46所示的轻链可变区序列和SEQIDNO:48所示的重链可变区序列;或(b)SEQIDNO:56所示的轻链可变区序列和SEQIDNO:57所示的重链可变区序列。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病毒,其中所述抗体或片段包含:(a)SEQIDNO:54的氨基酸序列;或(b)SEQIDNO:59的氨基酸序列。


13.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病毒,其中所述抗体或片段由(a)SEQIDNO:55的核苷酸序列编码;或(b)SEQIDNO:60的核苷酸序列编码。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病毒,其中:
(a)所述促融合蛋白是来自长臂猿白血病病毒(GALV)的糖蛋白,并且所述R跨膜肽被突变或去除(GALV-R-);和/或
(b)所述免疫刺激分子是:(i)GM-CSF、CD40配体(CD40L)、ICOS配体、GITR配体、4-1-BB配体、OX40配体或flt3配体或其任何修饰形式;或(ii)CTLA-4抑制剂,例如CTLA-4抗体或其片段。


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病毒,其编码多于一种促融合蛋白和/或多于一种免疫刺激分子和/或多于一种免疫共刺激途径激活分子。


1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病毒,其选自疱疹病毒、痘病毒、腺病毒、逆转录病毒、弹状病毒、副粘病毒和呼肠孤病毒。


1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病毒,其是单纯疱疹病毒(HSV)。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病毒,其是HSV1。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病毒,其中所述临床分离株是:
毒株RH018A,其具有保藏号ECACC16121904;
毒株RH004A,其具有保藏号ECACC16121902;
毒株RH031A,其具有保藏号ECACC16121907;
毒株RH040B,其具有保藏号ECACC16121908;
毒株RH015A,其具有保藏号ECACC16121903;
毒株RH021A,其具有保藏号ECACC16121905;
毒株RH023A,其具有保藏号ECACC16121906;或
毒株RH047A,其具有保藏号ECACC16121909。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病毒,其是具有保藏号ECACC16121904的毒株RH018A。


21.根据权利要求17至20中任一项所述的病毒,其中所述病毒:
(a)不表达功能性ICP34.5;
(b)不表达功能性ICP47;和/或
(c)将US11基因作为立即早期基因表达。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病毒,其中(a)通过插入或者部分或完全缺失将所述促融合蛋白编码基因和/或免疫刺激分子编码基因、或GM-CSF编码基因和免疫共刺激途径激活分子编码基因或抗CTLA-4抑制蛋白编码基因插入ICP34.5编码基因座,每一个都在分开的调控下,任选地以相对彼此背对背的方向;和/或
(b)对编码促融合蛋白的基因的序列、编码免疫刺激分子的基因的序列、编码GM-CSF的基因的序列、编码共免疫刺激途径激活分子的基因的序列和/或编码抗CTLA-4抑制剂的基因的序列进行密码子优化,以增加在靶细胞中的表达水平;和/或
(c)所述抗CTLA-4抑制蛋白编码基因被包括在盒中,所述盒还包含一个或多个免疫刺激基因,例如GM-CSF和/或免疫共刺激途径激活分子编码基因和/或促融合蛋白编码基因。


23.一种病毒,其用于治疗或预防以下疾病的方法:皮肤鳞状细胞癌(CSCC)、肾细胞癌(RCC)、非小细胞肺癌(NSCLC)、三阴性乳腺癌(TNBC)、小细胞肺癌(SCLC)、晚期复发性头颈癌、头颈部鳞状细胞癌(SCCHN)、鼻咽癌(NPC)、肝细胞癌(HCC)、肛门癌、结肠直肠癌(CRC)、基底细胞癌(BCC)、梅克尔细胞癌、阑尾癌、皮肤肉瘤、术后复发性黑色素瘤、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肝转移、高微卫星不稳定性癌(MSI-H)、混合性晚期实体瘤、病毒引起的癌症、局部区域性晚期癌...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R·S·科芬
申请(专利权)人:雷普利穆内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英国;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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