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共享的方法、装置以及存储介质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23706175 阅读:46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4-08 11:25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合同共享的方法、装置以及存储介质。其中,该方法包括:接收第一对象通过终端设备发送的第一标识信息,其中第一标识信息为公认的第一对象的唯一标识;判断是否存在记载第一标识信息的目标合同,目标合同由与第一对象具有合作关系的第二对象所录入;以及在目标合同存在的情况下,将目标合同作为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之间的共享合同;否则接收第一对象录入的预设合同,并将预设合同作为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之间的共享合同,其中预设合同包含与第二对象对应的第二标识信息。达到了及时实现线下合作关系的线上化,实现了合同共享,减少数据重复录入及不一致性,以及合作关系线上化后,实现企业间业务协同的线上化的技术效果。

Methods, devices and storage media of contract sharing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合同共享的方法、装置以及存储介质
本申请涉及计算机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合同共享的方法、装置以及存储介质。
技术介绍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各种“互联网+”的模式不断进步。以物流领域为例,“物流+互联网”赋能模式的不断推进,以业务为基础的物流平台,需要将物流平台内相关涉众的线下合作关系和合同信息平移到平台,实现生态平台内相关涉众间的线下合作关系的线上化及合同信息共享。现行常规实现方式为:物流平台内相关涉众在平台内手动搜索特定合作伙伴企业,找到这家合作伙伴企业后,向对方发起申请,经对方同意后才能建合作立关系。这种方式因需要人工主动发起,因此在关系建立的及时性、准确性及效率上存在问题。此外,物流平台内相关涉众不能主动获知或准确获知自己业务合作伙伴已入驻物流平台,并且就双方达成合作的合同信息进行了管理,需合作伙伴一方主动发起人工搜索或线下口头通知,然后在物流平台内操作建立线上合作关系,最后在物流平台内发起线上电子合同签订来重签线下合同内容才能实现线下合同信息线上共享。针对上述的现有技术中存在的合作双方在将线下签订的合同线上化的过程中,不能主动并且准确地获知对方是否已经录入双方之间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合作双方可能会各自录入合同,因此影响合作双方线上化录入合同的及时性、准确性以及一致性的技术问题,目前尚未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思路
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合同共享的方法、装置以及存储介质,以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合作双方在将线下签订的合同线上化的过程中,不能主动并且准确地获知对方是否已经录入双方之间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合作双方可能会各自录入合同,因此影响合作双方线上化录入合同的及时性、准确性以及一致性的技术问题。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合同共享的方法,包括:接收第一对象通过终端设备发送的第一标识信息,其中第一标识信息为公认的第一对象的唯一标识;判断是否存在记载第一标识信息的目标合同,目标合同由与第一对象具有合作关系的第二对象所录入;以及在目标合同存在的情况下,将目标合同作为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之间的共享合同;否则接收第一对象录入的预设合同,并将预设合同作为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之间的共享合同,其中预设合同包含与第二对象对应的第二标识信息。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个方面,还提供了一种存储介质,存储介质包括存储的程序,其中,在程序运行时由处理器执行以上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个方面,还提供了一种合同共享的装置,包括: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一对象通过终端设备发送的第一标识信息,其中第一标识信息为公认的第一对象的唯一标识;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是否存在记载第一标识信息的目标合同,目标合同由与第一对象具有合作关系的第二对象所录入;以及确定模块,用于在目标合同存在的情况下,将目标合同作为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之间的共享合同;否则接收第一对象录入的预设合同,并将预设合同作为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之间的共享合同,其中预设合同包含与第二对象对应的第二标识信息。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个方面,还提供了一种合同共享的装置,包括:处理器;以及存储器,与处理器连接,用于为处理器提供处理以下处理步骤的指令:接收第一对象通过终端设备发送的第一标识信息,其中第一标识信息为公认的第一对象的唯一标识;判断是否存在记载第一标识信息的目标合同,目标合同由与第一对象具有合作关系的第二对象所录入;以及在目标合同存在的情况下,将目标合同作为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之间的共享合同;否则接收第一对象录入的预设合同,并将预设合同作为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之间的共享合同,其中预设合同包含与第二对象对应的第二标识信息。在本公开实施例中,平台服务器可以根据第一对象提供的第一标识信息确定与第一对象具有合作关系的第二对象是否已经录入两者之间的合同(目标合同),在第二对象已经录入合同的情况下,将目标合同作为第一对象与第二对象之间的共享合同。在第二对象未录入合同的情况下,接收第一对象录入的合同作为共享合同。从而,达到了合作双方能够在线上共享一份统一的合同的目的。由于利用合作双方公认的唯一标识(第一标识信息和第二标识信息)可以保证每个企业信息的唯一性、准确性。并且由平台自动判断是否存在目标合同,提升了工作效率。此外,合作双方共享一份统一的合同,合作企业可以共同管理维护统一的合同,并且减少合同录入工作量,保证合作伙伴间合同信息的一致。从而,能够及时实现线下合作关系的线上化,实现了合同共享,此外还减少数据重复录入及不一致性。并且合作关系线上化后,实现了企业间业务协同的线上化。进而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合作双方在将线下签订的合同线上化的过程中,不能主动并且准确地获知对方是否已经录入双方之间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双方可能会各自录入合同,因此影响合作双方线上化录入合同的及时性、准确性以及一致性的技术问题。附图说明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公开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公开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公开,并不构成对本公开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图1是用于实现根据本公开实施例1所述的方法的计算设备的硬件结构框图;图2是根据本公开实施例1所述的合同共享的系统的示意图;图3是根据本公开实施例1的第一个方面所述的合同共享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图4是根据本公开实施例1所述的一个具体实例的合同共享的整体流程图;图5是根据本公开实施例2所述的合同共享的装置的示意图;以及图6是根据本公开实施例3所述的合同共享的装置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为了使本
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公开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公开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公开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公开一部分的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公开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公开保护的范围。需要说明的是,本公开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公开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实施例1根据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合同共享的方法的实施例,需要说明的是,在附图的流程图示出的步骤可以在诸如一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计算机系统中执行,并且,虽然在流程图中示出了逻辑顺序,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以不同于此处的顺序执行所示出或描述的步骤。本实施例所提供的方法实施例可以在移动终端、计算机终端、服务器或者类似的计算设备中执行。图1示出了一种用于实现合同共享的方法的计算设备的硬件结构框图。如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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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合同共享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n接收第一对象通过终端设备发送的第一标识信息,其中所述第一标识信息为公认的所述第一对象的唯一标识;/n判断是否存在记载所述第一标识信息的目标合同,所述目标合同由与所述第一对象具有合作关系的第二对象所录入;以及/n在所述目标合同存在的情况下,将所述目标合同作为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之间的共享合同;否则接收所述第一对象录入的预设合同,并将所述预设合同作为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之间的共享合同,其中所述预设合同包含与所述第二对象对应的第二标识信息。/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合同共享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第一对象通过终端设备发送的第一标识信息,其中所述第一标识信息为公认的所述第一对象的唯一标识;
判断是否存在记载所述第一标识信息的目标合同,所述目标合同由与所述第一对象具有合作关系的第二对象所录入;以及
在所述目标合同存在的情况下,将所述目标合同作为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之间的共享合同;否则接收所述第一对象录入的预设合同,并将所述预设合同作为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之间的共享合同,其中所述预设合同包含与所述第二对象对应的第二标识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根据所述第一标识信息,搜索与所述第一对象对应的对象信息;
将与所述第一对象对应的对象信息发送至所述终端设备,以供给所述第一对象查看与所述第一对象对应的对象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标识信息错误的情况下,还包括:
向所述终端设备发送第一提示信息,所述第一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所述第一对象输入的所述第一标识信息错误;以及
从所述终端设备接收所述第一对象修改后的所述第一标识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接收所述第一对象录入的预设合同的操作之后,还包括:
根据所述第二标识信息,搜索与所述第二对象对应的对象信息;
将与所述第二对象对应的对象信息发送至所述终端设备,以供给所述第一对象查看与所述第二对象对应的对象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标识信息错误的情况下,还包括:
向所述终端设备发送第二提示信息,所述第二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所述第一对象输入的所述第二标识信息错误;以及
从所述终端设备接收所述第一对象修改后的所述第二标识信息。


6.一种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介质包括存储的程序,其中,在所述程序运行时由处理器执行权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


7.一种合同...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冯波田道驎梁军
申请(专利权)人:万联易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河北;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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