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基于视频会议的图像处理方法和装置
本申请涉及图像处理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视频会议的图像处理方法。
技术介绍
近年来,我国视频会议系统市场规模逐年扩大。视频会议系统借助互联网实现了高效高清的远程会议办公,提升了用户的沟通效率、缩减了企业的差旅费成本、提高了管理成效,已部分取代商务出行,成为远程办公最新模式。为了增强视频会议的辨识度,在当前的视频会议系统中,往往会在视频会议图像画面的相应位置添加水印。但是,在相关技术中,针对视频会议添加的水印往往只会反映视频会议的信息(例如,视频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等),并不能反映人员信息,导致视频会议的安全性和易用性降低。
技术实现思路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视频会议的图像处理方法,以提高视频会议的安全性和易用性。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视频会议的图像处理方法,包括:获取图像采集终端传输的图像;获取参会者的身份信息;将获取的所述身份信息以水印的形式添加到所述图像中,以形成水印图像;输出所述水印图像。可选地,在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获取参会者的身份信息包括:获取所述图像中所述参会者的生物特征信息;将获取的所述生物特征信息与身份信息库中的特征信息进行匹配,所述身份信息库中包括参会者的特征信息、参会者的身份信息以及特征信息与身份信息的对应关系;如果所述身份信息库中存在与获取的所述生物特征信息相匹配的特征信息;将相匹配的所述特征信息对应的身份信息作为所述参会者的身份信息。可选地,在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中,在所述获取图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基于视频会议的图像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n获取图像采集终端传输的图像;/n获取参会者的身份信息;/n将获取的所述身份信息以水印的形式添加到所述图像中,以形成水印图像;/n输出所述水印图像。/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基于视频会议的图像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图像采集终端传输的图像;
获取参会者的身份信息;
将获取的所述身份信息以水印的形式添加到所述图像中,以形成水印图像;
输出所述水印图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图像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参会者的身份信息包括:
获取所述图像中所述参会者的生物特征信息;
将获取的所述生物特征信息与身份信息库中的特征信息进行匹配,所述身份信息库中包括参会者的特征信息、参会者的身份信息以及特征信息与身份信息的对应关系;
如果所述身份信息库中存在与获取的所述生物特征信息相匹配的特征信息;
将相匹配的所述特征信息对应的身份信息作为所述参会者的身份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图像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获取图像采集终端采集到的图像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确定所述图像的特征参数,所述特征参数包括:参会者的人物大小、参会者的位置中的至少一种;
基于所述特征参数,确定水印在所述图像中的添加位置;
其中,所述添加位置随着所述特征参数的变化而变化;
所述将获取的所述身份信息以水印的形式添加到所述图像中包括:将获取的所述身份信息在所述添加位置以水印的形式添加到所述图像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图像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参会者为分享者时,在所述获取图像采集终端传输的图像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分享者的分享请求;
基于所述分享请求,确定是否允许所述分享者进行内容分享;
在允许所述分享者进行内容分享时,向所述图像采集终端发送同意分享消息;
接收所述图像采集终端传输的分享内容;
以水印的形式向所述分享内容添加所述分享者的身份信息,以形成分享图像;
输出所述分享图像;
其中,所述分享图像和所述水印图像在显示时出现在同一显示界面中。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图像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分享请求,确定是否允许所述分享者进行内容分享包括:
基于所述分享请求,确定所述分享者是否为合法的参会者;
在所述分享者为不合法的参会者时,确定不允许所述分享者进行内容分享;
在所述分享者为合法的参会者时,向分享控制终端发出所述分享请求;
在接收到所述分享控制终端发送的同意分享的反馈时,允许所述分享者进行内容分享;
在未接收到所述分享控制终端发送的同意分享的反馈时,不允许所述分享者进行内容分享。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图像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参会者为分享者时,在所述获取参会者的身份信息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在允许分享者进行内容分享时,获取图像采集终端传输的分享内容;
以水印的形式向所述分享内容添加所述分享者的身份信息,以形成分享图像;
输出所述分享图像,以替换所述水印图像。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图像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参会者为偷拍者,所述获取参会者的身份信息包括:
基于获取的所述图像,确定是否存在偷拍行为;
在存在偷拍行为时,获取所述偷拍者的身份信息;
所述将获取的所述身份信息以水印的形式添加到所述图像中包括:
获取所述视频会议的信息;
在所述视频会议的信息满足指定条件时,将获取的所述身份信息以水印的形式添加到所述图像中。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图像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获取的所述图像,确定是否存在偷拍行为包括:
检测获取的所述图像中是否存在疑似拍摄行为;
在获取的所述图像中存在疑似拍摄行为时,获取所述图像采集终端采集的be针对所述疑似拍摄行为的聚焦图像;
基于所述聚焦图像,确定是否存在偷拍行为。
9.一种基于视频会议的图像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图像采集终端传输的图像,以及获取参会者的身...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梅济东,
申请(专利权)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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