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膨胀椎间植入物和相关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23215721 阅读:26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1-31 22:56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可膨胀植入物,所述可膨胀植入物具有沿着第一方向彼此间隔开的第一板和第二板。所述板沿着第一方向限定相对的骨接触表面,所述相对的骨接触表面被构造成分别接触上椎体和下椎体。设置在所述板之间的致动构件限定第一轴线、第一端部和沿着所述轴线的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端部间隔开的第二端部。所述第二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所述植入物包括与所述板接合的所述致动构件上的第一楔形件和第二楔形件以及沿着第二轴线沿着第三方向间隔开的驱动构件,所述第三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沿着所述第二方向并且相对于所述第二方向偏离。所述驱动构件将力传送至所述致动构件以致使所述致动构件旋转,并且所述楔形构件中的一者响应于旋转而沿着所述第二方向平移以移动所述板中的一者。

Expandable implants and related methods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可膨胀椎间植入物和相关方法
本专利技术涉及可膨胀椎间植入物和相关方法。
技术介绍
如果椎间盘退化,则通常期望移除椎间盘。脊柱融合术可用于治疗这样的病症,并涉及用诸如保持架或其它垫片之类的装置代替退化椎间盘,该装置恢复椎间隙的高度并允许骨生长通过该装置以融合相邻的椎骨。脊柱融合术试图恢复正常的脊柱排列,稳定脊柱节段以进行适当的融合,创建最佳的融合环境,并通过使对脊柱脉管系统、硬脑膜和神经元的损害最小化来允许早期主动活动。当脊柱融合术满足这些目标时,愈合加快,并且患者功能、舒适度和活动性得到改善。压紧到椎间隙中并允许骨从相邻椎体穿过植入物的上表面和下表面生长的垫片装置在本领域中是已知的。然而,仍然需要使过程侵入性最小化但稳定脊柱节段并创建用于脊柱融合术的最佳空间的装置。仍然需要可横向(即,沿着内侧-外侧方向)插入椎间间隙中的装置。
技术实现思路
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案,可膨胀植入物包括沿着第一方向彼此间隔开的第一板和第二板。第一板限定被构造成接触上椎体的第一骨接触表面,并且第二板沿着第一方向限定与第一骨接触表面相对的第二骨接触表面。第二骨接触表面被构造成接触下椎体。植入物包括相对于第一方向至少部分地设置在第一板和第二板之间的致动构件。该致动构件限定第一轴线、第一端部和沿着第一轴线沿着第二方向与第一端部间隔开的第二端部。第二方向垂直于第一方向。植入物包括由致动构件承载并与第一板和第二板接合的第一楔形构件和第二楔形构件,并且还包括驱动构件,该驱动构件限定第二轴线、近侧端部和沿着第二轴线沿着第三方向与近侧端部间隔开的远侧端部。第三方向垂直于第一方向并且相对于第二方向偏离。驱动构件被构造成将驱动力传送至致动构件,以便致使致动构件围绕第一轴线旋转,并且第一楔形构件和第二楔形构件中的至少一者被构造成响应于致动构件围绕第一轴线的旋转而沿着第二方向平移,以便使第一板和第二板中的至少一者相对于第一板和第二板中的另一者沿着第一方向移动。附图说明结合附图阅读将更好地理解上述
技术实现思路
以及以下对本申请的椎间植入物的说明性实施方案的详细说明。出于说明本申请的可膨胀椎间植入物的目的,附图中示出示例性实施方案。然而,应当理解,本专利申请并不局限于所示出的精确的布置方式和机构。在附图中:图1示出根据本公开的实施方案的定位在椎体之间的植入物;图2为处于塌缩构型的图1中所示的植入物的透视图;图3为处于膨胀构型的图1中所示的植入物的透视图;图4为处于塌缩构型的图1中所示的植入物的顶视图;图5为处于膨胀构型的图1中所示的植入物的顶视图,其中移除了植入物的上板,示出了植入物的膨胀机构;图6A为图5中所示的膨胀机构的分解透视图;图6B为图1中所示的植入物的上板和下板的透视图,其中上板和下板以不同的角度示出以示出这些板的内表面;图7为图6B中所示的植入物的上板的底部平面图;图8为沿着图4的剖面线8-8截取的图7的植入物的上板的剖面端视图;图9为沿着图4的剖面线8-8截取的图7中所示的植入物的底板的剖面端视图;图10为沿着图4的剖面线10-10截取的植入物的上板的一部分的剖视图;图11为图5和图6A中所示的膨胀机构的楔形构件的透视图;图12为图11中所示的楔形构件的侧视图;图13和图14为图11中所示的楔形构件的相对端视图;图15为图5和图6A中所示的膨胀机构的另一楔形构件的透视图;图16为图15中所示的楔形构件的侧视图;图17和图18为图15中所示的楔形构件的相对端视图;图19为图5和图6A中所示的膨胀机构的致动构件的分解透视图;图20为图19中所示的致动构件的侧视图;图21为沿着图4的剖面线21-21截取的植入物的剖面端视图,其示出处于塌缩构型的植入物;并且图22为被示为处于膨胀构型的植入物的剖面端视图。具体实施方式参见图1,上椎体2和相邻下椎体4限定在椎体2、4之间延伸的椎间间隙5。上椎体2限定上椎骨表面6,并且相邻的下椎体4限定下椎骨表面8。椎体2、4可以是在解剖学上相邻的,或者可以是从椎体2、4之间的位置移除中间椎体之后的剩余椎体。图1中示出了椎间盘切除术之后的椎间间隙5,由此已经移除或至少部分地移除了椎间盘材料,以准备用于容纳可膨胀椎间植入物10的椎间间隙5。植入物10可被构造用于侧向插入(即,沿着内侧-外侧轨迹)在椎间间隙5内。一旦插入椎间间隙5中,植入物10就可在头-尾方向上膨胀以实现适当的高度恢复和脊柱前凸,如下文更详细讨论的。椎间间隙5可根据需要沿着脊柱设置在任何位置,包括在脊柱的腰椎、胸腔和颈椎区域处。应当理解,植入物10的某些特征可以类似于在2014年8月28日以Miller的名义发布的美国专利公布2014/0243982A1中阐述的那些特征,该专利的整个公开内容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下述说明所使用的某些术语仅为了方便起见且并非限制性的。词汇“右”、“左”、“下”和“上”指定附图中的方向,以此作为参照。词汇“内”、“内部的”和“内部”是指朝向植入物的几何中心的方向,而词汇“外”、“外部的”和“外部”是指远离植入物的几何中心的方向。词汇“前”、“后”、“上”、“下”、“内侧”、“外侧”和相关词汇和/或短语用于指示所参照的人体内的各种位置和取向。当关于植入物10或其部件使用这些词汇时,应将它们理解为是指在植入体内时植入物10的相对位置,如图1所示。术语包括以上列举的词汇、它们的派生词以及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现在参见图2,植入物10在本文中被描述为沿着纵向方向“L”和横向方向“T”水平延伸,并且沿着竖直方向“V”竖直延伸。除非本文中另外指明,否则术语“纵向”、“横向”和“竖直”用于描述各个植入物部件和植入物部件轴线的正交方向分量。应当理解,虽然纵向方向L和横向方向T被示出为沿着水平平面(在本文中也称为“纵向-横向平面”)延伸并且限定该水平平面,并且竖直方向被示出为沿着竖直平面(诸如在本文中分别称为“竖直-纵向平面”或“竖直-横向平面”)延伸,但涵盖各个方向的平面在使用期间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当植入物10被插入椎间间隙5中时,竖直方向V大致沿着上-下(或尾-头)方向延伸,而水平平面大致位于由前-后方向和内侧-外侧方向限定的解剖平面中。因此,方向术语“竖直”和“水平”可用于描述植入物10及其部件,仅出于清楚和说明的目的而示出。在图2中,植入物10以塌缩构型C示出。植入物10可在近侧端部或后端12和远侧端部或前端14之间延伸,该远侧端部或前端沿着纵向植入物轴线X1与前端14间隔开,该纵向植入物轴线沿着纵向方向L延伸。前端12和后端14可分别如此称呼,因为植入物10的前端可首先被插入到椎间间隙5中。后端12可被构造成与一个或多个插入器械联接,所述一个或多个插入器械被构造成支撑植入物10并承载该植入物到椎间间隙5中。植入物10也可沿着横向方向T在前侧16和后侧18之间延伸。植入物10可包括第一板或上板100以及沿着竖直方向V与上板1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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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可膨胀植入物,包括:/n第一板和第二板,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沿着第一方向彼此间隔开,所述第一板限定被构造成接触上椎体的第一骨接触表面,所述第二板限定第二骨接触表面,所述第二骨接触表面沿着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第一骨接触表面相对,所述第二骨接触表面被构造成接触下椎体;/n致动构件,所述致动构件相对于所述第一方向至少部分地设置在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之间,所述致动构件限定第一轴线、第一端部和沿着所述第一轴线沿着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端部间隔开的第二端部,其中所述第二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n第一楔形构件和第二楔形构件,所述第一楔形构件和所述第二楔形构件由所述致动构件承载并且与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接合;以及/n驱动构件,所述驱动构件限定第二轴线、近侧端部和沿着所述第二轴线沿着第三方向与所述近侧端部间隔开的远侧端部,所述第三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并且相对于所述第二方向偏离,/n其中所述驱动构件被构造成将驱动力传送至所述致动构件,以便致使所述致动构件围绕所述第一轴线旋转,并且第一楔形构件和第二楔形构件中的至少一者被构造成响应于所述致动构件围绕所述第一轴线的旋转而沿着所述第二方向平移,以便使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中的至少一者相对于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中的另一者沿着所述第一方向移动。/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70614 US 62/5194701.一种可膨胀植入物,包括:
第一板和第二板,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沿着第一方向彼此间隔开,所述第一板限定被构造成接触上椎体的第一骨接触表面,所述第二板限定第二骨接触表面,所述第二骨接触表面沿着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第一骨接触表面相对,所述第二骨接触表面被构造成接触下椎体;
致动构件,所述致动构件相对于所述第一方向至少部分地设置在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之间,所述致动构件限定第一轴线、第一端部和沿着所述第一轴线沿着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端部间隔开的第二端部,其中所述第二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
第一楔形构件和第二楔形构件,所述第一楔形构件和所述第二楔形构件由所述致动构件承载并且与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接合;以及
驱动构件,所述驱动构件限定第二轴线、近侧端部和沿着所述第二轴线沿着第三方向与所述近侧端部间隔开的远侧端部,所述第三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并且相对于所述第二方向偏离,
其中所述驱动构件被构造成将驱动力传送至所述致动构件,以便致使所述致动构件围绕所述第一轴线旋转,并且第一楔形构件和第二楔形构件中的至少一者被构造成响应于所述致动构件围绕所述第一轴线的旋转而沿着所述第二方向平移,以便使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中的至少一者相对于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中的另一者沿着所述第一方向移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植入物,还包括:
第一传输构件,所述第一传输构件由所述致动构件承载;以及
第二传输构件,所述第二传输构件由所述驱动构件承载,其中所述第一传输构件和所述第二传输构件被构造成彼此接合,以便将所述驱动力的至少一部分传递到所述致动构件,以便使所述致动构件围绕所述第一轴线旋转。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植入物,其中所述第一楔形构件限定第一楔形主体,所述第一楔形主体限定第一中心楔形轴线、第一端部和沿着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端部间隔开的第二端部,其中所述第一中心楔形轴线平行于所述第二方向。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植入物,其中所述第二楔形构件限定第二楔形主体,所述第二楔形主体限定第二中心楔形轴线,并且所述第二楔形主体的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沿着所述第二方向彼此间隔开,其中所述第二中心楔形轴线平行于所述第二方向。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植入物,其中所述致动构件限定杆,所述杆包括沿着所述第二方向彼此间隔开的第一螺纹区域和第二螺纹区域,所述第一楔形主体限定被构造成接合所述第一螺纹区域的第一螺纹,并且所述第二楔形主体限定被构造成接合所述第二螺纹区域的第二螺纹。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植入物,其中所述第一楔形主体限定沿着所述第一中心楔形轴线延伸穿过所述第一楔形主体的第一中心孔,所述第一中心孔限定所述第一螺纹,并且所述第二楔形主体限定沿着所述第二中心楔形轴线延伸穿过所述第二楔形主体的第二中心孔,并且所述第二中心孔限定所述第二螺纹。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植入物,其中所述第一楔形主体和所述第二楔形主体中的每一者限定在所述相应的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之间延伸的上倾斜表面和下倾斜表面。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植入物,其中所述第一楔形主体和所述第二楔形主体的所述第二端部沿着所述第二方向面向彼此,并且所述第一楔形主体和所述第二楔形主体的所述第一端部沿着所述第二方向背向彼此。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植入物,其中所述第一楔形主体的所述上倾斜表面和所述下倾斜表面相对于彼此取向,使得1)所述第一楔形主体的所述第一端部沿着所述第一方向限定第一最大尺寸,2)所述第一楔形主体的所述第二端部沿着所述第一方向限定第二最大尺寸,并且3)所述第二最大尺寸大于所述第一最大尺寸。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植入物,其中所述第一楔形主体的所述上倾斜表面和所述下倾斜表面各自相对于所述第一轴线以介于约15度和约30度之间的角度...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P卢
申请(专利权)人:美多斯国际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瑞士;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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