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近眼显示设备的新零售支付方法及支付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21036517 阅读:25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5-04 06:13
本发明专利技术属于支付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近眼显示设备的新零售支付方法及支付系统,获取用户进入超市请求,对用户的个人账户信息、身份信息与用户数据库检索比对;自动识别用户的消费行为;后台系统服务器根据用户个人信用分数和近眼显示设备上眼动追踪模块数据判断用户是否满足自助结算的条件;获取用户生物识别信息,将支付结果进行发送;利用称重机称重检测机制进行防盗检测。本发明专利技术结算、支付的方式更加便捷,完全消除排队等待时间,无需复杂庞大的传感器监测系统、无需额外的智能购物设备,防盗检测系统更加高效、精准,系统整体实现成本更低,符合未来智能发展趋势。

A New Retail Payment Method and Payment System for Short-sighted Display Equipment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近眼显示设备的新零售支付方法及支付系统
本专利技术属于支付
,尤其涉及一种近眼显示设备的新零售支付方法及支付系统。
技术介绍
随着移动支付的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例如,支付宝、微信。更有创新提供了一整套完备零售智能结算方案。例如盒马鲜生的自助结算支付系统、亚马逊的无人零售等。智能支付系统的发展使得人们不需要再排长长的队伍等待结算。同时,智能商品推荐、智能库存管理极大的提升了消费体验,降低了商城的运营成本。随着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近眼显示设备技术的全面发展,在未来将可能取代智能手机成为新一代的智能终端,基于未来新的终端设备,将会产生更多新的应用、新的交互、更大的商业机会。在目前现有在无人零售技术解决方案中(例如专利技术专利“自助购物方法,智能购物设备、后台系统的后台服务器及自助购物系统”201810081543.9)还可以补充些专利技术专利,需要额外独立的购物设备,商场布满了具有识别功能的摄像头,或许货柜上都安装了压力传感器。都暴露出无人零售的购物系统复杂的逻辑运算、造价成本高、对用户的监督不够有效、严重影响用户的线下消费体验、不适用与超大型的无人商城。并且科技正在飞速的发展,现有的零售支付方案并不适用于近眼显示设备作为移动终端的情况。综上所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是:现有的超市支付方案为通过智能手机扫描商品条形码(家乐福微信小程序扫码),识别商品后添加到线上购物车,然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应用系统进行结算。这种通过手机扫码添加商品的操作过程过于繁琐复杂,给用户不好的消费体验;现有的超市中通过在商品上贴放硬性或软性的磁性标签贴,通过磁感原理射频防盗系统来实现超市的防盗。但是软性防盗标签贴是一次性的,成本增加。硬性防盗标签虽然可反复使用,但是防盗标签的安装和结算过程中拆卸防盗标签增加时间成本,降低结算效率,同时也增加人工成本。现有在无人零售技术解决方案中,需要额外独立的布满传感器的购物设备,商场布满了具有识别功能的摄像头,或许货柜上都安装了压力传感器。都暴露出无人零售的购物系统复杂的逻辑运算、造价成本高、对用户的监督不够有效、严重影响用户的线下消费体验、不适用与超大型的无人商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意义:本专利技术基于未来的近眼显示设备终端提供了一套超市零售支付结算的解决方案,使得超市中商品结算效率、用户的消费体验进一步提高;在近眼显示设备为移动终端的前提下提供了一种更加高效、低成本、精确的商品防盗方案;为近眼显示设备的发展前期提供一个应用场景,促进了近眼显示设备科技的发展。
技术实现思路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近眼显示设备的新零售支付方法及支付系统。本专利技术是这样实现的,一种近眼显示设备的新零售支付方法包括:后台系统识别用户所在超市,授权近眼显示设备接入后台系统的后台服务器,允许数据的相互传输:用户使用近眼显示设备扫描超市入口二维码连接后台系统服务器,默认近眼显示设备终端与目标用户身份信息、账户信息相关联,获取进入超市请求,对用户的个人账户信息、身份信息与后台用户数据库检索比对,检索成功后,将“通过”程序指令发送给超市入口闸机使开闸机启闸门,并进行允许进入购物区提示;同时允许将用户的个人账户信息、身份信息、账户余额、商品信息、历史账单、用户进入超市时间消费相关数据传输给近眼显示设备终端;后台系统识别近眼显示设备终端发来的商品条形码,获得商品编码信息后加入到线上购物车:近眼显示设备终端获取用户发出的交互操作请求,并自动识别用户的消费行为,将虚拟商品加入到目标用户线上账户的虚拟购物车中,更新所述目标用户的线上商品订单明细;上文消费行为识别为通过机器视觉识别人对商品放入购物车和商品拿出或放回行为进行人工智能算法运算;后台系统进行商品订单结算与支付,用户通过近眼显示设备终端发送结算请求;后台系统的后台服务器接收(读取)到用户个人信用分数和近眼显示设备终端的眼动追踪模块传输的数据,如果用户信用分过低或者存在异常的消费眼球行为则不接受用户的结算请求,后台系统的后台服务器返回指令到近眼显示设备终端提示人工结算;订单支付过程中,获取用户生物识别信息进行身份确认,用户生物识别信息包括眼动密码输入和手势识别、虹膜识别、指纹识别、面部识别信息,根据所述支付订单,在所述目标用户的支付账号中进行扣款,将支付结果进行发送;后台系统接收支付结果后,通过称重机获得的商品重量对比机制进行商品防盗检测,同时并读取用户个人信用分数,用户个人信用分数高于合格数值,免除检查,用户个人信用分数低于合格数值。商品过磅检测,线上商品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对比,对比结果正常则通过闸机,对比数值绝对值差异过大则反馈给后台服务器并通知人工复查。进一步,用户发出的交互操作请求包括眼动追踪(视线追踪)交互、手势识别交互、脑电波交互、虚拟键盘交互。进一步,自动识别用户消费行为包括:通过调用近眼显示设备终端的前置摄像头(红外摄像头、深度视觉摄像头、光场摄像头)实时的记录并分析用户第一视角所拍摄到的画面,通过人工智能算法识别用户的消费行为。进一步,所述获取用户发出的交互操作请求,并自动识别用户的消费行为和商品信息,将虚拟商品加入到线上虚拟购物车,还包括:当佩戴者近眼显示设备的消费者将商品拿到视觉正前方一定距离(近眼显示设备前置摄像头的视野范围内)执行如下程序操作:信息获取:利用近眼显示设备眼动追踪模块获取用户的视觉注视点,由视觉注视点引导近眼显示设备终端的前置摄像头所拍到的图像进行对焦、获取局部图像截图、获取图像的深度信息、图像信息的识别,图像信息包括商品条形码信息、货号、二维码或外包装图案,并上传到超市购物后台系统;信息识别、检索和对比:超市购物后台系统对近眼显示设备终端上传的条形码信息、货号、二维码或外包装图案进行识别;识别获得商品的编号或相关信息,从后台系统数据库检索所述商品编号或相关信息,获得商品检索结果;其中,商品外包装图案识别通过以图搜图的图像搜索技术搜索到相似商品;信息回传:将获得商品检索结果回传至近眼显示设备终端;信息内容包括文字、图片、视频、价格、评论、3D模型、使用说明、促销信息;加入购物车:线上商品加入用户个人账户的虚拟购物车,更新所述目标用户的线上商品订单明细。进一步,用户通过近眼显示设备终端核对线下准备购买的商品与线上后台购物系统的账单信息是否匹配;用户通过近眼显示设备终端的光学显示器,利用眼动追踪交互或者手势识别交互、脑电波等交互方式对线上商品订单进行修改、增加、删除、确认。进一步,商品过磅检测方法包括:用户通过扫描重量检测机的电子二维码发起商品检测请求,超市购物后台系统根据二维码的地址信息获取用户请求重量检测机网络响应地址,重量检测机将测得实际商品重量发送给后台系统,后台系统对获取的实际商品重量与商品订单总重量信息进行比对;实际商品重量与商品订单重量的差值绝对值低于域值,则通过;高于域值,进行人工核实。进一步,所述用户信用分过低或者存在异常的消费眼球行为则不接受用户的结算请求中,眼球异常消费行为检测的方法包括:近眼显示设备终端的购物应用系统检测在商品的选购过程中是否存在异常行为,通过近眼显示设备的眼动追踪模块对于用户购物过程中的异常行为进行检测,通过对眼球注视区域的图像捕捉分析,判断用户是否过于关注商品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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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近眼显示设备的新零售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近眼显示设备的新零售支付方法包括:后台系统识别用户所在超市,授权近眼显示设备接入后台系统的后台服务器,允许数据的相互传输:用户使用近眼显示设备扫描超市入口二维码连接后台系统服务器,默认近眼显示设备终端与目标用户身份信息、账户信息相关联,获取进入超市请求,对用户的个人账户信息、身份信息与后台用户数据库检索比对,检索成功后,将“通过”程序指令发送给超市入口闸机使开闸机启闸门,并进行允许进入购物区提示;同时允许将用户的个人账户信息、身份信息、账户余额、商品信息、历史账单、用户进入超市时间消费相关数据传输给近眼显示设备终端;后台系统识别近眼显示设备终端发来的商品条形码,获得商品编码信息后加入到线上购物车:近眼显示设备终端获取用户发出的交互操作请求,并自动识别用户的消费行为,将虚拟商品加入到目标用户线上账户的虚拟购物车中,更新所述目标用户的线上商品订单明细;上文消费行为识别为通过机器视觉识别人对商品放入购物车和商品拿出或放回行为进行人工智能算法运算;后台系统进行商品订单结算与支付:用户通过近眼显示设备终端发送结算请求;后台系统的后台服务器读取到用户个人信用分数和近眼显示设备终端的眼动追踪模块传输的数据,如果用户信用分过低或者存在异常的消费眼球行为则不接受用户的结算请求,后台系统的后台服务器返回指令到近眼显示设备终端提示人工结算;订单支付过程中,获取用户生物识别信息进行身份确认,用户生物识别信息包括眼动密码输入和手势识别、虹膜识别、指纹识别、面部识别信息,根据所述支付订单,在所述目标用户的支付账号中进行扣款,将支付结果进行发送;后台系统接收支付结果后,通过称重机获得的商品重量对比机制进行商品防盗检测,同时并读取用户个人信用分数,用户个人信用分数高于合格数值,免除检查,用户个人信用分数低于合格数值。商品过磅检测,线上商品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对比,对比结果正常则通过闸机,对比数值绝对值差异过大则反馈给后台服务器并通知人工复查。...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近眼显示设备的新零售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近眼显示设备的新零售支付方法包括:后台系统识别用户所在超市,授权近眼显示设备接入后台系统的后台服务器,允许数据的相互传输:用户使用近眼显示设备扫描超市入口二维码连接后台系统服务器,默认近眼显示设备终端与目标用户身份信息、账户信息相关联,获取进入超市请求,对用户的个人账户信息、身份信息与后台用户数据库检索比对,检索成功后,将“通过”程序指令发送给超市入口闸机使开闸机启闸门,并进行允许进入购物区提示;同时允许将用户的个人账户信息、身份信息、账户余额、商品信息、历史账单、用户进入超市时间消费相关数据传输给近眼显示设备终端;后台系统识别近眼显示设备终端发来的商品条形码,获得商品编码信息后加入到线上购物车:近眼显示设备终端获取用户发出的交互操作请求,并自动识别用户的消费行为,将虚拟商品加入到目标用户线上账户的虚拟购物车中,更新所述目标用户的线上商品订单明细;上文消费行为识别为通过机器视觉识别人对商品放入购物车和商品拿出或放回行为进行人工智能算法运算;后台系统进行商品订单结算与支付:用户通过近眼显示设备终端发送结算请求;后台系统的后台服务器读取到用户个人信用分数和近眼显示设备终端的眼动追踪模块传输的数据,如果用户信用分过低或者存在异常的消费眼球行为则不接受用户的结算请求,后台系统的后台服务器返回指令到近眼显示设备终端提示人工结算;订单支付过程中,获取用户生物识别信息进行身份确认,用户生物识别信息包括眼动密码输入和手势识别、虹膜识别、指纹识别、面部识别信息,根据所述支付订单,在所述目标用户的支付账号中进行扣款,将支付结果进行发送;后台系统接收支付结果后,通过称重机获得的商品重量对比机制进行商品防盗检测,同时并读取用户个人信用分数,用户个人信用分数高于合格数值,免除检查,用户个人信用分数低于合格数值。商品过磅检测,线上商品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对比,对比结果正常则通过闸机,对比数值绝对值差异过大则反馈给后台服务器并通知人工复查。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近眼显示设备的新零售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户发出的交互操作请求包括眼动追踪交互、手势识别交互、脑电波交互、虚拟键盘交互。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近眼显示设备的新零售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自动识别用户消费行为包括:通过调用近眼显示设备终端的前置摄像头实时的记录并分析用户第一视角所拍摄到的画面,通过人工智能算法识别用户的消费行为。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近眼显示设备的新零售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用户发出的交互操作请求,并自动识别用户的消费行为和商品信息,将虚拟商品加入到线上虚拟购物车,还包括:当佩戴者近眼显示设备的消费者将商品拿到视觉正前方近眼显示设备前置摄像头的视野范围内执行如下程序操作:信息获取:利用近眼显示设备眼动追踪模块获取用户的视觉注视点,由视觉注视点引导近眼显示设备终端的前置摄像头所拍到的图像进行对焦、获取局部图像截图、获取图像的深度信息、图像信息的识别,图像信息包括商品条形码信息、货号、二维码或外包装图案,并上传到超市购物后台系统;信息识别、检索和对比:超市购物后台系统对近眼显示设备终端上传的条形码信息、货号、二维码或外包装图案进行识别;识别获得商品的编号或相关信息,从后台系统数据库检索所述商品编号或相关信息,获得商品检索结果;其中,商品外包装图案识别通过以图搜图的图像搜索技术搜索到相似商品;信息回传:将获得商品检索结果回传至近眼显示设备终端;信息内容包括文字、图片、视频、价格、评论、3D模型、使用说明、促销信息;加入购物车:线上商品加入用户个人账户的虚拟购物车,更新所述目标用户的线上商品订单明细。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近眼显示设备的新零售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户通过近眼显示设备终端核对线下准备购买的商品与线上后台购物系统的账单信息是否匹配;用户通过近眼显示设备终端的光学显示器呈现信息,利用眼动追踪交互或者手势识别交互、脑电波交等互方式对线上商品订单进行修改、增加、删除、确认。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近眼显示设备的新零售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商品过磅检测方法包括:用户通过扫描重量检测机的电子二维码发起商品检测请求,超市购物后台系统根据二维码的地址信息获取用户请求重量检测机网络响应地址,重量检测机将测得实际商品重量发送给后台系统,后台系统对获取的实际商品重量与商品订单总重量信息进行比对;实际商品重量与商品订单重量的差值绝对值低于域值,则通过;高于域值,进行人工核实。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近眼显示设备的新零售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信用分过低或者存在异常的消费眼球行为则不接受用户的结算请求中,眼球异常消费行为检测的方法包括:近眼显示设备终端的购物应用系统检测在商品的选购过程中是否存在异常行为,通过近眼显示设备的眼动追踪模块对于用户购物过程中的异常行为进行检测,通过对眼球注视区域的图像捕捉分析,判断用户是否过于关注商品重量信息;如果存在异常行为重量检测机将不接受用户的检测请求,后台系统通过近眼显示设备终端向消费者提示接受人工结算;如果不存在异常行为则进行重量检测机检查。8.一种实施权利要求1所述的近眼显示设备的新零售支付方法的眼镜新零售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近眼显示设备的新零售支付系统包括:后台系统,用于识别用户所在超市,授权近眼显示设备终端接入后台系统的后台服务器,允许数据的相互传输:获取用户进入超市请求,对用户的个人账户信息、身份信息与后台用户数据库检索比对,检索成功后,将“通过”程序指令发送给超市入口闸机使闸机开启闸门,并进行允许进入购物区提示;同时允许将用户的个人账户信息、身份信息、账户余额、商品信息、历史账单、用户进入超市时间消费相关数据传输给近眼显示设备终端;商品选购系统,与后台系统连接,用于获取用户发出的交互操作请求,并自动识别用户的消费行为和商品信息,将虚拟商品加入到目标用户线上账户的虚拟购物车中,更新所述目标用户的线上商品订单明细;消费行为识别为通过机器视觉识别人对商品放入购物车和商品拿出或放回行为进行人工智能算法运算;支付系统,与后台系统连接,用于接收用户通过近眼显示设备终端发送的结算请求;用户通过近眼显示设备终端向支付系统和后台系统的后台服务器发送结算请求后,后台系统的后台服务器读取用户个人信用分数和近眼显示设备上眼动追踪模块数据,如果用户信用分过低或者存在异常的消费眼球行为则不接受用户的结算请求,后台服务器返回指令到近眼显示设备终端提示人工结算;用户通过近眼显示设备终端核对线下准备购买的商品与线上后台购物系统的账单信息是否匹配;用户通过近眼显示设备终端的光学显示器,利用眼动追踪交互或者手势识别交互、脑电波交互方式对呈现的线上商品订单进行修改、增加、删除、确认。支付系统在订单支付过程中获取用户生物识别信息并进行身份确认,用户生物识别信息包括眼动密码输入和手势识别、虹膜识别、指纹识别、面部识别信息,将支付结果传送给近眼显示设备终端和后台服务器;防盗检测系统,与后台系统连接,后台系统接收支付结果后,利用防盗检测机制进行防盗检测,并读取用户个人信用分数,用户个人信用分数高于合格数值,免除检查,用户个人信用分数低于合格数值,商品过磅检测,检测到的实际重量与线上商品理论重量对比,对比结果正常则通过闸机,对比数值绝对值差异过大则反馈给后台服务器并通知人工复查。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近眼显示设备新零售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防盗检测系统包括:商品过磅检测设备,与后台系统连接,用于用户通过扫描重量检测机的电子二维码发起检测请求,后台系统的后台服务器根据二维码的地址信息获取用户请求重量检测机网络响应地址,重量检测机将测得实际商品重量发送给后台系统,后台系统对获取的实际商品重量与商品订单重量信息进行比对;实际商品重量与商品订单重量的差值绝对值低于域值,则通过;高于域值,进行人工核实。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近眼显示设备新零售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防盗检测系统在防盗检测中,读取信用分作为是否检验商品的机制。11.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近眼显示设备新零售支付系统,其特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陈涛蔡超
申请(专利权)人:武汉市天蝎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湖北,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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