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快递实名寄送方法和系统以及揽收设备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17098326 阅读:15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1-21 10:31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出一种快递实名寄送方法,包括:S1,寄件设备接收寄件人信息向身份验证系统进行实名身份验证,并且在验证通过后基于寄递信息和寄送物品的照片,生成二维码;S2,揽收设备接收快递员信息,并发送到后台系统进行身份验证;S3,在快递员身份验证通过后,揽收设备扫描所述二维码,审核寄件信息,然后快递。本发明专利技术还提出一种快递实名寄送系统。本发明专利技术简化了寄递流程,提高了寄递效率,且保证了实名快递。

An express delivery method and system as well as a collection equipment

The invention provides a method to express the real name, including: S1, send a device receives the sender information to the authentication system of real name authentication, and after verification of information delivery and send items based on the photos, to generate two-dimensional code; S2, Lanshou equipment receiving courier information, and sent to the backend system for identity verification; S3, in the courier Lanshou authentication is passed, the two-dimensional code scanning equipment, audit sent information, and then express. The invention also presents a real - name delivery system for express delivery. The invention simplifies the delivery process, improve delivery efficiency, and ensure the delivery of real name.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快递实名寄送方法和系统以及揽收设备
本专利技术涉及物流技术,更具体的,涉及一种快捷、有效、安全的快递实名寄送方法和系统以及揽收设备。
技术介绍
2016年6月1日,国家邮政局发布《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制定《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行业标准,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安全为基”的具体措施,有利于夯实行业安全基础,完善行业安全生产体系,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按规定,寄递包裹时寄件人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快递员应核验寄件人身份,包裹也必须通过快递员的检查验视。传统快递实名制实施时,需要在寄递包裹时,由寄件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快递员核验寄件人身份信息有效性,并验视包裹。时至今日,该快递实名制措施在实施过程中,仍困难重重,新规定新举措不免流于形式。首先,每次寄件快递员都需要手动填单,而寄件人则每次需要出示身份证件供快递员核验,这无疑增加了快递员的工作量,影响寄递效率;其次,许多市民担心个人信息泄漏,不愿主动出示自己身份证件;再次,验视寄递物品部分,快递员追求效率,对物品检查不彻底不仔细。快递实名制作为一项保障社会秩序正常运转,保障公民基本权益,尤其是在权益受损进行追责时的重要保障,无疑是一项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公民的新举措,传统措施的执行困难,这就促使建立全国统一的安全、快捷、有效的快递寄送分发智能平台迫在眉睫。与本专利技术最相似的实现方案为传统快递实名方式,即在每次寄递过程中由寄件人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快递员核验身份并验视寄递包裹,快递员或寄件人手动填单完成寄递过程。现有技术的缺点有:第一,每一次的寄递信息需要手动填写,并且无便捷有效的身份验证体系,寄件人需每次提供身份证件供快递员核验,这无疑增大了寄递的繁琐程度,增加了快递员的工作量,大大降低了寄递效率;第二,传统寄递方式中物品验视步骤,完全依赖于快递员自觉性,大多数快递员为追求效率而简化该步骤,随意查验包裹了事,这明显不能达到《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要求;第三,群众对传统实名制方式存在担心,担心个人信息泄漏;第四,传统寄递方式无平台化管理,监管部门无法对快递实名制实施程度进行监控,导致快递实名制难以落实。
技术实现思路
为方便群众,实现快递寄递业务迅速办理,自动生成快递单,减少快递员寄递工作量,提高寄递效率,确保寄件人信息安全,建立全国统一的快递寄送智能管理平台,从技术层面贯彻落实快递实名制,保障寄件人基本权益。本专利技术提出一种快递实名寄送方法,包括:S1,寄件设备接收寄件人信息向身份验证系统进行实名身份验证,并且在验证通过后基于寄递信息和寄送物品的照片,生成二维码;S2,揽收设备将快递员信息发送到后台系统进行身份验证;S3,在快递员身份验证通过后,揽收设备扫描所述二维码,审核寄件信息后寄送。本专利技术还提出一种快递实名寄送系统,包括:寄件设备,揽收设备和后台系统,所述寄件设备接收寄件人信息向身份验证系统进行实名身份验证,并且在验证通过后基于寄递信息和寄送物品的照片,生成二维码;揽收设备将快递员信息发送到后台系统进行身份验证,在快递员身份验证通过后,揽收设备扫描所述二维码,审核寄件信息后寄送。本专利技术还提出一种快递实名揽收设备,所述揽收设备将快递员信息发送到后台系统进行身份验证,在快递员身份验证通过后,开始工作;所述揽收设备扫描寄件人的寄件设备上的二维码,审核寄件信息后寄送;其中所述二维码生成方式如下:所述寄件设备接收寄件人信息向身份验证系统进行实名身份验证,并且在验证通过后基于寄递信息和寄送物品的照片,生成二维码。本专利技术的有益效果包括:1.本专利技术简化了出入境再签注业务办理流程,缩短办证时间,极大的方便了办证。2.本专利技术减轻了出入境窗口民警受理压力,提高了办证效率。附图说明图1为本专利技术的系统的结构原理图。图2为本专利技术的方法的流程图。图3为本专利技术的方法的一个实施方式的流程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参照附图描述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其中相同的部件用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在不冲突的情况下,下述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技术特征可以相互组合。如图1所示,本专利技术的快递实名制递送系统包括:寄件设备、揽收设备和后台系统。寄件设备具有信息填写单元、二维码生成单元和后台交互单元。信息填写单元向寄件人展示用户界面,提示需要输入的寄件人信息,并接收用户填写的寄递信息,其中所述寄递信息包括寄件人信息(身份证号,姓名,地址,手机号等),收件人信息(姓名,地址,手机号等),物品信息。用户在快递详情界面填写寄递信息,优选地,寄递信息保存在寄件设备中,如收件人或收件人信息非首次使用则信息填写单元调取填充上一次寄件信息。用户使用寄件设备的摄像头对寄件物品拍照,经由二维码生成单元生成该次快递详情二维码,所述二维码中包含有寄递信息和寄件物品照片。后台交互单元身份验证系统发起身份校验请求,所述身份校验请求包括寄件人信息,所述身份验证系统为国家指定部门开发的身份验证系统,提供寄件人身份验证服务。例如以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研发的互联网可信身份验证系统。所述身份验证系统基于用户身份证等信息来核实身份真实性。寄件设备向身份验证服务发起身份验证校验,如输入的寄件人身份信息错误则会返回错误提示给寄件设备,用户需重新输入有效身份信息。进一步,验证通过后,后台交互单元向后台系统发送寄件物品照片。再次参考图1,揽收设备包括:注册单元、扫码单元和后台交互单元。注册单元用于快递员注册个人信息,注册单元提供用户界面供快递员输入个人信息(姓名,地址,手机号等)。后台交互单元用于对快递员进行身份验证,后台交互单元将快递员信息发送给所述后台系统,进行身份验证。此时会向快递实名管理后台(快递员身份核验单元)发起快递员身份核验请求,如该快递员为非本公司快递员身份或快递员任职期限已过,则需要重新注册为快递员,所述后台管理人员需对此快递员注册信息进行核验并审查,审查通过进入下一步。扫码单元扫描寄件设备上的所述二维码,快递员验视包裹。揽收设备具有蓝牙模块,所述蓝牙模块连接蓝牙打印机,打印该次寄递快递单。打印完毕后,后台管理单元发送一条寄递记录到所述后台系统,由快递记录查询与保存单元进行保存。同时,该快递记录返回到寄件设备。另外,揽收设备可登录该后台查看该次寄递记录。其中,寄递记录均为密文传输。本专利技术具有如下效果:1.本专利技术简化了寄递流程,提高了寄递效率,快递员不用手动填单,通过揽收设备可实现快速下单。同时用户使用寄件设备不需每次都输入繁多的寄件信息,寄件设备会保存上次寄件信息,第二次做简单修改即可再次完成寄递。2.在寄件人输入身份信息的同时就已经调用身份验证服务,对寄件人身份信息进行校验,寄件人无需每次出示身份证,避免了频繁出示身份证和忘带身份证的麻烦。3.本专利技术中提供的身份验证服务,是以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研发的互联网可信身份验证体系为基础,身份验证机制完全符合可信身份验证内在规则,验证结果准确度和正确率高,并为官方与法律认可,实现方法权威有效。该验证服务中公民个人身份信息均为加密传输和存储,有效避免了传统线上身份验证方法在信息安全方面的风险隐患。3.寄递包裹需添加物品图片,一方面从寄件源头杜绝非法寄件的发生,一方面督促快递员仔细完成验视步骤,以信息化监管取代“自觉性”,避免物品验视“走过场”。4.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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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快递实名寄送方法和系统以及揽收设备

【技术保护点】
一种快递实名寄送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S1,寄件设备接收寄件人信息向身份验证系统进行实名身份验证,并且在验证通过后基于寄递信息和寄送物品的照片,生成二维码;S2,揽收设备将快递员信息发送到后台系统进行身份验证;S3,在快递员身份验证通过后,揽收设备扫描所述二维码,审核寄件信息后寄送。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快递实名寄送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S1,寄件设备接收寄件人信息向身份验证系统进行实名身份验证,并且在验证通过后基于寄递信息和寄送物品的照片,生成二维码;S2,揽收设备将快递员信息发送到后台系统进行身份验证;S3,在快递员身份验证通过后,揽收设备扫描所述二维码,审核寄件信息后寄送。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快递实名寄送方法,其特征在于,在S3中,揽收设备审核寄件信息通过后,通过蓝牙打印机打印递送信息。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快递实名寄送方法,其特征在于,在S3中,所述寄送信息被发送到后台系统进行保存。4.一种快递实名寄送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寄件设备,揽收设备和后台系统,所述寄件设备接收寄件人信息向身份验证系统进行实名身份验证,并且在验证通过后基于寄递信息和寄送物品的照片,生成二维码;揽收设备将快递员信息发送到后台系统进行身份验证,在快递员身份验证通过后,揽收设备扫描所述二维码,审核寄件信息后寄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续磊陈斌斌张楠
申请(专利权)人:广州大白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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