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装置及显示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19221860 阅读:34 留言:0更新日期:2018-10-20 09:35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提供一种照明装置及显示装置。一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具备第一光源单元、第二光源单元、供从所述第一光源单元发出的光入射的第一导光体、和供从所述第二光源单元发出的光入射的第二导光体。所述第一光源单元及所述第二光源单元通过可动自如的连结部而连结。进而,所述第一导光体及所述第二导光体分别包含具备传播入射来的光的芯和包围所述芯的包层的导光棒。

Lighting device and display device

The utility model provides a lighting device and display device. The illumination device of the first embodiment has a first light source unit, a second light source unit, a first light guide for the light incident from the first light source unit, and a second light guide for the light incident from the second light source unit. The first light source unit and the second light source unit are connected by movable freely connecting parts. Further, the first light guide and the second light guide respectively comprise a core with propagating incident light and a light guide rod with a cladding surrounding the core.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照明装置及显示装置本申请基于2017年4月21日于日本申请的专利申请2017-084701主张优先权,将其全部内容引用于此。
本技术的实施方式涉及照明装置及显示装置。
技术介绍
目前,已知有如液晶显示装置那样利用背光源显示图像的显示装置。在例如电视等大型的显示装置中,在显示面板的背面配置有光源的直下式的背光源成为主流。若使用直下式的背光源,则显示装置的厚度增加,因此,不适合智能手机等小型器件用的显示装置。因此,在小型器件用的显示装置中,广泛采用沿着与显示面板的背面对置的导光板的侧面配置有光源的侧入式的背光源。近年来,开发了具有挠性的柔性类型的显示面板。为了使使用柔性类型的显示面板的显示装置弯曲,背光源也需要具有挠性。此外,具有挠性的照明装置不仅可作为背光源,在各种领域中均具有利用价值。
技术实现思路
一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具备第一光源单元、第二光源单元、供从所述第一光源单元发出的光入射的第一导光体、和供从所述第二光源单元发出的光入射的第二导光体。所述第一光源单元及所述第二光源单元通过可动自如的连结部而连结。进而,所述第一导光体及所述第二导光体分别包含导光棒,,该导光棒具备传播入射来的光的芯和包围所述芯的包层。一实施方式的显示装置具备显示面板和向所述显示面板照射光的照明装置,使用来自所述照明装置的光,所述显示面板显示图像。所述照明装置具备第一光源单元、第二光源单元、供从所述第一光源单元发出的光入射的第一导光体、和供从所述第二光源单元发出的光入射的第二导光体。所述第一光源单元及所述第二光源单元通过可动自如的连结部而连结。进而,所述第一导光体及所述第二导光体分别包含导光棒,该导光棒具备传播入射来的光的芯和包围所述芯的包层。根据这些结构,能够提供具有挠性的照明装置及显示装置。附图说明图1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的液晶显示装置的结构例的概略性剖视图。图2是表示可适用于第一实施方式的发光元件的结构的一例的图。图3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的结构的一部分的图。图4是表示将图3所示的照明装置弯曲的状态的图。图5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的光路的概略性剖视图。图6是表示照明装置的另一例的剖视图。图7是表示照明装置的又一例的剖视图。图8是第一实施方式的显示装置的概略性侧视图。图9是沿着图8中的IX-IX线的显示装置的概略性剖视图。图10是表示将第一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所具备的导光棒弯曲的状态的图。图11是表示可适用于第二实施方式的发光元件的结构的一例的图。图12是表示第二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的结构的一部分的图。图13是表示将图12所示的照明装置弯曲的状态的图。图14是第二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的概略性剖视图。具体实施方式以下,参照附图来说明几个实施方式。此外,公开仅为一个例子,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对于保持技术的主旨的适宜变更能够容易想到的内容当然包含在本技术的范围内。另外,为了使说明更明确,附图有时与实际的情况相比示意性地示出各部分的宽度、厚度、形状等,但仅为一个例子,不限定本技术的解释。另外,在本说明书和各图中,有时对与关于已出的图进行了说明的构成要素发挥相同或相似的功能的构成要素标注同一附图标记,省略重复的详细说明。在各实施方式中,作为显示装置的一例,公开有透射型的液晶显示装置。另外,作为照明装置的一例,公开液晶显示装置的背光源。但是,各实施方式不妨碍由各实施方式公开的各技术思想对其它种类的显示装置或照明装置的应用。作为其它种类的显示装置,假定例如在透射型的功能的基础上还具备反射外部光并将该反射光用于显示的反射型的功能的液晶显示装置、或具有微机电系统(MEMS:MicroElectroMechanicalSystem)快门作为光学元件起作用的机械式显示面板的显示装置等。作为其它种类的照明装置,假定例如配置于显示装置的显示面侧的前光源等。另外,照明装置也能够在不同于显示装置的背光源或前光源的用途中使用。[第一实施方式]图1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的液晶显示装置1(以下称作显示装置1)的结构例的概略性剖视图。图中,第一方向X及第二方向Y为相互交叉的方向,第三方向Z为与第一方向X及第二方向Y交叉的方向。在一例中,第一方向X、第二方向Y、及第三方向Z相互正交,但也可以相互以90度以外的角度交叉。在本说明书中,将表示第三方向Z的朝向箭头的前端的方向称作下方(或简称为下),将从箭头的前端朝向相反方向的方向称作上方(或简称为上)。显示装置1具备显示面板2、作为背光源的照明装置3、罩构件CG、布线基板F1、F2。显示面板2具备第一基板SUB1、与第一基板SUB1对置的第二基板SUB2、被封入第一基板SUB1和第二基板SUB2之间的液晶层。第一基板SUB1为设置有例如像素电极、在与像素电极之间形成电场的共用电极、向像素电极供给电压的开关元件、及各种外围电路等的阵列基板。第二基板SUB2是包含例如彩色滤光片等的对置基板,经由密封材料与第一基板SUB1贴合。上述共用电极也可以配置于第二基板SUB2。上述彩色滤光片也可以配置于第一基板SUB1。在本实施方式中,显示面板2具有挠性。即,第一基板SUB1及第二基板SUB2各自的基材由具有挠性的树脂材料构成。作为这种树脂材料,能够使用例如聚酰亚胺。显示面板2具有显示图像的显示面2A和显示面2A的相反侧的背面2B。显示面2A相当于第二基板SUB2的外表面,背面2B相当于第一基板SUB1的外表面。在显示面2A上贴附有第一偏振片PL1。在背面2B上贴附有第二偏振片PL2。在第二偏振片PL2的下表面贴附有棱镜片PS。例如,棱镜片PS具备朝向下方突出的多个棱镜,但不限于该例。棱镜片PS也可以包含沿第三方向Z重叠的两个棱镜片。第一基板SUB1具有不与第二基板SUB2对置的端子区域TA。布线基板F1的一端与该端子区域TA连接。布线基板F1的另一端经由连接构件51与布线基板F2连接。布线基板F1例如是柔性电路基板,具有挠性。在图1的例子中,将布线基板F1呈圆弧状弯曲,布线基板F2位于显示面板2的背面2B侧。但是,布线基板F1可以以其它形状弯曲,也可以不弯曲。布线基板F2与布线基板F1同样地也可以具有挠性。在布线基板F1上安装有电路部件52,在布线基板F2上安装有多个电路部件53。这些电路部件52、53例如由IC构成,包含控制显示面板2的驱动器等。还可以将照明装置3与布线基板F1、F2的至少一方连接。该情况下,电路部件52、53的某一个也可以包含控制照明装置3的驱动器。罩构件CG与显示面板2的显示面2A对置。罩构件CG例如能够由透明的玻璃构成。另外,罩构件CG也可以由具有挠性的树脂材料构成。在图1的例子中,经由透明的粘接层GL将罩构件CG贴附于第一偏振片PL1及显示面板2上。照明装置3与显示面板2的背面2B对置。在图1的例子中,在显示面板2和布线基板F2之间配置有照明装置3。照明装置3具备光源单元LU、导光体LG、扩散构件DF、反射构件RF1、RF2。图1中,示出一个光源单元LU和一个导光体LG的剖面,但实际上如后述,照明装置3具备多个光源单元LU和多个导光体LG。导光体LG具有第一端部E1和第二端部E2。光源单元LU具备与导光体LG的第一端部E1对置的发光元件LS和支承发光元件LS的支承构件30。例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第一光源单元;第二光源单元;供从所述第一光源单元发出的光入射的第一导光体;和供从所述第二光源单元发出的光入射的第二导光体,所述第一光源单元及所述第二光源单元通过可动自如的连结部而连结,所述第一导光体及所述第二导光体分别包含导光棒,该导光棒具备传播入射来的光的芯和包围所述芯的包层。

【技术特征摘要】
2017.04.21 JP 2017-0847011.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第一光源单元;第二光源单元;供从所述第一光源单元发出的光入射的第一导光体;和供从所述第二光源单元发出的光入射的第二导光体,所述第一光源单元及所述第二光源单元通过可动自如的连结部而连结,所述第一导光体及所述第二导光体分别包含导光棒,该导光棒具备传播入射来的光的芯和包围所述芯的包层。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导光棒中,在所述芯中传播的光从所述包层的外表面射出。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光体及所述第二导光体分别包含多个所述导光棒。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源单元及所述第二光源单元分别包含多个发光元件,所述第一光源单元中所含的所述发光元件的数量和所述第二光源单元中所含的所述发光元件的数量相同。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源单元及所述第二光源单元分别包含多个发光元件,所述第一光源单元中所含的所述发光元件的数量和所述第二光源单元中所含的所述发光元件的数量不同。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结部将所述第一光源单元及所述第二光源单元转动自如地连结。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结部具有挠性。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具备:将从所述包层射出的光扩散的扩散构件;和将从所述包层射出的光反射的反射构件,所述第一导光体及所述第二导光体配置于所述扩散构件与所述反射构件之间。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具备:保持所述第一光源单元及所述第一导光体的第一保持部;和保持所述第二光源单元及所述第二导光体的第二保持部,在使所述第一光源单元及所述第二光源单元相互动作时,所述第一导光体与所述第一光源单元一同动作,所述第二导光体与所述第二光源单元一同动作。10.一种显示装置,其具备显示面板、和向所述显示面板照射光的照明装置,使用来自所述照明装置的光,所述显示面板显示图像,所述显示装置的特...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武田有广森本浩和
申请(专利权)人:株式会社日本显示器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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