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提供一种洗发露瓶,包括瓶子主体和从该瓶子主体上端向上延伸的瓶口;所述瓶子主体的中段由可伸缩褶皱结构构成,且所述瓶子主体的上端和底端均为不可伸缩的扁柱体;所述瓶子主体的极限压缩长度与极限拉伸长度之比为1/4-1/2。该种洗发露瓶不仅可以方便地排出瓶内洗发露,并且结构简单,不易损坏。(*该技术在2021年保护过期,可自由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技术涉及ー种日化用品包装,尤其是一种用于盛装液体日化用品的包装瓶,具体地,是ー种洗发露瓶。技术背景 目前的日化用品种类繁多,其中较大ー类属于液体日化用品,如洗发水、沐浴露、洗手液、洗涤剂等等,该类日化用品通常盛放于瓶状包装内,包括一个柱形瓶子主体和从瓶子主体上方延伸的瓶ロ。对于该种液体日化用品瓶子,除了盛放液体外,其主要的要求在于方便人们日常使用,可以方便地从瓶内排出日化用品,是瓶体设计中具有重要意义的ー环;然而目前的普通瓶体却忽略了该问题,尤其是各种洗发露瓶,由于洗发水的粘度较大,在用去大半瓶后,每次倾倒洗发露时,均需要等待较长一段时间,才能等瓶底的洗发露缓慢从瓶ロ漏出,这对于早上赶时间上班,又需要洗头的人而言,是十分不便的;鉴于上述的情况,在目前ー些具有较大容量的洗发露瓶上,在瓶口装有压嘴,可通过压嘴较为方便地压出洗发露,但是压嘴结构相对复杂,制造成本相对较高,且在储运过程中容易损坏。
技术实现思路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洗发露瓶,该种洗发露瓶不仅可以方便地排出瓶内洗发露,并且结构简单,不易损坏。本技术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该洗发露瓶包括瓶子主体和从该瓶子主体上端向上延伸的瓶ロ ;所述瓶子主体的中段由可伸缩褶皱结构构成,且所述瓶子主体的上端和底端均为不可伸缩的扁柱体;所述瓶子主体的极限压缩长度与极限拉伸长度之比为1/4-1/2。作为优选,所述瓶子柱体的上端和底端各自的长度为瓶子主体极限拉伸长度的1/8-1/4。作为优选,所述瓶子主体的最大宽度与瓶子主体极限拉伸长度之比为1/5-1/3,以保证瓶子主体具有较好的置放平稳性。本技术的有益效果在于该洗发露瓶在使用吋,当瓶内盛满洗发露时,亦即灌装时,可使所述瓶子主体的可伸缩褶皱结构伸展至极限或接近极限位置,使瓶内洗发露液面处于接近瓶ロ的位置,在使用吋,倾倒瓶子主体,洗发露即可快速倒出;当洗发露在使用过程中,液面逐渐降低时,可压缩所述瓶子主体的褶皱结构,使液面始終处于接近瓶ロ的位置,如此,在倾倒洗发露吋,始終可以快速方便地将洗发露倒出,该洗发露瓶结构简単,不易损坏。附图说明图I是本洗发露瓶在拉伸状态下的示意图;图2是本洗发露瓶在压缩状态下的示意图。图中:10、瓶ロ ; 11、上立而;12、中段;13、底立而。具体实施方式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技术进ー步说明在图I、图2所示实施例中,该洗发露瓶包括瓶子主体和从该瓶子主体上端向上延伸的瓶ロ 10 ;所述瓶子主体包括上端11、中段12和底端13,所述中段12由可伸缩褶皱结构构成,亦即可伸缩波纹管结构,所述瓶子主体的上端11和底端13均为不可伸缩的扁柱体,以保持与外部接触的稳定性;所述瓶子主体的极限压缩长度与极限拉伸长度之比为1/4-1/2。·所述所述瓶子主体的内表面由光滑PVC材质构成,可以是整个瓶子主体均有PVC材质构成,亦可以是仅在瓶子主体内壁镀上PVC材质层,从而使洗发露可沿瓶子主体内壁顺畅流淌。上述的洗发露瓶,所述瓶子柱体的上端11和底端13各自的长度为瓶子主体极限拉伸长度的1/8-1/4 ;所述瓶子主体的最大宽度与瓶子主体极限拉伸长度之比为1/5-1/3,以保证瓶子主体具有较好的置放平稳性。上述洗发露瓶在使用时,当瓶内盛满洗发露时,亦即灌装时,可使所述瓶子主体的可伸缩褶皱结构伸展至极限或接近极限位置,大致如图I所示,使瓶内洗发露液面处于接近瓶ロ 10的位置,在使用时,傾倒瓶子主体,洗发露即可快速倒出;当洗发露在使用过程中,液面逐渐降低吋,可压缩所述瓶子主体的褶皱结构,使液面始終处于接近瓶ロ的位置,如图2所示,为瓶子主体压缩至合适高度时的状态;如此,在倾倒洗发露时,始終可以快速方便地将洗发露倒出,该洗发露瓶结构简单,不易损坏。以上所述仅为本技术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技术,凡在本技术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权利要求1.一种洗发露瓶,包括瓶子主体和从该瓶子主体上端向上延伸的瓶ロ( 10),其特征在于所述瓶子主体的中段(12)由可伸缩褶皱结构构成,且所述瓶子主体的上端(11)和底端(13)均为不可伸缩的扁柱体;所述瓶子主体的极限压缩长度与极限拉伸长度之比为1/4-1/2。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洗发露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瓶子柱体的上端(11)和底端(13)各自的长度为瓶子主体极限拉伸长度的1/8-1/4。3.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意一条所述的洗发露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瓶子主体的最大宽度与瓶子主体极限拉伸长度之比为1/5-1/3。专利摘要本技术提供一种洗发露瓶,包括瓶子主体和从该瓶子主体上端向上延伸的瓶口;所述瓶子主体的中段由可伸缩褶皱结构构成,且所述瓶子主体的上端和底端均为不可伸缩的扁柱体;所述瓶子主体的极限压缩长度与极限拉伸长度之比为1/4-1/2。该种洗发露瓶不仅可以方便地排出瓶内洗发露,并且结构简单,不易损坏。文档编号B65D8/04GK202624813SQ201120540488公开日2012年12月26日 申请日期2011年12月22日 优先权日2011年12月22日专利技术者肖伟荣 申请人:吴江市德佐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洗发露瓶,包括瓶子主体和从该瓶子主体上端向上延伸的瓶口(10),其特征在于:所述瓶子主体的中段(12)由可伸缩褶皱结构构成,且所述瓶子主体的上端(11)和底端(13)均为不可伸缩的扁柱体;所述瓶子主体的极限压缩长度与极限拉伸长度之比为1/4?1/2。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肖伟荣,
申请(专利权)人:吴江市德佐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
类型:实用新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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