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22309604 阅读:37 留言:0更新日期:2019-10-16 09:34
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解决了法律实训教学没能以学生为中心,没能以法律职业角色出发,使学生对法律学习不敢兴趣的问题;包括教学台,教学台的右端设有可折叠的展示架,教学台的中间固定设有防护罩,防护罩内设有可升降的固定架,固定架上设有模拟模型存放室,教学台的左端设有可间歇往复回转的指示针,教学台的前后两端对称设有两个辩论台,指示针可转位指向其中一个辩论台,指示针上固定连接有从动槽轮,从动槽轮与教学台可转动连接,教学台上设有可转动的主动拨盘和第一转臂,主动拨盘包括锁止盘和第二转臂,主动拨盘与从动槽轮构成第一槽轮机构,第一转臂、从动槽轮与锁止盘构成第二槽轮机构,主动拨盘与第一转臂同步反向转动。

A practical training device for Law Teaching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
本专利技术属于教学教具
,特别是涉及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
技术介绍
培养创新型应用法律人才已成为我国高校法学专业公认的人才培养目标,模拟实训教学也已成为高校法学专业培养学生法律应用能力的主要方式。虽然实训教学形式已经开展了十余年的时间,但是,由于没有获得一致认可的操作指引,致使各学校的实训效果参差不齐,总结的问题为重程序、轻实体、重表演、轻实操的问题,为了将实训教学这一教学方式发挥出其应有的教学效果,应当设计出以学生为中心,从法律职业角色出发,心心念念考虑的应当是学生需要什么样的实训教学设备。实训教学应当可以有效激励学生有针对性的查找、阅读、学习、应用数以万计的法律法规及其规范性文件、司法实例,能够让学生在这一自主性、探究式的学习方式下产生成功解决法律问题的成就感,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技术实现思路
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解决了法律实训教学没能以学生为中心,没能以法律职业角色出发,使学生对法律学习不敢兴趣的问题。为实现上述目的,本专利技术提供如下技术方案:包括教学台,所述教学台的右端设有可折叠的展示架,所述教学台的中间固定设有防护罩,所述防护罩内设有可升降的固定架,所述固定架上设有模拟模型存放室,所述教学台的左端设有可间歇往复回转的指示针,教学台的前后两端对称设有两个辩论台,所述指示针可转位指向其中一个辩论台,所述指示针上固定连接有从动槽轮,所述从动槽轮与教学台可转动连接,所述教学台上设有可转动的主动拨盘和第一转臂,所述主动拨盘包括锁止盘和第二转臂,所述主动拨盘与从动槽轮构成第一槽轮机构,所述第一转臂、从动槽轮与锁止盘构成第二槽轮机构,所述主动拨盘与第一转臂同步反向转动。优选的,所述教学台包括左右对称的两个第二锥齿轮组,每个第二锥齿轮组上的结构相同,其中一个所述第二锥齿轮组前后两个输出端上对称设有相同结构,第二锥齿轮组的前端输出端固定连接有万向节,所述万向节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定位轴,所述定位轴上固定连接有蜗杆,所述蜗杆上啮合设有蜗轮,所述教学台上固定连接有支撑座,所述蜗轮与支撑座可转动连接,所述支撑座上固定连接有轴套,所述定位轴与轴套可转动连接,所述蜗轮的偏心位置设有可转动的驱动杆,所述支撑座上铰接设有支撑杆,所述驱动杆与支撑杆铰接,所述支撑杆的底端设有可转动的滚轮,所述左右两个第二第二锥齿轮组的输入端同步转动。优选的,所述固定架的前后左右四个方向都铰接有第一连杆,每个第一连杆上都铰接设有第二连杆,每个第二连杆上都固定连接有固定轴,每个固定轴上都固定连接有第一齿轮,所述固定轴与防护罩可转动连接,所述教学台上设有可转动的端面齿轮,所述端面齿轮与每个第一齿轮都啮合。优选的,所述教学台的底端固定连接有第一锥齿轮组(8),所述主动拨盘与第一转臂分别与第一锥齿轮组(8)的两个输出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一锥齿轮组(8)的输入端固定连接有转盘,所述转盘的底端同轴设有可转动的棘轮,所述转盘上设有第一弹性件和可转动的棘爪,所述第一弹性件的一端与转盘固定连接,第一弹性件的另一端与棘爪固定连接,所述棘爪与棘轮匹配构成棘轮棘爪结构,所述教学台上设有可转动的控制杆,所述控制杆上固定连接有第二弹性件,所述第二弹性件与教学台固定连接,所述控制杆可转动驱动棘爪脱离棘轮。优选的,所述展示架包括两个剪式伸缩架,所述剪式伸缩架包括相互平行的第一调节杆组和第二调节杆组,前后对应的第一调节杆组上的第一调节杆两两对应固定连接有展示板。优选的,所述从动槽轮的底端固定连接有凸轮,所述教学台内设有滚珠传动装置,所述辩论台上设有话筒,所述话筒的开关与滚珠传动装置的输出端对应,凸轮与滚珠传动装置构成了使开关开闭的结构。优选的,所述滚珠传动装置包括第一固定套和第二固定套,所述教学台内设有导槽,所述第一固定套与第二固定套固定在导槽的两端,所述导槽内设有多个滚珠,所述第一固定套内设有可滑动的第一推杆,所述第一推杆上套接有第一弹簧,所述第一弹簧在第一推杆和第一固定套之间,所述第二固定套与第一固定套内部结构相同。与现有技术相比,本专利技术的有益效果是:本专利技术通过指示针可以在模拟实训中定时对被告方和原告方的一次辩论时间进行限定,同时作为审判长的教学老师可以通过控制杆随时中断指示针的转动,并可在需要时对被告方或原告方的辩论进行点评和探讨;通过凸轮和滚珠传动装置可以有效的避免在指示针指示某方停止辩论时还在继续进行妨碍另一方的辩论时间;展示板可以进行提醒实训秩序,实训流程,并且可在辩论过程中,写入重点内容后在辩论完可以进行详细讲解;模拟模型存放室内设有模拟法庭的模型供学生观摩,教师可以通过模拟法庭的模型具体讲解每部分布局的功能等;教学台可以进行调节高度便于使用,并且可以进行倾斜调节,或者四个支撑杆可进行单独调节来适应不同的地面,使装置放置更平稳,并且可以调节角度使学生更容易观察模拟模型存放室和展示板,本专利技术不仅具有模拟法庭观摩功能,使学生对法庭布局和司法程序进行详细了解,并且可以进行案例的模拟实战,更有助于学生记住法律知识点,增强了辩护能力,使其能够学以致用,而且大大的增加了学生的学习兴趣。附图说明附图用来提供对本专利技术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专利技术,并不构成对本专利技术的限制。在附图中:图1是本专利技术整体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专利技术指示针间歇往复回转整体结构示意图。图3是本专利技术从动槽轮、主动拨盘和第一转臂结构爆炸示意图。图4是本专利技术第一锥齿轮组整体结构示意图。图5是本专利技术控制杆控制转盘上的棘爪与棘轮分离或配合的结构整体示意图。图6是本专利技术转盘通过第一锥齿轮组与主动拨盘、第二转臂连接示意图。图7是本专利技术使教学台调节结构的原理图。图8是本专利技术防护罩内升降装置的整体示意图。图9是本专利技术教学台升降调节的整体示意图。图10是本专利技术滚珠传动装置示意图。图11是本专利技术第一固定套、第二固定套和凸轮驱动滚珠传动装置示意图。图中:1-教学台、2-展示架、3-防护罩、4-固定架、5-模拟模型存放室、6-指示针、7-辩论台、8-第一锥齿轮组、9-万向节、10-定位轴、11-蜗杆、12-蜗轮、13-支撑座、14-轴套、15-驱动杆、16-支撑杆、17-滚轮、18-第一连杆、19-第二连杆、20-固定轴、21-第一齿轮、22-端面齿轮、23-从动槽轮、24-第一转臂、25-锁止盘、26-第二转臂、27-转盘、28-棘轮、29-第一弹性件、30-棘爪、31-控制杆、32-第二弹性件、33-剪式伸缩架、34-第一调节杆组、35-第二调节杆组、36-展示板、37-凸轮、38-滚珠传动装置、39-第一固定套、40-第二固定套、41-导槽、42-滚珠、43-第一推杆、44-第一弹簧。具体实施方式现在结合附图对本专利技术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附图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专利技术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专利技术有关的构成。实施例一:由图1-11所示,本专利技术包括教学台1,所述教学台1的右端设有可折叠的展示架2,所述教学台1的中间固定设有防护罩3,所述防护罩3内设有可升降的固定架4,所述固定架4上设有模拟模型存放室5,所述教学台1的左端设有可间歇往复回转的指示针6,所述教学台1的前后两端对称设有两个辩论台7,所述指示针6可转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包括教学台(1),其特征在于:所述教学台(1)的右端设有可折叠的展示架(2),所述教学台(1)的中间固定设有防护罩(3),所述防护罩(3)内设有可升降的固定架(4),所述固定架(4)上设有模拟模型存放室(5),所述教学台(1)的左端设有可间歇往复回转的指示针(6),教学台(1)的前后两端对称设有两个辩论台(7),所述指示针(6)可转位指向其中一个辩论台(7),所述指示针(6)上固定连接有从动槽轮(23),所述从动槽轮(23)与教学台(1)可转动连接,所述教学台(1)上设有可转动的主动拨盘和第一转臂(24),所述主动拨盘包括锁止盘(25)和第二转臂(26),所述主动拨盘与从动槽轮(23)构成第一槽轮机构,所述第一转臂(24)、从动槽轮(23)与锁止盘(25)构成第二槽轮机构,所述主动拨盘与第一转臂(24)同步反向转动。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包括教学台(1),其特征在于:所述教学台(1)的右端设有可折叠的展示架(2),所述教学台(1)的中间固定设有防护罩(3),所述防护罩(3)内设有可升降的固定架(4),所述固定架(4)上设有模拟模型存放室(5),所述教学台(1)的左端设有可间歇往复回转的指示针(6),教学台(1)的前后两端对称设有两个辩论台(7),所述指示针(6)可转位指向其中一个辩论台(7),所述指示针(6)上固定连接有从动槽轮(23),所述从动槽轮(23)与教学台(1)可转动连接,所述教学台(1)上设有可转动的主动拨盘和第一转臂(24),所述主动拨盘包括锁止盘(25)和第二转臂(26),所述主动拨盘与从动槽轮(23)构成第一槽轮机构,所述第一转臂(24)、从动槽轮(23)与锁止盘(25)构成第二槽轮机构,所述主动拨盘与第一转臂(24)同步反向转动。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教学台(1)包括左右对称的两个第二锥齿轮组,每个第二锥齿轮组上的结构相同,其中一个所述第二锥齿轮组前后两个输出端上对称设有相同结构,第二锥齿轮组的前端输出端固定连接有万向节(9),所述万向节(9)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定位轴(10),所述定位轴(10)上固定连接有蜗杆(11),所述蜗杆(11)上啮合设有蜗轮(12),所述教学台(1)上固定连接有支撑座(13),所述蜗轮(12)与支撑座(13)可转动连接,所述支撑座(13)上固定连接有轴套(14),所述定位轴(10)与轴套(14)可转动连接,所述蜗轮(12)的偏心位置设有可转动的驱动杆(15),所述支撑座(13)上铰接设有支撑杆(16),所述驱动杆(15)与支撑杆(16)铰接,所述支撑杆(16)的底端设有可转动的滚轮(17)。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4)的前后左右四个方向都铰接有第一连杆(18),每个第一连杆(18)上都铰接设有第二连杆(19),每个第二连杆(19)上都固定连接有固定轴(20),每个固定轴(20)上都固定连接有第一齿轮(21),所述固定轴(20)与防护罩(3)可转动连接,所述教学台(1)上...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李银凤薛梅张隽旖
申请(专利权)人: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河南,41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评论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