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50m水深的水下生产系统的独立桩基式外保护罩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25795353 阅读:26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9-29 18:28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适用于50m水深的水下生产系统的独立桩基式外保护罩,包括上部保护罩和下部独立桩基,上部保护罩的底部四个角固定连接在下部独立桩基上,其中,上部保护罩包括长方形底层骨架和长方形顶层骨架,长方形栅格顶板,梯形栅格侧板以及栅格底板;长方形底层骨架的四个顶点和长方形顶层骨架的四个顶点之间通过侧面斜骨架相连接,形成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长方形栅格顶板铺设在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顶面上;梯形栅格侧板铺设在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每个侧面上;栅格底板铺设在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底面,栅格底板的中心设置有开口。本发明专利技术保护罩可规避因渔网拖曳损坏,水下生产系统受到渔船拖曳力造成的损害。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适用于50m水深的水下生产系统的独立桩基式外保护罩
本专利技术涉及适用于50m水深的水下生产系统设计,特别涉及一种规避落物损坏和渔网拖曳损害的独立桩基式外保护罩。
技术介绍
我国浅水区域石油地质资源丰富,其中大部分位于50m水深以内,经过研究发现通过使用浅水采油树可以开发此类资源,但是因浅海区域多渔船作业,如果渔网悬挂在水下生产系统外壳上,渔船强大的拖曳力有可能损坏水下生产系统,上方落物砸到水下生产系统也可能造成损害,一旦造成油气泄露,将引发生态灾难。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适用于50m水深的水下生产系统的独立桩基式外保护罩,本保护罩可规避因渔网拖曳损坏,水下生产系统受到渔船拖曳力造成损害。本专利技术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适用于50m水深的水下生产系统的独立桩基式外保护罩,包括上部保护罩和下部独立桩基,所述上部保护罩的底部四个角固定连接在所述下部独立桩基上,其中,所述上部保护罩包括:长方形底层骨架和长方形顶层骨架,所述长方形底层骨架的四个顶点和所述长方形顶层骨架的四个顶点之间通过侧面斜骨架相连接,形成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长方形栅格顶板,所述长方形栅格顶板铺设在所述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顶面上;梯形栅格侧板,所述梯形栅格侧板铺设在所述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每个侧面上;以及,栅格底板,所述栅格底板铺设在所述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底面,所述栅格底板的中心设置有开口。进一步地,所述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底面内设置有长方形底层附加骨架,所述长方形底层附加骨架与所述长方形顶层骨架在所述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底面上的投影重合;所述长方形底层附加骨架的每个顶点与所述长方形顶层骨架的对应的顶点之间连接有竖向骨架,所述长方形底层附加骨架的每个顶点与所述长方形底层骨架的对应的顶点之间连接有底面斜骨架;其中,所述水下生产系统位于所述竖向骨架所围成的长方体空间内。进一步地,所述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侧面与底面的夹角为30°~60°。进一步地,所述长方形栅格顶板的四个角设置有吊装位置。进一步地,所述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每个侧面上的所述梯形栅格侧板由两块梯形侧板单体组成。进一步地,所述栅格底板由四块梯形底板单体组成,每块所述梯形底板单体与所述梯形栅格侧板在所述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底面上的投影重合,从而形成所述栅格底板的中心开口。本专利技术的有益效果是:本专利技术独立桩基式外保护罩分为上部保护罩和下部独立桩基两部分。上部保护罩整体为不锈钢材质的中空四棱台结构,以钢管焊接组成支撑骨架,梯形栅格侧板、梯形栅格底板、长方形栅格顶板安装在骨架上;罩顶面长方形;前后左右四面为梯形,梯形坡面与底部夹角为30~60°;底部为长方形;水下生产系统位于保护罩内。下部独立桩基为上部保护罩提供支撑和系泊能力,防止上部保护罩因渔网拉力或沉降对水下生产系统造成损坏,四个下部独立桩基与上部保护罩连接。侧板和顶板使用栅格板可以有效降低水流对保护罩的影响,梯形栅格侧板可以在维修时拆除,顶板四角吊装位置满足安装和维修使用。所有连接位置均倒圆角,保护罩整体表面光滑,无突出构件。附图说明图1:本专利技术结构示意图;附图标注:1——上部保护罩;2——下部独立桩基;101——长方形底层骨架;102——长方形顶层骨架;103——侧面斜骨架;104——长方形栅格顶板;105——长方形底层附加骨架;106——竖向骨架;107——底面斜骨架;108——吊装位置;109——梯形侧板单体;110——梯形底板单体。具体实施方式为能进一步了解本专利技术的
技术实现思路
、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如附图1所示,一种适用于50m水深的水下生产系统的独立桩基式外保护罩,分为上部保护罩1和下部独立桩基2两部分。所述上部保护罩1包括支撑骨架、长方形栅格顶板104、梯形栅格侧板和栅格底板。所述支撑骨架由钢管焊接组成,包括长方形底层骨架101和长方形顶层骨架102,所述长方形底层骨架101的四个顶点和所述长方形顶层骨架102的四个顶点之间通过侧面斜骨架103相连接,形成顶面为长方形、前后左右四面为梯形的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所述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梯形坡面与底面的夹角为30°~60°。此外,所述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底面内设置有长方形底层附加骨架105,所述长方形底层附加骨架105与所述长方形顶层骨架102在所述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底面上的投影重合;所述长方形底层附加骨架105的每个顶点与所述长方形顶层骨架102的对应的顶点之间连接有竖向骨架106,所述长方形底层附加骨架105的每个顶点与所述长方形底层骨架101的对应的顶点之间连接有底面斜骨架107。所述水下生产系统位于所述竖向骨架106所围成的长方体空间内。所述长方形栅格顶板104安装在所述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顶面上,所述长方形栅格顶板104的四个角设置有吊装位置108。所述梯形栅格侧板安装在所述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每个侧面上,所述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每个侧面上的所述梯形栅格侧板由两块梯形侧板单体109组成。侧板和顶板使用栅格板可以有效降低水流对上部保护罩1的影响,所述梯形栅格侧板可以在维修时拆除,所述长方形栅格顶板104的四角吊装位置108满足安装和维修使用。所述栅格底板铺设在所述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底面,所述栅格底板由四块梯形底板单体110组成,每块所述梯形底板单体110与所述梯形栅格侧板在所述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底面上的投影重合,并且,每块所述梯形底板单体110的短底边与所述长方形底层附加骨架105相连接、长底边与所述长方形底层骨架101相连接、两侧边分别与对应的所述底面斜骨架107相连接,从而形成所述栅格底板的中心开口,使得所述水下生产系统能从所述栅格底板进入至所述上部保护罩1内。所述下部独立桩基2为所述上部保护罩1提供支撑和系泊能力,防止上部保护罩1因渔网拉力或沉降对水下生产系统造成损坏。所述下部独立桩基2设置有四个,所述上部保护罩1的底部四个角分别固定连接在四个所述下部独立桩基2上。此外,所述上部保护罩1的所有连接处(骨架与骨架之间、长方形栅格顶板104、梯形侧板单体109和梯形底板单体110的四角和四边)均需要倒圆角,整体表面光滑,无突出构件。尽管上面结合附图对本专利技术的优选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是本专利技术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是示意性的,并不是限制性的,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专利技术的启示下,在不脱离本专利技术宗旨和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情况下,还可以做出很多形式,这些均属于本专利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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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适用于50m水深的水下生产系统的独立桩基式外保护罩,其特征在于,包括上部保护罩(1)和下部独立桩基(2),所述上部保护罩(1)的底部四个角固定连接在所述下部独立桩基(2)上,其中,所述上部保护罩(1)包括:/n长方形底层骨架(101)和长方形顶层骨架(102),所述长方形底层骨架(101)的四个顶点和所述长方形顶层骨架(102)的四个顶点之间通过侧面斜骨架(103)相连接,形成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n长方形栅格顶板(104),所述长方形栅格顶板(104)铺设在所述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顶面上;/n梯形栅格侧板,所述梯形栅格侧板铺设在所述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每个侧面上;以及,/n栅格底板,所述栅格底板铺设在所述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底面,所述栅格底板的中心设置有开口。/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适用于50m水深的水下生产系统的独立桩基式外保护罩,其特征在于,包括上部保护罩(1)和下部独立桩基(2),所述上部保护罩(1)的底部四个角固定连接在所述下部独立桩基(2)上,其中,所述上部保护罩(1)包括:
长方形底层骨架(101)和长方形顶层骨架(102),所述长方形底层骨架(101)的四个顶点和所述长方形顶层骨架(102)的四个顶点之间通过侧面斜骨架(103)相连接,形成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
长方形栅格顶板(104),所述长方形栅格顶板(104)铺设在所述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顶面上;
梯形栅格侧板,所述梯形栅格侧板铺设在所述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每个侧面上;以及,
栅格底板,所述栅格底板铺设在所述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底面,所述栅格底板的中心设置有开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独立桩基式外保护罩,其特征在于,所述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底面内设置有长方形底层附加骨架(105),所述长方形底层附加骨架(105)与所述长方形顶层骨架(102)在所述四棱台结构支撑骨架的底面上的投影重合;所述长方形底层附加骨架(...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赵会军邓欣于超孙恪成牛志刚孙海防余捷
申请(专利权)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油服务分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北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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