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拍摄设备
本专利技术涉及均设置有发光单元的拍摄设备。
技术介绍
当利用对被摄体直接照射的闪光进行拍摄提供了亮度不自然的图像时,执行将闪光照射到墙或天花板上并由此对被摄体照射反射的间接光的反射拍摄(bounceimagecapturing)。日本特开2006-078506号公报公开了设置有能够进行这种反射拍摄的内置发光单元的拍摄设备。通过改变设置在相对于拍摄设备的主体弹出的发光单元的头部处的发光器的方向,该拍摄设备能够进行反射拍摄和对被摄体直接照射闪光的闪光拍摄。然而,日本特开2006-078506号公报中公开的拍摄设备在发光单元的头部设置有用于改变发光器的结构,使得发光单元的头部大型化,这可能会损害拍摄设备的设计。此外,在发光单元绕着设置在发光单元的基部中的轴弹出(转动)的传统拍摄设备中,如果发光单元只是简单地能够转动到发光器面向天花板等的位置,则发光单元会从拍摄设备的主体的背面向后显著地突出。在该情况下,为了执行反射拍摄而试图观察取景器目镜窗的使用者的脸会接触到发光单元。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提供能够在发光单元不从拍摄设备的背面显著突出的情况下执行反射拍摄的拍摄设备。作为本专利技术的方面,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拍摄设备,其包括:主体;发光单元,其包括发光器并能够相对于所述主体在收回位置与发光位置之间移动,在所述发光位置,所述发光器面向与朝向被摄体的拍摄方向不同的方向;和移动机构,其被构造成使所述发光单元绕着不与所述拍摄方向平行的转动中心轴转动,以使所述发光单元在所述收回位置与所述发光位置之间移动。所述移动机构被构造成当所述发光单元位于所述收回位置时,所述发光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拍摄设备,其包括:主体(1);发光单元(4),其包括发光器(40)并能够相对于所述主体在收回位置与发光位置之间移动,在所述发光位置,所述发光器面向与朝向被摄体的拍摄方向不同的方向;和移动机构(7),其被构造成使所述发光单元绕着不与所述拍摄方向平行的转动中心轴(410a)转动,以使所述发光单元在所述收回位置与所述发光位置之间移动,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机构被构造成当所述发光单元位于所述收回位置时,所述发光器相对于所述主体位于比处在第一位置(P1)的所述转动中心轴靠被摄体侧的位置,并且当所述发光单元位于所述发光位置时,所述转动中心轴位于比所述第一位置靠所述被摄体侧的第二位置(P3),并且所述移动机构包括被设置成用于使所述转动中心轴停止在所述第二位置的止动部。
【技术特征摘要】
2017.01.16 JP 2017-004767;2017.01.16 JP 2017-004761.一种拍摄设备,其包括:主体(1);发光单元(4),其包括发光器(40)并能够相对于所述主体在收回位置与发光位置之间移动,在所述发光位置,所述发光器面向与朝向被摄体的拍摄方向不同的方向;和移动机构(7),其被构造成使所述发光单元绕着不与所述拍摄方向平行的转动中心轴(410a)转动,以使所述发光单元在所述收回位置与所述发光位置之间移动,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机构被构造成当所述发光单元位于所述收回位置时,所述发光器相对于所述主体位于比处在第一位置(P1)的所述转动中心轴靠被摄体侧的位置,并且当所述发光单元位于所述发光位置时,所述转动中心轴位于比所述第一位置靠所述被摄体侧的第二位置(P3),并且所述移动机构包括被设置成用于使所述转动中心轴停止在所述第二位置的止动部。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摄设备,其中,所述移动机构被构造成当所述发光单元位于所述发光位置时,所述发光器位于比处在所述第二位置的所述转动中心轴靠所述被摄体所在侧的相反侧的位置。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摄设备,其中,所述移动机构被构造成当所述发光单元位于所述发光位置时,所述发光单元不位于比所述主体靠所述被摄体所在侧的相反侧的位置。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摄设备,其中,所述移动机构被构造成能够使所述发光单元移动到第一发光位置,在所述第一发光位置,所述发光器面向所述拍摄方向,并且所述移动机构被构造成当所述发光单元位于所述第一发光位置时,所述转动中心轴位于比所述第一位置靠所述被摄体侧的第三位置。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拍摄设备,其中,所述第二位置是所述第一位置、所述第二位置和所述第三位置之中的最靠所述被摄体侧的位置。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摄设备,其中,所述移动机构使用以所述主体作为固定节且以所述发光单元作为从动节的四节连杆机构,并且所述转动中心轴是以能够转动的方式连接作为所述四节连杆机构的驱动节的连杆构件和所述发光单元的轴。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拍摄设备,其中,所述四节连杆机构包括连杆构件(420),所述连杆构件内设置有使所述发光器与所述主体电连接的线缆。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摄设备,其中,所述移动机构使用滑块连杆机构,所述滑块连杆机构包括连杆构件和导轨,所述连杆构件以能够转动的方式连接到所述发光单元和所述主体,所述导轨沿正面和背面所在的前后方向引导所述转动中心轴。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摄设备,其中,所述移动机构使用行星齿轮机构,所述行星齿轮机构包括第一齿轮、支撑构件和第二齿轮,所述支撑构件能够绕着所述第一齿轮的中心轴线转动,所述第二齿轮由所述支撑构件以能够转动的方式保持并与所述第一齿轮啮合,并且所述转动中心轴是以能够转动的方式连接所述支撑构件和所述发光单元的轴。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摄设备,其中,所述移动机构包括弹簧构件(43)并被构造成通过使用由所述弹簧构件产生的施力使所述发光单元从所述收回位置朝向所述发光位置移动,所述发光位置包括多个第二发光位置,并且所述移动机构被构造成当所述发光单元在所述多个第二发光位置之间移动时,所述施力不作用于所述发光单元。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拍摄设备,其中,所述移动机构包括:第一构件(41),其保持所述弹簧构件的固定端;和第二构件(410),其保持所述弹簧构件的可动端并被构造成通过接收所述施力使所述发光单元从所述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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