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monitoring device of the robot system of the invention has the external force detection unit, which detects the external force of the robot; the regional decision department determines whether the specified part of the robot exists in the specified area; the force monitoring department determines that the prescribed part of the robot exists in the specified area by the district decision department. At least the first monitoring datum that includes the monitoring of the external force acting on the robot is at least detects a collision and detects collisions with the second monitoring datum that does not contain the external force monitoring when the area decision department determines that the specified part of the robot is not in the specified area. When the force monitoring department detects the collision situation, it produces the stop signal of the robot (2) and supplies it to the control device.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机器人系统的监视装置
本专利技术关于一种机器人系统的监视装置。
技术介绍
以往,开发出用以监视机器人的各种技术。例如在专利文献1及专利文献2中,揭示出在机器人的臂的梢端设置力传感器,根据利用力传感器检测出的信息监视机器人的异常的技术。又,在专利文献3及专利文献4中,揭示出在机器人的动作范围内设定规定区域,在规定区域监视机器人的动作速度的异常的技术。再者,近年来,就提高生产性的观点而言,提出机器人与作业人员在同一作业空间内共同进行作业。因此,就安全性的观点而言,例如在专利文献5中,揭示出在机器人的动作范围内设定规定区域,侦测出人进入至规定区域内而使机器人以低速动作的技术。现有技术文献:专利文献: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特开平07-251394号公报专利文献2:日本专利特开平07-223190号公报专利文献3:日本专利特表2001-525263号公报专利文献4:日本专利特开2008-022590号公报专利文献5:日本专利特表2015-526309号公报。
技术实现思路
专利技术要解决的问题:但是,在以往的机器人的监视技术中,侦测碰撞时的监视基准在所有区域中共享,而有对于机器人与作业人员的共同作业而言并非最佳的状况。因此,存在如下课题,即寻求作为如在人的周围以低速进行作业的机器人的监视技术且适合用于共同作业者。因此,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在与人共存进行作业的机器人系统的监视装置中,进行更适合用于机器人与作业人员的共同作业的碰撞侦测。解决问题的手段:本专利技术的一形态的机器人系统的监视装置是具备具有1个以上的关节轴及驱动该关节轴的伺服马达的机器人、以及在上述机器人的动作范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机器人系统的监视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具有一个以上的关节轴及驱动该关节轴的伺服马达的机器人、以及在所述机器人的动作范围内预先设定规定的区域并控制所述机器人的动作的控制装置,且具备:外力检测部,其检测作用于所述机器人的外力;区域判定部,其判定所述机器人的规定部分是否存在于规定区域内;力监视部,其在由所述区域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机器人的所述规定部分存在于规定区域内的情形时,以至少包含作用于所述机器人的外力的监视的第一监视基准侦测碰撞,并且在由所述区域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机器人的所述规定部分不存在于规定区域内的情形时,以不包含所述外力的监视的第二监视基准侦测碰撞;及停止信号产生部,其在利用所述力监视部侦测出碰撞的情形时,产生所述机器人的停止信号,并将其供给至所述控制装置。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5.12.01 JP 2015-2344881.一种机器人系统的监视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具有一个以上的关节轴及驱动该关节轴的伺服马达的机器人、以及在所述机器人的动作范围内预先设定规定的区域并控制所述机器人的动作的控制装置,且具备:外力检测部,其检测作用于所述机器人的外力;区域判定部,其判定所述机器人的规定部分是否存在于规定区域内;力监视部,其在由所述区域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机器人的所述规定部分存在于规定区域内的情形时,以至少包含作用于所述机器人的外力的监视的第一监视基准侦测碰撞,并且在由所述区域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机器人的所述规定部分不存在于规定区域内的情形时,以不包含所述外力的监视的第二监视基准侦测碰撞;及停止信号产生部,其在利用所述力监视部侦测出碰撞的情形时,产生所述机器人的停止信号,并将其供给至所述控制装置。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器人系统的监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力监视部在由所述区域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机器人的所述规定部分不存在于所述规定区域内的情形时,以包含与作用于所述机器人的外力的微分值成比例的冲击力的监视的所述第二监视基准侦测碰撞。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器人系统的监视装置,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具备:位置传感器,其检测各所述伺服马达的旋转角度位置;速度运算部,其根据利用所述位置传感器检测出的各所述伺服马达的旋转角度位置,运算所述机器人的动作速度;及速度监视部,其在由所述区域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机器人的所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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