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伞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8561055 阅读:73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7-31 23:10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多功能伞,包括伞主体以及与伞主体活动配合的固定座,所述伞主体上设有警示标志。本发明专利技术在日常生活中,伞主体可以充当普通伞具进行遮阳挡雨,而当遇到车辆发生故障造成停车或者意外停车的情况下,本发明专利技术通过固定座和伞主体、警示标志的设置还可作为警示牌,起到警示作用。

Multifunction umbrella

The invention discloses a multifunctional umbrella, which comprises an umbrella main body and a fixed seat matching with the umbrella main body, and the umbrella main body is provided with a warning sign. In the daily life, the main body of the umbrella can act as an ordinary umbrella to protect the rain from the sun, and when the vehicle fails to stop or stop by accident, the invention can also serve as a warning sign through the setting of the fixed seat and the umbrella body and the warning sign.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多功能伞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伞具,特别是指一种多功能伞。
技术介绍
汽车在道路上行驶,难免会发生故障造成停车或者意外停车。这时,驾驶员就必须在汽车的后方能保持安全距离处放置警示标志,以防止后来的车辆发生追尾事故。但是,有的汽车驾驶员外出时还不会随车携带一套交通警示标志。而雨伞是人们基本外出时会经常随身携带的工具,但是现有技术中涉及的伞具多是强调的人性化观念,主要是为了给人们带来最大的生活便利,这种倾向使得现有技术中的伞具结构忽略了对人们安全出行的贡献。因此,需要对现有的伞具进行改造和创新,使其具有警示功能,提高人们安全出行的能力。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多功能伞,即可以作为一般伞具使用,又可以在车辆发生故障或意外停车时作为警示牌使用。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专利技术的解决方案是:一种多功能伞,其包括伞主体以及与伞主体活动配合的固定座,所述伞主体上设有警示标志。所述伞主体包括伞棒、配合在伞棒上的伞骨、配合在伞棒下端的伞柄、覆盖伞骨的伞布,所述固定座与伞棒上部活动配合。所述固定座与伞棒上部的配合为插接配合或螺纹配合或卡接配合。所述警示标志包括设置伞柄上的发光装置。所述发光装置包括发光体和控制发光体关闭和\常亮和\或闪烁和\或循环点亮的工作状态的控制装置。所述伞柄呈环状结构,所述发光体成环状分布在伞柄上。所述伞柄的侧面设有一高亮度的LED灯。所述伞柄呈中空柱状结构,所述伞柄为透光材质,所述发光体设在伞柄内部。所述发光体通过一盖子配合在伞柄的底部,发光体的发光面朝向伞柄的顶部。所述伞柄内还配有一反光柱,反光柱位于发光体的发光面的上部,反光柱内设有一配合伞棒的卡槽。所述反光体相对于发光面的背面设有一高亮度的LED灯,所述盖子为透光材质。所述伞柄为透明材质。所述警示标志包括设在伞布上的反光警示条。所述反光警示条设在伞布的边缘。所述警示标志包括所述伞布,所述伞布整体含有反光物质。采用上述结构后,本专利技术在日常生活中,伞主体可以充当普通伞具进行遮阳挡雨,通过伞柄设置的高亮度的LED灯,伞主体也可以作为手电使用。而当遇到车辆发生故障造成停车或者意外停车的情况下,本专利技术通过固定座和伞主体、警示标志的设置还可作为警示牌,起到警示作用,而且警示标志中的发光体可以具有闪烁、循环点亮的工作状态,警示效果明显,还可以在其他紧急情况下发出求救信号。附图说明图1为本专利技术一实施例的伞主体的立体图;图2位本专利技术的固定座的立体图;图3为本专利技术一实施例的组合剖视图;图4为本专利技术又一实施例的组合剖视图;图5为本专利技术图4中B出的放大图;图6为本专利技术一实施例的实施示意图(作为警示牌使用);图7为本专利技术又一实施例的实施示意图(作为警示牌使用);图8为本专利技术一实施例的实施局部示意图(作为手电使用);图9为本专利技术又一实施例的实施局部示意图(作为手电使用)。具体实施方式为了进一步解释本专利技术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对本专利技术进行详细阐述。如图1至图9所示,本专利技术揭示了一种多功能伞,其包括伞主体以及与伞主体活动配合的固定座5,所述伞主体上设有警示标志。其中所述伞主体包括伞棒1、配合在伞棒1上的伞骨2、配合在伞棒1下端的伞柄3、覆盖伞骨2的伞布4;所述固定座5与伞棒1上部活动配合,可以是插接配合,也可以是螺纹配合,还可以是卡接配合;所述伞棒1、伞骨2均为现有结构,可以是现有的直骨伞、反折伞、多折伞中的某一种结构,在此不进行详细说明。所述警示标志包括设置伞柄上发光装置,所述发光装置包括发光体31和控制发光体31关闭、点亮等工作状态的控制装置32,进一步,所述控制装置32还可以控制发光体关闭和\或常亮和\或闪烁和\或循环点亮的工作状态。作为本专利技术的一实施例,如图1、图3所示,所述伞柄3可以呈跑道型的环状结构,发光体31环状分布在伞柄内,使得发光体31的发光效果更容易引起人们注意,起到警示作用。进一步,如图8所示,所述伞柄3的侧面还可设有一高亮度的LED灯33,使得伞主体可以作为手电使用。作为本专利技术的又一实施例,如图4和图5所示,所述伞柄3是中空柱状结构且材质为透光材质,优选为透明材质;所述发光体31设在伞柄3的内部,发光体31通过一盖子34配合在伞柄3的底部,发光体31的发光面朝向伞柄3顶部,当发光体31点亮时,光线向上照射,光线可以透过伞柄3照射出;为保证透射光线的强度,所述伞柄3中间可以配合有一反光柱34,反光柱35位于发光体31发光面的上部,可以将发光体31的光线更多的反射到伞柄3上透射出来,所述反光柱35中间设有一卡槽351与伞棒1连接。进一步,如图5和图9所示,所述发光体31相对于发光面的背面还可以设有高亮度的LED灯33,所述盖子34也为透光材质,使得LED灯的光线从伞柄3的盖子34照射出,作为手电使用。本专利技术可以在日常生活中,伞主体可以充当普通伞具进行遮阳挡雨,而当遇到车辆发生故障造成停车或者意外停车的情况下,配合图6和图7所示,使用者可以将固定座5放置于汽车A的后方能保持安全距离处的位置处,然后将收合后的伞主体的伞棒1上部活动配合于固定座5上,此时伞柄3位于远离地面的位置,并通过控制装置32打开伞柄3上的发光体31,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发光体31常亮或者闪烁,使得本专利技术作为警示牌使用,起到警示作用。由于伞主体的高度较现有的警示牌高,使得来往车辆能更早看到本专利技术,且发光体31具有闪烁和循环点亮的工作状态,更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警示效果更好。进一步,所述伞布4可设有反光警示条41,所述反光警示条41也可以作为警示标志,所述反光警示条41可以设在伞布4的边缘,使得本专利技术在夜间撑伞或做警示牌使用时,具有更明显的警示作用,也可以使得本专利技术没电时,在夜间同样可以起到警示作用。所述伞布4不局限于设有反光警示条41,也可以是伞布4整体含有反光物质,使得整个伞布4作为警示标志,让警示的效果更显著。本专利技术并不局限于一般伞具的遮阳挡雨和作为警示牌的使用,在户外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通过控制装置32控制发光体31闪烁显示,发出求救信号;还也可以在夜间或其他低可见度的情况下,打开高亮度的LED灯33作为手电使用。上述实施例和图式并非限定本专利技术的产品形态和式样,任何所属
的普通技术人员对其所做的适当变化或修饰,皆应视为不脱离本专利技术的专利范畴。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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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伞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多功能伞,其特征在于:包括伞主体以及与伞主体活动配合的固定座,所述伞主体上设有警示标志。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多功能伞,其特征在于:包括伞主体以及与伞主体活动配合的固定座,所述伞主体上设有警示标志。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伞,其特征在于:所述伞主体包括伞棒、配合在伞棒上的伞骨、配合在伞棒下端的伞柄、覆盖伞骨的伞布,所述固定座与伞棒上部活动配合。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多功能伞,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与伞棒上部的配合为插接配合或螺纹配合或卡接配合。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多功能伞,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标志包括设置伞柄上的发光装置。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多功能伞,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装置包括发光体和控制发光体关闭和\常亮和\或闪烁和\或循环点亮的工作状态的控制装置。6.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多功能伞,其特征在于:所述伞柄呈环状结构,所述发光体成环状分布在伞柄上。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多功能伞,其特征在于:所述伞柄的侧面设有一高亮度的LED灯。8.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多功能伞,其...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蔡清平
申请(专利权)人:厦门祥华工贸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福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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