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纳米颗粒处理的织物、纤维、长丝和纱线和有关方法
本文公开了纳米颗粒处理的纤维制品,例如织物、纤维、长丝和纱线,用于制备纳米颗粒处理的纤维制品的组合物和方法,以及使用纳米颗粒处理的纤维制品的方法。
技术介绍
各种纳米颗粒材料在织物中和/或织物上的使用已经被用于试图赋予给定织物特定纳米颗粒的特征优点。术语“纳米颗粒”通常是指具有小于100nm的最大尺寸的任何形状的颗粒。作为示例,银(Ag)纳米颗粒已经施加到织物上以提供抗微生物、抗菌或其它相关性质。对于现有的纳米颗粒处理织物有几个显著的问题。例如,没有用于将纳米颗粒基本上永久性地固定在织物上的机制,纳米颗粒提供的任何性能增强迅速丧失。相反,如果使用完全永久性的机制用于纳米颗粒固定或连接,纳米颗粒的特性可能由于这样的固定被改变,并且它们的功效受到限制,因为纳米颗粒不能如同被悬浮的非连接的颗粒那样自由地相互作用。另外,将纳米颗粒共价结合到纤维和织物表面是非常昂贵的。替代地,如果纳米颗粒仅被封装在聚合物或其它粘合剂材料中,则它们通常不可用于任何目的,直到粘合剂脱落,磨损或以其它方式暴露纳米颗粒。一方面维持所需的纳米颗粒活性和另一方面固定纳米颗粒之间的折衷已经导致开发用于将金属纳米颗粒永久附着在织物上并且使用金属纳米颗粒作为提供所需效果的金属阳离子源的方法。在银(Ag)纳米颗粒的情况下尤其如此。实例包括如美国专利号6,607,994中的纳米颗粒共价结合在纤维上,如美国专利公开号2009/0098366中那样利用纳米颗粒和织物之间的静电相互作用,和如美国专利公开号2011/0110999那样在织物纤维表面上生长银纳米颗粒 ...
【技术保护点】
一种纳米颗粒处理的纤维制品,包括:选自织物、纤维、长丝或纱线的纤维制品;和多个暴露的非离子金属纳米颗粒,其非共价地附着在纤维制品上。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4.09.23 US 62/054,182;2015.09.22 US 14/861,3751.一种纳米颗粒处理的纤维制品,包括:选自织物、纤维、长丝或纱线的纤维制品;和多个暴露的非离子金属纳米颗粒,其非共价地附着在纤维制品上。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纳米颗粒处理的纤维制品,其中所述纤维制品包括有机材料。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纳米颗粒处理的纤维制品,其中所述纤维制品包括天然材料。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纳米颗粒处理的纤维制品,其中所述织物、纤维、长丝或纱线包括合成材料。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纳米颗粒处理的纤维制品,其中所述非离子金属纳米颗粒包含选自银、金、铂、钯、铑、锇、钌、铑、铼、钼、铜、铁、镍、锡、铍、钴、锑、铬、锰、锆、锡、锌、钨、钛、钒、镧、铈、其异质混合物及其合金中的至少一种金属。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纳米颗粒处理的纤维制品,其中所述非离子金属纳米颗粒具有平均直径或长度,并且其中至少99%的金属纳米颗粒具有的直径或长度在平均直径或长度的30%以内,或平均直径或长度的20%以内,或平均直径或长度的10%以内。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纳米颗粒处理的纤维制品,其中所述非离子金属纳米颗粒具有至少10mV,或至少约15mV,或至少约20mV,或至少约25mV,或至少约30mV的ξ电位。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纳米颗粒处理的纤维制品,其中所述非离子金属纳米颗粒包括具有实芯和直径为40nm或更小、35nm或更小、30nm或更小、25nm或更小、20nm或更小、15nm或更小、10nm或更小、7.5nm或更小、或5nm或更小的球形纳米颗粒。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纳米颗粒处理的纤维制品,其中所述球形纳米颗粒具有平均直径,并且其中至少99%的球形纳米颗粒具有的直径在平均直径的±3nm内,或平均直径的±2nm,或平均直径的±1nm以内。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纳米颗粒处理的纤维制品,其中所述非离子金属纳米颗粒包含珊瑚状纳米颗粒,每个珊瑚状纳米颗粒具有不均匀的横截面和由连接在一起的没有直角的多个非线性链形成的球形结构。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纳米颗粒处理的纤维制品,其中所述珊瑚状纳米颗粒具有约15nm至约100nm,或约25nm至约95nm,或约40nm至约90nm,或约60nm至约85nm,或约70nm至约80nm的直径。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任一项所述的纳米颗粒处理的纤维制品,其中所述非离子金属纳米颗粒包括球形和珊瑚状纳米颗粒二者。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纳米颗粒处理的纤维制品,其中所述球形纳米颗粒包含银纳米颗粒。14.根据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纳米颗粒处理的纤维制品,其中所述珊瑚状纳米颗粒包含金纳米颗粒。15.根据权利要求10至15任一项所述的纳米颗粒处理的纤维制品,其中所述纳米颗粒处理的织物、纤维、长丝或纱线具有的球形纳米颗粒与珊瑚状纳米颗粒的质量比为约1:1至约50:1,或约2.5:1至约25:1,或约5:1至约20:1,或约7.5:1至约15:1,或约9:1至约11:1,或约10:1。16.根据权利要求10至16任一项所述的纳米颗粒处理的纤维制品,其中所述纳米颗粒处理的织物、纤维、长丝或纱线具有的球形纳米颗粒与珊瑚状纳米颗粒的颗粒数目比为约10:1至约500:1,或约25:1至约250:1,或约50:1至约200:1,或约75:1至约150:1,或约90:1至约110:1,或约100:1。17.根据权利要求1至16...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威廉·哈罗德·尼德迈耶,
申请(专利权)人:阿托斯塔特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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