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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馆照明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17341114 阅读:37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2-25 06:55
一种场馆照明系统,包括照明灯组,所述照明灯组包括复数个照明灯,所述照明灯组的照明范围覆盖当前使用的竞技场地并使所述竞技场地的照度不小于300勒克斯,所述文体场馆的同一地面区域布设有至少一种所述标识线组而形成至少一个所述竞技场地,所述标识线组包括由与其对应的体育项目的竞赛规则所规定的标识线,所述照明灯与所述竞技场地的最小距离不小于所述体育项目所需的空间高度中的最小值。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照明效果良好、适应性强且特别适于综合性场馆的场馆照明系统。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场馆照明系统
本专利技术属于照明
,具体地来说,是一种场馆照明系统。
技术介绍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的情形下,人们对文体健康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定期参加文体运动的人数不断增长。从广场舞到各类球类运动,文体活动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元素。随之而来的是各类场馆的迅猛发展,遍及城市的各个角落,以满足人们不断增加的文体娱乐需要。其中大量的场馆照明条件十分简陋,存在分布不合理、过于明亮或过于暗弱等各类问题,无法满足场馆的照明要求,甚至会对人们的文体运动与视力健康造成危害。特别地,随着一些综合性场馆的出现,多种体育项目集成于同一场馆内,造成场馆的使用情况十分复杂。不同的体育项目对于照明条件有着不同的要求,对现有的照明条件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技术实现思路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场馆照明系统,满足各类场馆的照明要求。本专利技术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场馆照明系统,包括照明灯组,所述照明灯组包括复数个照明灯,所述照明灯具有可调节的空间位置和/或光通量,所述照明灯组的照明范围覆盖当前使用的竞技场地并使所述竞技场地的照度不小于300勒克斯,所述文体场馆的同一地面区域布设有至少一种所述标识线组而形成至少一个所述竞技场地,所述标识线组包括由与其对应的体育项目的竞赛规则所规定的标识线,所述照明灯与所述竞技场地的最小距离不小于所述体育项目所需的空间高度中的最小值。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与所述竞技场地对应的复数个所述照明灯的垂直投影在所述竞技场地内均匀分布,水平投影在与其投影方向垂直的铅垂面内呈弧形分布,所述竞技场地的中线位于所述铅垂面内,所述弧形关于所述竞技场地的中线的垂线对称。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照明灯组所具有的所述照明灯的垂直投影在所述同一地面区域内均匀分布。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场馆照明系统还包括调节单元,用于调节所述照明灯组的空间位置和/或光通量。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调节单元包括复数个驱动机构,所述驱动机构用于驱动所述照明灯直线运动和/或圆周运动。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调节单元包括通断开关,所述通断开关用于对所述照明灯进行通断切换。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场馆照明系统还包括:测量单元,用于测量所述竞技场地的照度;控制单元,用于比较所述测量单元检测的照度值与所述竞技场地的预设照度,根据比较值得到所述照明灯组的调节量;所述调节单元根据所述调节量调节所述照明灯组的空间位置和/或光通量。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测量单元包括复数个分布于所述竞技场地内的照度计,所述照度计包括光电池。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场馆照明系统还包括操作单元,所述操作单元用于接收用户的选择指令并向所述调节单元发出控制指令,所述调节单元根据所述控制指令驱动照明灯组到达预设位置或达到预设光通量。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照明灯与所述竞技场地的距离范围为6-10米。本专利技术的有益效果是:通过设置包括复数个照明灯的照明灯组,以照明灯组的照明范围覆盖所使用的竞技场地,进一步规定照明灯组对于竞技场地的照度参数以及照明灯相对于竞技场地的高度位置,使照明灯组对竞技场地提供较佳的照明效果,提供了一种照明效果良好、适应性强且特别适于综合性场馆的场馆照明系统。为使本专利技术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附图说明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专利技术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图1是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场馆照明系统的俯视示意图;图2是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场馆照明系统的左视示意图;图3是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场馆照明系统的前视示意图;图4是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场馆照明系统的连接结构示意图。主要元件符号说明:100-场馆照明系统,110-照明灯组,111-照明灯,120-测量单元,130-控制单元,140-调节单元,141-驱动机构,142-通断开关,200-文体场馆,210-竞技场地,211-标识线组。具体实施方式为了便于理解本专利技术,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场馆照明系统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场馆照明系统的优选实施例。但是,场馆照明系统可以通过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场馆照明系统的公开内容更加透彻全面。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相反,当元件被称作“直接在”另一元件“上”时,不存在中间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专利技术的
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场馆照明系统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限制本专利技术。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实施例1请结合参阅图1~3,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场馆照明系统100,用于在文体场馆200内提供理想的照明环境。该系统包括照明灯组110,而照明灯组110包括复数个照明灯111,照明灯111具有可调节的空间位置和/或光通量。照明灯组110的照明范围覆盖当前使用的竞技场地210,并使竞技场地210的照度不小于预设照度。在一个示范性的实施例中,预设照度不小于300勒克斯。其中,文体场馆200的同一地面区域布设有至少一种标识线组211而形成至少一个竞技场地210,标识线组211包括由与其对应的体育项目的竞赛规则所规定的标识线。换言之,一个标识线组211用于划分一个竞技场地210。应当注意,不同种类的标识线组211对应于不同的体育项目,包括足球、篮球、羽毛球、排球、网球等。当文体场馆200内设有多种标识线组211时,不同种类的标识线组211可重叠布设于前述同一地面区域内。在此情形下,多个竞技场地210可重叠地布设,由于不同体育项目的尺寸要求而仅具有部分重合的区域。特别地,对应于同一体育项目的复数个标识线组211可互不重叠地分布于前述同一地面区域。此时,于同一地面区域内,可提供多组用户同时进行同一种类或不同种类的体育项目。相应地,照明灯组110的照明范围应当覆盖同时使用的多个竞技场地210。例如,在同一地面区域内同时设有足球标识线组与网球标识线组时,由于足球与网球的场地面积之差异,于足球标识线组的范围内可分布复数个互不重叠的网球标识线组。此时,多个同类的竞技场地210得以同时使用,照明灯组110应当对对应区域进行照射,并保证应有的照度。又如,在同一地面区域内同时设有足球标识线组、排球标识线组与羽毛球标识线组时,排球标识线组与羽毛球标识线组均为复数个,且部分排球标识线组与羽毛球标识线组互不重叠,此时尚可同时进行不同种类的体育项目。相应地,照明灯组11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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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馆照明系统

【技术保护点】
一种场馆照明系统,用于文体场馆的照明,其特征在于,包括照明灯组,所述照明灯组包括复数个照明灯,所述照明灯具有可调节的空间位置和/或光通量,所述照明灯组的照明范围覆盖当前使用的竞技场地并使所述竞技场地的照度不小于预设照度,所述文体场馆的同一地面区域布设有至少一种标识线组而形成至少一个所述竞技场地,所述标识线组包括由与其对应的体育项目的竞赛规则所规定的标识线,所述照明灯与所述竞技场地的最小距离不小于所述体育项目所需的空间高度中的最小值。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场馆照明系统,用于文体场馆的照明,其特征在于,包括照明灯组,所述照明灯组包括复数个照明灯,所述照明灯具有可调节的空间位置和/或光通量,所述照明灯组的照明范围覆盖当前使用的竞技场地并使所述竞技场地的照度不小于预设照度,所述文体场馆的同一地面区域布设有至少一种标识线组而形成至少一个所述竞技场地,所述标识线组包括由与其对应的体育项目的竞赛规则所规定的标识线,所述照明灯与所述竞技场地的最小距离不小于所述体育项目所需的空间高度中的最小值。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场馆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与所述竞技场地对应的复数个所述照明灯的垂直投影在所述竞技场地内均匀分布,水平投影在与其投影方向垂直的铅垂面内呈弧形分布,所述竞技场地的中线位于所述铅垂面内,所述弧形关于所述竞技场地的中线的垂线对称。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场馆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灯组所具有的所述照明灯的垂直投影在所述同一地面区域内均匀分布。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场馆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其还包括调节单元,用于调节所述照明灯组的空间位置和/或光通量。5.根据权利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孙才
申请(专利权)人:孙才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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