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空气炸锅的食物支承件以及设置有该食物支承件的空气炸锅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9427365 阅读:19 留言:0更新日期:2018-11-14 10:59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用于空气炸锅的食物支承件以及设置有该食物支承件的空气炸锅。一种用在空气炸锅中的食物支承件,包括:透气的底部,用于支承待制备的食物;以及,安装结构,其用于将所述食物支承件可拆卸地安装在所述空气炸锅的食物制备室中,使得在使用中在所述食物制备室中循环的热空气能够流动通过所述透气的底部。所述透气的底部包括外缘区域,所述外缘区域的平均透气性小于所述底部的其余部分的平均透气性。本发明专利技术还涉及设置有这类食物支承件的空气炸锅。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用于空气炸锅的食物支承件以及设置有该食物支承件的空气炸锅
本专利技术涉及用在空气炸锅中的食物支承件,食物在空气炸锅中借助于以相对高的速度通过并且围绕食物循环的热空气被制备。本专利技术还涉及设置有这类食物支承件的空气炸锅。
技术介绍
例如从WO2007/144432中已知空气炸锅。通常,空气炸锅包括食物制备室和用于支承待烹饪的食物原料的透气的食物支承件。热空气流以相对高的速度循环环绕和/或通过食物原料,从而提供烹饪食物所需的热量。因此,能够以健康的方式来烹饪食物,因为与传统的油浴炸制相比其具有少得多的脂肪或没有脂肪。CN203776728U公开了一种用于空气炸锅的炸篮筐,其具有透气的底壁和侧壁,并且侧壁设置有用于引导空气基本上自侧壁进入的引导壁,从而在篮筐中形成涡旋空气流。空气炸锅可用于制备各种各样的食物原料。然而,对于一些食物原料,尤其是块状的食物原料(诸如薯条、薯角、鸡块等)而言,与更靠近中心处的食物原料相比,位于食物支承件的周边附近的食物原料会被更快地烹制。这会分别引起对所述食物原料的过度烹饪和烹饪不足。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食物支承件和具有此类食物支承件的空气炸锅,其克服了或至少缓解了前述提及的问题。本专利技术的目的通过独立权利要求的主题实现。其他实施例由从属权利要求限定。根据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用在空气炸锅中的食物支承件,其包括:透气的底部,用于支承待制备的食物;和安装结构,用于将所述食物支承件可拆卸地安装在所述空气炸锅的食物制备室中,使得在使用中在所述食物制备室中循环的热空气能够流动通过所述透气的底部。特别地,食物支承件可以与食物制备室的底壁分隔、并且被食物制备室的侧壁包围,从而容许空气环绕食物支承件并且通过其透气的部分、特别是底部流通。底部可以包括外缘区域和中央区域,所述外缘区域即为沿着底部的周边延伸的环状的区域,所述中央区域即为底部的由所述外缘区域环绕的其余部分。外缘区域的平均透气性可以小于中央区域的平均透气性。外缘区域的平均透气性可以例如比中央区域的平均透气性小两倍或三倍。有利地,能够获得更均质的烹饪结果。在不被局限于任何理论的前提下,会在下文中对此进行解释。当块状类型的食物原料被倾倒在食物支承件上时,食物原料倾向于形成具有不均匀密度的不规则的堆。通常,密度将在堆的中央处最大并且朝向堆的周边减小。另外,堆的高度在中央处会高于在周边附近。这两种现象都将导致通过堆的中央区域的流动阻力大于通过周边区域的流动阻力。空气倾向于跟随阻力最小的路径。因此,在使用中,循环向上通过堆的中央区域的空气会部分地向侧旁朝着并通过流动阻力更低的周边区域曲流。结果,与中央区域相比,更多的空气会流动通过周边区域。更具体地,流动通过周边区域的空气的总体积可以具有“直接”空气分量和“间接”空气分量。直接空气分量由位于外缘区域正下方的、循环向上通过食物支承件的外缘区域的空气形成。间接空气分量由这样的空气形成,即,所述空气起初向上流通通过食物支承件的中央区域,然而一经进入食物堆中便将遵循最小阻力的路径朝向堆的外缘流动。因此,位于外缘区域中的食物原料将暴露于更多的空气和热量传递,导致它们被更快地烹制。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底部配置帮助抵消前述提及的流动效应。更具体地,通过降低外缘区域的透气性,较少的空气将通过所述区域沿着位于所述区域正上方的食物原料流动。换言之,可以减少前文提及的通过食物堆的外缘区域的直接空气分量,而间接空气分量可以保持基本上相同。因此,循环向上通过底部的空气的体积可以更均匀地分布在堆中的食物原料上,从而得到更均匀的热量传递,并因此得到更均质的烹饪结果。在本专利技术中,区域的透气性和平均透气性之间存在区别。“透气性”被定义成在特定压力(例如大气压力或空气炸锅内的操作压力)下、每单位表面面积(例如每平方米或每平方厘米)、每单位时间(例如每秒或每分)通过的空气的体积。“平均透气性”被定义成在底部的整个区域(即外缘区域或中央区域)上测量的、每单位时间(例如每秒或每分)并且在特定压力(例如大气压力或空气炸锅内的操作压力)下通过所述底部的整个区域的空气的体积。在一些实施例中,外缘区域内的透气性可以在整个该区域上变化。例如,透气性可以在径向方向上变化,其中透气性在该区域的外周边处最低,并且朝向该区域的内周边逐渐增加。这样,外缘区域的透气性可以更准确地匹配通过被外缘区域支承的食物原料的流动阻力,所述流动阻力会自食物支承件的外周边朝向食物支承件的中央逐渐增加。在一些实施例中,外缘区域内的透气性可以在圆周方向上恒定。这能够使外缘区域的透气性匹配通过被支承在所述外缘区域上的食物原料的流动阻力,因为通常食物原料在外缘区域上的分布将在圆周方向上是基本上恒定的,并且因此通过所述食物原料的流动阻力也将在所述圆周方向上是基本上恒定的。在一些实施例中,在整个外缘区域上,透气性可以是基本上恒定的。换言之,在外缘区域内的任一点处的透气性等于该区域的平均透气性。这样的外缘区域可以被容易地制造。另外,通过这样的实施例,食物支承件可以任何转动取向被放置在食物制备室中,由此增强了易用性。对中央区域的透气性施以相似的考虑,即,中央区域的透气性可以在整个该区域上是恒定的,或者在径向方向和/或圆周方向上是变化的。在一些实施例中,在外缘区域内的任一点处的透气性均低于中央区域的平均透气性。在一些实施例中,底部可以设置有多个开口。底部例如可以至少部分地由栅格材料或网格材料制成。备选地或附加地,底部可以至少部分地由穿孔的片状材料制成。开口的数目、形状、尺寸和/或模式可以就每个区域而言和/或在一个区域内有所不同,从而向该区域提供期望的透气性特征。开口可以是例如方形的、矩形的、六边形的,或者具有规则的多边形形状。在一些实施例中,开口可以具有一致的形状和/或尺寸。在一些实施例中,开口的尺寸可以小于6mm×6mm。这可以帮助防止较小的食物原料意外地通过开口掉落或堵塞在开口中。在一些实施例中,开口的尺寸可以大于2mm×2mm。这尤其对于底部的清洁性而言是有利的,因为较小的开口倾向于使底部更难清洁。在一些实施例中,外缘区域可以具有小于30%、优选小于20%、更优选小于10%的开口率。在本专利技术中,区域的开口率被定义成由所述区域中的全部开口占据的表面面积的总和,以所述区域的总表面面积的百分比表示。在一些实施例中,中央区域可以具有至少50%的开口率。优选地,中央区域的开口率尽可能的大,例如大于70%或大于80%。总体上,开口率越高,则通过所述区域的流动阻力就越低,这可以较少的功率来形成更快、更高效且更均质的烹饪。此外,该区域的清洁也可以更容易。在一些实施例中,外缘区域的开口率是零。换言之,外缘区域可以是不透气的。有利的是,这类实施例可以易于制造并且易于清洁,同时仍有助于更均质的烹饪结果。在一些实施例中,外缘区域的宽度大于底部的总宽度的3%,优选大于4%,更优选大于5%。试验结果已经表明通过这样的宽度百分比能够获得优良的均质烹饪结果。在本专利技术中,外缘区域的宽度被定义为外缘区域的外周边与内周边之间的最小距离。宽度可以沿着底部的外缘变化。其可以例如大于底部的邻近角。因此,此处描述指的是外缘区域的宽度,除非另外指出,否则这应当被理解为表示由所述外缘区域的最大部分表征的平均宽度或宽度。在一些实施例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用在空气炸锅(1)中的食物支承件(10),所述食物支承件(10)包括:‑透气的底部(12),用于支承待制备的食物(F);和‑安装结构(15),用于将所述食物支承件(10)可拆卸地安装在所述空气炸锅(1)的食物制备室(2)中,使得在使用中在所述食物制备室(2)中循环的热空气能够流动通过所述透气的底部(12);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气的底部(12)包括外缘区域(A2),所述外缘区域的平均透气性小于所述底部的其余部分(A1)的平均透气性。

【技术特征摘要】
2017.04.28 EP 17168738.71.一种用在空气炸锅(1)中的食物支承件(10),所述食物支承件(10)包括:-透气的底部(12),用于支承待制备的食物(F);和-安装结构(15),用于将所述食物支承件(10)可拆卸地安装在所述空气炸锅(1)的食物制备室(2)中,使得在使用中在所述食物制备室(2)中循环的热空气能够流动通过所述透气的底部(12);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气的底部(12)包括外缘区域(A2),所述外缘区域的平均透气性小于所述底部的其余部分(A1)的平均透气性。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支承件,其中,所述外缘区域(A2)是不透气的。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支承件,其中,所述外缘区域(A2)具有小于30%、优选小于20%、更优选小于10%的开口率。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食物支承件,其中,所述底部(12)至少部分地由网格材料或栅格材料制成。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食物支承件,其中,所述外缘区域(A2)的在其内周边和外周边之间测量的宽度w大于所述底部(12)的总宽度的3%,优选大于所述底部(12)的总宽度的4%,更优选是所述底部(12)的总宽度的约5%。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食物支承件,其中,所述食物支承件(10)是篮筐,其中所述透气的底部(12)至少部分地被壁部分(14)包围。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G·萨莫尼格H·U·弗洛伊肖尔泽
申请(专利权)人: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荷兰,NL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评论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