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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数据共享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19745953 阅读:45 留言:0更新日期:2018-12-12 04:51
本发明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互联网数据共享系统,包括:智能合约模块和访问控制模块;智能合约模块用于接收第一用户端发送的数据共享请求,数据共享请求中携带有第一用户端的身份信息及目标数据信息,并将身份信息及目标数据信息发送至访问控制模块;访问控制模块用于根据身份信息及目标数据信息确认第一用户端是否有查看目标数据的权限,若有则向目标数据的所有者信息对应的第二用户端发送数据授权请求;若确认第二用户端授权,则根据数据共享请求的类型对目标数据进行相应处理。本发明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第二用户端预先存储的数据在没有得到第二用户端授权的情况下,不会共享给其他用户端,使用户对个人数据能够进行充分的掌控,避免个人数据泄漏。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互联网数据共享系统
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涉及数据共享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互联网数据共享系统。
技术介绍
数据只有在流通中才能体现其价值。在大数据时代,数据的维度越多,体量越大,其潜在的价值越高。数据流通起来,不论是对于公司利益还是对于科学研究都有极大的帮助。对于公司来说,能够有效地减少数据重复采集中造成的资源浪费,并能够通过其获取的数据完成更好的用户画像,增加产品竞争力。而对于科学研究者来说,高质量的大数据是非常有价值的研究资源,数据共享能够让研究机构从寻找数据资源的困境中解脱,从而对数据科学的研究更为专注和高效,反过来又能促进公司的发展。现有技术中的互联网数据通常被掌握在互联网巨头下,形成了中心化数据控制现状。但是,在数据中心化存储的体系下,互联网中产生数据的用户对自己的数据毫无知情权和控制权。对于自己的数据被存在哪儿,又用来做了什么,人们一无所知,这样的现状造成了人们不愿意共享个人数据。
技术实现思路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克服上述问题或者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问题的互联网数据共享系统。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提供一种互联网数据共享系统,该系统包括:智能合约模块和访问控制模块,智能合约模块与访问控制模块连接;智能合约模块用于接收第一用户端发送的数据共享请求,数据共享请求中携带有第一用户端的身份信息及目标数据信息,并将身份信息及目标数据信息发送至访问控制模块;访问控制模块用于根据身份信息及目标数据信息确认第一用户端是否有查看目标数据的权限,若有则向目标数据的所有者信息对应的第二用户端发送数据授权请求;若确认第二用户端授权,则根据数据共享请求的类型对目标数据进行相应处理。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互联网共享系统,通过在确认第一用户端是否有查看目标数据的权限时,向预先存储目标数据的第二用户端发送数据授权请求;并在确认第二用户端授权后,才根据数据共享请求的类型对目标数据进行相应处理。使得第二用户端预先存储的数据在没有得到第二用户端授权的情况下,不会共享给其他用户端,使用户对个人数据能够进行充分的掌控,避免个人数据泄漏,能够提高用户共享个人数据的积极性。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是示例性和解释性的,并不能限制本专利技术实施例。附图说明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图1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互联网数据共享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互联网数据共享系统的架构示意图;图3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行为链区块的数据结构示意图;图4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用户档案合约的数据结构示意图;图5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数据链区块的数据结构示意图;图6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数据链数据交互的结构示意图。图中,101:智能合约模块;102:云端服务器;103:访问控制模块;104:验证节点模块;105:成员服务模块;106:用户端;107:共识节点模块;108:区块链模块。具体实施方式为使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专利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专利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专利技术保护的范围。在20世纪末,互联网迅速在全球普及,数据开始爆发式积累,大数据的时代随之而来。2015年,有研究估计,世界所有数据中有90%的比例都是人们在近两年产生的,并且数据的产生速度还在继续加快。随着深度神经网络和云计算等技术的发展,在人们的公共认知中,大数据已经逐渐成为了科技发展与财富创造中最重要的资源,受到政府、公司等多方面的高度重视。但是,现状却与理想截然相反。在互联网这样一个鼓励自由与开放的发展环境中,数据反而走向了不断中心化的发展。在市场的自然发展下,数据逐渐汇集在多个互联网巨头下,形成了多中心的中心化数据控制现状。以某公司为例,从公司创建起,已经搜集了300PB的数据,其中不乏个人隐私数据。而各公司间的数据流通则越来越少,各公司将数据视为自己的私有资产,在对于数据资源的需求和拒绝数据共享的观念之间矛盾。一方面,公司为了获取更多数据,四处争夺,导致市场乱象。另一方面,出于害怕泄露用户隐私、担心泄露公司机密以及担心数据被竞争对手利用得到更好的发展,公司将数据死死抓在自己手中。在这样的环境下,对于数据科学的研究也受到了极大的限制。由此可见,在大数据时代,还缺少一个合理有效的数据共享系统让公司从对数据资源的需求与害怕、拒绝数据共享的矛盾中解脱,让研究机构从数据荒的困境中走出来。当然,在这样的数据共享系统中,数据主权问题不容忽视。目前,在数据中心化存储的体系下,互联网中产生数据的用户对自己的数据毫无知情权和控制权。对于自己的数据被存在哪儿,又用来做了什么,人们一无所知。基于此,参见图1,该系统包括:智能合约模块101和访问控制模块103,智能合约模块101与访问控制模块103连接;智能合约模块101用于接收第一用户端发送的数据共享请求,数据共享请求中携带有第一用户端的身份信息及目标数据信息,并将身份信息及目标数据信息发送至访问控制模块103;访问控制模块103用于根据身份信息及目标数据信息确认第一用户端是否有查看目标数据的权限,若有则向目标数据的所有者信息对应的第二用户端发送数据授权请求;若确认第二用户端授权,则对目标数据进行相应处理。其中,参见图2,互联网数据共享系统主要由用户层、系统层与数据层构成。用户端106(包括上述第一用户端以及后文出现的第二用户端、第三用户端和第四用户端)即为用户层中用户与互联网数据共享系统进行数据传输的电子设备。参见图2,用户层是系统中可能的实体参与者,包括个人、公司和研究团体等。对于个人来说,参与到系统中来能够获得一个受控的可信的个人网上电子记录,能够获得对自己数据的知情权与控制权。对于公司来说,参与到系统中来能增加用户对公司的信任度,并获得方便的数据共享机会。对于研究团体,参与到网络中维护网络的运行能够获得更多的优质研究数据。其中,智能合约可以理解为与区块链技术相配合的技术。其中,区块链可以理解为一种由哈希指针链接而成的,存于分布式点对点网络中的链式数据结构;区块链是许多已有技术的组合造就而成的创新结果,涉及包括数据结构、密码学、共识算法、博弈论等等领域的知识。而为了扩大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范围,智能合约应运而生。本质上来说,智能合约可以理解为部署、运行在区块链结构上的代码程序,具有当触发条件满足时自动执行,执行结果不可更改的特性。因此,可以理解的是,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智能合约模块101必然是依附于区块链上运行的。并且,互联网数据共享系统中可以包括多种智能合约,例如用于对用户身份管理的智能合约和用于对用户数据进行记录的智能合约等。因此,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智能合约模块101中,可配置有多种智能合约,每种智能合约被触发后,系统都能控制互联网共享系统中相应的模块按照相应的流程执行一系列操作,从而完成智能合约中规定的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互联网数据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智能合约模块和访问控制模块,所述智能合约模块与所述访问控制模块连接;所述智能合约模块用于接收第一用户端发送的数据共享请求,所述数据共享请求中携带有所述第一用户端的身份信息及目标数据信息,并将所述身份信息及所述目标数据信息发送至所述访问控制模块;所述访问控制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身份信息及所述目标数据信息确认所述第一用户端是否有查看目标数据的权限,若有则向所述目标数据的所有者信息对应的第二用户端发送数据授权请求;若确认所述第二用户端授权,则根据所述数据共享请求的类型对所述目标数据进行相应处理。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互联网数据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智能合约模块和访问控制模块,所述智能合约模块与所述访问控制模块连接;所述智能合约模块用于接收第一用户端发送的数据共享请求,所述数据共享请求中携带有所述第一用户端的身份信息及目标数据信息,并将所述身份信息及所述目标数据信息发送至所述访问控制模块;所述访问控制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身份信息及所述目标数据信息确认所述第一用户端是否有查看目标数据的权限,若有则向所述目标数据的所有者信息对应的第二用户端发送数据授权请求;若确认所述第二用户端授权,则根据所述数据共享请求的类型对所述目标数据进行相应处理。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共享请求的类型为数据查看类型,相应地,所述访问控制模块具体用于将所述目标数据反馈至所述第一用户端;或者,所述数据共享请求的类型为数据运算类型,相应地,所述数据共享请求中还携带有运算算法,所述互联网共享系统还包括运算模块;所述访问控制模块具体用于将所述目标数据发送至所述运算模块;所述运算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运算算法对所述目标数据进行运算,并将运算结果反馈至所述第一用户端。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共识节点模块和区块链模块,所述共识节点模块分别与所述访问控制模块、所述智能合约模块及所述区块链模块连接;相应地,所述访问控制模块还用于根据所述数据共享请求的类型对所述目标数据进行相应处理后,将所述第一用户端对所述目标数据执行的行为生成相应的行为日志,并将所述行为日志发送至所述共识节点模块;所述共识节点模块用于执行共识算法,将所述行为日志打包形成区块,并将所述区块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模块。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区块链模块中的区块链包括数据链和/或行为链;所述数据链中的数据链区块包含数据所有者信息、权限等级、第一数据哈希值及存储地址;所述行为链中的行为链区块包括用户信息、时间戳、第二数据哈希值及数据访问记录;相应地,所述共识节点模块具体用于将所述行为日志打包形成区块,并将所述...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李勇张国祯金德鹏
申请(专利权)人:清华大学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北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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