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invention provides a method for reducing the viral load of hepatitis D virus (HDV) in patients. In some embodiments, the method involves the treatment of patients with the combined therapy of ritonavir and ritonavir. In some embodiments, this method involves the treatment of patients with the combination of interferon lambda and interferon lambda.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治疗丁型肝炎病毒感染
本专利技术提供用于治疗丁型肝炎病毒(HDV)感染引起的病毒性肝炎的方法,并且因此涉及化学、药物化学、医学、分子生物学、和药理学领域。
技术介绍
丁型肝炎病毒(HDV)引起最严重形式的病毒性肝炎,并且没有有效的医学疗法(参见Lau,1999,Hepatology[肝脏病学]30:546-549)。HDV总是表现为与乙型肝炎病毒(HBV)共同感染,并且共感染的患者比单独感染HBV的患者更可能死于病毒感染的并发症。HDV大δ抗原蛋白包含CXXX盒,该CXXX盒通过异戊二烯基脂质法尼基转移酶(参见Glenn等人,1992,Science[科学]256:1331-1333,以及Otto和Casey,1996,J.Biol.Chem.[生物化学杂志]271:4569-4572)使其成为异戊烯化的底物(参见Zhang和Casey,1996,Annu.Rev.Biochem.[生物化学年鉴]65:241-269)。由法尼基转移酶(FTase)催化的蛋白质的法尼基化是处理多种蛋白质的必要步骤,并且通过将法尼基焦磷酸酯的法尼基基团转移到结构基序中的蛋白质的C端四肽上的半胱氨酸而发生,该结构基序有时被称为CAAX盒。法尼基化的蛋白质的另外的翻译后修饰,包括在CAAX盒的半胱氨酸残基处的蛋白水解切割和半胱氨酸羧基的甲基化,通常遵循法尼基化。分子遗传学实验表明,大δ抗原中异戊烯化位点的特定突变阻止其异戊二烯化和HDV颗粒形成(参见Glenn等人,1992,同上;还参见Glenn等人,1998J.Virol.[病毒学杂志]72(11):9303-9306;还参见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在患有HDV感染的人类患者中减少丁型肝炎病毒(HDV)病毒载量的方法,该方法包括用洛那法尼‑利托那韦共同疗法治疗患者持续至少30天,其中在开始治疗之前,该患者具有至少105IU/mL血清的基线病毒载量,并且治疗导致病毒载量减少至小于103IU/mL血清。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5.11.04 US 62/251,026;2016.02.19 US 62/297,740;1.一种在患有HDV感染的人类患者中减少丁型肝炎病毒(HDV)病毒载量的方法,该方法包括用洛那法尼-利托那韦共同疗法治疗患者持续至少30天,其中在开始治疗之前,该患者具有至少105IU/mL血清的基线病毒载量,并且治疗导致病毒载量减少至小于103IU/mL血清。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治疗后,该HDV病毒载量保持低于103IU/mL血清持续至少一个月。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治疗导致HDV病毒载量低于检测水平。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治疗后,该HDV病毒载量保持低于检测水平持续至少一个月。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确定该患者具有小于103HDVRNA拷贝/mL血清的病毒载量之后,用洛那法尼-利托那韦共同疗法治疗继续持续至少30天。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以25mgBID的剂量给予该洛那法尼,并且以100mgBID的剂量给予该利托那韦。7.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将该患者用洛那法尼-利托那韦共同疗法治疗持续至少60天。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将该患者用洛那法尼-利托那韦共同疗法治疗持续至少90天。9.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以第一剂量给予洛那法尼,随后以第二剂量给予洛那法尼,其中该第二剂量低于该第一剂量。10.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该方法包括检测发生肝炎发作的步骤。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该肝炎发作特征在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突然升高至超过200U/L的水平。12.如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该方法包括检测患者的乙型肝炎病毒(HBV)病毒载量的至少3对数的瞬时增加。13.如权利要求10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检测肝炎发作的发生之前或在检测瞬时增加之前,停止洛那法尼-利托那韦共同疗法。14.一种用于在被丁型肝炎病毒(HDV)和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的患者中诱导免疫再活化的方法,该方法包括给予洛那法尼-利托那韦共同疗法持续至少12周和/或直至观察到肝炎发作,其中以在50mg至150mg的范围的总每日剂量给予洛那法尼,并以在100mg至200mg的范围的总每日剂量给予利托那韦。15.如权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10周至24周的治疗之后停止该洛那法尼-利托那韦共同疗法,并不向该患者给予洛那法尼-利托那韦共同疗法持续至少4周。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10周至14周的治疗之后停止该洛那法尼-利托那韦共同疗法。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12周的治疗之后,停止该洛那法尼-利托那韦共同疗法。18.如权利要求14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该肝炎发作特征在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突然升高至超过200U/L的水平。19.如权利要求14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该肝炎发作伴随患者的HBV病毒载量的瞬时增加。20.如权利要求14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免疫再活化后,HDV病毒载量减少了至少3对数。21.如权利要求14至2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免疫再活化后,HBV病毒载量减少了至少2对数。22.如权利要求20或21所述的方法,其中该HDV病毒载量和/或HBV病毒载量减少至检测不到的水平。23.如权利要求14至2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被HDV和HBV感染的患者中诱导免疫再活化包括以第一剂量给予洛那法尼,随后以第...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大卫·A·克里,英格丽德·宋,杰弗里·S·格伦,
申请(专利权)人:艾格尔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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