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颜色稳定的组分的滥用性模塑的制品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8821936 阅读:21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9-01 12:29
模塑制品包含聚碳酸酯树脂、紫外线(UV)吸收组分、热稳定剂组分和着色剂。当使用2.5mm色板测试时,相比于在标准加工条件下模塑的参考制品,该模塑制品在滥用性模塑条件下模塑后包含小于约0.6的色差ΔE*(dE*)。相比于标准加工条件下模塑的参考制品,在滥用性模塑条件下模塑后,该模塑制品可包含小于约0.3的色差Δb*(db*)。该紫外线吸收组分可包括苯并三唑化合物。还描述了用于形成根据以上的模塑制品的方法。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包含颜色稳定的组分的滥用性模塑的制品
本公开涉及模塑制品,并且具体地涉及包含颜色稳定的组分的模塑制品,该颜色稳定的组分在高热条件下加工后保持期望的物理性质。
技术介绍
聚碳酸酯(PC)由于其良好的性质平衡(包括模塑性、冲击性(impact)和透明性)而被用于多种应用。对于户外应用,一般添加UV稳定剂以提高聚碳酸酯在暴露于含有UV辐射的光下的耐候性。通过吸收UV辐射和经由非反应性途径散逸能量,UV吸收组分使泛黄最小化并使聚碳酸酯稳定。添加在500至700纳米(nm)波长区域内吸收的着色剂,以补偿通过添加UV吸收组分而产生的黄色表观。模塑聚碳酸酯制品(如用于汽车照明透镜(例如,头灯)和其他应用的那些)的一般模塑条件采用约280-310摄氏度(℃)的最高温度。聚碳酸酯树脂——由于其高透明性和良好的冲击性质是用于这种应用的期望材料——可在这些温度下被模塑成多种有用的制品。然而,对更高度成形(highlyshaped)和更轻重量的制品(即,具有减少的壁厚的制品)的需求渐增,导致需要增加模塑期间聚碳酸酯树脂的温度,使得其具有充分的流动(足够低的粘度)以填充整个模具。另外,可能期望增加聚碳酸酯树脂维持在这些升高的温度下的时间量,以确保聚碳酸酯在模具中凝结。这在多组分(例如,2组分或2K)模塑应用中可能是特别期望的。这些应用可因此需要模塑温度从约280-310℃的标准温度增加至约330-360℃,和增加在远高于聚碳酸酯的分解温度的这些温度下的停留时间。如果聚碳酸酯、UV吸收组分或着色剂在这些模塑条件下分解,则制品将变黄,并且其机械性能、化学耐性和耐候性可降低。本公开的方面解决了这些和其他缺点。
技术实现思路
本公开的方面涉及模塑制品,其包含:聚碳酸酯树脂;紫外线(UV)吸收组分;热稳定剂组分;以及着色剂。当使用2.5毫米(mm)色板(colorplaque)测试时,相比于标准加工条件下模塑的参考制品,在滥用(过度,abusive)模塑条件下模塑后的模塑制品包含小于约0.6的色差ΔE*(dE*)。在其他方面中,用于形成模塑制品的方法包括:组合聚碳酸酯树脂、UV吸收组分、热稳定剂组分和着色剂以形成混合物;和通过在滥用性模塑条件下模塑该混合物,由该混合物形成模塑制品。当使用2.5mm色板测试时,相比于标准加工条件下模塑的参考制品,在滥用性模塑条件下模塑后的模塑制品包含小于约0.6的dE*。本公开的方面进一步涉及模塑制品,包含聚碳酸酯树脂和着色剂。当使用3mm色板测试时,相比于标准加工条件下模塑的参考制品,在滥用性模塑条件下模塑后的模塑制品包含小于约0.6的dE*。在进一步方面中,用于形成模塑制品的方法,包括组合聚碳酸酯树脂和着色剂以形成混合物,和通过在滥用性模塑条件下模塑该混合物而由该混合物形成模塑制品。当使用3mm色板测试时,相比于标准加工条件下模塑的参考制品,在滥用性模塑条件下模塑后的模塑制品包含小于约0.6的dE*。具体实施方式通过参考本公开的以下详细描述和其中包含的实施例,可以更容易地理解本公开。升高的温度和增加的模塑停留时间可导致聚碳酸酯树脂和/或其他添加剂分解,这可导致在模塑制品中出现不期望的性质,包括但不限于颜色变化(例如,泛黄)、机械性质(例如,冲击强度)降低、化学耐性损失,以及耐候性降低。即使标准温度(例如,280℃至290℃)下的加工也可给予模塑制品不期望的性质。为了最小化这些不期望的效果,聚碳酸酯树脂可包含添加剂,如热稳定剂和UV吸收组分。为了避免聚碳酸酯树脂组合物因组分分解而泛黄,添加剂应在选定的加工条件下是稳定的。模塑制品的色差ΔE(dE*)的较大变化指示了聚碳酸酯树脂组合物和其对应性质的这种分解。在各种方面中,本公开涉及模塑制品,其包含聚碳酸酯树脂、紫外线(UV)吸收组分、热稳定剂组分和着色剂。当使用2.5mm色板测试时,相比于标准加工条件下模塑的参考制品,在滥用性模塑条件下模塑后的模塑制品包含小于约0.6的dE*。进一步方面涉及包含聚碳酸酯树脂和着色剂的模塑制品。当使用3mm色板测试时,相比于标准加工条件下模塑的参考制品,在滥用性模塑条件下模塑后的模塑制品包含小于约0.6的dE*。在公开和描述当前化合物、组合物、制品、系统、装置和/或方法之前,应当理解,其不限于具体的合成方法——除非另有指定,或者具体的试剂——除非另有指定,因为这些当然可改变。还应当理解,本文所使用的术语仅仅以描述具体方面为的目的,而不意图限制。本公开包括本公开的要素的各种组合,例如,来自从属于相同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的要素的组合。而且,应当理解,除非另有明确说明,绝不意图将本文提出的任何方法解释为规定其步骤以特定顺序执行。因此,在方法权利要求没有实际上记载其步骤要遵循的顺序或者在权利要求或描述中没有另外特别说明步骤限于特定顺序的情况下,绝不意图在任何方面中将推导出顺序。这适用于用于解释的任何可能的不明确基础,包括:关于步骤或操作流程的安排的逻辑事项;得自语法组织或标点符号的普通含义;以及说明书中描述的实施方式的数量和类型。本文提及的所有出版物均通过引用并入本文,以公开和描述引用该出版物所相关的方法和/或材料。定义还应当理解,本文所使用的术语仅仅以描述具体方面为目的,而不意图限制。如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中所使用的,术语“包含/包括”可包括“由……组成”和“主要由……组成”的实施方式。除非另有限定,本文所使用的所有技术和科学术语均具有与本公开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普遍理解相同的含义。在本说明书中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将提及将在此定义的多个术语。如在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中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清楚地另外指出,单数形式“一个”、“一种”和“所述”包含复数指代。因此,例如,“一种聚碳酸酯”的提及包括两种或更多种聚碳酸酯聚合物的混合物。如本文所使用的,术语“组合”包括掺合物、混合物、合金、反应产物和类似物。范围在本文中可表示为从一个具体值,和/或到另一个具体值。当表示这种范围,另一方面包括从该一个具体值和/或到该另一个具体值。类似地,当值通过使用先行词“约”表示为近似值时,将理解该具体值构成另一方面。应进一步理解,每个范围的端点相对于另一个端点和独立于另一个端点都是有意义的。还应理解,本文公开了多个值,并且每个值除了该值本身之外在本文中还作为“约”该具体值被公开。例如,如果公开了值“10”,那么也公开了“约10”。还应理解,两个具体单位之间的每个单位也均已被公开。例如,如果公开了10和15,那么也公开了11、12、13和14。如本文所使用的,术语“约”和“处于或大约”意为所讨论的量或值可以是该指定值或近似或大约相同的某个其他值。如本文所使用的,通常理解,除非另有指示或推导,标称值指示±10%变化。该术语意图表达相似值促进权利要求中记载的等同结果或效果。即,要理解,数量、尺寸、配方、参数和其他量和特征不是和无需是精确的,而可按需是近似的和/或更大或更小的,反映了公差、转换因子、舍入、测量误差和类似因素以及本领域技术人员已知的其他因素。总体上,数量、尺寸、配方、参数或其他量或特征为“大约的”或“近似的”,无论是否明确如此说明。要理解,除非另有特别说明,在定量值之前使用“约”的情况下,该参数还包括该具体的定量值本身。如本文所使用的,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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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模塑制品,其包含:聚碳酸酯树脂;紫外线(UV)吸收组分;热稳定剂组分;和着色剂,其中当使用2.5mm色板测试时,相比于标准加工条件下模塑的参考制品,在滥用性模塑条件下模塑后的所述模塑制品包含小于约0.6的色差ΔE*(dE*)。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5.12.18 US 62/269,3431.模塑制品,其包含:聚碳酸酯树脂;紫外线(UV)吸收组分;热稳定剂组分;和着色剂,其中当使用2.5mm色板测试时,相比于标准加工条件下模塑的参考制品,在滥用性模塑条件下模塑后的所述模塑制品包含小于约0.6的色差ΔE*(dE*)。2.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塑制品,其中相比于标准加工条件下模塑的参考制品,在所述滥用性模塑条件下模塑后的所述模塑制品包含小于约0.3的色差Δb*(db*)。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模塑制品,其中所述UV吸收组分包括苯并三唑化合物。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模塑制品,其中所述苯并三唑化合物包括苯酚,2,2’-亚甲基双(6-(2H-苯并三唑-2-基)-4-(1,1,3,3-四甲基丁基)-。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模塑制品,其中相比于标准加工条件下模塑的参考制品,在至少约350℃的最高模塑温度下约15分钟时间滥用性模塑后的所述模塑制品包含小于约0.1的db*。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模塑制品,其中所述聚碳酸酯树脂由具有至少约99.70%的纯度、至少约98%的封端水平并且含有小于2ppm硫的双酚A聚合物生成。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模塑制品,其中当根据ASTMD1003-13程序A测试时,所述模塑制品具有高于89%的透射率。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模塑制品,其中所述模塑制品包含约0.05wt%至约0.3wt%的UV吸收组分。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模塑制品,其中所述紫外线(UV)吸收组分、所述热稳定剂组分和所述着色剂每一种均包含不多于20ppm的钠、不多于10ppm的镁、不多于20ppm的钙、不多于0.5ppm的锌和不多于0.5ppm的锡。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模塑制品,其中所述滥用性模塑条件包括:至少约330℃的最高模塑温度下至少约10分钟的停留时间、或至少约340℃的最高模塑温度下至少约6分钟的停留时间、或至少约350℃的最高模塑温度下至少约6分钟的停留时间、或至少约360℃的最...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T·M·埃根惠森R·S·阿斯克E·L·L·布鲁卡特R·D·范德格拉佩尔
申请(专利权)人:沙特基础工业全球技术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荷兰,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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