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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便携式法医活体勘查箱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6906281 阅读:46 留言:0更新日期:2017-12-29 22:07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便携式法医活体勘查箱,包括箱体,所述箱体的顶部活动连接有箱盖,所述箱体内壁的底部分别固定连接有固定板和挡块,并且固定板的两侧均与挡块的一侧固定连接,所述固定板的顶部固定连接有隔离块,并且箱体内壁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的正面转动连接有支撑板,并且支撑板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轴块,所述箱体内壁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连接块,并且连接块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接触块,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法医技术领域。该便携式法医活体勘查箱,改变了勘查箱内不能对勘查工具进行有效的整理摆放,导致工具摆放凌乱的问题,增加了其功能性,整个操作过程简单方便,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A portable forensic living exploration box

The invention discloses a portable forensic living exploration box, including the box, the top of the box body is connected with a movable box cover, the bottom of the inner wall of the box body are fixedly connected with the fixed plate and block, and both sides of the fixed plate are fixedly connected with one side of the block, the top of the fixed plate fixed connected with the isolation block, and both sides of the inner wall of the box body is fixedly connected with a fixed block, the fixed block is rotatably connected to the positive support plate, and one side of the supporting plate is fixedly connected with a shaft block, on both sides of the inner wall of the box body are fixedly connected with the connecting block, and the top of the connecting block is fixedly connected with a contact block. The invention relates to the technical field of forensic medicine. The portable forensic living exploration box changed the problem that the exploration tools could not be effectively arranged and placed in the exploration box, resulting in messy tools. It increased its functionality. The whole operation process was simple and convenient, and greatly improved the work efficiency.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便携式法医活体勘查箱
本专利技术属于法医
,特别是涉及一种便携式法医活体勘查箱。
技术介绍
随着我国道路交通事业的飞速发展,交通事故猛增已成了交通管理所面临的严重问题。汽车交通作为人类文明的标志,彻底地改变了人类发展的历史进程,给人类以舒适和便捷等正面效应的同时也给人类生活带来一些负面效应,交通事故就是其中最严重、危害最大的负面效应之一。正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都对事故预防及对策倾注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许多国家从20世纪60年代起开始实行了综合治理交通和减少交通事故的措施,虽然每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很高,但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已趋于平缓,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交通事故尤其是近几年交通事故处于稳定趋势,而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却依然严重,而且一直处于上升的趋势,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于世界首位。近年来在我国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交通事故及伤亡人数呈不断上升趋势。我国自1951年开始统计交通事故数据,当年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5922起,死亡852人,伤5159人。1951年至1984年的30多年间,交通事故各项指标的变化基本上是平稳的。80年代中期以后至今,社会交通需求日益旺盛,城乡交通活动随之剧增,而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的发展却不能满足交通运输发展的客观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急剧增加,尤其是1991年后随着国家总体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交通运输发展迅速,交通事故及其死亡人数急剧增长。交通是人类生存的四大根本需求之一,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人的因素起着决定性作用,许多交通事故都是由于人的原因造成的,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就必须抓住对人的教育和管理,所以说交通事故没有人的参与就谈不到交通事故。人是道路交通安全的主体,包括所有使用道路者,如机动车驾驶员、乘车人、骑自行车人、行人等。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其中有的是因机动车驾驶员的疏忽大意、违章行驶、操作失误;有的是因行人、非机动车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所致。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活动的频繁,人与车、车与车之间的交通冲突机会增加,另外,由于人们受生活环境、作业环境、社会环境以及人的心理素质、生理条件的制约,人的自由度很大,可靠性与机械相比是很差的,交通事故发生基率自然增加。同时,人们的传统交通观念、出行习惯的沉积虽有所改变,但在短期内难以有较大的转变,人们群体文化素质不高及其提高速度与快速发展的交通事业之间不协调,交通意识转变速度与道路交通的发展、机动化水平的提高以及交通管理的要求不协调,与交通管理的新技术、新手段不协调,这些也成为困扰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特点表现为:(一)公路交通事故多,公路交通的事故死亡率远高于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2003年,全国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389773起,造成80589人死亡、322694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58.4%、77.2%和65.3%,城市道路发生交通事故277734起,造成23783人死亡、171480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41.6%、22.8%和34.7%,公路与城市道路事故起数比为1.4:1,而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城市道路死亡人数的3倍,公路上平均每5起事故死亡1人,城市道路上平均每12起事故死亡1人。(二)道路交通事故基本逐年增加,呈现恶化趋势,除了万车死亡率外,其他各项指标基本上逐年增加,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率和万车死亡率高。交通事故致死率是事故死亡人数与伤亡总人数之比。我国交通事故致死率高于发达国家,2003年我国交通事故致死率达到17.4%,而发达国家保持在1%-4%之间,万车死亡率虽呈下降趋势,但远远高于工业发达国家的1.2-1.9人/万车的水平。(三)道路交通事故按全年、全天成时间不均衡分布,除了在常规的早、中、晚高峰出现明显外,在凌晨零至一时也是一个高峰时段。以1999年统计可知,交通事故次数、死亡人数以6月份为最低谷,而最高峰集中在1、2月份,4、5月份和11、12月份。同时,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在时间分布上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即在季、月、周、时分布上具有周期性。以2002年的交通事故统计为例,交通事故受伤人数和事故次数整体上从月初至月中稍有回落,此后明显上升,到本月24、25日时降至谷底后开始反弹,26日升到本月的最高点后又开始回落,以此规律月复一月。(四)经济发达地区较不发达地区交通事故相对较多,死亡人数多;沿海地区较内陆地区交通事故相对较多,死亡人数多。根据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得知,广东、浙江、山东、江苏与四川五省道路交通事故数量位于全国前五位,合计297701起,占全国38.5%。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位于前五位的广东、山东、江苏、浙江与河南,合计41409人,占全国37.9%,除四川、河南外,其他省份均属于我国沿海及经济发达省份。(五)绝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由于交通违法而引起的。根据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因疏忽大意、超速行驶、措施不当、违规超车、不按规定让行、违规占道行驶、酒后驾车造成56128人死亡,占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51.3%,占机动车驾驶员原因造成死亡总数的65.3%。(六)摩托车驾驶人、自行车骑车人和行人因交通违章造成的伤亡严重。2003年全国交通事故中,因摩托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引发交通事故造成21156人死亡、124126人受伤,分别占死伤总数的五分之一和四分之一。同时,由于自行车骑车人和行人在交通事故中常常处于弱势地位,一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受到伤害。2003年自行车骑车人交通违法引发交通事故造成14664人死亡、52944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14.1%和10.7%。行人交通违法引发交通事故造成25673人死亡、68040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24.6%和13.8%。(七)低龄机动车驾驶员成为交通事故的主要主体尤其突出。在2002年统计中,全国机动车驾驶员肇事727365起,造成死亡97821人,分别占总数94.08%和89.4%,其中驾龄不足三年的驾驶员肇事128806起,造成死亡15981人,分别占总数23.04%和25.59%。(八)因大货车、摩托车肇事致死人数下降幅度较大,因小货车、农用运输车肇事致死人数略有增加。2003年大货车肇事115037起,造成22017人死亡、68008人受伤,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受伤人数分别比2002年减少了30225起、3113人和16274人,下降比例分别为20.8%、12.4%和19.3%,摩托车肇事97381起,造成20026人死亡、111797人受伤,事故起数比2002年减少24881起,死亡人数减少1209人,受伤人数减少19652人,下降比例分别为20.4%、5.7%和15.0%。小货车、农用运输车分别造成8476人和9734人死亡,分别比2002年增加500人和315人,上升比例分别为6.3%和4.9%。(九)机动车数量迅速增加,机动化水平不断提高,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大幅度上升。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从1990年的1476.26万量迅速增加到2002年的7975.68万辆,年均增长约15%;同时,机动化水平(千人拥有机动车数量)从1990年的12.91增长到了2002年的61.76,年均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一种便携式法医活体勘查箱

【技术保护点】
一种便携式法医活体勘查箱,包括箱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的顶部活动连接有箱盖(2),所述箱体(1)内壁的底部分别固定连接有固定板(3)和挡块(4),并且固定板(3)的两侧均与挡块(4)的一侧固定连接,所述固定板(3)的顶部固定连接有隔离块(5),并且箱体(1)内壁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固定块(6),所述固定块(6)的正面转动连接有支撑板(7),并且支撑板(7)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轴块(8),所述箱体(1)内壁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连接块(9),并且连接块(9)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接触块(10),所述接触块(10)的顶部与支撑板(7)的底部活动连接。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便携式法医活体勘查箱,包括箱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的顶部活动连接有箱盖(2),所述箱体(1)内壁的底部分别固定连接有固定板(3)和挡块(4),并且固定板(3)的两侧均与挡块(4)的一侧固定连接,所述固定板(3)的顶部固定连接有隔离块(5),并且箱体(1)内壁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固定块(6),所述固定块(6)的正面转动连接有支撑板(7),并且支撑板(7)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轴块(8),所述箱体(1)内壁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连接块(9),并且连接块(9)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接触块(10),所述接触块(10)的顶部与支撑板(7)的底部活动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法医活体勘查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盖(2)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把手(11)。...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王焱华
申请(专利权)人:王焱华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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