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法律教学用展示栏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2455071 阅读:40 留言:0更新日期:2019-11-02 12:57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法律教学用展示栏,涉及展示栏领域,该法律教学用展示栏包括展示框架、展示板以及多个夹持组件;每个夹持组件包括伸缩机构和夹持机构,伸缩机构设置在展示框架的内侧表面,夹持机构与伸缩机构连接并能够在伸缩机构的带动下靠近或者远离展示框架的内侧表面,且夹持机构远离伸缩机构的一端夹持在展示板的边缘。在实际安装时,只需将展示板夹持在多个夹持机构上,即可完成展示板的更换,十分方便。同时在伸缩机构的带动下能够适当调节夹持机构的位置,使得多个夹持机构能够适配不同大小的展示板,提高了该法律教学用展示栏的适配性。

A display bar for Law Teaching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法律教学用展示栏
本技术涉及展示栏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法律教学用展示栏。
技术介绍
宣传栏是一种宣传和广告的装置,是组织或企业单位等进行自我宣传的有效手段,常被应用于街道、工厂以及酒店公共场所;一般采用不锈钢为框架,钢化玻璃或者耐力板为面板,铝合金为顶棚,面板可以打开更换宣传画面。在一些事业单位,也在将黑板作为宣传栏使用,比如在一些单位走道的两侧,一些学校的文化长廊两侧,以及一些村组的国策宣传墙面等等,将黑板作为宣传栏使用是比较普遍的现象。现有市场上的教学用宣传栏普遍存在对宣传展示板的安装繁琐,对展示板的固定效果差,且不便于将内容圈方面的展示给学生观看,因此不利于推广。此外,现有的宣传展示栏无法针对不同大小的展示板进行宣传,对于展示板的适配性较差,无法根据展示板的大小自动适配。有鉴于此,设计制造出一种能够适用于不同大小的展示板,同时更换安装方便,展示效果好,有利于宣传内容的推广的法律教学用展示栏就显得尤为重要。
技术实现思路
本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法律教学用展示栏,其能够适用于不同大小的展示板,同时更换安装方便,展示效果好,有利于宣传内容的推广。本技术是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法律教学用展示栏,包括展示框架、展示板以及多个夹持组件,展示框架的两侧为开口设置,多个夹持组件间隔设置在展示框架的内侧,展示板容置在展示框架内并夹持设置在多个夹持组件上;每个夹持组件包括伸缩机构和夹持机构,伸缩机构设置在展示框架的内侧表面,夹持机构与伸缩机构连接并能够在伸缩机构的带动下靠近或者远离展示框架的内侧表面,且夹持机构远离伸缩机构的一端夹持在展示板的边缘,以固定展示板。进一步地,夹持机构包括U型架和夹扣,U型架连接在伸缩机构一端并能够在伸缩机构的带动下运动,夹扣设置在U型架的开口端并向着远离伸缩机构的一端伸出,用于夹持展示板。进一步地,夹扣包括上夹片、下夹片、扭簧和卡接柱,卡接柱横置在U型架内,且卡接柱的两端与U型架固定连接,上夹片和下夹片均套设在卡接柱上,且上夹片与下夹片之间相对设置并形成用于夹持展示板的夹持位,扭簧分别与上夹片和下夹片连接,用于向上夹片和下夹片提供弹力,以使上夹片和下夹片相互抵接并夹持展示板。进一步地,夹扣包括上夹片、下夹片、第一卷簧、第二卷簧、第一圆柱和第二圆柱,第一圆柱和第二圆柱相互平行设置在U型架的一端,第一卷簧套设在第一圆柱上,上夹片的一端转动设置在第一圆柱上并与第一卷簧连接,第二卷簧套设在第二圆柱上,下夹片的一端转动设置在第二圆柱上并与第二卷簧连接,上夹片与下夹片相对设置并形成用于夹持展示板的夹持位。进一步地,伸缩机构包括弹性套筒和伸缩连杆,弹性套筒固定设置在展示框架的内侧表面,伸缩连杆的一端伸入弹性套筒并能够在弹性套筒内移动,伸缩连杆的另一端与夹持机构固定连接,用于带动夹持机构运动。进一步地,弹性套筒内设置有限位堵头和弹性件,限位堵头固定设置在伸缩连杆伸入弹性套筒的一端并能够沿弹性套筒滑动,弹性件容置在弹性套筒内并与限位堵头远离夹持机构的一端连接。进一步地,弹性件为复位弹簧,复位弹簧的一端与限位堵头连接,复位弹簧的另一端抵接在套筒的底壁上。进一步地,展示框架的顶部倾斜焊接有两个斜板,两个斜板的上端相互连接并共同形成一拱形遮挡棚。进一步地,展示框架的底部设置有安装底座,安装底座的下端粘接设置有防滑垫。进一步地,展示框架的两端分别设置有安装把手,安装把手均呈半圆环状。本技术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技术提供的一种法律教学用展示栏,将多个夹持组件间隔设置在展示框架的内侧,夹持机构与伸缩机构连接并能够在伸缩机构的带动下靠近或者远离展示框架的内侧表面,且夹持机构远离伸缩机构的一端夹持在展示板的边缘。在实际安装时,只需将展示板夹持在多个夹持机构上,即可完成展示板的更换,十分方便。同时在伸缩机构的带动下能够适当调节夹持机构的位置,使得多个夹持机构能够适配不同大小的展示板,提高了该法律教学用展示栏的适配性。附图说明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技术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图1为本技术第一实施例提供的法律教学用展示栏的整体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技术第一实施例提供的法律教学用展示栏的局部结构示意图;图3为图1中Ⅲ的局部放大图;图4为图2中Ⅳ的局部放大图;图5为图1中夹持机构的结构示意图;图6为本技术第二实施例提供的法律教学用展示栏中夹持机构的结构示意图。图标:10-法律教学用展示栏;100-展示框架;110-安装把手;300-展示板;500-夹持组件;510-夹持机构;530-伸缩机构;531-弹性套筒;533-伸缩连杆;535-限位堵头;537-弹性件;550-夹扣;551-上夹片;553-下夹片;554-卡接柱;555-第一卷簧;556-扭簧;557-第二卷簧;558-第一圆柱;559-第二圆柱;570-U型架;700-斜板;900-底座;910-防滑垫。具体实施方式为使本技术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技术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技术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技术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技术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技术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技术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在本技术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相连”、“安装”、“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技术中的具体含义。下面结合附图,对本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作详细说明。在不冲突的情况下,下述的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第一实施例参见图1和图2,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法律教学用展示栏10,包括展示框架100、展示板300以及多个夹持组件500,展示框架100的两侧为开口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法律教学用展示栏,其特征在于,包括展示框架、展示板以及多个夹持组件,所述展示框架的两侧为开口设置,多个所述夹持组件间隔设置在所述展示框架的内侧,所述展示板容置在所述展示框架内并夹持设置在多个夹持组件上;每个所述夹持组件包括伸缩机构和夹持机构,所述伸缩机构设置在所述展示框架的内侧表面,所述夹持机构与所述伸缩机构连接并能够在所述伸缩机构的带动下靠近或者远离所述展示框架的内侧表面,且所述夹持机构远离所述伸缩机构的一端夹持在所述展示板的边缘,以固定所述展示板。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法律教学用展示栏,其特征在于,包括展示框架、展示板以及多个夹持组件,所述展示框架的两侧为开口设置,多个所述夹持组件间隔设置在所述展示框架的内侧,所述展示板容置在所述展示框架内并夹持设置在多个夹持组件上;每个所述夹持组件包括伸缩机构和夹持机构,所述伸缩机构设置在所述展示框架的内侧表面,所述夹持机构与所述伸缩机构连接并能够在所述伸缩机构的带动下靠近或者远离所述展示框架的内侧表面,且所述夹持机构远离所述伸缩机构的一端夹持在所述展示板的边缘,以固定所述展示板。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法律教学用展示栏,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机构包括U型架和夹扣,所述U型架连接在所述伸缩机构一端并能够在所述伸缩机构的带动下运动,所述夹扣设置在所述U型架的开口端并向着远离所述伸缩机构的一端伸出,用于夹持所述展示板。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法律教学用展示栏,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扣包括上夹片、下夹片、扭簧和卡接柱,所述卡接柱横置在所述U型架内,且所述卡接柱的两端与所述U型架固定连接,所述上夹片和所述下夹片均套设在所述卡接柱上,且所述上夹片与所述下夹片之间相对设置并形成用于夹持所述展示板的夹持位,所述扭簧分别与所述上夹片和所述下夹片连接,用于向所述上夹片和所述下夹片提供弹力,以使所述上夹片和所述下夹片相互抵接并夹持所述展示板。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法律教学用展示栏,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扣包括上夹片、下夹片、第一卷簧、第二卷簧、第一圆柱和第二圆柱,所述第一圆柱和所述第二圆柱相互平行设置在所述U型架的一端,所述第一卷簧...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刘锴
申请(专利权)人: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重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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