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根据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的一种用于机动车的外部门把手。
技术介绍
例如,从DE 10015887 C已知一种外部门把手,该外部门把手包括两个枢转杆,该两个枢转杆从把手部分突出,并且每一个枢转杆可以由其自由端绕把手外壳中的公共枢轴线枢转。在抬起或拖曳运动施加到把手部分时,可打开机动车门的门锁。采用机电锁闭系统存在的问题是,如果发生系统失效或电力故障,则不能进入电动车。
技术实现思路
因此,本专利技术的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机动车的外部门把手,其中,在发生系统或电力故障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进入车的内部。该目的通过权利要求1的特征实现。本专利技术的优点在于把手部分的抬起运动是被分割的,其中在第一抬起距离的末端处,装置引起增加的启动阻力,并且开关以电的方式打开该锁,在电力供应或电子锁闭系统失效的情况下,把手部分适合于超过第一抬起距离行进另外的抬起距离,以机械地打开所述门。可以以通常的方式操作这种外部门把手,在第一抬起距离末端处的增加的启动阻力和门锁的以电的方式打开给予操作者机械打开所述门的已知印象。-->在发生电力供应失效或锁闭系统的电力部分的另一失效的情况下,可 ...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用于机动车的具有机电锁闭系统(2)的外部门把手(1),所述外部门把手包括可以手工操作的把手部分(3),该把手部分(3)适合于进行抬起运动,以打开门(11)的门锁(8),其特征在于,该把手部分(3)的抬起运动被细分,装置(9)在第一抬起距离(21)的末端处产生增加的启动阻力,并且开关(20)以电的方式打开该门锁(8),其中,在电力供应故障或该锁闭系统(2)的电力部分故障的情况下,该把手部分(3)适合于超过该第一抬起距离(21)行进另外的抬起距离(23),从而机械地打开该门锁(8)。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DE 2004-12-6 102004058874.01.一种用于机动车的具有机电锁闭系统(2)的外部门把手(1),所述外部门把手包括可以手工操作的把手部分(3),该把手部分(3)适合于进行抬起运动,以打开门(11)的门锁(8),其特征在于,该把手部分(3)的抬起运动被细分,装置(9)在第一抬起距离(21)的末端处产生增加的启动阻力,并且开关(20)以电的方式打开该门锁(8),其中,在电力供应故障或该锁闭系统(2)的电力部分故障的情况下,该把手部分(3)适合于超过该第一抬起距离(21)行进另外的抬起距离(23),从而机械地打开该门锁(8)。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部门把手,其中在所述第一抬起距离(21)的末端处,装置(9)作用在所述把手部分(3)上,这在短时间内以具有随后的止动点的压力点的方式增加启动阻力,其中该压力点在该把手部分(3)中可察觉并且必须被克服。3.如权利要求1或2中的一项所述的外部门把手,其中用来增加所述启动阻力的所述装置由至少一个在压力下可变形的缓冲装置(14)形成,该变形需要首先克服提高的力临界值。4.如权利要求1到3中的一项所述的外部门把手,其中,在克服由用来增加所述启动阻力的所述装置(9)产生的所述压...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斯特凡默尼希,迪尔克穆勒,曼弗雷德罗尔芬格,
申请(专利权)人:胡夫许尔斯贝克和菲尔斯特两合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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