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于诊断和治疗炎性肠病的方法相关申请的交叉参考本申请引用了2017年3月23日提交的美国专利申请第62/475506号(目前待决)的优先权,其内容通过参考以其全部结合至本文中。关于联邦政府赞助的研究或开发的声明本专利技术在NationalInstituteofHealth授予的资助号R21DK095186、U54CA091408-09S1、U54CA091408-09S2、U54RR026140、U54MD007593、UL1RR024975、UL1TR000445、G12MD007586、U54CA163069、R24DA036420和S10RR0254970下,在政府支持下进行。政府拥有本专利技术的某些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是指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公开背景炎性肠病(“IBD”)为全部或部分消化道的慢性复发性炎症。IBD有两种类型,即溃疡性结肠炎(“UC”)和克罗恩氏病(“CD”)。仅涉及结肠的克罗恩氏病称为克罗恩结肠炎(“CC”)。当对UC或CC的标准已建立了非确定性评估时,将其标记为“未定型结肠炎(IC)”。UC导致结肠和直肠的粘膜和在较小程度上粘膜下层衬里的炎症和溃疡。CC与UC的不同之处在于,CC可能导致在所有4个结肠层内更深的炎症(透壁性炎症和跳跃性病变)。此外,CC还可能通过成瘘影响其他器官。UC和CD仅在美国就影响估计200万人,相关的年度健康护理费用超过68亿美元。尽管UC和CD两者均为IBD的类型,但UC或CD患者之间的差异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临床医师为了诊断CD和UC而 ...
【技术保护点】
1. 一种在患有炎性肠病(IBD)或处于其风险下的患者中测量HD5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n从所述患者获得样品;和/n测量所述样品中HD5的表达和HD5的浓度中的至少一种。/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70323 US 62/4755061.一种在患有炎性肠病(IBD)或处于其风险下的患者中测量HD5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从所述患者获得样品;和
测量所述样品中HD5的表达和HD5的浓度中的至少一种。
2.一种治疗患有炎性肠病(IBD)或处于其风险下的患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进行根据权利要求1在所述患者中测量HD5的方法;和
对所述患者进行干预以治疗克罗恩氏病。
3.权利要求1的方法,包括:将所述样品中HD5的表达或HD5的浓度与未患克罗恩氏病的受试者典型的基准值进行比较;和如果所述样品中HD5的表达或HD5的浓度明显超过基准值,则诊断为克罗恩氏病。
4.权利要求2的方法,包括:将所述样品中HD5的表达或HD5的浓度与未患克罗恩氏病的受试者典型的基准值进行比较;和如果所述样品中HD5的表达或HD5的浓度明显超过基准值,则诊断为克罗恩氏病。
5.权利要求1-4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样品中HD5的表达或HD5的浓度超过未患克罗恩氏病的受试者典型的基准值。
6.权利要求1-4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样品中HD5的表达被测量为来自未患克罗恩氏病的受试者的对照样品的至少约31倍。
7.权利要求1-4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样品中HD5的表达被测量为来自未患克罗恩氏病的受试者的对照样品的至少约118倍。
8.权利要求1-4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HD5的表达被测量为每10ngRNA大于约106个HD5mRNA转录物。
9.权利要求1-4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样品为肠组织,并且包括通过以下方法测量HD5的浓度:用抗HD5免疫染色剂对所述样品进行免疫染色;和测量所述样品中染色阳性的细胞百分比;其中所述样品中染色阳性的细胞百分比为至少20%。
10.权利要求2-4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干预对于治疗溃疡性结肠炎无效。
11.权利要求2-4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干预为给予药物,不包括手术。
12.权利要求2-4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干预为给予选自以下的药物:维生素补充剂、抗炎药、皮质类固醇、5-氨基水杨酸盐、免疫抑制剂、硫唑嘌呤、巯嘌呤、抗TNF-α抗体、英夫利昔单抗、阿达木单抗、聚乙二醇结合赛妥珠单抗、甲氨蝶呤、抗α4-整联蛋白抗体、那他珠单抗、维多珠单抗、抗白介素抗体、尤特克单抗、抗菌抗生素、环丙沙星和甲硝唑。
13.权利要求2-4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干预为给予选自以下的药物:维生素B12、维生素D、钙、聚乙二醇结合赛妥珠单抗、甲氨蝶呤和那他珠单抗。
14.权利要求2-4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干预为将所述受试者置于低脂饮食。
15.一种治疗患有炎性肠病(IBD)或处于其风险下的患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进行根据权利要求1在所述患者中测量HD5的方法;和
对所述患者进行干预以治疗溃疡性结肠炎。
16.权利要求15的方法,包括:将所述样品中HD5的表达或HD5的浓度与未患克罗恩氏病的受试者典型的基准值进行比较,并且如果所述样品中HD5的表达或HD5的浓度未明显超过基准值,则诊断为溃疡性结肠炎。
17.权利要求15-16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样品中HD5的表达或HD5的浓度低于患有克罗恩氏病的受试者典型的基准值。
18.权利要求15-16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样品中HD5的表达或浓度被测量为明显低于来自患有克罗恩氏病的受试者的对照样品。
19.权利要求15-16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样品中HD5的表达被测量为不高于来自未患克罗恩氏病的受试者的对照样品中测量的HD5表达的约1/31。
20.权利要求15-16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样品中HD5的表达被测量为不高于来自未患克罗恩氏病的受试者的对照样品中测量的HD5表达的约1/118。
21.权利要求15-16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HD5的表达被测量为每10ngRNA低于106个HD5mRNA转录物。
22.权利要求15-16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HD5的表达被测量为每10ngRNA低于107个HD5mRNA转录物。
23.权利要求15-16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样品为肠组织,并且包括通过以下方法测量HD5的浓度:用抗HD5免疫染色剂对所述样品进行免疫染色;和测量所述样品中染色阳性的细胞百分比;其中所述样品中染色阳性的细胞百分比为少于10%。
24.权利要求15-16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干预对于治疗克罗恩氏病无效。
25.权利要求15-16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干预为选自以下的手术:直肠结肠切除术和回肠贮袋肛门吻合术。
26.权利要求15-16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干预为给予选自以下的药物:铁补充剂、抗炎药、皮质类固醇、5-氨基水杨酸盐、免疫抑制剂、硫唑嘌呤、巯嘌呤、环孢菌素、抗TNF-α抗体、英夫利昔单抗、阿达木单抗、戈利木单抗、甲氨蝶呤、抗α4-整联蛋白抗体、维多珠单抗、抗菌抗生素、环丙沙星和甲硝唑。
27.权利要求15-16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干预为给予选自以下的药物:环孢菌素和戈利木单抗。
28.权利要求1-4和15-16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样品为肠组织。
29.权利要求1-4和15-16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离体测量所述样品中HD5的表达或HD5的浓度。
30.权利要求1-4和15-16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患有IBD。
31.权利要求1-4和15-16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表现出严重腹泻、腹痛、疲劳和体重减轻。
32.权利要求1-4和15-16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测量所述样品中MMP-7的表达和MMP-7的浓度中的至少一种。
33.一种在患有炎性肠病(IBD)或处于其风险下的患者中测量MMP-7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从所述患者获得样品,和
测量所述样品中MMP-7的表达和MMP-7的浓度中的至少一种。
34.一种治疗患有炎性肠病(IBD)或处于其风险下的患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进行根据权利要求33在所述患者中测量MMP-7的方法;和
对所述患者进行干预以治疗克罗恩氏病。
35.权利要求33的方法,包括:将所述样品中MMP-7的表达或MMP-7的浓度与未患溃疡性结肠炎的受试者典型的基准值进行比较;和如果所述样品中MMP-7的表达或MM...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