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装置及车辆后视镜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21092898 阅读:34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5-11 11:12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涉及显示装置及车辆后视镜。根据一个方面,显示装置在入射光被反射的反射状态下、和入射光透过的透过状态下均能够显示图像,所述显示装置包括:显示面板,其以使得第二方向与所述显示面板的平面上的第一方向相比更接近平行于铅垂方向的方式设置,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正交,其中,在入射光被反射的反射状态下得到最大反射率时的方位角位于铅垂方向下侧并且位于第一方向与第二方向之间。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显示装置及车辆后视镜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基于于2017年8月9日提出申请的日本专利申请第2017-154784号主张优先权,其全部内容以引用的方式并入本文。
本技术涉及在入射光被反射的反射状态下、和入射光透过的透过状态下均能够显示图像的显示装置及车辆后视镜。
技术介绍
日本专利申请公开第2001-318374号(JP-A-2001-318374)公开了一种能够在显示图像的显示状态和获得反射图像的镜状态(反射状态)之间进行切换的装置。当观察者从斜下方仰视JP-A-2001-318374中公开的显示装置时,反射状态下的反射率降低。
技术实现思路
本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显示装置及车辆后视镜,当观察者从所述显示装置及车辆后视镜斜下方仰视时,反射状态下的反射率提高。根据一个方面,提供一种显示装置,其在入射光被反射的反射状态下、和入射光透过的透过状态下均能够显示图像,所述显示装置包括:显示面板,其以使得第二方向与所述显示面板的平面上的第一方向相比更接近平行于铅垂方向的方式设置,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正交。在入射光被反射的反射状态下得到最大反射率时的方位角位于铅垂方向下侧并且位于第一方向与第二方向之间。优选的是,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第一偏振部件,其构成为吸收第二偏振方向上的线偏振光,所述第二偏振方向与第一偏振方向正交;光学片材,其构成为反射所述第二偏振方向上的线偏振光并透过所述第一偏振方向上的线偏振光;以及前面板,其配置于所述第一偏振部件与所述光学片材之间,并且能够根据施加至所述前面板上的电压而将入射光的偏振方向改变为另一偏振方向。所述显示面板与所述前面板在其间夹持有第二偏振部件的状态下重叠,所述第二偏振部件构成为使所述第二偏振方向上的线偏振光透过至所述光学片材。优选的是,由所述第一偏振部件的透过轴方向与所述光学片材的透过轴方向形成的角度在任意方向上均在2度的范围内。优选的是,由所述第一偏振部件的透过轴方向与所述光学片材的透过轴方向形成的角度在88度至92度的范围内。优选的是,所述显示面板包括:第一基板;第二基板;以及利用密封层而被密封在所述第一基板与所述第二基板之间的液晶层,并且,由设置于所述第一基板的取向膜的摩擦方向与设置于所述第二基板的取向膜的摩擦方向形成的角度在88度至92度的范围内。优选的是,在入射光被反射的反射状态下得到最大反射率时的方位角是在入射光透过的透过状态下得到最大透过率时的方位角。根据另一方面,提供一种车辆后视镜,其在入射光被反射的反射状态下、和入射光透过的透过状态下均能够显示图像,所述车辆后视镜包括:显示面板,其以使得第二方向与所述显示面板的平面上的第一方向相比更接近平行于铅垂方向的方式设置,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正交。在入射光被反射的反射状态下得到最大反射率时的方位角位于铅垂方向下侧并且位于第一方向与第二方向之间。优选的是,所述车辆后视镜还包括:第一偏振部件,其构成为吸收第二偏振方向上的线偏振光,所述第二偏振方向垂直于第一偏振方向;光学片材,其构成为反射所述第二偏振方向上的线偏振光并透过所述第一偏振方向上的线偏振光;以及前面板,其配置于所述第一偏振部件与所述光学片材之间,并且能够根据施加至所述前面板上的电压而将入射光的偏振方向改变为另一偏振方向。所述显示面板与所述前面板在其间夹持有第二偏振部件的状态下重叠,所述第二偏振部件构成为使所述第二偏振方向上的线偏振光透过至所述光学片材。优选的是,由所述第一偏振部件的透过轴方向与所述光学片材的透过轴方向形成的角度在任意方向上均在2度的范围内。优选的是,由所述第一偏振部件的透过轴方向与所述光学片材的透过轴方向形成的角度在88度至92度的范围内。优选的是,所述显示面板包括:第一基板;第二基板;以及利用密封层而被密封在所述第一基板与所述第二基板之间的液晶层,并且,由设置于所述第一基板的取向膜的摩擦方向与设置于所述第二基板的取向膜的摩擦方向形成的角度在88度至92度的范围内。优选的是,在入射光被反射的反射状态下得到最大反射率时的方位角为在入射光透过的透过状态下得到最大透过率时的方位角。附图说明图1为示出根据一个实施方式的显示装置的构成例的立体图。图2为根据本实施方式的显示装置的剖面图。图3为根据本实施方式的显示装置的另一剖面图。图4为用于通过示意性对比来说明显示面板的像素的大小与驱动电极的大小的图。图5为用于说明根据本实施方式的显示装置的框图。图6为用于说明当处于入射光透过的透过状态下时能够显示图像的显示状态。图7为用于说明入射光被反射的反射状态的示意图。图8为用于说明根据第一实施方式的第一偏振部件的透过轴与光学片材的透过轴之间的关系的图。图9为用于说明根据比较例的第一偏振部件的透过轴与光学片材的透过轴之间的关系的图。图10为示出车辆后视镜的安装状态的图。图11为示出当根据本实施方式的显示装置处于入射光透过的透过状态时的各方位角的透过率的图。图12为示出当根据本实施方式的显示装置处于入射光被反射的反射状态时的各方位角的反射率的图。图13为用于说明当处于入射光透过的透过状态时能够显示图像的显示状态的示意图。图14为用于说明入射光被反射的反射状态的示意图。图15为用于说明根据第二实施方式的第一偏振部件的透过轴与光学片材的透过轴之间的关系的图。具体实施方式以下,参照附图,更详细地说明根据本技术的示意性方面(实施方式)。实施方式中所述的内容并非旨在限定本技术。以下说明的构成要素包括本领域技术人员可容易想到的构成要素以及与其实质上等同的构成要素。另外,以下说明的构成要素可进行适当组合。本公开内容仅作为示例给出,在不背离技术主旨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所作出的的各种变型当然包含在本技术的范围内。为简化说明,与实际情形相比,有时附图对各单元的宽度、厚度、形状等更加示意性地表示。然而,这些元素仅作为示例给出,并非旨在限定对本技术的解释。在说明书和附图中,对与参照之前的附图进行过说明的构成要素相同的构成要素标注相似的附图标记,并适当省略对其的详细说明。第一实施方式图1为示出一个实施方式中的显示装置的构成例的立体图。显示装置100包括:第一偏振部件4;前面板1;光学片材5;第二偏振部件31;显示面板2;第三偏振部件32;和背光源3。图1中,将沿显示面板2的平面延伸的一个方向称为X方向;将沿显示面板2的平面延伸且与X方向正交的方向称为Y方向;并且,将垂直于X-Y平面的方向称为Z方向。沿Z方向观察时,将相对而言靠近显示面(或上表面,显示面板2经由该面而显示图像)的一侧称为显示面侧(或上表面侧),并将相对而言靠近背面(或下表面,其与显示面(或上表面)相对)的另一侧称为背面侧(或下表面侧)。从Z方向观察时,第三偏振部件32及背光源3以面向显示面板2的背面侧的方式与显示面板2重叠。背光源3是朝向显示面板2发光的照明装置。例如,背光源3包括光源和导光板,其利用导光板将从光源发出的光散射,并从面向显示面板2的发光面发出该散射光。在显示面板2的显示面侧,沿Z方向依次层叠有第二偏振部件31、光学片材5、前面板1以及第一偏振部件4。图2为根据本实施方式的显示装置的剖面图。具体而言,图2示出了处于显示图像的显示状态下的显示装置100。图3为根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显示装置,其在入射光被反射的反射状态下、和入射光透过的透过状态下均能够显示图像,所述显示装置包括:显示面板,其以使得第二方向与所述显示面板的平面上的第一方向相比更接近平行于铅垂方向的方式设置,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正交,其中,在入射光被反射的反射状态下得到最大反射率时的方位角位于铅垂方向下侧并且位于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第二方向之间。

【技术特征摘要】
2017.08.09 JP 2017-1547841.显示装置,其在入射光被反射的反射状态下、和入射光透过的透过状态下均能够显示图像,所述显示装置包括:显示面板,其以使得第二方向与所述显示面板的平面上的第一方向相比更接近平行于铅垂方向的方式设置,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正交,其中,在入射光被反射的反射状态下得到最大反射率时的方位角位于铅垂方向下侧并且位于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第二方向之间。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还包括:第一偏振部件,其构成为吸收第二偏振方向上的线偏振光,所述第二偏振方向与第一偏振方向正交;光学片材,其构成为反射所述第二偏振方向上的线偏振光并透过所述第一偏振方向上的线偏振光;以及前面板,其配置于所述第一偏振部件与所述光学片材之间,并且能够根据施加至前面板上的电压而将入射光的偏振方向改变为另一偏振方向,其中,所述显示面板与所述前面板在其间夹持有第二偏振部件的状态下重叠,所述第二偏振部件构成为使所述第二偏振方向上的线偏振光透过至所述光学片材。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由所述第一偏振部件的透过轴方向与所述光学片材的透过轴方向形成的角度在任意方向上均在2度的范围内。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由所述第一偏振部件的透过轴方向与所述光学片材的透过轴方向形成的角度在88度至92度的范围内。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显示面板包括:第一基板;第二基板;以及利用密封层而被密封在所述第一基板与所述第二基板之间的液晶层,并且由设置于所述第一基板的取向膜的摩擦方向与设置于所述第二基板的取向膜的摩擦方向形成的角度在88度至92度的范围内。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在入射光被反射的反射状态下得到最大反射率时的方位角为在入射光透过的透过状...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大平启史吉田公二
申请(专利权)人:株式会社日本显示器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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