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ber material, which includes blended fibers, which have a variety of solid fibers with common cross-sectional shapes. At least two of the above-mentioned fibers constitute more than 5.0% of the whole blended fibers. Among the above-mentioned fibers, the surface area indicated by formula (1) is increased. When the fibers with the highest additivity are treated as fibers (max) and the fibers with the lowest surface area increase indicated by formula (1) as fibers (min), the surface area increase of fibers (min) is less than 3.0% than that of fibers (max). The proportion of fibers (max) in the above-mentioned fibers is more than 30.0%, and fibers (min) in the above-mentioned fibers. The composition ratio is more than 8.0%, and for fibers (max), (a) the increase of surface area is more than 1.20, (b) the porous material and the specific surface area of fine pore is 5 m.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纤维材料及纯化柱
本专利技术涉及能够有效地吸附被处理液中的除去对象物质的纤维材料、及内置有该纤维材料的纯化柱。
技术介绍
一直以来,作为利用吸附将被处理液中的除去对象物质除去的纯化柱中使用的吸附材料的形态,大多使用多孔质的珠粒。作为其理由,可举出由于珠粒状的吸附载体能够在吸附柱内均匀地填充,因此具有血液流动的偏移少、容易进行柱设计这样的优点。另一方面,作为用于提高吸附性能的手段,可举出增加吸附载体的单位体积的表面积。但是,在吸附载体为珠粒状的情况下,若为了增大吸附载体的单位体积的表面积而减小珠粒直径,则各珠粒间的间隙将变窄。这样的话,流路阻力将升高,压力损失将增大,由此难以使被处理液流过。另外,由于用作吸附载体的珠粒通常为球形,因此不能说原本单位体积的表面积就大于其他形状。即,即使珠粒内部有余力进行吸附,有时仍然无法有效地利用这些吸附位点。作为珠粒以外的吸附材料的形态,可举出纤维,考虑使用通常的圆形截面的纤维。作为其形态,可举出将大量纤维以与连接柱壳体的两侧开口部的轴向平行的方式呈直线形插入、或者制成编织物等。现有技术文献专利文献目前公开了与内置有中空纤维、实心纤维的纯化柱相关的专利技术(专利文献1、2)。目前为止,如专利文献3~5所记载的,在衣物领域中,为了提高膨起感即膨松性,可举出将不同种异形截面形状进行混纤的方法。在透析器等领域中,作出了如专利文献6那样的专利技术,即,对丝施以卷曲从而防止相邻的丝彼此叠合、密合。另外,专利文献7中叙述了下述专利技术:通过将圆形的中空丝膜与异形截面的间隔长丝组合,从而抑制偏流。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1-156022 ...
【技术保护点】
1.纤维材料,其包含混纤纤维,所述混纤纤维具有横截面形状共通的多种实心纤维,所述多种纤维中的至少两种在所述混纤纤维整体中的构成比例为5.0%以上,所述构成比例为5.0%以上的多种纤维中,将下式(1)表示的表面积增加度最高的纤维作为纤维(max)、将下式(1)表示的表面积增加度最低的纤维作为纤维(min)时,纤维(min)比纤维(max)的表面积增加度低3.0%以上,纤维(max)在所述混纤纤维整体中的构成比例为30.0%以上,纤维(min)在所述混纤纤维整体中的构成比例为8.0%以上,并且,对于纤维(max)而言,(a)表面积增加度为1.20以上,(b)为多孔质且细孔比表面积为5m2/g以上,表面积增加度=(纤维横截面的周长)/(具有与纤维横截面相同的截面积的圆的圆周长) (1)。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6.03.30 JP 2016-068094;2016.03.31 JP 2016-071291.纤维材料,其包含混纤纤维,所述混纤纤维具有横截面形状共通的多种实心纤维,所述多种纤维中的至少两种在所述混纤纤维整体中的构成比例为5.0%以上,所述构成比例为5.0%以上的多种纤维中,将下式(1)表示的表面积增加度最高的纤维作为纤维(max)、将下式(1)表示的表面积增加度最低的纤维作为纤维(min)时,纤维(min)比纤维(max)的表面积增加度低3.0%以上,纤维(max)在所述混纤纤维整体中的构成比例为30.0%以上,纤维(min)在所述混纤纤维整体中的构成比例为8.0%以上,并且,对于纤维(max)而言,(a)表面积增加度为1.20以上,(b)为多孔质且细孔比表面积为5m2/g以上,表面积增加度=(纤维横截面的周长)/(具有与纤维横截面相同的截面积的圆的圆周长)(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纤维材料,其中,纤维(max)的细孔比表面积为10m2/g以上。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纤维材料,其中,所述纤维(min)为多孔质,且细孔比表面积为5m2/g以上。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纤维材料,细孔比表面积为10m2/g以上。5.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纤维材料,其中,所述纤维(min)中的下式(2)表示的外接圆占有率Sfo为0.90以下,外接圆占有率Sfo=Sf/So(2),此处,Sf:纤维横截面的截面积,So:由纤维横截面的外接圆围成的面积。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纤维材料,其中,所述纤维(min)的异形度Do/Di为1.10以上,此处,Do:纤维横截面的外接圆的直径,Di:纤维横截面的内接圆的直径。7.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纤维材料,其中,所述纤维(min)的表面积增加度为1.10以上。8.如权利要求1~7中...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藤枝洋晓,上野良之,山田诚之,
申请(专利权)人:东丽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