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贮藏物防火的受控系统和方法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15443354 阅读:40 留言:0更新日期:2017-05-26 07:54
在此披露了用于高高堆积的贮藏物的仅天花板式保护的防火系统和方法。这些系统包括多个流体分配装置,该多个流体分配装置被布置在天花板下方且在高高堆积的贮藏商品上方,该贮藏商品具有的标称贮藏高度的范围是从标称20ft.至最大标称贮藏高度55ft.;以及用于扑灭该贮藏商品中的火灾的装置。待保护的该贮藏商品可以包括暴露的发泡塑料。这些流体分配装置包括框架主体,该框架主体具有入口、出口、密封组件和在该出口中支撑该密封组件的电子操作的释放机构。

Controlled system and method for storage fire protection

Disclosed herein is a fireproof system and method for ceiling protection only for high stacked storage. The system includes a plurality of fluid dispensing device, the plurality of fluid distribution device is arranged at the bottom of the ceiling and above the storage goods piled high, the storage of goods storage height is the nominal range from the nominal 20ft. to the maximum nominal storage height 55ft.; and means for the storage of goods to extinguish the fire. The storage article to be protected may include exposed foamed plastic. The fluid dispensing device includes a frame body having an inlet, an outlet, a sealing assembly, and an electronic release mechanism that supports the sealing assembly in the outlet.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于贮藏物防火的受控系统和方法优先权资料以及通过引用的结合本申请是要求2014年6月9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62/009,778、2014年6月18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62/013,731、2014年6月24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62/016,501、以及2015年6月8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62/172,281、62/172,287和62/172,291的优先权的权益的国际申请,上述各申请均通过引用以其全文结合在此。
本专利技术总体上涉及用于贮藏物的防火系统。更确切地说,本专利技术涉及用于生成针对火灾的受控响应的防火系统,其中固定体积流量的灭火流体被分配来有效地扑灭火灾。专利技术背景用于贮藏物防火的行业所接受的系统安装标准和定义在美国国家消防协会(NationalFireProtectionAssociation)公布NFPA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标准(StandardfortheInstallationofSprinklerSystems)(2013版)(“NFPA13”)中提供。关于所贮藏的塑料(例如像A组塑料)的保护,NFPA13限制了可以贮藏和保护商品的方式。具体地说,A组塑料(包括暴露的和未暴露的发泡塑料)被限制于托板装载式、固体堆积式、箱盒式、货架式或背靠背货架式贮藏,取决于特定的塑料商品,该贮藏具有在最大三十英尺天花板下方高达二十五英尺的最大高度。NFPA13确实提供机架式贮藏的塑料商品,但将机架式贮藏的A组塑料限制为:(i)纸盒装的发泡或非发泡塑料以及(ii)暴露的非发泡塑料。此外,适用的A组塑料的机架式贮藏被限制于在最大四十五英尺(45ft.)天花板下方最大四十英尺(40ft.)的贮藏高度。在这些安装标准下,机架中A组塑料的保护需要特定的设施,例如像水平屏障和/或机架内喷洒器。因此,当前安装标准并不向具有或不具有特定设施(例如,“仅天花板式”防火系统)的机架式贮藏安排中的暴露的发泡塑料提供防火保护。一般而言,在安装标准下安装的系统提供火灾“控制”或“抑制”。行业所接受的用于贮藏物保护的“火灾抑制”的定义是:急剧减小火灾的热释放速率并且通过穿过火羽流向燃烧燃料表面直接且充分施加水流而防止其再生长。行业所接受的“火灾控制”的定义被定义为:通过对水流进行分配以便减小热释放速率并且预湿相邻的可燃物来限制火灾的大小,同时控制天花板气体温度以便避免结构损坏。更一般地说,根据NFPA13的“控制”可以被定义为“通过灭火系统保持火灾受到控制或者保持火灾受到控制直到通过灭火系统或人工协助将火灾熄灭为止”。用于机架式贮藏(包括A组塑料)的干燥系统、即仅天花板式防火系统在美国专利号8,714,274中示出和描述。所描述的系统通过延迟灭火流体从致动的喷洒器的排放以便“包围并淹没”火灾来处理机架式贮藏用房中的火灾。在NFPA下或者美国专利号8,714,274中描述的系统中的每一个采用“自动喷洒器”,这些自动喷洒器可以是以下火灾抑制装置或火灾控制装置:当火灾抑制装置或火灾控制装置的热激活元件被加热到其热额定值或以上时,火灾抑制装置或火灾控制装置自动进行操作,以便在递送灭火流体时允许水在指定区域上方排放。因此,这些已知的系统采用针对火灾以热响应方式致动的喷洒器。与使用纯粹的热自动响应的系统相比,所描述的系统使用控制器来操作一个或多个喷洒器装置。例如,在俄罗斯专利号RU95528中描述了一种系统,其中该系统被控制来打开喷洒器冲洗器的比检测到的火灾区域更大的固定地理区域。在另一个实例中,俄罗斯专利号RU2414966中描述了一种系统,该系统提供更靠近火灾中心的固定区的喷洒器冲洗器的受控操作,但是该区的操作被认为是部分地依赖于能够远程操作喷洒器冲洗器的人的视觉检测。据信所描述的这些系统既不会改进已知的处理火灾的方法,据信所描述的系统也不会向高挑战性商品并且具体地塑料商品提供防火保护。
技术实现思路
提供了改进防火的优选的系统和方法,这些系统和方法优于利用控制、抑制和/或包围和淹没效应来处理火灾的系统和方法。此外,在此描述的优选的系统和方法利用“仅天花板式”防火提供对贮藏用房和商品的保护。如在此使用的,“仅天花板式”防火被定义为这样的防火:其中防火装置,即流体分配装置和/或检测器,位于所贮藏的商品或材料上方的天花板处,这样使得天花板装置与地板之间没有防火装置。所描述的优选的系统和方法包括用于扑灭火灾以便保护贮藏商品和/或用房的装置(means)。如在此使用的,火灾的“扑灭(quench)”或“扑灭(quenching)”被定义为:提供灭火液体流(优选地水流)来基本上熄灭火灾,以便限制火灾对贮藏商品的影响并且以优选的方式提供与已知的抑制性能喷洒器系统相比减小的影响。除了或代替扑灭火灾,在此描述的系统和方法还可以利用火灾控制、火灾抑制和/或包围和淹没性能来有效地处理火灾或者向所贮藏的商品提供在当前安装设计、标准或者其他所描述的方法下不可获得的防火系统和方法。一般而言,用于扑灭的优选装置包括:管道系统;用于检测火灾的多个火灾检测器;以及控制器,该控制器与这些检测器和流体分配装置中的每一个连通以便识别优选地限定位于检测到的火灾上方和周围的初始排放阵列的选择数量的流体分配装置。优选装置提供排放阵列的流体分配装置的受控操作以便分配优选地固定的且最小化的灭火流体流来优选地扑灭火灾。在一些实施例中,优选装置控制到所选择的流体分配装置的灭火流体供应。在在此描述的系统和方法的特定优选实施例中,专利技术人已经确定了扑灭装置的优选实施例的应用以便提供对呈机架形式的暴露的发泡塑料的保护。具体地说,用于扑灭的优选装置可以在不具有当前安装标准下、以及在这些标准下不提供的高度处所需的设施(例如机架内喷洒器、屏障等)的情况下对机架式贮藏的暴露的发泡塑料提供仅天花板式防火保护。此外,据信用于扑灭的优选装置可以在不需要测试设施(例如像在测试阵列中限制火灾的侧向进展的竖直屏障)的情况下有效地处理测试火灾中的高挑战性火灾。在此描述的用于贮藏物保护的防火系统的优选实施例通过以下方式提供针对火灾的受控响应:在火灾的阈值时刻提供固定体积流量的灭火流体以便限制并且更优选地减小火灾对贮藏商品的影响。提供防火系统的优选实施例以用于保护具有限定大于三十英尺的标称天花板高度的天花板的贮藏用房。该系统优选地包括多个流体分配装置以及用于扑灭贮藏商品中的火灾的装置,该多个流体分配装置被布置在天花板下方且在贮藏用房中的贮藏商品上方,该贮藏用房具有的标称贮藏高度的范围是从标称二十英尺(20ft.)至最大标称贮藏高度五十五英尺(55ft.)。所保护的贮藏商品可包括I类、II类、III类或IV类、A组、B组或C组塑料、弹性体或者橡胶商品中的任何一种。在防火系统的一个特定实施例中,商品包括暴露的发泡塑料,并且在另一个实施例中,暴露的发泡塑料具有至少40英尺(40ft.)的最大标称贮藏高度。优选系统的多个流体分配装置包括具有框架主体的流体分配装置,该框架主体具有入口、出口、密封组件和在出口中支撑密封组件的电子操作释放机构。如在此使用的,“释放机构”是指作为组件的一部分执行完全功能性运动的移动机件的组件,以便释放流体分配装置的部件,例如像密封组件。流体分配装置的一个具体实施例包括具有25.2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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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贮藏物防火的受控系统和方法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用于对具有限定三十英尺或更大的标称天花板高度的天花板的贮藏用房进行仅天花板式防火的系统,该系统包括:多个流体分配装置,该多个流体分配装置被布置在该天花板下方且布置在该贮藏用房中高高堆积的贮藏商品上方,该贮藏商品具有的标称贮藏高度的范围是从标称20ft.至最大标称贮藏高度55ft.,该贮藏商品包括I类、II类、III类或IV类、A组、B组或C组塑料、弹性体、橡胶和暴露的发泡塑料商品中的任何一种,该多个流体分配装置包括具有框架主体的流体分配装置,该框架主体具有入口、出口、密封组件和在该出口中支撑该密封组件的电子操作释放机构;以及用于扑灭该贮藏商品中的火灾的装置。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4.06.09 US 62/009,778;2014.06.18 US 62/013,731;1.一种用于对具有限定三十英尺或更大的标称天花板高度的天花板的贮藏用房进行仅天花板式防火的系统,该系统包括:多个流体分配装置,该多个流体分配装置被布置在该天花板下方且布置在该贮藏用房中高高堆积的贮藏商品上方,该贮藏商品具有的标称贮藏高度的范围是从标称20ft.至最大标称贮藏高度55ft.,该贮藏商品包括I类、II类、III类或IV类、A组、B组或C组塑料、弹性体、橡胶和暴露的发泡塑料商品中的任何一种,该多个流体分配装置包括具有框架主体的流体分配装置,该框架主体具有入口、出口、密封组件和在该出口中支撑该密封组件的电子操作释放机构;以及用于扑灭该贮藏商品中的火灾的装置。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贮藏商品由暴露的发泡塑料商品组成。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中该暴露的发泡塑料商品具有至少四十英尺(40ft.)的最大标称贮藏高度。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中该暴露的发泡塑料商品具有的最大标称贮藏高度的范围是从五十至五十五英尺(50-55ft.)。5.如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商品包括作为多列机架式贮藏、双列机架式贮藏或单列机架式贮藏中的任何一种的机架式贮藏。6.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商品包括非机架式贮藏安排,该非机架式贮藏安排包括托板装载式贮藏、固体堆积式贮藏、箱盒式贮藏、货架式贮藏或背靠背货架式贮藏中的任何一种。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这些装置包括:流体分配系统,该流体分配系统包括将这些流体分配装置互连到供水系统上的管网;多个检测器,该多个检测器用于监测该用房的该火灾;以及控制器,该控制器被联接到该多个检测器上以便对该火灾进行检测和定位,该控制器被联接到该多个分配装置上以便识别选择数量的流体分配装置并且控制它们的操作,这些流体分配装置限定在该火灾上方和周围的排放阵列,该控制器包括:输入部件,该输入部件被联接到该多个检测器中的每一个上以用于从这些检测器中的每一个接收输入信号;处理部件,该处理部件用于确定该火灾增长中的阈值时刻;以及输出部件,该输出部件用于响应于该阈值时刻而生成用于这些选择数量的流体分配装置中每一个的操作的输出信号。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中该排放阵列的所识别的选择数量的流体分配装置由九个、八个或四个分配装置中的任何一个组成。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进一步包括编程部件,该编程部件与该处理部件联接在一起以便用户对该选择数量的流体分配装置进行预先编程。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处理部件被联接到该输入部件上以便动态地识别限定该排放阵列的该选择数量的流体分配装置。11.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处理部件处理来自该多个检测器的读数以便对火灾进行检测和定位,并且该处理部件基于来自该多个检测器的最高读数而确定最靠近该火灾的这些流体分配装置。12.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处理部件处理来自该多个检测器的读数,并且通过基于与满足或超过用户定义的阈值的检测器读数相关联的装置识别用于置于装置队列中的最小数量的流体分配装置来动态地识别该选择数量的流体分配装置。13.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处理部件被联接到该输入部件上以便对限定该排放阵列的该选择数量的流体分配装置做出固定的确定。14.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处理部件被联接到该输入部件上以便确定与该多个检测器对火灾进行的阈值检测相关联的第一分配装置;该处理部件确定与该第一分配装置相邻的多个分配装置以便限定等于该选择数量的总数量的流体分配装置。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系统,其中确定与该第一分配装置相邻的这些流体分配装置与来自该多个检测器的读数无关。16.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处理部件被联接到该输入部件上以便识别满足或超过指示火灾的存在的阈值的第一检测器;该处理部件被联接到该输出部件上以便操作与该第一检测器相关联的第一固定模式的流体分配装置来处理该火灾;该处理部件和该输出部件操作不同于该第一固定模式的第二固定模式的流体分配装置达第一持续时间;并且操作与该第一固定模式和第二固定模式不同的第三固定模式的流体分配装置达第二持续时间。17.如权利要求1-16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该框架主体限定以下各项中任何一个的标称K因子:14.0GPM/PSI1/2、16.8GPM/PSI1/2、19.6GPM/PSI1/2、22.4GPM/PSI1/2、25.2GPM/PSI1/2、28.0GPM/PSI1/2、以及33.6GPM/PSI1/2。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系统,其中该标称K因子是25.2GPM/PSI1/2。19.如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该标称天花板高度是45英尺,并且该标称贮藏高度是40英尺。20.如权利要求1-18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该标称天花板高度是50英尺,并且该标称贮藏高度是45英尺。21.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天花板高度是48英尺,并且该贮藏高度是43英尺。22.如权利要求1-18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该标称天花板高度是60英尺,并且该标称贮藏高度是55英尺。23.如权利要求1-18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该标称天花板高度是30英尺,并且该标称贮藏高度是25英尺。2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用于扑灭的所述装置识别并且操作紧靠火灾上方和周围的四个流体分配装置,以便将该火灾在竖直方向和侧向方向上遏制在由该四个流体分配装置之间的间距限定的截面区域内。25.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系统,其中这些流体分配装置之间的间距是10ft.×10ft.。26.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系统,其中这些流体分配装置被安装在A组塑料商品的双列机架式阵列上方,该阵列具有由八层托板装载的商品限定的四十英尺标称贮藏高度,用于扑灭的该装置将测试火灾遏制在该商品中以便将该火灾限制到六层或更少层。27.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系统,其中这些流体分配装置被安装在托板装载的A组塑料商品的双列机架式阵列上方,用于扑灭的该装置将测试火灾遏制在该商品中以便在水平方向上将该火灾限制到围绕该测试火灾的不超过两个托板。28.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系统,其中这些流体分配装置被安装在A组塑料商品的双列机架式阵列上方,用于扑灭的该装置将测试火灾遏制在该商品中以便将该火灾限制到该商品的75%或更少。2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电操作释放机构是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种:具有设计的断裂区的支柱和杠杆组件;处于闩锁安排中的钩和支柱组件;通过电阻加热进行操作的钩和支柱组件;反应支柱和连杆组件;提供限定的电子流动路径的钩和支柱组件;具有电可熔线连杆的钩和支柱组件;或缩回线性致动器。30.如权利要求29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电操作释放机构是具有设计的断裂区的支柱和杠杆组件,包括:钩构件,该钩构件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支柱构件,该支柱构件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该支柱构件的该第一端部在该钩构件的该第一端部与该第二端部之间与该钩构件接触以便限定支点;载荷构件,该载荷构件在该支点的第一侧上作用在该钩构件上以便限定第一力矩臂;连杆,该连杆在该钩构件与该支柱构件之间延伸,具有断裂区以便将该钩构件相对于该支柱构件维持在静止位置从而限定该组件的未致动状态,相对于该载荷构件,该连杆在该支点的与该支点的第一侧相对的第二侧上与该钩构件接合以便限定第二力矩臂;以及致动器,该致动器联接到该钩构件和该支柱构件中的一个上以便在该钩构件与该支柱构件之间施加力,该力破坏该连杆的该断裂区,这样使得该钩构件围绕该支点枢转以便限定触发器组件的致动状态。31.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系统,其中该框架主体包括围绕该主体布置的一对框架臂,该对框架臂从该出口延伸到该框架主体的第二端部并且朝向沿纵向轴线轴向对齐的顶端会聚,该载荷构件与该顶端螺纹接合。32.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致动器联接到该钩构件上,并且这些框架臂限定第一平面,该致动器在与该第一平面相交的第二平面中施加其力,该纵向轴线沿该第一平面和该第二平面的相交处布置。33.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系统,其中该连杆具有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该第一部分与该支柱构件联接,并且该第二部分与该钩构件联接,该连杆具有将该第一部分连接到该第二部分上的第三部分,该第三部分限定该连杆的最大张力载荷。34.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第一部分和该第二部分分别包括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该支柱构件延伸通过该第一开口,并且该钩构件延伸通过该第二开口。35.如权利要求32所述的系统,其中该钩构件具有凹陷,该致动器通过该凹陷与该钩构件联接。36.如权利要求35所述的系统,其中该钩构件的该凹陷包括内螺纹部分,并且该致动器包括与该钩构件的该凹陷的该内螺纹部分配合的外螺纹部分。37.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系统,其中该连杆由单个部件组成,该单个部件由单种材料形成。38.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第三部分的厚度小于该第一部分和该第二部分中的至少一个的厚度。39.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第三部分的厚度小于该第一部分和该第二部分中的至少一个的厚度的一半。40.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第三部分的宽度小于该第一部分和该第二部分中的至少一个的宽度。41.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第三部分在该第一部分与该第二部分之间的连接件中限定凹口。42.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系统,其中该致动器是螺线管致动器。43.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系统,其中该致动器是Metron致动器。44.如权利要求30-43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该致动器联接到控制面板上。45.如权利要求29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电操作释放机构是具有设计的断裂区的支柱和杠杆组件,包括:杠杆构件,该杠杆构件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支柱构件,该支柱构件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该支柱构件的该第一端部在该杠杆构件的该第一端部与该第二端部之间与该杠杆构件接触以便限定支点;载荷构件,该载荷构件在该支点的第一侧上作用在该杠杆构件上;以及热不敏感连杆,相对于该载荷构件,该热不敏感连杆作用在该支点的与该支点的该第一侧相对的第二侧上,以便围绕该支点静态地维持该杠杆,该热不敏感连杆包括具有范围从50磅至100磅的最大张力载荷容量的断裂区。46.如权利要求29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电操作释放机构是处于闩锁安排中的钩和支柱组件,包括:钩构件,该钩构件具有第一杠杆部分和第二杠杆部分,该第二杠杆部分具有扣件部分;载荷构件,该载荷构件在与纵向轴线对齐的第一位置处与该第一杠杆部分接触,以便将载荷放置在该第一杠杆部分上;支柱构件,该支柱构件具有第一端部,该第一端部在与该第一位置间隔开的第二位置处与该第一杠杆部分接触,以便在来自该载荷构件的该载荷下支撑该第一杠杆部分,并且限定该钩构件在该致动状态下围绕其旋转的支点;该支柱构件具有与该密封组件接触的第二端部,该支柱构件的一部分与该扣件部分摩擦接合,以便防止该钩构件围绕该支点枢转,并且在该未致动状态下将该载荷轴向传递到按钮以及在该出口中支撑该密封主体;以及线性致动器,该线性致动器联接到该支柱构件上,该线性致动器具有处于该未致动状态的缩回构型和处于该致动状态的延伸构型,线性致动器,该线性致动器在该延伸构型中使该第二杠杆部分相对于该支柱构件移位,这样使得该扣件部分与该支柱构件脱离,并且该钩构件围绕该支点旋转。47.如权利要求46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线性致动器在平行于该纵向轴线的方向上从该缩回构型平移到该延伸构型。48.如权利要求46所述的系统,其中该钩构件包括在该第一杠杆部分与该第二杆部分之间的连接部分,并且其中该支柱构件包括在该第一端部与该第二端部之间限定窗口的中间部分,该第二杠杆部分在该未致动状态下延伸通过该窗口。49.如权利要求48所述的系统,其中该连接部分平行于该纵向轴线延伸,其中该第一杠杆部分和该第二杠杆部分在该未致动状态下垂直于该纵向轴线彼此平行延伸。50.如权利要求46所述的系统,其中该扣件部分与该第二杠杆部分整体形成。51.如权利要求29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电操作释放机构是处于闩锁安排中的钩和支柱组件,包括:支柱构件和钩构件,该支柱构件和钩构件在该组件的第一构型中限定彼此的直接互锁接合;以及线性致动器,该线性致动器作用在支柱构件和该钩构件中的一个上,以便在该组件的第二构型中释放该直接互锁接合。52.如权利要求5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支柱构件包括限定该支柱构件的狭槽的内边缘,并且其中该钩构件具有形成扣件的部分,以便在该第一构型中与该支柱构件的该内边缘互锁。53.如权利要求52所述的系统,其中该钩构件的该部分在该第一构型中延伸通过该狭槽。54.如权利要求5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线性致动器在平行于该纵向轴线的方向上平移,以便作用在该钩构件的垂直于该纵向轴线延伸的一部分上。55.如权利要求5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钩构件和该支柱构件进一步限定彼此之间的枢转接合。56.如权利要求5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钩构件是基本上U形的。57.如权利要求46-56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线性致动器是电操作的。58.如权利要求46-56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线性致动器是Metron致动器。59.如权利要求46-56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线性致动器是螺线管致动器。60.如权利要求29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电操作释放机构是具有通过电阻加热进行操作的连杆的钩和支柱组件,该连杆包括具有两个金属构件的焊料连杆,该两个金属构件之间布置有热响应焊料,以便将该两个金属构件联接在一起,从而将这些金属构件一起维持在第一构型中;以及至少一个电触点,以便加热该焊料连杆来使该焊料熔化,以便准许该两个金属构件分开并且将密封支撑件放置在第二构型。61.如权利要求60所述的系统,其中该连杆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并且该电触点在该焊料连杆上限定连续电流路径。62.如权利要求60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电触点是在该第一端部与该第二端部之间重复地在这些金属构件中的一个上延伸以便限定该连续电路径的绝缘线。63.如权利要求62所述的系统,其中该一个金属构件布置在该电触点与该焊料之间。64.如权利要求63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电触点在该第一端部处开始并且在该第一端部处终止。65.如权利要求6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第一端部和该第二端部限定平面,该连续电流路径平行于该平面定向。66.如权利要求65所述的系统,其中这些金属构件中的一个包括沉积在其上的具有限定电阻率的导电材料层,该导电材料限定该第一端部和该第二端部,其中该连续电路径延伸通过该导电材料以便加热该连杆并且使该焊料熔化;绝缘体材料沉积在该电阻材料与该一个金属构件之间,这样使得该电流路径不延伸通过该连杆。67.如权利要求66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导电材料的该限定电阻率使得该焊料能够通过24伏特的电源熔化。68.如权利要求67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导电材料限定厚度(t)、在该电流路径方向上的宽度(w)、在垂直于该电流路径方向的方向上的长度(l)和电阻率(ρ),该电阻(R)由下式定义69.如权利要求6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第一端部和该第二端部限定平面,该连续电流路径垂直于该平面定向。70.如权利要求69所述的系统,进一步包括在这些金属构件中的一个与该焊料连杆之间的具有限定电阻率的导电材料层,其中该至少一个电触点包括该两个间隔开的金属构件以便限定该连续电流路径。71.如权利要求70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导电材...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Z·L·马尼奥D·G·法利C·A·戈耶特J·德罗齐埃D·D·布里根蒂B·埃贝尔斯J·杜布R·P·邦诺
申请(专利权)人:泰科消防产品有限合伙公司泰科消防及安全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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