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鞋类物品
,尤其涉及合成形式的鞋类。
技术介绍
众所周知,通过鞋类物品的鞋底对人的脚底施加的振动负荷和振动力,对人体关节的健全具有长期影响,然而,特别是当穿鞋时间长时,有时还导致疼痛和不舒服。此外,众所周知,对人脚产生冲击的大部分负荷传递到穿鞋的人脚的后跟部分的下側。现有技术中的鞋类物品采用各种方式来提高用户的脚的舒适性及对其的适应性,包括振动吸收插入物、各种类型的泡沫橡胶以及气垫物。这种鞋类物品通常需要増加制造成本和制造加工,因此,增加了生产的复杂性。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鞋类物品,它克服了,或者至少基本上改善了现有技术的鞋类物品呈现的至少ー些缺陷。
技术实现思路
在第一方面,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鞋类物品,包括基本上细长鞋底,用于束缚并支承人脚,所述鞋底具有上表面、下表面、至少与该人脚的后跟区域相互作用的第一部分、以及至少与该人脚的跖骨区域相互作用的第二部分;以及束脚件,用于将该鞋类物品束缚在人脚上;其特征在于,该鞋底的第一部分包括具有第一材料特性的第一材料,而该鞋底的第二部分包括具有第二材料特性的第二材料;以及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至少延伸到该鞋底的上表面,并且第一材料特性对当接触表面时而施加到该人脚的负荷提供减振。优选地,该第一部分还提供与该用户的足弓相互作用,并且至少部分地支承该用户的足弓。优选地,该第一部分基本上横向地延伸横跨该鞋底。作为ー种选择,该第一部分被提供作为第一区片和第二区片,并且横向隔开,从而该第一区片与该人的脚跟的外侧低处相互作用,而该第二区片与该用户的脚跟的中部低处相互作用。该第一部分的第一区片和第二区片被优选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07.11.09 IB PCT/IB2007/0034191.一种鞋类物品,包括 基本上细长鞋底,用于束缚并支承人脚,所述鞋底具有上表面、下表面、至少与该人脚的后跟区域相互作用的第一部分、以及至少与该人脚的跖骨区域相互作用的第二部分;以及 束脚件,用于将该鞋类物品束缚在人脚上; 其特征在于,该鞋底的第一部分包括具有第一材料特性的第一材料,而该鞋底的第二部分包括具有第二材料特性的第二材料, 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至少延伸到该鞋底的上表面,并且第一材料特性对当接触表面时而施加到该人脚的负荷提供减振。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部分还提供与该用户的足弓相互作用,并且至少部分地支承该用户的足弓。3.根据权利要求I或者2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部分基本上横向地延伸横跨该鞋底。4.根据权利要求I或者2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部分被提供作为第一区片和第二区片,并且横向隔开,从而该第一区片与该人的脚跟的外侧低处相互作用,而该第ニ区片与该用户的脚跟的中部低处相互作用。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部分的第一区片和第二区片被定尺寸并且从材料中选择它们,以提供横向稳定性,并使负荷分布在人的脚跟。6.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材料特性与该第二材料特性不同。7.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材料与该第二材料不同。8.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材料和该第二材料具有不同的密度。9.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材料特性和该第二材料特性互相不同。10.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部分和该第二部分是从包括聚合物材料、橡胶、弾性材料和有机材料或者它们的复合物的组中选择的。11.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材料和该第ニ材料是从包括热塑聚合物材料、共聚物和混合共聚物调合物的组中选择的。12.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材料和该第ニ材料是从包括聚氨酯、こ烯醋酸こ烯、聚醋酸こ烯等等的组中选择的。1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材料和该第ニ材料是以发泡型、紧凑型或者其复合物的凝胶型方式提供的。1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材料是聚氨酷凝胶,而该第二材料是发泡聚醋酸こ烯材料。15.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束脚件是从包括带子、围封件、搭扣等等的组中选择的。16.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通过一起共成型该第一部分和该第二部分,该鞋底被形成为整体构造。17.根据权利要求I至15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鞋底被形成为整体构造,该第一部分和该第二部分通过粘接剂、接触胶结压力或者热活化膜等等粘结在一起。18.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鞋底的上表面被设置为基本上连续的表面,并且由该鞋底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至少一部分形成。19.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部分部分地延伸到该鞋底的下表面。20.根据权利要求I至18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部分延伸通过该鞋底到该鞋底的下表面。21.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上表面是凹形的,并且该鞋底包括至少部分地沿该鞋底的外围延伸的外边缘,以提供被成形以容纳该人脚的下侧的仿形上表面。22.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位于该鞋底内的缓冲件。2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鞋底还包括第三部分,该第三部分延伸到该鞋底的上表面,并具有对当接触该表面时而施加到该人脚上的负荷提供减振的材料特性,所述第三部分至少与该人脚的跖骨区域相互作用。2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部分被设置为多层凝胶构造。25.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以“人字拖鞋”式鞋类物品的方式提供该物品。26.根据权利要求I至24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以“凉鞋”式鞋类物品的方式提供该物品。27.根据权利要求I至24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物品是作为至少部分封闭的鞋类物品提供的。28.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鞋类物品是作为高跟物品提供的,以致在从该第一部分到该第二部分的方向,该鞋底的上表面在从该上表面向该下表面的方向傾斜,并且该第三部分位于基本上防止或者减小该人脚沿该鞋底的上表面运动的部分。29.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三部分被定位到与该人脚的下侧的大脚趾球相邻。30.一种鞋类物品,包括 基本上细长鞋底,用于束缚并支承人脚,所述鞋底具有上表面、下表面、...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