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invention provides an electronic device, a control device, a control method of an electronic device, and a recording medium. The control device (1) of the portable terminal (10) performs the first designated action of pre allocating the pre registered fingerprint pattern when the fingerprint pattern included in the photographed image of the object close to or in contact with the sub camera (3) is higher than the specified reference, and the first designated action of pre allocating the pre registered fingerprint pattern is lower than the specified reference A second designated action corresponding to a touch operation is performed for approaching or contacting the sub camera (3). Thus, the portable terminal (10) can reduce the number of pieces of special components for fingerprint authentication, and can sense the operation of approaching or contacting by fingers or the like through the camera for fingerprint authentication.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电子设备、控制装置、电子设备的控制方法、及记录介质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的控制装置等。
技术介绍
近年来,广泛流行搭载有照相机功能的电子设备(例如,智能电话等),能够在显示画面上显示直通图像的同时实施被摄体的拍摄。特别是在智能电话中,除拍摄存在于显示画面的相反一侧的被摄体的照相机功能(外拍照相机、或也称作主照相机)以外,大多情况下还具有进行存在于显示画面的相同一侧的被摄体的拍摄的照相机功能(自拍照相机、或也称作子照相机)。另一方面,大多情况下电子设备中存储有电话号码、通信记录等个人信息。为了保护上述个人信息,防止被他人未经允许使用电子设备,而想到了各种对策。例如,专利文献1中公开了能够以简单的构成实现使用的限制以及记录信息的保护的便携式电话机。该便携式电话机具有透镜部和拍摄元件且具备照相机功能,并具备:手指贴靠构件,其可收纳在壳体内并在移动时接触使用者的手指;以及指纹对照部,其通过透镜部和拍摄元件拍摄与手指贴靠构件接触的手指的指纹,基于该拍摄图像对照所述指纹是否与注册的指纹相同。此外,在指纹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电子设备,具备至少一个拍摄装置和至少一个控制装置,/n其特征在于,/n所述控制装置决定使所述拍摄装置以第一模式动作还是以与所述第一模式不同的第二模式动作,所述第一模式是为了指纹认证而拍摄指纹的模式,/n在决定为以所述第一模式使所述拍摄装置动作的情况下,/n在对接近或接触了所述拍摄装置的对象进行了拍摄的拍摄图像中所包含的指纹图案、和预先注册的指纹图案的一致情形为规定的基准以上的情况下,执行对所述预先注册的指纹图案预先分配的第一处理,在所述一致情形低于所述规定的基准的情况下,执行对向所述拍摄装置的接近或接触预先分配的处理且相当于对所述电子设备的触控操作的第二处理。/n
【技术特征摘要】
20180529 JP 2018-1027531.一种电子设备,具备至少一个拍摄装置和至少一个控制装置,
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装置决定使所述拍摄装置以第一模式动作还是以与所述第一模式不同的第二模式动作,所述第一模式是为了指纹认证而拍摄指纹的模式,
在决定为以所述第一模式使所述拍摄装置动作的情况下,
在对接近或接触了所述拍摄装置的对象进行了拍摄的拍摄图像中所包含的指纹图案、和预先注册的指纹图案的一致情形为规定的基准以上的情况下,执行对所述预先注册的指纹图案预先分配的第一处理,在所述一致情形低于所述规定的基准的情况下,执行对向所述拍摄装置的接近或接触预先分配的处理且相当于对所述电子设备的触控操作的第二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拍摄图像中所包含的指纹图案与所述预先注册的指纹图案的一致情形为规定的基准以上的情况下且未对所述预先注册的指纹图案分配所述第一处理的情况下,执行所述第二处理。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拍摄图像中未包含指纹图案的情况下,执行所述第二处理。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装置根据表示所述电子设备的姿势的感测结果,决定以所述第一模式动作还是以所述第二模式动作。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装置判定所述拍摄图像之中是否存在有占图像面积的规定百分比以上的所述对象,在存在有所述对象的情况下,判定所述对象上是否存在有指纹图案。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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