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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葬葬礼文化院及其建筑构筑物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5785750 阅读:56 留言:0更新日期:2017-07-09 09:52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土葬葬礼文化院及其建筑构筑物,所述土葬葬礼文化院包括:具备多个土葬地的第一土葬复活馆(10)、第二土葬复活馆(20)和第三土葬复活馆(30);体验地狱的地狱馆(40);体验天堂的天堂馆(50);举行追悼音乐会的音乐厅(60);由各种植物和花卉园组成的露天音乐厅(70)。本发明专利技术的土葬葬礼文化院及其建筑构筑物具有以下优点:在其内部可以集中土葬火化的骨灰,除在土葬地埋葬骨灰,还可以举行礼拜仪式或追悼音乐会等文化活动,使需要土葬地的人能够以低价购得土葬地,并对国土蚕食最小化,防止景观破坏或生态环境破坏。

Burial Funeral Culture Institute and architectural structures

The invention relates to a funeral and burial culture of building structures, the burial funeral culture institute includes multiple burial ground burial museum the first resurrection (10), second (20) and burial resurrection Museum third burial resurrection Museum (30); the experience of hell Hall (40); the experience of heaven paradise Pavilion (50); hold a memorial concert hall (60); consisting of a variety of plants and flowers garden open-air concert hall (70). Burial funeral culture and the invention of the Institute of building structures has the following advantages: in its internal centralized burial cremated ashes, ashes buried in the burial, but also the liturgy or memorial concerts and other cultural activities, so that the people will need burial burial bought at a low price, and the minimization of eroded land. To prevent damage or destruction of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landscape.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土葬葬礼文化院及其建筑构筑物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不使用骨灰盒,将火葬的骨灰直接进行土葬的埋葬建筑,更具体地,涉及一种埋葬建筑,所述埋葬建筑由文化院及其建筑构筑物组成,而非骨灰堂,可在建筑物内部集中土葬火葬的骨灰。
技术介绍
世界葬礼文化本是埋葬的方式为主,但随着建造墓地和人口过密渐变为火葬的方式,随着社会认知变化开始接受合祀,同时考虑到进行祭祀活动需多次移动的交通问题,有必要将墓地集中到一个地方,由一个格可放置一家族骨灰的骨灰堂向只区分男女的骨灰堂发展。韩国传统葬墓文化即埋葬文化也在21世纪初开始急剧向火葬文化转变,从火葬率的变化趋势来看,在1981年国民火葬率仅为13.7%,但是2001年为38.5%,2005年为49.2%,2006年为52.6%,2008年为61.9%,2009年则增长到65%。可见葬墓文化的变化是因为埋葬文化对国土的严重蚕食以及人们对火葬文化的正面认识得到了扩散。然而逐步代替埋葬文化的骨灰文化也存在不少的问题,如骨灰堂、骨灰墓、骨灰塔等建筑也会蚕食国土,实际上与埋葬没有差别,而且骨灰堂建筑一般由大量的各式各样石材建造,事实上,对生态的破坏比埋葬更大。此类建造骨灰堂的文化多由地方先驱者发起,为了对墓地进行管理,不仅需要个人进行维护、剪草及勤奋的保存措施,而且因为骨灰堂分散在全国各个地方,所以在交通不方便的当下,要求对改善葬礼文化进行开创性的尝试。保管骨灰的设施是多层多列的叠层构造,各个骨灰堂可保管故人的骨灰盒及其遗物。一般骨灰堂可放置故人的照片供前来悼念的访客辨认,但此类保管骨灰的设施依然会引发蚕食土地,破坏景观,破坏生态等问题。此外不同于保管骨灰盒的骨灰堂,还有配备影像设备的祭礼室,在影像祭礼室可以通过观看故人去世后、生前的影像,为故人进行祭礼,以此传达对故人的悼念。然而此类的影像祭礼室需要高额的费用,所以通常其数量有限,而且前来悼念的访客为了使用影像祭礼室需要等待很长时间。上述的影像祭礼室需要通过视频或者音频进行祭礼,所以需要提前准备影像,并将准备好的影像连接至播放设备,以此带来诸多不便。上述的骨灰堂式葬礼文化中,虽然是进行火葬的骨灰,但在保管过程中,骨灰会出现被虫害或土壤中含有的大量石灰物质硬化等诸多问题。为了防止此类问题,迫切需要有相关对策和解决上述问题的骨灰堂。另外,上述骨灰文化是以佛教为中心而产生的,与首选埋葬的人的文化不符。考虑到这类人的葬礼文化也需要符合他们的土葬文化,所以提议在如文化院等建筑空间内部将火化后的骨灰直接埋葬,而不使用骨灰盒。
技术实现思路
(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本专利技术为实现像基督教徒一样首选埋葬骨灰的土葬文化而专利技术的,其目的在于,建造土葬葬礼文化院建筑,并为在其建筑物内部土壤中有组织的集中埋葬而提供土葬葬礼文化院。另外,本专利技术的另一目的在于,不仅是将火化的骨灰埋葬到土壤里的土葬文化的落实,而且可以提供葬礼仪式前、后根据需求举行礼拜仪式或追悼音乐会等的土葬葬礼文化院。本专利技术的另一目的在于,需要土葬地的需求者能够以低廉的价格事先购买的土葬葬礼文化院。本专利技术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各式各样的葬礼文化中将国土蚕食最小化,保护周边景观和自然环境生态的土葬葬礼文化院。(二)技术方案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土葬葬礼文化院,其包括:具备多个土葬地的第一土葬复活馆10、第二土葬复活馆20和第三土葬复活馆30;体验地狱的地狱馆40;体验天堂的天堂馆50;举行追悼音乐会的音乐厅60;由各种植物和花卉园组成的露天音乐厅70;具备花卉类栽培棚80,为了通风及采光,手动或自动地左右开闭上述土葬复活馆10、20、30的圆顶玻璃窗。(三)有益效果如上所述,本专利技术由土葬葬礼文化院建筑物构成,具有在土葬复活馆内部集中土葬火化的骨灰的效果,除在土葬地埋葬骨灰,还可以举行礼拜仪式或追悼音乐会等文化活动,使需要土葬地的人能够以低价购得土葬地,并对国土蚕食最小化,防止景观破坏或生态环境破坏也有显著的效果。附图说明图1是本专利技术的土葬葬礼文化院的俯视图。图2是本专利技术的第一土葬复活馆的截面图。图3是本专利技术的第一土葬复活馆的平面图。图4是本专利技术的第1至第三土葬复活馆埋葬地各台阶的截面图。图5是图4的放大图。图6是图5的花草替换为舍利保管罐的图。附图标记说明10:第一土葬复活馆11:天花板12:墙体13:基架14:土葬地14`:附加土葬地14a:土葬部14b:花坛部14c:通道14d:阶梯15:塔16:十字架17:花草或树木18:追悼玉保管罐19:追悼玉20:第二土葬复活馆30:第三土葬复活馆40:地狱馆50:天堂馆60:音乐厅70:露天音乐厅80:花卉类栽培棚具体实施方式以下,参照附图对本专利技术的土葬葬礼文化院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的说明。图1是本专利技术的土葬葬礼文化院的俯视图,图2是本专利技术的第一土葬复活馆的截面图,图3是本专利技术的第一土葬复活馆的平面图,图4是本专利技术第1至第三土葬复活馆埋葬地各台阶的截面图,图5是图4的放大图,图6是图5的花草替换为舍利保管罐的图。本专利技术的土葬葬礼文化院包括:具备多个土葬地的第一土葬复活馆10、第二土葬复活馆20和第三土葬复活馆30;体验地狱的地狱馆40;体验天堂的天堂馆50;举行追悼音乐会的音乐厅60;由各种植物和花卉园组成的露天音乐厅70;花卉类栽培棚80。所述第一土葬复活馆10、第二土葬复活馆20和第3复活馆30都具有同样的结构,其包括:圆顶式的天花板11;圆筒状的墙体12;基架13,以放射状设置在所述圆筒状墙体12内部底面的中央圆筒部,以用作表演舞台;多个土葬地14,以圆筒状的上下多个台阶的方式形成在所述圆筒状墙体12内部的中央部;四边柱形的塔15,设置在所述多个土葬地14最上部台阶;以及十字架16,直立设置在所述塔15上部的中上部。所述第一土葬复活馆10除形成在中央部的上下多个台阶的土葬地14外,向所述土葬地14的左右延伸形成的长方体上还形成有上下多个台阶的附加土葬地14`。优选地,在所述圆筒状墙体12和土葬地14之间的底面种植大量的树木A,以形成树木葬。优选地,所述天花板11由圆顶式玻璃窗构成,使阳光直接照射至第一土葬复活馆10、第二土葬复活馆20和第三土葬复活馆30内部,并且在圆顶式玻璃窗下面设置用于通风的窗,供室内通风。并且,圆顶式玻璃窗设置成以手动或自动向左右方向开闭。另外,所述各台阶上的埋葬火化骨灰的土葬地14的边缘以圆柱状划分,形成多个土葬部14a,所述各个土葬部14a上形成有可以种植植物或花草的花坛部14b,所述各个土葬部14a外侧沿圆柱状形成通道14c,从所述基架13最下部台阶到最上部台阶的土葬地14之间和各台阶的土葬地14的前面和后面均设有阶梯14d,以便于访客的管理和安全保障。并且在土葬地14、14`埋葬骨灰之后种植花草或植物17,或者在支架(未图示)上放置装有遗骸的追悼玉19的保管罐18进行追悼,所述遗骸是混合玉和骨灰而制成的骨舍利。优选地,在所述各台阶上的土葬地14的边缘设置栏杆14e,以确保追悼访客追悼或沿着通道走动时的安全。优选地,以上下多个台阶形成的所述多个土葬地14形成为上下两个台阶以上,由下台阶至上台阶,圆筒状的台阶逐渐变小。另外,所述基架13、最下部台阶和土葬地14之间的阶梯形成可举行演出的表演舞台。接下来,基于对具有上述结构的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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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葬葬礼文化院及其建筑构筑物

【技术保护点】
一种土葬葬礼文化院,其特征在于,包括:具备多个土葬地的第一土葬复活馆(10)、第二土葬复活馆(20)和第三土葬复活馆(30);体验地狱的地狱馆(40);体验天堂的天堂馆(50);举行追悼音乐会的音乐厅(60);由各种植物和花卉园组成的露天音乐厅(70);以及花卉类栽培棚(80)。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土葬葬礼文化院,其特征在于,包括:具备多个土葬地的第一土葬复活馆(10)、第二土葬复活馆(20)和第三土葬复活馆(30);体验地狱的地狱馆(40);体验天堂的天堂馆(50);举行追悼音乐会的音乐厅(60);由各种植物和花卉园组成的露天音乐厅(70);以及花卉类栽培棚(80)。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土葬葬礼文化院,其特征在于,第一土葬复活馆(10)除在中央部形成的上下多个台阶上的土葬地(14)外,向所述土葬地(14)的左右延伸形成的长方体上还形成有上下多个台阶上的附加土葬地(14`)。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土葬葬礼文化院,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土葬复活馆(10)、第二土葬复活馆(20)和第3复活馆(30)都具有同样的结构,其包括:圆顶式的天花板(11);圆筒状的墙体(12);基架(13),以放射状设置在所述圆筒状墙体(12)内部底面的中央圆筒部,用作表演舞台;多个土葬地(14),以圆筒状的上下多个台阶的方式形成在所述圆筒状墙体(12)内部的中央部;四边柱形的塔(15),设置在多个所述土葬地(14)最上部台阶上;以及十字架(16),直立设置在所述塔(15)上部的中上部。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土葬葬礼文化院,其特征在于,为采光和通风,所述圆顶式天花板(11)的窗可手动或自动向左右方向开闭。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土葬葬礼文化院,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圆筒状墙体(12)和土葬地(14)之间的底面种植...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金亨大
申请(专利权)人:金亨大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韩国,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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