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面板、显示面板的制备方法和电子设备技术

技术编号:43989186 阅读:18 留言:0更新日期:2025-01-10 20:10
本申请提供一种显示面板、显示面板的制备方法和电子设备,可以减小显示面板的厚度,有利于促进显示面板的轻薄化。显示面包括基板、发光层、阴极和偶数层超表面层,发光层、阴极和偶数层超表面层设于基板的同一侧,阴极设于发光层背离基板的一侧,至少一个超表面层设于发光层背离基板的一侧,至少一个超表面层设于发光层与阴极之间,其中,每一所述超表面层包括至少一个绝缘材料层和至少一个金属材料层,绝缘材料层和金属材料层的层数之和为等于或者大于3的奇数,金属材料层与绝缘材料层交替层叠设置。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申请涉及显示,尤其涉及一种显示面板、显示面板的制备方法和电子设备


技术介绍

1、随着虚拟现实(virtualreality,vr)技术以及增强现实(augmented reality,ar)技术的发展,人们对头戴式显示设备的入瞳对比度(ppd)、清晰度(ppi)和便携性等的要求越来越高。现有的头戴式显示设备中,通常使用有机发光二极管(organiclightemittingdiode,oled)作为显示面板。oled显示面板通常会设置微透镜(micro-lense)以聚焦光束,然而微透镜具有一定的厚度,使得oled显示屏较厚,不利于oled显示屏的轻薄化设计。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提供一种显示面板、显示面板的制备方法和电子设备,可以减小显示面板的厚度,有利于促进显示面板的轻薄化。

2、第一方面,本申请提供一种显示面板,显示面板包括基板、发光层、阴极和至少两个超表面层,所述发光层、所述阴极和偶数层所述超表面层设于所述基板的同一侧,所述阴极设于所述发光层背离所述基板的一侧,至少一个所述超表面层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基板、发光层、阴极和偶数层超表面层,所述发光层、所述阴极和偶数层所述超表面层设于所述基板的同一侧,所述阴极设于所述发光层背离所述基板的一侧,至少一个所述超表面层设于所述发光层背离所述基板的一侧,至少一个所述超表面层设于所述发光层与所述阴极之间,其中,每一所述超表面层包括至少一个绝缘材料层和至少一个金属材料层,所述绝缘材料层和所述金属材料层的层数之和为等于或者大于3的奇数,所述金属材料层与所述绝缘材料层交替层叠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超表面层设有多个通孔,多个所述通孔均沿所述超表面层的厚度方向贯穿所述超表面...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基板、发光层、阴极和偶数层超表面层,所述发光层、所述阴极和偶数层所述超表面层设于所述基板的同一侧,所述阴极设于所述发光层背离所述基板的一侧,至少一个所述超表面层设于所述发光层背离所述基板的一侧,至少一个所述超表面层设于所述发光层与所述阴极之间,其中,每一所述超表面层包括至少一个绝缘材料层和至少一个金属材料层,所述绝缘材料层和所述金属材料层的层数之和为等于或者大于3的奇数,所述金属材料层与所述绝缘材料层交替层叠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超表面层设有多个通孔,多个所述通孔均沿所述超表面层的厚度方向贯穿所述超表面层,多个所述通孔呈阵列排布,且彼此间隔设置,多个所述通孔的孔径均相等。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通孔的孔径均在1/2λ至2λ之间,其中,λ指的是红光、蓝光和绿光的平均波长。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相邻两个所述通孔的中心之间的距离在3/2λ至6λ之间,其中,λ指的是红光、蓝光和绿光的平均波长。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超表面层的折射率在1.8至2.2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超表面层的消光系数在0.1至1.6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偶数层所述超表面层包括至少一层第一超表面层和一层第二超表面层,所述第一超表面层设于所述发光层与所述阴极之间,所述第二超表面层设于所述阴极背离所述发光层的一侧;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还包括阳极、空穴注入层、空穴传导层、电子阻隔层、电子传导层、电子注入层和封胶层,所述阳极设于所述基板的表面,且位于所述基板与所述发光层之间,所述空穴注入层设于所述阳极背离所述基板的表面,所述空穴传导层设于所述空穴注入层背离所述阳极的表面,所述电子阻隔层设于所述空穴传导层背离所述空穴注入层的表面,所述电子传导层位于所述发光层背离所述电子阻隔层的表面,所述电子注入层设于所述电子传导层背离所述发光层的表面,所述封胶层设于所述阴极背...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王子煜
申请(专利权)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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