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于宽路工况的透镜单元、透镜组件和路灯灯头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5036173 阅读:17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7-29 05:28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应用于宽路工况的透镜单元,所述透镜单元具有用于容纳发光器件的内腔,所述透镜单元包括位于所述透镜单元内表面的入射面和位于所述透镜单元外表面的出射面;所述发光器件安装于所述透镜单元时,所述发光器件中心在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上的投影,位于所述透镜单元短轴上,偏离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几何中心的距离L满足0毫米<L≤2毫米;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64.635°至68.325°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83.24°至84.23°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使得光线经过配光后有效地投射到路面上,有效地提高光照效率。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应用于宽路工况的透镜单元、透镜组件和路灯灯头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道路照明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应用于宽路工况的透镜单元、安装有多个透镜单元的透镜组件和安装有透镜单元的路灯灯头。
技术介绍
LED灯具有寿命长、省电等特点,近年来在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尤其是随着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国家发改委LED道路照明招投标项目以及LED路灯十城万盏项目的不断实施,LED路灯等道路照明灯具凭借着高效、节能、高显色等优点,己经逐渐普及应用到城市道路照明中,特别是城市主路上(8车道);且基本都是具有安装仰角的路灯。而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交通流量的增大,城市主干道路越修越宽敞,特别是城市新区,有些主干道已经按照十二车道(42米宽)等超宽进行设计和修建;同时,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利用灯具的造型结合城市的文化定位属性设计路灯并安装无仰角的球形灯具。但现有的球形灯具基本缺乏具体配光研究,对城市超宽主干道所需要的照明工况(以下简称“宽路工况”):十二车道,照明灯具的安装间距适中(两盏灯具之间的间隔与灯具高度之比大于2.5,小于3),双侧安装的配光需求研究不够,导致照明效果达不到想要要求,达不到《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所要求的指标。为了改善目前现有宽路工况下无仰角的球形灯具照明效果,本申请人特此做了相关研究。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第一目的是提供一种应用于宽路工况的透镜单元。本专利技术的第二目的是提供一种应用于宽路工况的透镜组件。本专利技术的第三目的是提供一种应用于宽路工况的路灯灯头。r>为了实现本专利技术的第一目的,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应用于宽路工况的透镜单元,所述透镜单元具有用于容纳发光器件的内腔,所述透镜单元包括位于所述透镜单元内表面的入射面和位于所述透镜单元外表面的出射面,入射面为内凹的自由曲面,出射面为外凸的自由曲面;所述发光器件安装于所述透镜单元时,所述发光器件中心在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上的投影,位于所述透镜单元短轴上,且所述发光器件中心在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上的投影与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几何中心的距离L满足0毫米<L≤2毫米;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64.635°至68.325°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83.24°至84.23°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由上述方案可见,通过将所述发光器件中心设置在特定的位置(使所述发光器件中心在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上的投影与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几何中心的距离L满足0毫米<L≤2毫米),偏离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几何中心;以及将入射角度在±60°范围内的光束入射至透镜单元,经过入射面和出射面的两次折射后输出到外,即入射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64.635°至68.325°的角度折射和最后以为-83.24°至84.23°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使得光线经过配光后有效地投射到路面上,而且形成矩形光斑,配光角度准确,逸散光极小、灯光利用率高,满足宽路工况的照明要求,其通过合理的配光角度有效地提高光照效率。作为一种可实现的方案,所述发光器件中心在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上的投影与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几何中心的距离L满足0.2毫米≤L≤2毫米。作为一种可实现的方案,所述发光器件中心在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上的投影与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几何中心的距离L满足0.2毫米≤L≤1.5毫米。作为一种可实现的方案,所述发光器件中心在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上的投影与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几何中心的距离L满足1.5毫米<L≤2毫米。作为一种可实现的方案,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52.362°至59.536°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63.23°至66.65°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作为一种可实现的方案,当L=0.2毫米时,入射面的自由曲面和出射面的自由曲面在相应的平面内的轮廓线符合如下配光条件;在第一平面内,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56.183°至60.651°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63.23°至66.65°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在第二平面内,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59.536°至59.536°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76.63°至76.63°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在第三平面内,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55.536°至65.235°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68.65°至81.25°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在第四平面内,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55.331°至64.325°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67.75°至80.335°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在第五平面内,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50.237°至58.365°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60.56°至73.254°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在第六平面内的轮廓线与所述第五平面内的轮廓线相对于第一平面对称设置;在第七平面内的轮廓线与所述第四平面内的轮廓线相对于第一平面对称设置;在第八平面内的轮廓线与所述第三平面内的轮廓线相对于第一平面对称设置。作为一种可实现的方案,当L=1.5毫米时,入射面的自由曲面和出射面的自由曲面在相应的平面内的轮廓线符合如下配光条件;在第一平面内,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54.766°至65.239°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64.21°至68.5°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在第二平面内,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61.309°至61.309°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77.8°至77.8°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在第三平面内,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55.536°至65.235°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68.65°至81.25°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在第四平面内,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54.235°至63.253°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65.56°至79.58°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在第五平面内,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52.362°至61.235°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63.25°至77.56°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在第六平面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应用于宽路工况的透镜单元,所述透镜单元具有用于容纳发光器件的内腔,所述透镜单元包括位于所述透镜单元内表面的入射面和位于所述透镜单元外表面的出射面,入射面为内凹的自由曲面,出射面为外凸的自由曲面;/n其特征在于:/n所述发光器件安装于所述透镜单元时,所述发光器件中心在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上的投影,位于所述透镜单元短轴上,且所述发光器件中心在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上的投影与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几何中心的距离L满足0毫米<L≤2毫米;/n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64.635°至68.325°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83.24°至84.23°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应用于宽路工况的透镜单元,所述透镜单元具有用于容纳发光器件的内腔,所述透镜单元包括位于所述透镜单元内表面的入射面和位于所述透镜单元外表面的出射面,入射面为内凹的自由曲面,出射面为外凸的自由曲面;
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器件安装于所述透镜单元时,所述发光器件中心在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上的投影,位于所述透镜单元短轴上,且所述发光器件中心在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上的投影与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几何中心的距离L满足0毫米<L≤2毫米;
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64.635°至68.325°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83.24°至84.23°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镜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器件中心在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上的投影与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几何中心的距离L满足0.2毫米≤L≤2毫米。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透镜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器件中心在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上的投影与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几何中心的距离L满足0.2毫米≤L≤1.5毫米。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透镜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器件中心在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上的投影与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几何中心的距离L满足1.5毫米<L≤2毫米。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个所述的透镜单元,其特征在于,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52.362°至59.536°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63.23°至66.65°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透镜单元,其特征在于,当L=0.2毫米时,入射面的自由曲面和出射面的自由曲面在相应的平面内的轮廓线符合如下配光条件;
在第一平面内,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56.183°至60.651°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63.23°至66.65°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
在第二平面内,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59.536°至59.536°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76.63°至76.63°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
在第三平面内,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55.536°至65.235°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68.65°至81.25°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
在第四平面内,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55.331°至64.325°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67.75°至80.335°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
在第五平面内,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50.237°至58.365°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60.56°至73.254°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
在第六平面内的轮廓线与所述第五平面内的轮廓线相对于第一平面对称设置;在第七平面内的轮廓线与所述第四平面内的轮廓线相对于第一平面对称设置;在第八平面内的轮廓线与所述第三平面内的轮廓线相对于第一平面对称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透镜单元,其特征在于,当L=1.5毫米时,入射面的自由曲面和出射面的自由曲面在相应的平面内的轮廓线符合如下配光条件;
在第一平面内,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54.766°至65.239°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64.21°至68.5°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
在第二平面内,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61.309°至61.309°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77.8°至77.8°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
在第三平面内,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55.53...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畅育科
申请(专利权)人:珠海金晟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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